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查尔斯·狄更斯[249]
一
狄更斯是那种值得去剽窃的作家。如果你想一想,把他的遗体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这件事也算得上是一种剽窃的行为。
当切斯特顿为人人丛书版[250]的《狄更斯作品集》作序时,他觉得将自己那标志性的中世纪精神加在狄更斯身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不久前马克思主义作家托马斯·杰克逊先生[251]殚精竭虑将狄更斯描述为一个嗜血的革命者。马克思主义者说他“几乎”称得上是马克思主义者,天主教信徒说他“几乎”称得上是天主教徒,双方都歌颂他是无产者的捍卫者(或者用切斯特顿的说法,“穷苦人”的捍卫者)。另一方面,娜德斯达·克鲁普斯卡娅[252]在她那本关于列宁的小书中写到,列宁在临死前去看了由《炉边蟋蟀》改编的戏剧,觉得狄更斯的“中产阶级式的多愁善感”实在是难以忍受,在一幕戏演到一半的时候就离场了。
把“中产阶级”理解为克鲁普斯卡娅或许想表达的意思,或许这个判断要比切斯特顿和杰克逊的判断更加贴近事实。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里所隐含的对狄更斯的厌恶有点不同寻常。许多人觉得狄更斯的书难读,但似乎很少人对他作品中的主旨反感。几年后,贝克霍弗·罗伯茨先生[253]出版了一本小说,对狄更斯展开了大规模的批判(《这边厢的盲目崇拜》),但那只是人身攻击,大部分内容是关于狄更斯如何对待自己的妻子。里面写到的事情一千个狄更斯的读者中可能没有一个人听说过,而且这件事根本对他的作品不会有任何影响,就像一张算不上最好的床不会对《哈姆雷特》有任何影响一样。这本书真正揭示的只不过是,一个作家的文学风格和他私人的个性没有多大的联系。私人生活中的狄更斯很有可能就像是贝克霍弗·罗伯茨先生所描绘的那种麻木不仁、唯我独尊的人。但在他出版的作品中,他所体现的性格与之大相径庭,赢得的朋友要比招惹的敌人多得多。情况原本很可能是另外一番情景,因为就算狄更斯是一个资产阶级作家,他肯定是一个颠覆性的作家,一个激进派,或许可以笃定地说,是一个叛逆的作家。任何曾广泛阅读他的作品的人都会感觉到这一点。比方说,狄学研究最好的作家基辛[254]自己也是一个激进派,但是他并不认同狄更斯的叛逆气质,希望这一气质不曾存在,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否认它。在《雾都孤儿》、《艰难时世》、《荒凉山庄》、《小杜丽》里,狄更斯对英国的制度痛加批判,程度之猛烈可谓后无来者。但他却能够在做到这一点的同时不让自己遭到忌恨。更有甚者,那些被他抨击的人完全接纳了他,而他自己则变成了英国的象征。英国公众对狄更斯的态度就像一头察觉到被人拿着拐杖打的大象,觉得那是在给它挠痒痒,怪舒服的。我十岁前被学校里的老师逼着囫囵吞枣地阅读过狄更斯的作品,尽管当时我还小,但我觉得那些老师很像克里科先生。你无须别人告诉你就知道律师们喜欢布兹福斯大律师,而《小杜丽》是内政部里最受欢迎的一本读物。狄更斯似乎成功地做到了对每个人进行抨击,却又不会得罪任何人。这自然会让人怀疑到底他是不是在真诚地对社会进行批判。他到底持什么样的社会立场、道德立场和政治立场?和往常一样,你可以从排除他不属于哪一类人入手,这样可以比较容易地作出判断。
第一,他不是切斯特顿和杰克逊等诸位先生们所描述的“无产阶级”作家。首先,他写的不是无产者,在这一点上他和过去和现在的大多数作家没什么两样。如果你在小说世界里,特别是英文小说世界里寻找描写工人阶级的作品,你会发现那是一片空白。或许这番话需要加以修正。出于显而易见的理由,农业劳动者(在英国是无产者)在小说里有相当精彩的描写,关于罪犯和流浪汉也有很多作品,而最近关于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作品也不少。但那些普通的城镇无产者,推动着社会前进的那些人,总是被小说家们忽略了。当他们勉强挤进书里面的时候,他们几乎都是怜悯的对象或滑稽的消遣。狄更斯的故事的主要情节几乎都是发生在中产阶级的环境里。如果仔细探究他的小说,你会发现他真正的主题是伦敦的商业资产阶级和他们的帮闲——律师、职员、掮客、客栈老板、手工匠和仆人。他从未描写过一个农场工人,只描写过一个产业工人(《艰难时世》里的史蒂芬·布莱克普尔)。《小杜丽》里的普罗尼斯一家或许是他对一个工人家庭最好的描写——而佩格蒂一家并不能算作工人阶级——但大体上他并不擅长描写这类人物。如果你问一个普通读者记得哪一个狄更斯的无产阶级角色,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会说比尔·赛克斯、山姆·威勒和甘普太太。一个窃贼、一个男仆和一个酗酒的产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英国工人阶级各个阶层的代表。
