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教授医论医案集:《伤寒论》气化学说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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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伤寒传经与并病、合病的探讨

(一)传经

伤寒传经之说,始见于《素问·热论》,并纪日言传,如“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即是。《伤寒论》中,仲景亦提及传经,虽大约有日数可循,但非必然要传,因而又有传与不传的论述,如“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而且日数有见于本经的,也有见于阴阳相对之经的。

对于伤寒传经,后世注家大多归纳为以下几种:即“循经传”“越经传”和“表里传”。所谓“循经传”,即以六经排列顺序,从太阳到厥阴,依次相传,六日经尽,七日来复,又至于太阳,再依次相传,这是《素问·热论》原义。所谓“越经传”,即不以六经排列顺序为准,而间经相传,此说的关键,主要在于少阳一经,因为少阳既主于表(太阳)里(阳明)之间,又居于阴(三阴)阳(三阳)之界,人们大多数认为由太阳先传少阳,而后传入阳明或三阴。原论中也有本太阳病,“系在太阴”的亦属此类。所谓“表里传”,就是按阴阳相对之经而传,大多由表传里,由阳入阴,少数亦有由里出表、由阴转阳的,实际此属阴阳表里病情转化。以上三种说法,各有其理,但对仲景所说的传与不传,结合纪日传经之理,则少有探讨。那么,究竟对传经的实质应当作何理解呢?

首先,在六经阴阳排列及其分主六气的问题上,按运气学说是以时序的推移为准则的。往大说,推及三十年为一纪,六十年为一周;往小说,从大寒前后甲子日或大寒日算起,每日、每月又各有六气阴阳所主。这里特别要提出每日的问题,人体在正常情况下,对于逐日之间以至每日昼夜早晚的六气阴阳所主,没有任何明显觉察,因为人体六经凭借其气化的统一性,都可以适应而维持其平衡,所以某日、某时宜某经为主,就无从可知。实际内在的经气不断地运转流行,作为隐性的变化与推移,而为顺行运转,即由阴而阳,由一而三,始于厥阴,终于太阳,周而复始,无所终止。若一旦为外邪所伤,就首先引起太阳为病,所谓“伤寒一日,巨阳受之”。巨阳即太阳,这时就要以太阳发病的反应为第一日而显性逆行运转,即由三而一,由阳入阴,六日至厥阴而经尽,七日又来复于太阳(如六经病理附表),当然依其规律,也应日过一经。古人据此认为,邪随正传,以日为期,即产生了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以至四、五、六日的太、少、厥三阴,遂形成纪日传经的理论。清代张隐庵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日过一经,只是正气的循经相传,并非病邪日传一经之意。对此,我们就应当理解为,因病邪在太阳的刺激,如物理现象,必然产生震波,使经气逆转,其波又随日过一经的规律,倒行而下,即由三至一,由阳入阴,此是其常。但病邪是否随其震波的逆转,纪日而进,主要应视病邪所在之经的抗病机能而定,其次也应看受传之经的内在条件。因此,太阳受病,未必即入阳明或少阳;少阳受病,亦未必即入三阴或阳明。

其次,邪入太阳,究竟是先传阳明而后传少阳,还是先传少阳而后传阳明,这要视阴阳盛微和其他内在因素而定。如其人里热素盛,或胃阴素亏(二者可互为因果),以及宿食不消或误治伤津,则其病就由太阳多传阳明。如其人标阳素虚,或气机不利,以及三焦不和,或胆火偏亢而又易郁,则其病就由太阳多传少阳。若由阳明再传少阳,则是从六经阴阳的顺序而来,因人体阳气盛极必衰,“壮火食气”,必先耗其阴而后损其阳,阳气渐微即传少阳。但仲景在《伤寒论》里又说“阳明居中主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固然这是指阳明腑证而言,究其实际,阳明经证亦少见传为少阳病的。反之,少阳传为阳明病的却不少见,《伤寒论》里就有“少阳阳明”之证。这也是由于少阳为枢,其经气内转就连于里之故。这是就“越经传”而言,但与纪日传经之说又不吻合。

至于“表里传”的道理,则甚为浅显,前已言过,实则阳病,虚则阴病。三阴、三阳的相对之经皆是如此。实际这是阴阳转化,而非传经,更不合纪日之理。特别仲景在少阳病里,虽有“阳去入阴”之说,但未专指厥阴。按阴经初病,当为太阴,甚则也只是少阴,少阳为枢,太阴主里,少阳阳去而经气内转,当然就可入于太阴;少阴亦为枢,与少阳两枢相合,气血并行,当然也可涉及少阴。但这都是以理推论,总非表里相传。所以表里传的说法,不是传经,而是阴阳转化,况且与纪日传经之说,更不吻合。

还有所谓“逆经传”之说,这是指邪气由阴出阳,由里出表,或由一而三而言。实际这与“传经”一词的本义并不相合,因传经是指病邪由浅入深,即由表入里,由阳入阴,或由三而一,总为由轻转重说的。若果逆经而传,则只能说是正复邪退,病趋向愈之兆,这也是一种转化,义同上述。关于此理,在《伤寒论》中不少见及,这里就不再赘述。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的认识:

第一,伤寒为病,可传经,但不是绝对要传,有的始终就在太阳,有的日久迁延于少阳,而阳明受邪,特别病入其腑,仲景已下结论,并不传经,所以(传经)极为少见。至于三阴,除太阴外,少阴变化甚速,厥阴则证情复杂,更难言传经。

第二,关于纪日之说,前已言及,是属于正气反常,循经逆转,因而也可日过一经。但邪气未必能随此规律,一定要传变深入。不过,邪在某经所主之日的抗病机能衰退时,也可能乘虚传入某经。

第三,即使要传,根据仲景所述,结合临床所见,又不一定都是由太阳而入于阳明或少阳,有的太阳病就系在太阴,成为太阴病。所以循经传的说法和越经传的先传少阳后传阳明之争,就没有什么必要了。至于表里传的问题,只是六经中三个系统的内在变化,绝非传经的性质。

第四,纪日之说,尽管属于正气逆转,但又与传经和病情有一定的联系。如太阳病至二日,邪正相争甚烈,热势即盛,此时要传,多入少阳;四日同此理,邪盛正却,此时要传,多入太阴;五日则正气大伤,可转变为少阴病;六日已作为一个病程,可以邪入厥阴而形成转化。虽有纪日传经之理,但绝不是病邪每日必传一经,而往往是趁气行某经,即某经主气之日,再加其气不足或表里相对之经的不足作为诱因,其邪可乘虚而入,形成传经。

另外,纪日之说,除上边所提的与传经方面的病情有关外,还有一点不大为人们所注意,就是由于六经在形成三个系统的基础上又共同作用,成为一个统一整体。所以无论其经气顺转或逆转,虽每日有一经主气,但六气却是交互并见,相与协调的。因此,一经受病,他经之气也必然要共济。不过随着日数的推移,每日的主气就成为六气的主体,起着主导作用。比如太阳病一日,其主气就在本经的寒热两化而恶寒与发热并见;至二日,则阳明主气,燥热内盛,此时病虽仍属太阳,但多随阳明主气而发热转甚,恶寒渐轻;至三日,则少阳主气,若火化太过,即发高热甚至头眩目昏。若火化不足,即热虽不盛而迁延不解。以上皆三阳主气,纯属阳性,若至四日,即太阴主气,虽太阳为病然里湿却盛,往往湿热相合,蒸腾表里,虽在外可仍有发热,但其热不扬,手足温而脉浮又见濡缓之象;五日,少阴主气,为太阳之里,虚则里气不足,实则表气犹盛,主要反映在精神盛衰、脉象强弱上,而证候应无大变化;六日,厥阴主气,一六经周遍,阴尽阳生,气当外出,故至七日,复还太阳。以上皆三阴主气,虽为阳证,但又含有阴性。所谓“六期环会,七日来复”即是此理。此所谓“六期”,即以日为期,其气日过一经,非如前述病理之中六经为病的阶段分期之意。但其义相近,总以人体六经所化六气为本,病邪六淫所致六证为标。这种分析,看来无甚价值,但对于同一病证的认识与治疗却有参考的必要。日数不同,其内在变化就不一,六经为病皆然,不止太阳如此,可举一反三,不一一列举。因患者发病日期,不一定记得准确,又有早晚之分,这只是大概日数,所以仲景在《伤寒论》里就有“得病二三日”或“四五日”等的提法,即大约为几日之意。人的身体素质不同,对六气阴阳,或有偏此偏彼之分,若经过治疗而不愈就更为复杂。所以我们绝不应“刻舟求剑”。但作为一种六经所主六气阴阳,在发病之后的传变规律,以及对纪日传经之说的正确理解就不可不知。

六日经尽,为一个周期,七日复还于太阳,这是通过厥阴之气的生发,由阴出阳转化而来,说明病不至死,已趋向愈。因为邪有轻重,气有盛衰,一般邪轻正盛的,七日即愈;其次则十二三日可愈;若邪重正衰较甚的,虽经治疗,亦往往要到三个周期,即十八九日,才能精神爽慧,完全恢复。究其实质,这还是由六经气化功能环转流行的规律所决定的。

(二)并病与合病

所谓并病与合病是《伤寒论》中的两个专用病名,非同于现代所称的并发症一词。其义是按照六经分病,两经或三经相并或相合而命名。因此“合”或“并”是内容不同的两个概念。并病是由传经而来,在其过程中,两经先后发病,即一经之证未罢,又见他经之证,两经之证相并。性质虽异,但同时出现,故有是名。合病是发病即成,在同一病因作用下,两经或三经同时受病,其性质又互相合化,混同不分,所以又必表现出一新的共同的证候,其与并病有别。一般来讲,并病较轻在经;合病较重,由经及腑,甚者涉脏。《伤寒论》中并病有二,即“太阳阳明”和“太阳少阳”;合病有四,即“太阳阳明”“太阳少阳”“阳明少阳”和“三阳合病”。由于此二者性质上的不同,所以并病即无两经以外的特殊表现。合病则除经证混合外,又必产生出一种新的共同合化的脏腑证候。决定的因素就在于受病两经或三经的本气。并病与合病是六经分病的一种专用病名,而在三阴病中,仲景却未提及。这是因为伤寒传经主要是经气相传,若入于腑,就不易再传。若入于脏,病重且急,很快耗伤气液,同时也必然累及他脏。但此种情况乃为本气素虚,故称“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