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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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西方政治思想源出希腊。准确地说,是源出古代希腊人的俗世心怀。(这倒不是说,他们对诸神怀有不敬,或是轻视宗教仪式。一众神祇的地位,罗马人还保留下来,只改了名字。他们的牲祭,与我们古代也有相似的地方。这只是说,哲学家在俗世事务的论述上,不论正反,都很少用“诸神”做护符,来支持自己的论据。制度设计,所重在人,不在“天意”。)其他古文明,像印度,像希伯来,像埃及,无一不是托于宗教;他们看世界,要通过信仰。希腊人了解世界,是通过理性。当然,能著述遗世的,只能是少数杰出之士。其他人都接受了各类安排,像家庭,像国家,独希腊人质疑。他们并没有事事委之于天。这和中国古代尊天的宗教意识,很不一样。古人以天为大,最高的,都是天上来的,无论是天意、天理,还是天子。在天面前,人十分卑微。面对天朝天子,个人毫无地位。这又与希腊相异。古代希腊人固然明白,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但在集体面前,个人保持了自己的位格与尊严。打从一开始,个人与集体所成的对立面,就是政治学者尝试解决的问题。不明白这一点,政治学上的一众议题,诸如国家权力的基础,法律的来源等,皆无由解决,也没有意义。

个人价值,是希腊思想的一个立足点。这就引出了实际的和理论的考虑,比如,什么叫自由的公民?什么叫自治的社会?这些理念,形成了希腊城邦的基础。尽管后来的人批评不少,说他们为了城邦而牺牲个人。若我们能持平地看,把各古代文明的实际情况并排比较,就会发现,在古代希腊,个人的境况远胜其他古代社会。如果个人与集体是两个判然有别的概念,而集体,又是由所有个人一同组成的;那这个“不同”的本质是什么?这个“同”的特点又是什么?若个人的天性与集体的要求起了冲突怎么办?个人会认为公义是外在于集体的吗?如果是,那集体靠什么来维系?希腊思想,在两千多年前,已经有了那样的探索。

理性的探索成了不明言的原则,带领他们寻求政治组织遇上问题时的解决办法。那是政治思考的一个基础。另一个刺激思考的源头,来自比较。古代希腊人见到,他们以东的地区,多半是静态政治文化的社会,像波斯,像埃及。但他们是动态的,不断成长,也不断改变。各类政体更迭,使他们观察到,政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上,或少数人手上,或多数人手上,区别何在。这种更替,给政治探索提供了具体的数据;也使人体会到,每一更替,都有一番挣扎。挣扎有成有败,成败的原因何在?那又是理论思考的好题材。

公元前4世纪前后,希腊半岛上城邦林立,相互交往频仍,但各自认为属独立国。他们很自然会想到,国家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公民是什么,有没有最佳国度等等问题。不同的城邦,不只呈现出不同的组成(我们今天会说宪制);更根本的是,各自具有很不一样的道德性格。每一个别城邦,会因自己的成长背景、法律制度、政治取向等因素,孕育出一套独特的格调。一种格调培养出一种风尚,也就是公民习惯。久而久之,就成了每个城邦自身的特色。那特色,给一邦之民带来了个性,也带来了自豪。那样的自豪,人人都能意识到。所以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道德取向,都追求自足,都希望能有自治。

正因如此,政治探索除了要明白政治组织,也要明白组织背后的人,带有浓厚道德格调的人。如果城邦是个具有伦理色彩的社会,那么政治学就是一门伦理先行的知识了。亚里士多德探讨各城邦的政治制度时,清楚表明:一种政治体制,不仅是“职位的安排”,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他探讨城邦的政治生活,就不仅是从法律结构着手,更是看它的道德层面。要寻求一种恰当的生活方式,政治和道德密不可分。政治学要探讨整体社会的伦理生命;它得研究什么叫“美好的事物”,以及怎样的结构才能成就这美事。这样,政治学差不多就是“人学”;起码,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政治学和伦理学,是二而一的东西。就古代哲学家的立场看,政治学和道德哲学不分。不仅是道德哲学,政治学的用语,很多就是从伦理学、法学、生物学等借过来的。可见古典政治学既是国家理论,同时也是道德理论。

