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勤医案选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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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主症与次症兼顾

这里的“法”指治病的主要治则、方法。

主症和次症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主症,就是病人就诊的主要症状,是需要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广义的次症,即次要症状或伴随症状。狭义的主症,指《伤寒论》原文记述的必见症状;狭义的次症,指《伤寒论》原文记述的或见症状或非必见症状。现代多以广义的概念区分主症与次症。如肝郁证的主症有胸胁作胀或痛、精神抑郁,烦躁易怒,口苦,胸闷,善太息,脉弦;次症有嗳气、脘痞、腹胀、症状因精神紧张而诱发、咽部异物感、失眠多梦、疲乏、妇女经前或经期乳房胀痛或痛经等。

中医临床中,在治法上要抓住重点,主次分明,这一点非常重要。所谓“主次”,即主症和次症。在患者繁杂众多的症状中,区分哪些是主症,哪些是次症,从而确定相应的治疗方向和具体治法,这是决定治疗成败的关键一环。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主症比较直接地反映了疾病的主要证候特征,对有经验的医生来讲,此时采用“主症辨证法”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主症辨证法”的意思就是抓住患者几个最突出、最紧要、最痛苦之症状来处方用药,也叫“抓主症,对症用方”。亦有并无突出表现的疾病,可直接从病因入手。采用“主症辨证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病易识,证难辨,抓主要症状就可以立法用方;二是病难断,证难辨,惟据主症即可用方;三是通过经验积累,简化辨证程序,只抓几个主要症状,就可对症用方。主症解决了,表明药证合拍,疾病的关键问题也解决了,伴随的次要症状自然不治自愈。

另一种情况是主症次症分明,易于分辨。此时要发挥中药处方“君臣佐使”的配伍优势,从药味搭配、药量增减、性味归经等方面加以调配,君药、臣药解决主症,佐药、使药主要针对次症,灵活配伍,解决主症的同时兼顾次症,全方位取得临床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