第二,按照“革命”这个词通常为人所接受的含义,狄更斯算不上是“革命”作家。但在这里要对他的立场作一些说明。
无论狄更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是一个藏头露尾的灵魂救赎者,那种出于一片好心的白痴,以为你只要修改几条法规,纠正几个反常的现象,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完美无瑕。譬如说,拿他和查尔斯·里德进行比较就很有意思。里德要比狄更斯更有学识,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具有公益精神。他真的痛恨他所能理解的弊端,并在一系列小说中对其进行揭露,虽然这些小说很荒谬可笑,但很有可读性。而且或许他帮助改变了舆论对于一些虽小却很重要的问题的看法。但他无法认识到,在现存的社会体制下,有些罪恶是不可能得以矫正的。抓住这个或那个小弊端,揭露它,将它送到英国的一个陪审团面前,就万事大吉了,这就是他的观点。狄更斯至少不会幻想你把脓疱割掉就算是把它治好了。在他的作品中,每一页你都可以看到,他意识到这个社会从根源上出了问题。当你问出“是哪个根源”这句话时,你就开始理解他的立场了。
事实上,狄更斯对社会的批判几乎都是在道德层面上的。因此,他的作品里根本没有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可言。他批判法律、议会政府、教育体制等等等等,但从未明确指出他准备用什么去替代。当然,一个作家或讽刺家并没有义务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但关键是,狄更斯的态度说到底并非一味只是破坏。他没有明确地表示要推翻现存的社会秩序,或他相信推翻这个社会将会带来很大的改观,因为事实上他的目标并非改造社会,而是改造“人性”。很难在他的作品中找出某一章节在批评经济制度在整体上出了问题。比方说,他从不批判私人企业或私有财产。甚至在《我们共同的朋友》这本讲述死者的力量通过愚蠢的遗嘱影响活人的书里,他也没有想到要表明个人不应该掌握这种不负责任的力量。当然,你可以自己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你也可以从《艰难时世》里庞德贝的遗嘱中再次得出这一结论。事实上,从狄更斯的全部作品中你可以得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充满邪恶这个结论,但狄更斯自己并没有作出这一番结论。据说麦考利[255]拒绝评论《艰难时世》,因为他不赞同其“忧愤的社会主义”。显然,麦考利对“社会主义”这个词的理解就像二十年前素食主义或立体主义画作被称为“布尔什维克主义”一样。这本书里没有哪一行文字可以被恰如其分地被称为“有社会主义倾向”;事实上,要真的说它有政治倾向,它的倾向是支持资本主义,因为它的整体道德说教就是资本家应该仁慈,而不是鼓励工人应该进行反抗。庞德贝是一个好吹牛的恶霸,而葛拉格林一直是道德上的白痴,但如果他们没有那么卑劣的话,这个体制就可以运作良好。这就是该书从头到尾隐含的意思。就社会批判而言,没有人能从狄更斯的作品里找出比这更深入的见解,除非他刻意要曲解狄更斯的思想。他所要表达的全部“信息”乍一看就像一篇冗长的陈词滥调:如果人人都能体面行事,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自然,这就需要少数有权有势的角色能做出体面的事情。因此,“有钱的大善人”这种狄更斯式的人物反复不停地出现。这种人物在狄更斯乐观的早年作品中屡见不鲜。他经常会是一个“商人”(我们不需要了解他究竟从事什么行当),他总是一个无比仁慈善良的老绅士,到处奔波忙碌,给雇员们涨工资,抚摸孩子们的头,把欠债人保出监狱,扮演着救苦救难神仙教母的角色。当然,他纯粹是一个梦幻中的人物,现实生活中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人,比士括尔斯或米考伯更加不切合现实。就连狄更斯有时也意识到,一个热衷于慷慨解囊的人本来就不应该会是有钱人。比方说,匹克威克先生以前是“城里人”,但很难相信他能在那里发财。但是,这个角色就像草蛇灰线一般在他早期大部分作品中贯穿始终。匹克威克、切里伯一家、老崔述伟、斯克鲁奇——同样的人物反复不停地出现,有钱的大善人在派发金币。但是,在这方面狄更斯确实展示出进步的迹象。在他中期的作品里,这类有钱的大善人在某种程度上消失了。