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管理制度制定的总体原则
制度是一个组织内所有成员在工作中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依据行业及自身特点依法制定的适合本组织运行、发展的规章制度就是组织内部的“立法”。介入超声学科临床工作是围绕大量需要通过经皮(或经体腔)穿刺对人体内靶目标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介入操作进行的,具有诊疗操作有创(虽然微创)、器具使用多样、涉及疾病广泛、患者病情复杂等特点。针对以上学科医疗工作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可以保障临床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转及学科既定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是提高成员素质、推动学科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适性制度,由国家和医院统一制定,所有部门和科室遵照执行,主要包括:①行政管理制度;②临床管理制度;③病历管理制度;④药事管理制度;⑤医院感染管理;⑥后勤保障管理;⑦应急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有:门诊管理制度、病区管理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三级医师检诊(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业务和新技术临床准入审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知情同意制度、医院感染防控制度、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查对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随访制度等[8]。另一种是特适性制度,是为适应本学科医疗工作运转特点而在普适性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
介入超声学科作为新兴的微创介入诊疗学科,必须依托医院为载体,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框架下依法开展医疗工作。因此,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学科建设的首要内容之一,是学科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运转效率、确保医疗安全及促进学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9,10]。
在制定介入超声学科医疗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将学科诊疗特点有机地融入医院制定的普适性制度中,创立具有学科特色的医疗管理制度(图1-3-2-2)。根据学科医疗平台分布,管理制度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包括:①门诊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责、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检诊制度、超声检查制度、报告审核制度等;②病区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责、值班交班制度、主诊负责制度、临床准入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知情同意制度、会诊转诊制度、安全查对制度等;③介入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责、手术区管理制度、介入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感染防控消毒制度、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标本管理制度、知情同意制度及介入手术安全查对和辐射防护制度等。每部分内容中包括医务人员岗位职责以及保证安全有效开展介入诊疗工作的制度和规范等。
在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医疗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制定学科管理工作制度的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医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考本领域国内外指南、专家共识和诊疗常规,制定适合本学科应用和发展的特色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规范的诊疗流程,实施安全有效的诊疗技术。
制定制度的目的必须明确,内容结合实际,客观科学,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可执行力度强,切忌纸上谈兵。如岗位职责的目的是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岗位工作标准,其内容规定了相关医务人员需要做哪些工作,并对如何开展相关工作给予一定的提示和指导。
制定制度要服从学科医疗管理的实际需要,从临床工作角度出发,体现制度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同时也要体现其合理性和激励性。按制度执行、用制度管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是否制度本身存在不适应学科发展的问题,这需要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保持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对制度中不合理、不科学的部分进行持续改进。
基于医院制定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学科目前临床工作主要项目,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介入超声手术分级认证管理制度,根据介入手术的难易程度并结合风险的高低,对介入超声诊疗手术进行分级,规定了对医师的资质要求(表1-3-2-1)并在临床工作中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