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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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完全垄断

5.2.1 完全垄断的含义和特点

垄断是指某一行业中只有一个企业,这个企业控制全部产品的供给。列宁将这种市场结构称之为“独占”。张伯伦指出,垄断的本质是对供给的完全控制。完全垄断的类型大致有:第一,政府特许的私人垄断。如对某些市场狭小的行业的垄断、由于拥有某种技术和专利或特殊的自然资源而形成的对某种产品的垄断等。第二,政府垄断。不管是私人垄断还是政府垄断,都是一家企业控制了该行业的全部供给。比较接近完全垄断的是公用事业。形成垄断的原因非常复杂,进入障碍是产生垄断的主要原因。

首先,物质技术条件是行业中企业数量有限甚至只有一个企业的主要原因。这又称为技术性壁垒。被经济学家讲得最多的技术性壁垒是所谓的规模经济。有些技术呈现规模报酬递增的特点,即生产产量越大,平均成本越低。电力、通信、供水等公共部门的技术都具有这种特点。

其次,人为的和法律的因素是形成行业进入障碍从而导致垄断的不可忽视的原因;有些独家经营的特权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的保护,专利和版权制度的实施便是法律特许的垄断的结果。

第三,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拥有的稀缺资源数量等自然因素也是形成垄断的原因。如创办于南非的戴比尔斯(De Beers)公司是钻石市场的垄断商,是因为该公司拥有了南非几乎所有的钻石矿。其钻石产量占世界产量的80%以上。

第四,掌握市场信息所需要的成本和竞争性障碍是限制企业进入、使垄断产生的另一原因。如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湖人航空公司开始以远低于其他航空公司的价格在伦敦和纽约的航线上提供运输服务,其他航空公司做出的反应是:立即把价格下调到导致湖人公司破产的价格水平上。在湖人公司退出后,价格又回到了原来的水平上。

一般认为,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有如下特征:

第一,行业中只有一家企业,而消费者却是众多的。

第二,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替代品。

第三,行业中存在进入障碍,其他企业难以进入。

第四,企业自己制定价格,并可以采用差别定价的方式。

5.2.2 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和收益曲线

1.垄断与竞争

垄断与竞争的关键差别在于企业控制市场供给的能力和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与完全竞争不同的是,在垄断的市场结构中,由于垄断的企业是市场上唯一的供给者,它可以通过调整向市场提供的产品的数量来改变和控制价格。因此,垄断企业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市场的需求曲线,垄断企业成了价格的制定者。消费者成为价格的接受者,他(她)们只能通过改变购买的产品数量来适应垄断者制定的价格。即如果价格高了,消费者减少购买量;价格低了,增加购买量。换个角度,如果垄断企业减少其产量,价格就上升;反之,则下降。这样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如图5-11所示。

图5-11 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

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会限制企业由于其垄断地位所产生的利润的增加。从理论上说,一个垄断者可以提高产品价格,并出售大量的产品,进而获得高额利润。但是市场的需求曲线的形状,会限制垄断企业这种努力的效果。市场需求曲线是垄断企业所能获得的价格与产量的组合,调整价格,就会影响产量(销售量)。所以,虽然垄断企业可以把价格定在最有利的位置上,但其所获得的利润,最终或多或少地要受到消费者的影响。

2.垄断企业的收益曲线

另一方面,垄断市场的需求一方,众多的消费者互相竞争,他们是价格的接受者,他们不能改变价格,但可以通过变动购买量对垄断企业产生压力。

因此,垄断者对销售的所有产品都用统一的市场价格,每单位产品的收益(平均收益)等于其价格,市场上需求曲线就形成了垄断企业的平均收益曲线,或者说需求曲线与平均收益曲线重叠为一条曲线。

但是,在垄断的条件下,企业一增加产量,价格就会下降(因为市场供给增加,消费者尽管不是价格的制定者,而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但价格提高,他会减少购买量甚至拒绝购买)。此时,平均收益是下降的,边际收益也是下降的。当边际收益减少时,边际收益一定小于平均收益。因此,两条线都是向右下方倾斜的斜线,而且边际收益曲线一定在平均收益曲线的下面。AR=P, MR<AR,如图5-12所示。

图5-12 垄断企业的收益曲线

5.2.3 垄断企业的短期均衡

同完全竞争企业一样,垄断企业生产的目的也是利润最大化。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垄断企业会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确定产出数量,并同时决定价格。在短期,与竞争企业一样,由于垄断企业不能及时调整生产设备,垄断企业的均衡存在三种情况。

