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三维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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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新闻本体与传播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吗

一、陆氏定义辨析

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许多文学青年投奔抗日根据地延安,其中有些人做起新闻工作。然而他们没有受过新闻教育和训练,往往用文学手法写新闻报道,把陈旧的,或虚构的事情当作新闻,或用想象来补充事实链条中的不足,导致人们对延安的报刊产生怀疑。1943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总编辑的陆定一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这一定义既强调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报道要真,又强调报道要新,对当时和此后新闻工作中的关键偏误进行了有力的纠正。而且这个定义易懂易记,因此在中国沿用至今。

然而这只应是陆定一所处时代、或者说印刷媒体时代关于报道的操作性定义,不应是当今时代、或者说电子媒体时代关于新闻的学术性定义。

(1)许多新闻不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考古发现的事,或许多光年之前的天体活动,是“过去发生”的,只是新近发现的。卡廷森林惨案发生于1940年春天,但在1990年被披露时仍是大新闻。此外,广播电视直播的重大事件,是“正在发生”的,现在许多公众也在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实时发出有关图文和视频。重大活动预告,自然灾害预报,政府决策预判等预告性或预测性新闻,是关于还没发生、“将要发生”的事实。

在陆定一提出新闻定义的时代,报道中不是“新近发生”的事很少,作为操作性定义可以忽略不计。而现在已很多,并越来越多,作为学术性定义更不能熟视无睹了。

(2)“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不一定是新闻。我刚才喝了口水,绝对是新近发生的事实,但哪个媒体报道了也不是新闻,至多只是琐闻。许多新闻形式的软广告也是如此。总之,新闻还必须是传播对象需要的信息。作为操作性定义,可将此作为不言而喻,但作为学术性定义,则要尽可能严密。

(3)不是“报道”也可以有新闻。许多评论、报告、公告(如关于疫情)中也有新闻。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是新闻,不是报道。生活中还有许多口头新闻。

如果说,这里的“新闻”是狭义上的,仅指新闻媒介上的报道,那么上述第一、第二点问题仍然存在。

对此不加区分,就容易把新闻与报道混为一谈,把报道形式的宣传也都作为新闻。过去由于政治压倒一切、继承传统和学习苏联的环境,于是新闻媒介上宣传需要压倒一切,宣传的要求成为新闻报道的要求,用事实说话的宣传方法成为新闻报道的追求和评价标准。结果许多报道缺乏新闻价值,甚至有的内容还是虚假的、编造的,如同现在不少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宣传,同时排斥、封杀了许多虽不能用于宣传、但仍是社会和公众需要的新闻,包括国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发展,国内的灾害、事故、失业、犯罪、危机和揭露性、舆论监督性报道,有的只出现在领导干部看的内部参考里。结果我们的认识与客观世界是脱离的,舆论是很容易被操纵的,民众是被媒介左右的。往往有意无意中正合“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必然导致判断失误,决策错误,民主缺失(民众如果不了解情况,也就没有发言权;如果了解的只是媒介“把关人”给出的片面情况,造成群体性偏误,也就丧失了民主的前提—民众真正的“知情权”),民权不保,新闻媒介的公信力缺失。现在已大为改观,但有些认识问题仍没解决,包括把新闻与宣传混为一谈。

相比来看,中国新闻学者的第一本专著《新闻学》(1919年,作者徐宝璜)的定义是:“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注意之最近事实也。”既道出了新闻的事实性,又强调了受众——“多数阅者”,不同于只是传者或宣传者想让人注意的事实。不过事实是一种存在,而新闻只是关于这种存在的反映。一个事实可以有多个乃至多种新闻。

有人说,新闻就是“news”,是英文词汇北、东、西、南的首字母n、e、w、s的组合,意为东西南北各方面的消息。不论这个词是否巧合,这一说法倒是道出了新闻的根本性质——信息。

二、新闻是一种信息

1.新闻是狭义上的信息

信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说,信息(information)是物质与能量的存在和运动所发出的各种讯号,以及观点、知识、经验等经过大脑处理的产物。信息与物质、能量并列,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三大基本因素。各种声音、图像、语言、文字等,都是信息的形式。知识、经验和思想,音乐、电影和小说等,都是信息流。

