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思维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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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研项目的评审

一、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请人根据前期的研究工作,确定拟开展的科研项目及其所属类型,撰写好相应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准备必要的附件。
2.申请人将科研项目申请书和必要的附件一起交依托单位审核。
3.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资助部门。如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则提交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4.资助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5.资助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分为网络初评和会议终评两个步骤。
6.资助部门公布获得资助的项目名单。
二、科研项目的评审标准
下面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为例说明科研项目的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和资助与否的意见:
1.着重评议申请项目的创新性,明确指出项目的研究价值和创新之处 要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意义、前沿性和探索性进行评述,在评议学术价值的同时,对有应用背景的申请项目还要进行潜在应用价值的评议。
2.针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具体评议意见。
3.对申请项目的整体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如有可能,可对完善研究方案提出建议。
4.对研究队伍状况、前期工作基础、研究条件以及经费预算进行评价 如申请人承担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考虑其项目完成情况;同时还应考虑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与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的相关性和区别。
5.评议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发现和保护创新性强的项目,积极扶持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
综合评价等级参考标准:
优: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恰当,总体研究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良:立意新颖,有较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和总体研究方案较好,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中: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价值或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和总体研究方案尚可,但需修改。
差:某些关键方面有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