在《双城记》或《远大前程》里没有安排这一类角色——事实上,《远大前程》明确地对“施舍”提出了批判——在《艰难时世》中,这个角色由改过自新的葛拉格林来扮演,描写很含糊暧昧。这个角色在《小杜丽》和《荒凉山庄》中分别以米格尔斯和约翰·詹迪斯这两个绝然迥异的形象再次出现——你或许可以加上《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贝奇·特洛伍德。但在这几本书里,有钱的大善人从“商贾阶层”矮化成了“食利阶层”。这是意味深远的事情。食利阶层是有产阶级的一部分,他们能让别人为他们工作,而且几乎不知道这一点,但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力量,不像斯克鲁奇或切里伯一家那样通过给大家涨工资把问题摆平。从五十年代狄更斯所写的那非常消沉的作品中或许可以得到这么一个结论:到了这一时期,他已经意识到善良的好人在堕落的社会里的无助。然而,在他最后一部完整的作品《我们共同的朋友》中(于1864年5月出版),有钱的大善人以博芬的形象重新闪亮登场。博芬原本是个无产者,因为继承了一笔遗产而成为有钱人,但他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天外救星”[256],到处撒钱解决每个人的问题。他甚至像切里伯一家“到处奔走”。从几个方面来说《我们共同的朋友》回归了狄更斯早期作品的路数,而且这个回归并不算不成功。狄更斯的思想似乎兜了一个完整的圆圈。再一次,个人的良知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狄更斯对他那个时代一桩可怕的罪恶很少提及,那就是童工。在他的书里有许多对遭受痛苦折磨的孩子的描写,但他们遭受折磨的地方是学校而不是工厂。他对童工唯一仔细的描写是《大卫·科波菲尔》中年幼的大卫在“摩德斯通和格林比货仓”洗瓶子。这当然就是对狄更斯本人十岁时的生活的描写,他曾经在斯特朗大街的沃伦鞋油厂工作过,情况和这里所讲的很相似。那对他来说是一段十分苦涩的回忆,一部分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有辱父母的颜面,他甚至对妻子隐瞒了这件事,直到婚后很久才告诉了她。回首这段往事,他在《大卫·科波菲尔》里面写道:
即使到了现在,我仍对此事觉得诧异,在那么小的年纪就被轻易地扔出家门。一个能力出众、善于观察、敏捷、热情、斯文的孩子很快就遭受到身心的创伤。我觉得很奇怪,没有人对我有所表示。什么也没有发生。十岁的时候我成了一个小童工,在摩德斯通和格林比货仓打工干活。
在描述完和他一同工作的粗野的孩子后,他再次写道:
当我沦落到与这帮人为伍时,没有言语能够表达灵魂那种隐秘的痛苦……我觉得我成为一个有学问的精英这个希望在我的心中被碾碎了。
显然,说出这些话的人不是大卫·科波菲尔,而是狄更斯本人。在几个月前开始动笔却又搁置的自传里,他写了几乎只字不差的内容。狄更斯说,一个有天赋的孩子不应该每天干十个小时往瓶子上贴标签的工作,这当然是对的;但他并没有说,任何孩子都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命运,而且没有理由能够推断他有这个想法。大卫逃离了货仓,但米克·沃克和“粉土豆”还有其他孩子仍然在那里,而没有迹象表明狄更斯对此感到特别难过。和平时一样,他所展现的是,他不知道社会的结构是可以改变的。他鄙夷政治,不相信议会能促成什么善事——他曾在议会当过速记员,那无疑是一段让他幻灭的经历——他对那时候最有希望的工会运动抱有一点敌意。在《艰难时世》里工会运动被当成比敲诈勒索好不了多少的事情,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雇主不能像家长那么和蔼。史蒂芬·布莱克普尔不肯加入工会在狄更斯眼中是一种美德。而且,杰克逊先生已经指出,在《巴纳比·拉奇》中,西姆·塔佩蒂所属的学徒协会或许是对狄更斯时代所有非法或勉强合法的工会那些秘密集会及暗语等事情的攻诘。显然,他希望工人们有好的待遇,但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他希望工人们靠自己的双手把握命运,而最不应该做的,就是以公开的暴力形式抗争。
实际上,狄更斯在《巴纳比·拉奇》和《双城记》这两本小说里描写了狭义的革命。《巴纳比·拉奇》里描写的实际上是暴动而不是革命。1780年的“戈登暴动”[257]虽然有坚持宗教理念作为借口,似乎不过是一场茫无目标的劫掠。狄更斯的初始想法是将这次暴动的领袖写成三个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不难看出他对这种事情的态度。他后来没有这么做,但书中的主角的确是一个村野白痴。在描写暴动的那几章里,狄更斯流露出对民众的暴力怀有刻骨的恐惧。他津津有味地描写着人群中的那些“渣滓”兽性大发地为非作歹。这些章节描写了很有趣的心理,因为它们表明狄更斯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他所描写的事情只能是出自他的想象,因为在他这辈子里没有发生过同等规模的暴动。例如,这里有一段他的描写:
