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
一、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的特点
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包括麻醉操作技术、管理技术和监测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1.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的临床专科特征显著,具有不可替代性;
2.绝大多数的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不具有直接的诊断和治疗作用,但可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及手术的顺利实施而发挥间接作用;
3.麻醉科许多经典传统的临床医疗技术如椎管内神经阻滞麻醉技术、全身麻醉技术、区域神经阻滞技术、控制性降压技术等,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被长期大量的临床实践所检验和证明;
4.为达到某些治疗目的,与绝大多数外科临床医疗技术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为除了局部麻醉外,所有的外科手术都必须在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支撑下才能完成,因而与绝大多数涉及外科手术治疗的临床专科医疗技术形成非常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
5.许多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如椎管内麻醉阻滞术、臂丛和颈丛等神经干阻滞术、深静脉穿刺术、逆行气管插管术等,但因其是有创的,可能发生对人体有害的并发症,甚至有时涉及伦理问题需要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
6.有些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如困难气道处理技术、体外循环灌注技术、椎管内神经阻滞麻醉技术等,具有高风险性,可能导致患者致残或死亡,操作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或长期临床实践及经验的积累才能独立进行;
7.某些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如神经阻滞麻醉技术、全身麻醉技术等,涉及毒性较大或国家立法管制的药品,需要对技术操作本身安全性实行严格管理;
8.依据2009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出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按照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高低进行划分,目前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属于第一、二类医疗技术,麻醉科迄今尚无第三类医疗技术。
二、麻醉科临床医疗技术管理的实践
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江苏省是全国最早也是唯一将麻醉临床医疗技术列入第二类临床医疗技术的省份。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于2009年发布苏卫办医〔2009〕112号文件,《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指定江苏省医院协会为全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机构的通知》,为规范和促进医疗技术审核工作的开展,确保审核质量,2010年5月发布了《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试行)》、《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流程图》和《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等相关文件;2011年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修订,并正式出台《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苏医协评〔2011〕37号),分四批次公布第二、三类(现为限制性临床医疗技术)临床医疗技术项目共62项,参照二类临床技术管理项目19项,共计81项。其中包括麻醉临床医疗技术5项:①全身麻醉技术;②疼痛诊疗技术;③经食管超声心动图监测技术;④体外循环术灌注技术;⑤单肺通气技术。2011年,江苏省全面启动针对全省所有申请接受第二、三类临床医疗技术审核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工作,截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第二类临床医疗技术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共现场审核通过6项第三类临床医疗技术和59项第二类临床医疗技术,总体通过率81.18%,其中①全身麻醉技术;②疼痛诊疗技术;③经食管超声心动图监测技术;④体外循环术灌注技术4个麻醉临床医疗技术通过了现场审核。2015年8月份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取消Ⅱ类临床技术(事前)审核”的通知,单肺通气技术项目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即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进行医疗技术应用与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近些年,以可视化技术为代表的麻醉临床医疗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其他一些技术的发展,未来麻醉临床医疗技术将不断增多,不断丰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麻醉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模式也将随之而改变,必将依据更高的科学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