狭义上说,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信息,是减少、消除人们对事物了解、认识上不确定性的东西。例如关于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报道,消除了人们对这方面的不了解、不确定。这种信息越是明确具体,就越能消除不确定性,质量就越高。

新闻正属于狭义上的信息。因而新闻报道中,“日前”、“闹市中心”、“一个中年人”等,就不如“昨天”、“南京路上”、“一个中年男子”等信息的质量高。

2.新闻是事实性信息

信息有事实性、观点(意见)性、情感性信息之分。事实性信息是关于事实的存在,观点性信息包括学术论著、理论文章、杂文时评、演讲报告等等里面的各种观点,情感性信息包括感情、态度和情绪。新闻是事实性信息。观点和情感作为一种事实也可进入新闻,但其本身不是新闻。

新闻还必须完全符合事实,不能在事实的信息上添油加醋,不能有任何虚构,否则即使不完全是假新闻,也是虚的,也属虚假之列。

可见新闻的本源,即根本源头,就是事实。事实没有正确错误之分,而有真假之别,准确不准确之别。因而我们强调新闻必须真实准确,而不是正确。

至于通常所说的新闻来源,即新闻报道的信息来源,则可以是事发现场,也可以是别人的转述,不一定是事实本身。

3.新闻是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新闻价值是由信息中含有的“真实、新鲜、传播对象需要”的素质所构成。

三、新闻的定义

新闻的定义也要与时俱进。徐宝璜说“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注意之最近事实也”,那时还没有广播电视听众观众,更没有“受众”的概念,也没有“信息”的概念,没有事实与经过传播后事实的信息之区分。陆定一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那时国内还几乎没有电子媒体的现场直播、对正在发生的事做出实时报道,也仍没有“受众”、“信息”等概念。我们不能苛求前人。但也不能固守经典权威,刻舟求剑。

1.广义上的新闻

这是指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即真实、新鲜、传播对象需要的信息。

“各种形式”包括口头、书信、文件、微信或大众传媒等各种媒介中的,演讲、新闻发布会、新闻公报、时事评论、报道作品等各种形式中的,经过或未经公开传播的。“汶川地震了!”“拉登死了!”这样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发出时,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短信的还是视频的,不论是通过手机、互联网还是广播电视,都是新闻。许多人不看不听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中的新闻,不是他们不要任何新闻,而是从其他渠道得到了获取成本(包括钱和时间精力)更低,或令他们更感兴趣的新闻。

有新闻价值就是具有真实、新鲜、传播对象需要的素质。新闻首先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只是虚假新闻,或文艺作品之类。新闻又必须是新鲜的,否则只是旧闻、软广告、历史故事、老生常谈之类。新闻还必须是传播对象需要的,否则只是传者需要的宣传,或自娱自乐的琐闻之类。

新闻是事实性信息,否则是文艺作品、理论文章、心灵鸡汤等等。不过在定义中也可不提“事实性”。因为这里的“信息”指的是狭义上的信息;这里的“真实”已与事实相关联,即使是说观点真实、情感真实,一般也是事实判断,即把有某种观点、情感作为一种事实,而不是认识判断或价值判断,不是论其对错、好坏之类。

2.狭义上的新闻

这是指大众媒介上以新闻样式存在的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包括标题新闻、一句话新闻及其他各种报道,如我们常说的头版头条新闻、新闻写作、新闻奖等。它们是广义新闻的一部分,但其传播对象不是很少、个别人,而是广大受众,因而其定义应该是:

真实、新鲜、受众需要的信息。

我们长期沿用的新闻定义中没有受众,这反映了、又加强了传者为中心的现实。在受众已有很大自主性和选择余地的今天,我们许多新闻传者只有两条路:活路——改变新闻观念,死路——被受众抛弃。

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对大众媒介中的新闻更关注,而在新媒体时代,大众媒介以外的新闻经常与人相伴,其数量和影响与日俱增,犹如大众媒介以前的时代。这也是一种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