即使贝德兰疯人院[258]的大门统统打开,也不会像那个疯狂的夜晚一样涌出这么多疯子。有人在花圃上蹦跳着践踏着,仿佛是在践踏着敌人,将它们的茎梗扭断,就像野人拗断人的脖子。有的人把点着的火把扔到空中,掉到他们的头上和脸上,在皮肤上烧灼出又深又丑的烧伤。有的人冲向火堆,在火中比划着划桨的姿势,似乎在水上划船。其他人被死死拉住才不至于栽入火中以满足他们对死亡的渴望。有一个醉酒小伙子——看他的样子还不到二十岁——躺在地上,嘴里叼着酒瓶,屋顶的铅片像液体的火焰一般倾泻而下到他的脑壳上,白热的铅像熔化蜡烛一样熔化了他的脑袋……但在这一帮吵吵闹闹的暴民中,没有人从这一幕幕情景中心生怜悯,或觉得恶心,也没有人对这些暴烈、愚蠢、毫无理智的暴行感到倒胃作呕。
你或许会以为自己是在阅读一篇佛朗哥将军的走狗描写的“赤化”西班牙的文章。当然,你必须记住,当狄更斯写下这段文字时,伦敦的“暴民”依然存在。(如今已经没有暴民了,只有一帮乌合之众。)低工资和人口的增长变迁造成了庞大而危险的贫民窟无产者,而直到十九世纪中叶才有了警察。当砖块开始飞舞时,除了紧闭窗户和命令军队开火之后别无他法。在《双城记》中,狄更斯描写了确有其事的革命,他的态度有所不同,但并非全然不同。事实上,《双城记》是一本容易形成不实印象的书,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尤其如此。
每个读过《双城记》的人都记得的一件事情,就是“恐怖统治”。整本书被断头台所统治——高声穿梭的运尸车、血腥的铡刀、滚进筐子里的头颅、狰狞的老太婆一边看着砍头一边织毛衣。确实,这些场景只是出现在几个章节里,但描写极具张力,而全书的其它部分则很拖沓。但《双城记》并不是《红花侠》的姐妹篇。狄更斯清楚地认识到法国大革命注定会爆发,许多被处死的人纯属罪有应得。他写到,如果你像法国贵族那样行事,必定会遭到报应。他一再重复着这一点。我们总是被这样的文字所提醒:“我的主子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四个身穿制服的男仆服侍他喝巧克力,外面的农民却在忍饥挨饿。而森林里某处一棵树正在成长,很快就会被锯成木板,搭建起他的断头台。”有了这些原因,恐怖时期便不可避免了,并以最清晰的语句表述了出来:
以这种方式去谈论这场可怕的革命实在是太过分了,就好像它是天底下唯一没有经过播种的收获一样——好像它的发生是没有来由的,或其来由可以忽略不计一样——就好像没有观察者看到数百万悲惨的法国人和那些原本可以让他们获得繁荣却没有被善加利用,而是被滥用的资源,在多年之前就预见到这种事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一样,就好像他们没有将看到的一切以明明白白的话加以记录一样。
还有:
所有自从想象被记录之后能被想象得到的饕餮无厌的怪物,都结合为一体,化身为断头台的形象。法国有多种多样的土壤和气候,却没有一根青草、一片树叶、一条树根、一口泉水、一粒胡椒能像这段恐怖时期一样在水到渠成的情况下必然会发生。用铁锤将人性砸得稀巴烂,它将以同样的扭曲形态再次出现。
换句话说,法国贵族是在自掘坟墓。但是,这里并没有现在被称为历史必然性的认识。狄更斯知道凡事有因必有果,但他认为这些原因或许是可以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是因为法国农民遭受了几个世纪的压迫,过着非人的生活而发生的。如果邪恶的贵族能够像斯克鲁奇那样改邪归正,革命就不会发生,没有扎克雷起义[259],没有断头台——那就会好得多。这是与“革命”态度相悖的。从“革命”观点看,阶级斗争是进步的主要动力,因此贵族们剥削农民,迫使他们进行暴动是在扮演着必要的角色,就像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的雅各宾派一样。狄更斯从未在哪里写过一行可以理解为这种意思的文字。在他看来,革命只是暴政催生的一个恶魔,总是以吞噬它的制造者而告终。西德尼·卡尔顿在断头台的脚下预见到德法奇和其他恐怖统治的领导人也将全部在同一把铡刀下丧生——事实上,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狄更斯认定革命就是一头怪兽。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记得《双城记》中的革命场景。它们就像噩梦一样,而那是狄更斯本人的噩梦。他一次又一次地描写毫无意义的革命的恐怖——大屠杀、公义沦丧、令人提心吊胆的无处不在的间谍、嗜血的恐怖暴民。那些对巴黎暴民们的描写——比方说,他描写了在九月大屠杀之前一群群杀人凶手争相围着磨刀石打磨自己的凶器,准备痛宰囚犯的场面——超出了《巴纳比·拉奇》中的任何描写。在他眼中,那些革命者只是堕落的野蛮人——事实上,他们就是一群疯子。他以高度的、奇妙的想象力描写他们的疯狂。例如,他描写他们跳着“卡玛尼奥之舞”[260]:
这里至少得有五百个人,就像有五千个魔鬼在跳舞……他们伴随着流行的革命歌曲起舞,一同咬牙切齿,营造出恐怖的气氛……他们前进、后退,互相拍手、互相抓头,单独转圈圈,抓住对方,成双成对地转圈圈,直到许多人倒了下去……突然间,他们停了下来,一动不动,然后重新开始。他们排成几行,宽度覆盖了整条街道,头颅低垂,双手高举,尖声大叫着横冲直撞。没有什么打斗能有这种舞蹈一半的恐怖。那是一种如此堕落的举动——曾经纯洁无辜的举动,却完全受到魔鬼的蛊惑。
他甚至写到这些恶棍当中有几个人喜欢砍孩子的头。你应该完整读完我上面所节选的段落。它和其他章节表明狄更斯对革命歇斯底里的恐惧有多么深。比方说,请留意“头颅低垂,双手高举”这样的笔触,还有它所呈现的恐怖的景象。德法奇夫人确实是一个可怕的人物,肯定是狄更斯所塑造的反派中最成功的一个。德法奇等人只不过是“在旧世界的废墟中崛起的新的压迫者”,革命法庭被“最低俗、最残忍、最卑劣的人”所主宰,等等等等。由始至终狄更斯刻意在描写革命时期梦魇般的不安全感,在这方面他展现了非凡的预见性:“有罪推断的法律将自由和生命的一切保障剥夺殆尽,把无辜的好人交给了罪孽深重的坏人,监狱里关满了奉公守法的良民,他们没办法获得聆讯的机会。”——这种情况用在当前几个国家实在是非常贴切。
为革命辩护的人通常总是试图将革命的恐怖轻轻带过,而狄更斯的动机则是将其夸大——从历史的观点看,他确实夸大其词了。即使是恐怖时期也远远没有他所描写的那么恐怖。虽然他没有列举数字,但他让读者觉得这是一场持续了多年的疯狂大屠杀,而这场恐怖所造成的所有死亡的数字比起拿破仑发动的一场战役根本就是小儿科。但血淋淋的铡刀和来来回回的运尸车在他的心目中形成了一幕特别邪恶的景象,并成功地传递给了一代代的读者。由于狄更斯的描写,就连“拖车”[261]这个词听起来也显得格外凶险,我们忘记了“拖车”只是一种农车而已。时至今日,对于普通英国民众来说,法国大革命就是堆成金字塔形状的血淋淋的头颅。奇怪的是,狄更斯比与他同一时代的英国人对大革命的理念怀有更深切的同情,却对造成这一印象起到了如此大的作用。
如果你痛恨暴力又不相信政治,唯一的救赎就是教育。或许社会已经无可救药,但希望总是存在于个别人身上——如果你能从小就对其进行教育的话。这个信念在部分程度上解释了狄更斯关心童年的原因。
没有哪个人,至少没有哪个英国作家,在描写童年上比狄更斯更出色。虽然从那时开始到现在积累了很多知识,虽然如今孩子们被相对理性地对待,但没有一个小说家展现出进入孩子的思想的同等能力。我第一次读到《大卫·科波菲尔》的时候大概才九岁。开头几章的氛围立刻让人觉得似曾相识,让我隐约觉得它们出自一个小孩子的手笔。但当一个人长大了再重读这本书,比方说,见到摩德斯通一家从可怕的巨人矮化成滑稽的小丑,这些章节依然魅力不减。狄更斯能自由穿梭出入于孩子的思想,同一个情景可以显得既荒诞滑稽又恐怖真实,视读者的年龄而定。比方说,看看大卫·科波菲尔被冤枉偷吃了羊肉的那一幕,或《远大前程》里面皮普从赫维莎姆小姐的家里回来,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描述自己所目睹的情景,于是编出了一系列荒诞不经的谎言——当然,这些谎言被信以为真。童年的孤独感跃然纸上。而且他无比准确地记录了孩子的思维图像化和对某些印象特别敏感的心理机制。他讲述了他小时候对亡故双亲的印象是从他们的墓碑上形成的:
父亲的墓碑上的字体让我产生了古怪的印象,觉得他是个矮壮黝黑、长着国字脸和黑色卷发的男人。从“其妻乔治安娜合葬于此”这几个字的字体和笔锋,我得出一个幼稚的结论:我妈妈是一个长着雀斑的病恹恹的女人。在他们的坟墓旁边是五个大约一尺半长的菱形小石碑,摆成了整齐的一行,那是纪念我那五个早夭的小兄弟。我有一个类似于宗教的信念,那就是,他们是躺着生下来的,双手插在裤袋里,一直没有把手伸出来过。
在《大卫·科波菲尔》里有类似的章节。咬了摩德斯通先生的手后,大卫被送去学校,还被逼在背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心,他会咬人”。他看着操场上那扇男生刻着名字的大门,从每个人的名字的字体他似乎就知道那个男孩在朗读牌子时的腔调:
有一个男孩——名叫斯蒂尔沃思——把名字刻得特别深特别多,我想他一定会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揪住我的头发。还有一个名叫汤米·特拉德斯的男孩,我很怕他会以此为乐,假装很害怕我。第三个男孩叫乔治·邓波儿,我猜想他会像唱歌一样把那些字念出来。
