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临床检查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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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视诊方法

视诊同其他检查方法一样,要求在良好的环境中对所检查部位进行充分显露,并在适当的体位下,左右对比、动态静态结合进行。视诊的主要原则如下。

1.充分显露

充分显露是骨科视诊检查的第一步。检查脊柱、骨盆时,最好脱去全部衣着;检查上肢和肩部时,需脱去上衣;检查下肢时,则只穿短裤。需要注意的是,充分显露前应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检查前的解释,并注意检查室内的环境,防止患者受凉并做好必要的隐私保密工作。

2.适当体位

检查脊柱和骨盆时,宜取直立位,若有困难可在卧位下进行;检查上肢和肩部时,以直立位为佳,也可坐位;检查下肢时,需观察步态,也可平卧于平坦的硬板床上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体位检查,以便排除身体其他因素的影响。

3.良好光线

良好的光线是视诊检查的必要条件,便于观察皮肤色泽、血液循环、创伤情况及分泌物性质等。侧面光有助于观察肿瘤轮廓。

4.双侧对比

在观察患侧时要与健侧相应部位进行对比检查,可有助于发现患部改变不明显的异常表现。必要时可以体形相近的正常健康人作参照。

5.静态视诊与动态视诊相结合

静态视诊是指观察患者的异常姿势形态、肢体的轴线和夹角、局部异常外观等;动态视诊是指观察患者的步态、四肢、脊柱等各关节的运动功能以及其他各种特殊检查。

6.整体与局部视诊相结合

在视诊检查中,要注意局部情况和全身情况相结合,不能只重视局部而忽略全身。局部疾患的功能障碍,常可引起身体其他部位的代偿性改变。例如髋关节疾患常可引起腰椎代偿性侧凸,同时髋关节疾患可引起膝关节牵涉性疼痛,KingⅠ型脊柱侧凸常由于腰椎的侧凸引起胸段脊柱出现代偿性向对侧侧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