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籍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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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1.本书为补日本丹波元胤 《中国医籍考》之未备而撰,收载医籍大体与 《中国医籍考》同时,即截止至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道光元年(1821年)后医学著作则已列入 《中国医籍续考》载录。

2.本书所载均属现存或可能现存者,包括 《中国医籍考》言 “存”而国内无论存佚者;以及 《中国医籍考》言 “未见”、“已佚”而确存或有辑佚本者;《中国医籍考》未载而现存者。《中国医籍续考》出版后,未载未见之书目得读得见者,另为 《续考补编》列于各门之后。

3.佛道典籍亦多关于人之身心健康、病患医治的文献,故亦辑录佛经道书中有关医药者。道书均出国人之手,佛经则传自域外,译者或为国人,或为留居中国的西域人,选录若干以见其例。

4.据以上载录范围,本书共载录医学古籍3608种,其中 《中国医籍考》已载录1101种,新增2507种。另有 《续考补编》408种,其中 《中国医籍续考》未载201种,未见得见198种,已佚得见2种,存而过略补充内容7种。全书合载书目4014种。

5.本书分为医经、本草、食治、养生、藏象、病机、诊法、明堂经脉、伤寒、温病、金匮、临床综合、方书、内科、外科、伤骨科、妇产科、儿科、咽喉口齿、眼科、法医、医案、医话医论、丛书全书、史传、书目、运气、其他,凡二十有八门。所增养生、法医、书目、其他四门为 《中国医籍考》原无,而《中国医籍考》“方论”门五十六卷,占全书十分之七,过于庞杂,为之细分为病机、伤寒、温病、金匮、临床综合、方书、内科、外科、伤骨科、妇产科、儿科、咽喉口齿、眼科、医案、医话医论、丛书全书,凡十六门。

6.丛书全书专列一门,丛书载录其子目。但专题丛书与分类相合者,则各入专门类别,如 《伤寒六书》入伤寒门,《遵生八笺》入养生门。

7.书目为 “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重要工具,而医学专门书目并不多见,然而史志艺文、官私书目均以医家医书为其一类,载录亦复不少。故列书目专门,以朝代为序,先载正史艺文志、经籍志,次列官私书目,略述载书范围、分类方法、著录特点,详其载录医书情形,以便读者掌握历代医书书目。惟私家书目浩繁,难能一一列载,择其要者介绍若干以见其例。

8.各门书籍以类为聚,以时为序排列,即以原书成书时间结合主题和中心内容。如医经类下,先 《内经》,次 《难经》;诊法门以太素脉附于后;明堂经脉类下,先经脉针灸,次推拿,次太乙神针,末为外治;内科类,先总论杂证证治,次中风,次劳及咳、喘,次疟痢臌胀,次痿痹脚气;妇产科以妇、产区分,广嗣书则介于二者间;儿科以通论与痘疹区分。然诸书类属本难截然细分,如 《四库全书·医家类序》所言者,分类难以确当,医家生活时代不明,难免先后错互。同一作者的若干著作一般同归一处,以便查阅与对照阅读。

9.医籍书名采用通用名,别名不另立专条,或在按语表明。

10.同一作者同一资料来源的若干书目,作同一条,中间以逗号区分,以节省篇幅。

11.本书遵一般书目例,书名后标注 “存”、“佚”、“辑佚”、“未见”、“阙”。笔者亲见亲读者为 “存”,仅见官私书目、方志艺文经籍志载录而 《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不载、笔者寻求无着者为 “佚”,原书已佚而有后人辑复存本者为 “辑佚”,《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载录而笔者未见未读者为 “未见”,仅有之存本不全者为 “阙”。

12.此后又以阿拉伯数字标成书年代,其约略不明者加 “?”以示。此原为笔者为编纂排序之便以供参阅者,拟书成删除,今予保留,或有便于读者,且 《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亦有先例在。部分书籍成书年代不详,尤以原出佛经道藏者为多,只得付诸阙如。

13.作者以 “朝代籍贯姓名(字,号)”表示,朝代、籍贯和姓名间不加标点,字、号则外加括号。一人跨二朝者,以主要生活时期确定,或以书籍成书、出版时间确定。作者对书籍的工作,以撰、辑、编、校等表示。托名伪作,或有疑者,则在作者籍贯姓名前加 “原题”以示,外加括号。作者佚名,概题为“亡名氏”,有传订其书者,则列其名氏,亦可见其源流一线。

14.继列 《中国医籍考》著录情况,包括:《中国医籍考》录于某卷,存佚,作者名、书名有异者录其名,所录序、跋、题辞名称,如某年自序,某年某人序,评论其书之议论,如 《四库全书提要》、某人某书曰等。

15.正文载录原书序、跋、题辞,作者的传、文、墓志,各种目录学著作的提要、按语,方志、宗谱、史传的有关内容等。限于篇幅,正文仅收录与书籍及其作者有关的内容,尽量精简扼要,或采取节录方式。《中国医籍考》已录者,不再重复;过于简略者,加以补充。

16.以 “时觉按”形式载录考证结果、或表明书籍别名,或载录版本,或考证真伪,或简要述其内容,或记录演变过程,或记述收录的丛书名,凡属孤本、抄本等少见版本,则尽可能载其收藏单位,以便读者查阅。按语引述薛清录 《全国中医图书联合目录》、中国医籍大辞典编纂委员会 《中国医籍大辞典》二书颇多,简称为 《联目》、《大辞典》。

17.各门类之后,附列 《续考补编》,载录 《中国医籍续考》出版之后笔者所收集、阅读的属 《续考》范围的书目。

18.各门后汇总附注本门载录书目总数与存、佚、未见、辑佚、阙书数目,及 《中国医籍考》载录情况及较其增加数;另条统计本门 《续考补编》载录书目总数与现存、残阙、未见、辑佚书数目,及 《中国医籍续考》原载录情况,以便省览。

19.全书后附书名索引、著者索引,以便查阅。书名索引一般不取别名异名,著者索引列入著者及续编、校注、补辑、重订者,其有二人或更多者,亦作多条列入索引。书名索引按首字笔画数及起笔 “-ㄧノ丶フ”顺序排列;首字相同,按第二字笔画及起笔排列;余类推。著者索引按笔画数及起笔排序同书名索引。

20.末附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