我小时候读到这一段时,觉得那些特别的名字确实会勾起这样的想象,原因当然是这些名字的读音引起的联想(邓波儿【Demple】与“寺庙”【temple】听起来很像;特拉德斯【Traddles】——或许与“仓皇而逃”【skedaddle】很像)。但在狄更斯之前有多少人注意到像这样的事情呢?对孩子抱以同情的态度在狄更斯的时代要比在现在罕见得多。十九世纪早期是孩子们生不逢时的时代。狄更斯年轻时孩子们仍然“在刑事法庭受到庄严的宣判,他们被高高举起示众”,十三岁的孩子因为小偷小摸而被处以绞刑直到不久前才废止。要让孩子“俯首帖耳”的信条盛行一时,《费尔柴尔德一家》直到那个世纪末仍是标准儿童读物。这本可恶的书如今的发行本被删节得所剩无几,但其全本很值得一读。它让你对孩子们有时候所受的管束严苛到何种程度有所了解。譬如说,当费尔柴尔德先生逮到他的孩子们吵架时,先是把他们鞭打一顿,每用藤条抽一鞭嘴里就念叨着瓦茨医生说过的一句话:“让你们这些狗崽子乱吠乱咬”,然后把他们带到吊着杀人犯腐尸的绞刑架下面呆上一个下午。在十九世纪的前半叶,成千上万的儿童,有的才六岁大,真的在煤矿和纺纱厂里工作到活生生累死。而就连在时髦的公学里,学生也会因为在背诵拉丁诗句时犯了一个错误而被鞭子打得鲜血直流。狄更斯似乎认识到一个大部分同时代的人没有认识到的问题,那就是鞭笞的性虐待成分。我觉得可以从《大卫·科波菲尔》和《尼古拉斯·尼克贝》中推测出这一点。但对一个小孩进行精神虐待和肉体虐待一样让他义愤填膺。他笔下的学校教师基本上都是恶棍,虽然有几个是例外。
除了大学和几所大型公学之外,当时英国的每一种教育都遭到狄更斯的抨击。其中有布林伯博士的学院,在那里小男生被希腊文灌输得几乎快炸开了;还有那时候令人作呕的慈善学校,培养出了像诺亚·克雷波尔和尤莱亚·希普这样的人;还有塞伦学校和多斯比男校,以及沃普索先生的姑婆办的那所寒酸的女子学校。狄更斯所讲述的情况甚至到了今天仍是事实。塞伦学校是现代“预科学校”的老祖宗,其现况仍然与之非常相像。至于沃普索先生的姑婆办的那间学校,在几乎每座英国小镇里仍有同样的骗局在进行。但是,和往常一样,狄更斯的批判既没有建设性也没有破坏性可言。他明白以希腊词汇和末梢涂了蜡的鞭子为基础的教育体制的愚昧;另一方面,他认为五六十年代出现的孜孜求实的“现代”学校也一无是处。那么,他到底想要什么呢?和往常一样,他想要的似乎是现存的事物的道德化版本——旧式的学校,但没有鞭笞,没有欺压,没有饿肚子,没有那么多希腊文课程。大卫·科波菲尔逃离摩德斯通和格林比的学校后去的那所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就是没有那些缺点又有浓厚的“旧灰石”气氛的塞伦学校:
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是一间优秀的学校,与克里科尔先生的学校完全是善与恶的不同。它非常肃穆,布置得整整有条,而且制度健全,一切都有利于激发男生的荣誉感和诚实……产生了奇迹般的效果。我们都觉得自己对学校的管理和维持它的校风与尊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很快我们就对它产生了热情——我很肯定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员,而且我从来不知道有哪一个男生不是这样——用心学习,渴望为学校争取荣誉。课余的时候我们进行高贵的游戏,畅享自由,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们也受到镇里人的赞许,几乎从来没有人因为仪表或举止给斯特朗博士或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抹黑。
从这一段零乱含糊的话你可以看出狄更斯完全缺乏任何教育理论。他能想象出一所好学校的道德氛围,但也就仅此而已。孩子们“用心学习”,但他们学的是什么?毫无疑问,他们学的是布林伯博士的课程,只是略打折扣。考虑到狄更斯的小说里到处暗示着他对社会的态度,你不能不惊诧于他居然把大儿子送去了伊顿公学,还让所有的孩子都完成了死板冗长的正规教育。基辛似乎认为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痛苦地意识到自己没读过多少年书。这里基辛或许受到了自己对于古典教育的喜爱的影响。狄更斯基本上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他并没有失去什么,大体上他似乎对这一点是清楚的。如果他想象不出一所比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更好的学校,或在现实生活中比伊顿公学更好的学校,这应该归结于一种智识上的缺陷,而不是基辛所指出的那个原因。