1.垄断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情形

如图5-13所示,MR=MC是企业均衡的条件,因此OQ为利润最大时的产量。此时,平均收益为OA,平均成本为OB

图5-13 垄断企业短期存在超额利润的均衡

π=TR-TC=AR·产量-AC·产量=OA·OQ-OB·OQ

=矩形OQDA的面积-矩形OQCB的面积=矩形ABCD的面积

2.垄断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情形

如图5-14所示,ACAR=P 这条线相切,此时,TR为矩形OBCA 的面积,TC为矩形OACB 面积,TR-TC=0,即超额利润为零,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

图5-14 垄断企业短期只获得正常利润的均衡

3.垄断企业存在亏损的情况

如图5-15所示,TROAOD 的乘积,即矩形OAFD的面积,TCOAAB的乘积,即OABC的面积,π=TR-TC=-矩形DFBC的面积,即为垄断企业的亏损额。

图5-15 垄断企业短期存在亏损的均衡

5.2.4 垄断企业的长期均衡

在长期,垄断企业可以调整全部生产要素。由于垄断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没有竞争对手,因此,垄断企业完全可以把价格定到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上,因而垄断企业在长期一般存在超额利润,如图5-16所示。

图5-16 垄断企业的长期均衡

5.2.5 垄断企业的价格策略

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一般而言,垄断企业可以把价格定在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上,并据此获得高额垄断利润。方法之一是采用有差别的价格策略。有差别的价格策略是指垄断企业对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条件下,采取不同的价格,如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

垄断企业要成功地实行有差别的价格策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企业对价格要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对于垄断企业来说,这一条件是完全满足的,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结构中,企业不能采取有差别的价格策略。第二,企业可以根据需求弹性,有效地分割市场。这就是说,人们不可能在不同的市场之间进行倒卖。假定有两个市场,在一个市场中定高价,而在另一市场中定低价,如果两个市场不能有效分割,差别定价就不会成功。要么是消费者都去价格低的市场上购买物品,要么是有人在低价市场上购买商品,再去高价的市场上倒卖,倒卖的价格可能低于企业的定价。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最后价格差别都会消失。这就是说如果市场分割不彻底,则理性的消费者就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在价格较低的市场上购买产品,用到另一个价格较高的市场上去。如复印店的小老板不把复印机放在营业房里而放在楼上的家里,就是因为营业用电与生活用电实行不同的价格。第三,不同市场中不同的消费者对同一商品的需求弹性不一样。面对缺乏弹性的市场或者消费者,垄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的办法,去获得更大的收入。而面对富有弹性的市场和消费者,垄断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价格的办法去获得更大的利润。也就是说,垄断企业可以把该获得的利润都获得。如同样的时装,可以对高收入者采用高价格策略,对低收入者采用低价格策略,但条件是,两个不同的市场必须能有效地分开。电信局对企业或者其他营业电话的安装采用一种较高的价格,但对居民家庭的住宅电话的安装采用较低的价格,就是典型的价格歧视的例子。

经济学家把差别价格分为一级差别价格、二级差别价格和三级差别价格。

1.一级差别价格

一级差别价格是垄断企业对每一单位多出售的产品都收取不同的价格。实行这种价格时,由于生产成本不变,总收益增加。

假设一长途跋涉的旅游者,由于某种原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有一天,饥肠辘辘的他来到一家大饼店门口。假定周围十五千米内没有第二家大饼店,即大饼店是垄断的,在这种情况下,大饼店的老板就可以采用一级差别定价获得最大利润。我们已经知道,消费者购买商品有两个价格,第一是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另一个是市场价格。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取决于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而市场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取决于供给者的供给成本。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第一个大饼对这位旅游者来说,效用最大,因而其愿意支付的价格也最高。第二个大饼给他带来的效用减少,因而其愿意支付的价格也低于第一个大饼,以此类推。因此,大饼店现在可以这样定价:第一个大饼的价格10元,第二个大饼的价格5元,第三个大饼的价格1元。如果生产大饼的平均成本是1元,那么该大饼店老板出售三个大饼就可以获得16元的总收益,净利润为14元。