这种立论,与近代政治思想相比照,差异立见。古代人从伦理角度出发,看国家是个道德组成;国家的每个成员——城邦中的每个公民——都该有一定的德性,具备一定的善,才好配合整体的成长。不论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认为,训练人民向善的教育,是国家的责任。这是以集体作为起点的。近代政治理论的起点,是个人,拥有某种自然权利的个人。国家,是用来保障这些权利不受侵犯的。所以,国家的功能,不在积极“导人向善”,而在挪开人自发成长的障碍。小国寡民的城邦,公权力常在左右,大家也许不以为意。现代国家,大家都说,公权力最好远离我,不要干扰我。在古代,他们考虑的是怎样配合整体成长时,保持个人的清醒与尊严。在近代,我们考虑的是怎样自发地培养个别的德与善。

不同的城邦,因着不一样的背景,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格。风格不同,因为背后的法律和道德取向不同。那么,最初的法律和道德教化是怎样来的?希腊人相信,给城邦带来教化的,是古代的立法者;他们都是传奇人物,立下丰功伟业,受后世尊崇。雅典人推许梭伦,就像英国人推崇阿尔弗雷德大帝一般,说那是把美好的法律制度赐给国家的立法者。这和我国古代称颂上古圣人一样。孔子所说的“三代之英”,就是给我们制礼作乐、留下典章文物的“圣人”,也就是希腊人说的立法者。那跟用神做立法者的希伯来传统,大异其趣。〔18世纪以后,欧洲人才开始排斥这类说法,认为那是古代人制造出来的“立法者的神话”。那是后话了。〕当时的思想家,很多都把自己看成“当代的立法者”,又从这个角度著书立说。他们问:古代的立法者可以垂斯文而为后世法,我们不也可以这样做?他们的不少作品,明显是写给统治者看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曾为人国师。我们也可以这样看: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写来训练人怎样得到德善和智善,使人能向上攀升,成为高贵的君子,那他的《政治学》,就是写来教人怎样去维系国家的生存,提升国家处境的作品了。柏拉图的政治作品,当然也具有同样的特色。

那样的特色,是属于艺术的,还是属于科学的?换言之,那些作品,是哪一类型的?是用来鉴赏的,还是用来判别是非、寻求真理的?但这样问,是先假定了“文”和“理”是两个对立面,是互不相容的;起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他们有另一种看法。

科学知识,如果是关于自然现象的,那你观察众多的事例,归纳起来,得出某种结论,某种规律,固然是客观的。但要面对人界现象时,比如说,你要观察人面对的道德问题或政治问题,有什么规律会指挥人的心智、思想,你会用逻辑去找出某种推理过程。假如推理过程是合理的、恰当的,你会说,人应该用那种方式来做人,来处事。你得出的结论,同时是条处方,指示你怎样行事。陈述式的语句,并不和祈使式的语句分道扬镳。例如,“公民的福祉,是国家的目标”,他们会写作“国家应该以公民的福祉为目标”。又或者,“权力谁去掌握,应该由能力品德而不是贫富身份来决定”。诸如此类,比比皆是。这并不表示他们忽略了客观真理,这只是他们政治道德论述的一个特色。我国古人的作品,往往流露出同样的语气,像“为政者当若是”这类说法,也是用应然句的口吻写出来的,在经籍中不也随处可见?

古代希腊的政治思想,还有另一点特色,和现代理论很不一样:“国家”与“社会”的分界线并不明朗。我们今天说的“社会”,是启蒙运动后才成形的概念。社会,是私的;它由不同经济阶级组成;各阶级以及阶级里的个人,都追求各自的利益。国家,是公的;它是中立无私的主权体,正所以为公众利益调解,甚至纠正一些不恰当的私利行为。怎样有清晰的界线,不仅是古代人的问题,也是近代人的问题。一方面,如果某一经济阶层膨胀起来,取得政府权力以遂私利,固然危险;另一方面,国家权力过大,妨碍了社会的自由成长,事事遵从纪律规条,同样不当。希腊城邦政治,两类情况都常出现。又因为受着面积小的限制,城邦很难产生一个高于所有社会经济阶层的超然的政府。这样一来,社会和国家,就很难成为两个可各司其职的范围。所以我们看到,不同的古典政治理论,都明白公利的概念,却一直未能找到可成就该公利的恰当组织。