狄更斯对社会的每一个批评似乎都着眼于精神上的改变,而不是结构上的改变。要想断定他提出过什么具体的解救措施是徒劳的,而要判断出他的政治信念更是没有希望。他的方针总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而他的态度可以用他认为斯特朗的学校与克里科尔的学校之间的区别就像是“善与恶的不同”那句话进行总结。两个事物可以非常相似,却又有天壤之别。天堂和地狱只在一念之间。改变制度而不“改造人心”是无济于事的——这就是贯穿其作品的主旨。
要只是这样的话,他或许只不过是一个粉饰太平的作家,一个反动的骗子。“改造人心”其实是那些不想改变现状的人的借口。但狄更斯除了在一些小事情上之外并不说假话。一个人读完他的作品后最强烈的印象是他对暴政的仇恨。前面我说过,狄更斯不是一个公认意义上的革命作家。但仅限于道德的社会批评并不一定就不如时下流行的政治经济批判“革命”——毕竟,革命意味着颠覆一切。布莱克不是政治家,但他那首诗“我漫步走过每一条特许的街道”要比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文学更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事实上,进步不是幻想,但它很缓慢,而且总是令人失望。总是有一个新的暴君在等着接替旧的暴君——通常来说没有前任那么坏,但仍然是个暴君。因此,有两个论点总是成立的。第一个观点是,你不改变社会体制,又谈何改良人性?第二个观点是,在人性没有变好之前,改变体制又有什么用呢?这两个观点吸引了不同的个体,而且在一定的时候有轮番出现的趋势。道德家和革命者总是在互相攻诘诋毁。马克思在道德者的立场下埋了一百吨的烈性炸药,我们仍然生活在那震聋发聩的爆炸的回音里。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工兵队已经在动手,新的炸药正在填埋,准备把马克思炸到月球上。然后马克思或别的类似他的人物,将带着更多的炸药卷土重来,这一过程反复进行,至于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我们都无法预料。最重要的问题——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并未得到解决。狄更斯并不知道私有财产是进步的障碍,但他知道“如果人们能体面地行事,世界就会变得体面起来”并不是一番陈词滥调。
二
或许比起大部分作家,狄更斯可以更完整地用他的社会出身进行诠释,虽然你很难从他的小说里推断出他的家族史。他的父亲是政府文员,通过他母亲的家庭关系,他在陆军和海军里都认识人。但从九岁起他就在伦敦长大,周围都是些生意人,大体上总是挣扎在贫困线上。在思想上他属于城郊的小资产阶级,而他碰巧是这个阶层里的一个特别好的样本,所有的“特点”都高度发达。这也是造就他成为如此有趣的一个人的原因之一。如果要在现代作家中找到相似的人,最接近的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他的生平与之非常类似,而且作为小说家,在某些方面继承了狄更斯的衣钵。阿诺德·本涅特也基本上是同样的人,但和他们俩不一样,他出身于制造业和非英国国教背景,而不是商业和英国国教背景。
作为生活在郊区的小资产阶级的一大缺点,或许也是一个优点,是他局限的世界观。他认为世界就只是中产阶级的世界,在此之外的一切要么可笑,要么有点邪恶。一方面,他没有与工业或农业接触的经验;另一方面他和统治阶级没有往来。任何人只要细读过威尔斯的作品就会发现虽然他视贵族如寇仇,但他对财阀并不特别反感,而且对无产阶级没有热情可言。他最痛恨的人,认为应该对一切罪恶负责的人,是国王、地主、牧师、民族主义者、士兵、学者和农民。乍一眼看上去这张由国王始至农民终的清单有点像大杂烩,但事实上所有这些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旧时代的人,被传统束缚,眼睛只看着过去——而新崛起的资产阶级则刚好相反,他们把赌注押在未来上,历史在他们眼中只是不能变卖的资产。
事实上,虽然狄更斯生活在资产阶级崛起的时代,但他在这方面所展现的特征并没有威尔斯那么强烈。他几乎毫不关心未来,对于田园风光却有着一种漫不经心的热爱(“古意盎然的教堂”等等)。不过,他最痛恨的人的清单与威尔斯的清单惊人地相似。他似乎与工人阶级站在同一阵营——对他们怀有某种笼统化的同情,因为他们是被压迫的人——但实际上他对他们了解甚少。他们在他的作品中主要是仆人,而且是可笑的仆人。在天平的另一端,他痛恨的是贵族——而且还包括大资本家,这一点要比威尔斯好一些。他的同情以匹克威克先生为上限,巴基斯先生为下限。但狄更斯所痛恨的“贵族”一词含义很模糊,需要加以澄清。
