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汀类物时,应严密监测肝酶水平。肝酶(如ALT)应在降脂药物使用前、使用或调整剂量8周后测定。如果肝酶水平在正常上限的3倍以下,则可以继续当前治疗,在4~6周后复查。如果超过上限3倍,则停药或减量并在4~6周内复查。当ALT恢复正常后仍可考虑在有监测的条件下审慎地再次启动他汀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