一般地,一级差别定价使垄断企业为每单位产量获取可能的最高价格。因此,愿意支付最高价格(对产品效用评价最高)的消费者被认出并被索取最高的价格P1,同样,愿意为第二个单位的产品支付P2价格和为第三个产品支付P3价格的消费者被认出,并被要求支付P2P3的价格,如果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为PM,如图5-17所示,那么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是QE,在这一点上,

图5-17 一级差别定价的市场均衡

一级差别定价是差别价格的极端形式,也是企业最能赢利的一种定价方法。由于每个购买者都被索要最高价格,就不可能留下任何消费者剩余。在图5-17中,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市场价格等于MC,此时,消费者剩余为△APME的面积,但在垄断的条件下,就没有一点消费者剩余,因为原来作为消费者剩余的△APME的面积已经成为垄断企业的经济利润。

垄断的好处归企业;相反,竞争的好处归消费者。

一级差别定价并不常见,因为它要求企业十分了解市场需求曲线和各个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同时,企业还必须能有效地分割市场并使消费者之间的倒买倒卖等机会主义行为无法进行。在实际的市场中,这种条件很难满足,但是在国债市场上,出售国债的政府要求每一个可能的买者进行投标。拍卖的主持人决定最低价格,凡超过最低标价的投标者都被接受,投标者就有义务按投标的报价购买国债。通过这一过程,政府就能向每个购买国债的人索要高价。

2.二级差别价格

二级差别定价是一级差别定价的不完全形式。它不是为每一单位的产品提供不同的定价,而是根据消费者购买的数量大小来定价。所以,二级差别价格是指垄断者对出售的一定数量的物品收取一种价格,对出售的另外一种数量的同种物品收取另一种价格。所以二级差别定价又被称为批量定价,即对不同的批量采取不同的价格。这种方式的差别定价同样可以增加销售量,从而增加总收益。只要最低的价格低于平均成本,利润就会增加。

二级差别定价主要用于产品和劳务的消费数量可进行准确测算的情况。

美国的电力公司大多数都按用电量的多少分段定价。如可按不同的月用电量段规定价格,典型的价目表如下:

第一个100千瓦时 0.12美元/千瓦时

之后的300千瓦时 0.10美元/千瓦时

再以后的全部千瓦时 0.08美元/千瓦时

除电力外,二级差别定价还常用于自来水、煤气和计算机使用等商品和服务的定价。一些西方国家的快餐店也经常采用这种定价方法。如:一杯饮料的价格为1元,在此基础上再倒满一杯的价格则为0.5元。这种定价模式的基本依据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第二杯饮料对顾客而言,其效用已经减少,所以只能按较低的价格出售。

3.三级差别价格

三级差别价格是垄断者对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上采用不同的价格,或者对不同的人收取不同的价格。对每个消费者都收取单位产量的最高价格,也就是完全的差别价格,是最常见的一种三级差别定价。三级差别定价要求按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来划分消费者市场。这种划分可以根据几个因素来进行:首先,三级差别定价可以根据地理位置来划分消费者和市场,如在一个地区定一个价格,而在另一个地区定另一个价格。其次,可以根据不同的用途对市场进行划分。如在以前,中国电信把固定电话分为甲种电话(企业用电话)和乙种电话(居民家用电话),并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企业用的甲种电话收取较高的费用,而对居民住宅用的乙种电话收取较低的费用。其原因是:对企业而言,电话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其弹性系数非常小,而对居民而言,电话的需求弹性较大。第三,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人特征来分割市场。消费者的年龄、性别是常见的分割市场的因素。如电影票的价格制定,一般而言,儿童票价低于成人票价。但为两种人提供的服务是一样的,即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都占一个位置。儿童票价格较低是因为儿童对电影的需求弹性系数小于成人。在不同的交通工具中,儿童票的价格低于成人票的价格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据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在不同的市场里,当一种产品的价格变化不能反映其成本变化时,就会产生差别价格。

第二,成功实行差别定价的三个条件是:垄断(市场控制力)、可分割的市场和不同的市场具有不同的需求弹性。

第三,一级差别定价是对每个产品制定最高价格,二级差别定价则要根据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数量来定价。

第四,三级差别定价通常要求在需求缺乏弹性的市场里制定高价,在需求富有弹性的市场里制定低价。对市场的分割可采用地理位置、产品用途或者消费者的个人特征等标准。

【例5-1】 三级差别定价和利润

假设:有一家企业在两个市场里推销产品,其生产的边际成本(MC)为常数2元。两个市场的需求函数和边际收入函数分别为:

市场1:P1=14-2Q1,MR1=14-4Q1

市场2:P2=10-Q2,MR2=10-2Q2

用三级差别定价法计算每个市场的利润最大时的价格和销售量。

解:(1)根据经济学原理,最大利润的条件是MR=MC, MC=2不变,

则在市场1中:MR 1=MC即14-4 Q1=2, Q1=3

Q1=3代入需求函数,得P1=14-2×3=8

同样,在市场2中:MR2=10-2Q2=2, Q2=4

Q2=4代入需求函数,解得P2=6

这就是说,用三级差别定价的方法可得:在市场1中,产品的价格为8元,销售量为3个单位,在市场2中,产品价格为6元,销售量为4个单位时,该企业获得的利润最大。

(2)企业获得的总利润等于两个市场所获得的利润之和。

在差别定价的条件下:

市场1的利润=总收入(P ·Q)-总成本(MC·Q)=24-6=18元

市场2的利润=总收入(P ·Q)-总成本(MC·Q)=24-8=16元

企业在两个市场的总利润为二者之和,为18+16=34元。

4.高峰负荷定价法

同时在不同市场上销售产品的垄断企业通过使用差别定价能增加利润。同样,通过高峰负荷定价法,用同一设施向不同时点的几个市场上供应产品,也能增加总利润。高峰负荷定价法(peak-load pricing)是在高峰期对产品定高价,在非高峰期对产品定低价。

高峰负荷定价法的基本原理是:企业运行设备所产生的主要费用应当由对设备能力需求最大的客户来承担。

高峰负荷定价法的基本条件是:第一,电能无法储存,电厂多发的电意味着无人使用而被浪费。第二,不同时间段里使用的是同一套电网设备来提供用电服务。第三,工厂在白天开工产生更大的用电需求,而居民则在夜间产生更多用电需求,但工厂为了完成即定的生产目标,其用电需求弹性将显著小于居民用电的需求弹性。

差别定价是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夺,它将剥夺来的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转移。前面已经分析过,消费者剩余是消费者愿意为某一单位产品支付的最高价格与消费者为获得这一产品的所有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消费者按其愿意的最高价格购买产品,就不存在消费者剩余。所以我们认为,消费者剩余的减少程度与差别价格的实施程度直接有关。在完全的差别价格策略下,消费者剩余是不存在的,在不完全差别价格策略下,消费者剩余被部分地剥夺。这种被剥夺的消费者剩余就变成了垄断企业的利润。所以垄断的好处归垄断企业所有。

综上所述,垄断者要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弹性来确定差别价格的程度。基本原则是:对需求弹性高的消费者,实行低价格;对需求弹性低的消费者,实行高价格。在价格歧视的条件下,垄断企业还必须要确定合理的产量。基本原则仍然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但所依据的边际收益是指以最低价格出售的产品带来的边际收益,由于其他产品的价格都高于这一边际收益,因此企业的利润会增加。

5.2.6 垄断市场的效率

垄断被认为是经济效率最低的一种市场结构,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垄断使产量不足,市场价格偏高,因而缺乏效率。

第一,在垄断市场上,价格高于边际成本,消费者被迫支付更高的价格。这意味着如果增加生产,社会由此获得的福利大于生产成本,社会福利可以得到进一步地增加。但垄断企业为了维持市场上的高价格,不可能扩大生产,因而供给短缺。垄断企业为了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提供产品。但由于垄断企业的收益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因而其边际收益小于平均收益,从而低于价格。而企业是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从事生产活动的,这就决定了在垄断市场上,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价格是消费者对产品的估价,也就是消费者对最后一单位产品所带来的福利的认定。边际成本是企业生产最后一单位产品的代价。因此价格高于边际成本意味着如果增加生产,社会由此得到的福利大于生产的成本,社会福利可以进一步增加,但企业为了高额垄断利润,不会这么做,所以垄断市场缺乏效率。

第二,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垄断市场上的市场价格高于企业最低的平均成本,这意味着企业没有利用现有的生产技术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垄断企业在技术使用上缺乏效率。同时由于价格高于生产成本,因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高于生产成本,消费者利益受损,生产者却因此获得超额利润,从而加剧了收入的不平等。

第三,垄断不利于技术的进步。这是因为,技术的进步既需要动力,即要求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好处、利益要归创新者所有,同时又要有创新的压力,这一压力主要来自竞争。垄断企业不存在竞争的压力,所以没有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技术创新的压力不足限制了技术创新,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成本。