可以看到,那样的政治理论,有它的缺点:它没有“中立”的机制,去解决现实政治变成各阶级互相争夺的问题。某阶级拥权,则以利己为重,因而成为公元前4世纪希腊城邦动荡之源,尤其贫富两个阶级的冲突,至为明显。(在后面内文中,我们会看到,古希腊的阶级分野,和先秦时代的情况,又自不同。)古代政治哲学家,都在寻找解决之道;他们都要找出某种方案,某种可行的机制,使各阶级能和谐并存。柏拉图希望找到有智慧的统治者,赋予主权,并使之抽离于社会之上,认为那样才能实现公利。亚里士多德的取向不同,他要把最终权力放在法律上;但又明白,法律是人创制的,也得由人去执行。他希望让社会的“中间阶层”去担当这任务,好平衡两端。如果能绕过极端,就可让中间人士执政——他们身跨两端,理论上较能兼顾上下的利益。如事成,就可说是找到那理想的机制了。

要设计某种机制应用于城邦,是那些思想家的目标。在当时,有没有现成的、具体的例子可资借鉴?有。雅典和斯巴达,就是他们用作思考的好题材。雅典城的风尚,尤为特别。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长期在那里生活;他们看到城邦生活的组件,他们也看到已开展出的成熟政治生活,包括雅典人强烈的自我意识。雅典公民拥抱自由,认为那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他们高举平等,不只是法律面前的平等,也是人人得到同等尊重的平等。他们实践表达自由的平等:任何一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在集会上发言。在那个时代,雅典是个繁荣富庶、文化艺术纷呈的城邦,使雅典人特别自豪。斯巴达是另一面镜子。那里没有文化、哲学、艺术,但人民却有强烈的一体意识。他们的男孩,全是童子军;长大后,全是军人。城邦的训练,把每个人都塑造成有爱国心、自律高的战士,愿意为了集体而牺牲自己。斯巴达的宪法能维持几百年而不坠,主要是因为它有那样的风尚。

那样的风尚,柏拉图就公开称道。在他眼中,雅典是堕落了:纪律松散,缺乏团结,人民为了个人经济利益,就把公利放在一旁。更有甚者,政客为了讨好公众,就鼓吹“自由”,忽略了责任和牺牲精神。雅典的救赎,在向斯巴达学习。当然,两类情况,各有利弊,柏拉图不可能不知道,也曾提出批评。亚里士多德有他自己的评断。他也看到斯巴达的优点,但毫不欣赏那狭隘的、不宽容的社会体制,更不喜欢那只以为国出征为己任的教育。在他们作品中,我们可以观察到的是,各自用上不同程度的拉力,使两方调和起来。至于说,谁的调和较合理,那是见仁见智的理论问题了。

人的思想,不会和他的环境和历史背景完全分离。在政治道德教诲上,尤其如此。不仅古代作品如是,就是近代作品,像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霍布斯的《利维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也莫不如是。哲学家著书立说,多少是为了当代的“世道人心”;但哲学家的理论,却能超越“当代”而影响“后代”。程度当有不同。古代希腊哲学家,身处城邦时代,当然用眼前的事例做观察对象。马其顿兴起以前,欧洲没有大帝国,政治理论都是“城邦”的。从马其顿到罗马帝国到中世纪末,是“普世”的。文艺复兴开始,那些理论是切合“民族国家”的。不论哪一类型,其背后探讨的理念,总能超越时空,发人深省。在古代传统来说,固然是针对希腊人来立论;但古代的哲学家相信,人性,无分希腊与波斯,是普遍的。他们的城,就是他们的国。所以,他们的哲学,就是人与国家的哲学。我们研究的,不是一时一地的历史,而是人与国家的关系。古代的城邦和近代的民族国家,当然不一样;可那只反映了他们的政治生活来得更紧凑。在那个时代,个人更能实际参与公众事务,更可以实践自己。从理想角度来说,那也是现代国家所追求的目标。

那样的研究,不只是昨天的,也不只是今天的;那是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