第四,垄断对产量的影响。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一样,垄断企业的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垄断企业通过生产和提供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和劳务获取利润。区别在于垄断企业可以通过竞争企业所不具有的手段,如限制产量进而提高价格的方法,来获取垄断利润。购买垄断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可能认为购买垄断企业提供的产品能获得更大的满足,但他们被迫支付更高的价格。

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决策原则,垄断企业的产量低于竞争行业的产量,如图5-18所示。

图5-18 垄断企业的产量比去年企业的产量低

我们知道,价格是衡量一个人为购买一单位的产品而愿意支付的代价。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市场达到均衡时,额外一单位产品给个人带来的边际收益(价格)正好等于企业生产这一商品所支付的边际成本。但在垄断的市场中,由于价格高于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边际收益,当企业选择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确定产量时,增加一单位产品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也就是消费者为购买这一单位产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一定超过边际成本。因此,产量太低(指生产一单位产品所带来的边际效益大于边际成本时)价格太高,是经济学家们强烈反对垄断的重要原因。

第五,垄断的福利代价。与竞争的企业相比,垄断企业制定的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高价格使垄断成为不受消费者欢迎的行为。但是高价格使垄断企业获得了高额利润,因而垄断又是企业千方百计要实现和达到的目标。从社会整体福利的角度来看,要判断垄断是否受欢迎,我们只要看企业所获得的利益是否大于消费者因为垄断而损失的福利。

我们还是用总剩余这个工具来分析垄断对经济福利所产生的影响。前面已经分析过,总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减去生产者剩余。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市场出清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其结果是令各方面都满意的,因为看不见的手产生了使总剩余尽可能大的资源配置效率。在垄断的市场中,生产者就是垄断者。由于垄断与竞争的区别,垄断的结果一定是其以某种方式减少社会总剩余。

我们知道,市场需求曲线表示价格与产量之间的关系。所以,无效率的高价格等于无效率的低产量。当垄断者收取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时,一些潜在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高于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但低于垄断者的价格。因此,这些消费者最后并不会购买产品。由于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高于边际成本,这个结果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垄断使一些有益于双方的交易无法进行。如图5-19所示,垄断造成生产量下降,价格提高,其效率损失为△E1EF的面积。这也是由垄断定价所造成的总剩余损失。

图5-19 垄断对福利的影响

通过对垄断的分析,我们一般认为垄断是效率最低的一种市场结构,应对其进行某种形式的限制。

第一,由于规模因素,在满足自然垄断条件的行业如公用事业,垄断经营比几家企业同时经营可能更能节省成本。但需要有一定的公共政策和措施保证垄断者的行为被控制在社会经济效率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第二,竞争的缺乏造成高价格、低产出、低利润、低水平的服务等经济效率的损失。需要制定一些反垄断或者限制垄断的公共政策和措施。

5.2.7 对垄断的限制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垄断市场上的企业生产较少的产量,索要较高的价格,消费者的福利因此会受到损害。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垄断企业生产的产量更大并索要更低的价格,则消费者的境况会得到改善,社会福利会因此增加,但问题是垄断企业一般不会这样做。因此,垄断使社会福利受到损害。

除此之外,垄断还有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危害,例如垄断缺乏降低成本和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从而社会生产既定的产量要花费较多的成本。

由于垄断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因而为了保持这种超额利润,垄断企业往往会采取各种形式的维持垄断的措施。其中包括游说政府制定更有利于自身的政策。这种为了寻求额外的利润而进行的活动被称为寻租,寻租不仅要花费成本,而且会滋生政府腐败。

由此经济学家断言,垄断是缺乏效率的,建议政府采取反垄断政策。

针对不同形式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处罚等手段进行规制,而具体的举措往往是根据反垄断法提出的。

1.行业的重新组合

如果一个垄断的行业被重新组合成包含许多企业的行业,那么,企业之间的竞争就可以使市场价格降下来。被重新组合的行业竞争程度越高,市场价格就越接近于竞争性价格,政府采取的手段是分解原有的垄断企业或扫除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为新进入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1)分解规模很大的垄断企业是促使竞争的有效手段

如果一个行业的垄断是通过行业中的企业兼并或者一家企业依靠较大的规模设置进入障碍而形成的,那么,就可以依靠政府力量把行业中的垄断企业分解为多个较小的企业。“9·11事件”前,美国的微软公司肢解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此之前也有过类似案例。在1983年以前,美国的电话电报公司是一家具有垄断力量的企业,它在全国范围内提供95%以上的长话服务和85%的地方电话服务,并出售大部分电信设备。为加强这一部门的竞争,美国政府迫使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将地方电报电话公司卖掉,使其规模缩小了80%,从而降低了电信市场的垄断程度,增强了竞争。

(2)减少进入障碍

一般而言,对垄断行业的重新组合后并不会马上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即使是大企业被分解后所形成的小企业,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支配力。为配合将竞争因素引入垄断行业,让新加入一个垄断行业的企业有能力与原有的企业竞争,政府要给予新企业一定的帮助,减少进入障碍。

如果一个行业不存在进入障碍,那么,这个行业中的一般企业不会在长期内获取超额利润。因此,已经取得垄断地位的企业总是试图设置进入障碍,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者,以维护自身对市场的支配力。为此,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处罚手段加以制止。对不执行反垄断规定的企业或个人,政府可以对其实行经济制裁,对垄断行为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2.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又被称为反托拉斯法,是政府为反对垄断而制定的重要法律,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反垄断法,由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来保证其贯彻执行。政府不仅肢解现有垄断企业,而且还为了防止垄断企业获得更强的市场力量而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反垄断法究竟应在什么时候,如何被贯彻执行,一直是在经济学界极富争议的问题之一。

一种观点认为,在当今的国际市场上,竞争总是非常激烈的,这就能保证市场上较低的产品价格和较高的经济效率的实现,任何一个想依靠垄断力量索要过高价格来实现垄断利润,或者对降低成本漠不关心的企业最终都将被淘汰。因此这种企业最多只能在短期内享有垄断地位。这种观点还认为,限制企业的规模是在惩罚成功的企业,抑制了这些企业利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能力的发挥。

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有些产品的国际市场存在竞争,但其竞争并不是那么激烈,因而不能依赖这种竞争来消除垄断。进而,许多学者对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重要性提出质疑,如美国有许多有影响力的出口公司都是比较小的公司。同时,这种观点认为,鼓励企业之间进行竞争不仅使消费者因支付较低的价格而获益,而且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成功的企业不仅能在国内有竞争力,在国外也有足够的竞争力。

3.行业管制

对垄断采取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限制手段是对垄断企业实行管制,管制的措施主要包括价格控制、价格和产量的双重控制、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

(1)价格管制

假定政府对垄断行业只实行价格管制,即规定一个低于垄断市场价格的管制价格或最高限价,垄断企业会获得一定量的超额利润,但这一利润额低于垄断企业自主定价时的超额利润。政府基本是按市场需求(AR=P)等于企业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管制价格,其规定的最高限价低于企业的自主定价。

(2)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

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行业中,规模经济在很大的产量范围内存在,以至于相对于市场需求所决定的范围而言,随着产量增加,企业的平均成本逐渐降低。这类行业通常需要大型的资本设备和大量的固定要素才能发展,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公用电话局等。在这样的行业,任何需求量低于市场需求量的产品所需要的生产成本都较高,这就意味着通过竞争来消除垄断是不现实的。因为生产规模小于现有企业时,进入该行业的企业不可能与原有企业进行竞争,反之,如果进行竞争,就会花费更多的固定投入,从而使生产能力过剩。

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不能只有价格管制,还应该对企业的产量进行管制。从理论上说,在市场需求曲线上的任何一个价格与产量的组合都可以作为政府对垄断企业的管制依据。但在实践中,政府往往按平均成本定价,企业只获得正常利润。

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一般垄断行业。

(3)对垄断行业的其他管制措施

在实践中,政府管制所遵循的原则是“对公道的价值给予一个公道的报酬”,为实践这一原则,配合价格及价格和数量管制,政府往往采取补贴或税收手段,如果垄断企业因为政府的价格管制或者价格和数量双重管制而蒙受损失,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贴,以便使垄断企业获得正常利润,如果在政府管制后,企业仍可以获得超额利润,那么政府就应征收一定的特殊税收,以利于公平分配。

对垄断行业,政府也可以采取直接经营的方式来解决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由于政府经营的目的不在于利润最大化,所以可以按照边际成本或者平均边际成本决定价格,以便部分地解决由垄断所产生的产量低和价格高等低效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