事实上,狄更斯的批判对象并不是那些大贵族,他的书里很少写到这类人,写得比较多的是他们的旁支,居住在梅菲尔区破烂公寓里靠接济度日的遗孀、官僚和职业军人。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有着对这类人不胜其数的怀着敌意的描写,几乎没有任何善意可言。比方说,地主阶级里基本上没有一个好人。可能只有莱斯特·戴洛克爵士勉强算是个例外,此外就只有沃德尔先生(他是个老套角色——一个“善良的老乡绅”)和《巴纳比·拉奇》中的赫尔戴尔,他得到狄更斯的同情,因为他是一个遭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士兵(包括军官)基本上也没有好人,而海军更是如此。至于他笔下的官僚、法官和地方行政官,大部分人到了“兜圈办”[262]会觉得很自在。狄更斯唯一示以善意的官员是警察,这实在耐人寻味。
狄更斯的态度在英国人看来是很好理解的,因为这是英国清教徒传统的一部分,直到今天还没有湮灭。狄更斯所属的阶级,或至少是他安身立命的阶层,在经过几个世纪的低调后突然间暴富起来。这个阶层主要在大城镇蓬勃发展,与农业没有联系,在政治上毫无作为,按照它的经验,政府不是在干涉他们就是在迫害他们。因此,这是一个没有公共服务传统,没有作出什么贡献的阶层。现在让我们对这个新冒起的财大气粗的阶层觉得惊讶的是,他们完全不负责任。他们只在乎个人的成功,对社区几乎不闻不问。另一方面,一个泰特·巴纳克尔式的官僚[263]即使在玩忽职守时,心里也知道所罔顾的职守到底是什么。狄更斯绝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更加不会奉行一心捞钱的斯迈尔斯[264]的信念,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总是觉得整个政府机制没有存在的必要。议会只有库德尔爵士和托马斯·杜德尔爵士在唱双簧,大英帝国只是贝格斯托克少校和他的印度仆人在演二人转,陆军只是乔瑟上校和斯拉莫医生在侃相声,公共服务只有一连串的错误和让人晕头转向的兜圈办——等等等等。他没有看到的,或只是断断续续看到的是,库德尔和杜德尔以及其他从十八世纪遗留下来的僵尸正在执行匹克威克和博芬根本不会去在乎的职责。
当然,这种目光上的狭隘对他来说在某种意义上是好事,因为一个讽刺画家了解太多是很要命的。从狄更斯的观点看,“上流”社会就是一群乡村愚夫愚妇的集合。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啊!蒂萍丝夫人!高文太太!威利索夫爵士!鲍勃·斯塔布斯阁下一家!斯巴丝夫人(她的丈夫是一个小偷)!像泰特·巴纳克尔那样的官僚!努普金斯!这基本上就是一本疯癫症的手册。但与此同时,他与地主—军人—官僚阶级的疏离让他没有能力进行全面的讽刺。只有当他把他们描写成精神有缺陷的人物时他才获得了成功。狄更斯在世时总是有人抨击他,说他“写不出一个绅士”,这一批评虽然滑稽,但从这个意义上讲并没有错,他攻诘“绅士”的那些话很少有真正的杀伤力。比方说,莫尔伯利·霍克爵士就是一次对坏男爵失败的刻画。《艰难时世》里的哈瑟豪斯要好一些,但对于特罗洛普[265]或萨克雷[266]来说只是普通的成就。特罗洛普的思想几乎跨不出“绅士”阶级的圈子,但萨克雷的有利条件在于他生活在两个道德群体中。从某种程度上说,萨克雷的世界观和狄更斯类似。和狄更斯一样,他认同清教徒有产阶层,反对打牌欠债的贵族阶层。在他眼中,十八世纪延伸进入十九世纪的代表人物是邪恶的斯泰恩勋爵。《名利场》是狄更斯在《小杜丽》中几个章节的加长版本。从出身和接受教育这两个方面,萨克雷更加接近于他所嘲讽的那个阶层。因此,他能写出像潘登尼斯少校和罗尔丹·克罗利这样比较深刻微妙的角色类型。潘登尼斯少校是个肤浅的老势利鬼,而罗尔丹·克罗利是个心地歹毒的恶棍,觉得多年来欺负那些生意人没什么不对。但萨克雷意识到,根据他们自己扭曲的道德观念,他们都不是什么坏人。比方说,潘登尼斯少校从不开空头支票;罗尔丹肯定会这么做,但他不会在危难时刻丢下朋友不管。这两人如果上了战场都会是勇敢的人——这一点在狄更斯看来并没有什么吸引力。结果是,到了最后,你会觉得潘登尼斯少校很好玩,对他予以宽容,而对于罗尔丹则会产生类似敬意的感觉。但是,你清楚地看到那种在上流社会的边缘溜须拍马和死乞白赖的生活绝对的腐朽性,这比任何抨击或责难更加有效。这一点狄更斯就做不到。在他的笔下,罗尔丹和潘登尼斯少校两人会矮化成传统的漫画人物。大体上,他对“上流”社会的攻诘只是流于表面。在他的作品中,贵族阶级和大资本家主要是作为一种“幕后的声音”而存在,是在舞台边上发出的哈哈哈的笑声,就像波兹斯纳普的晚宴宾客在谈笑风生。当他描绘出一幅真正精致而具有杀伤力的肖像时,就像约翰·杜利特或哈罗德·斯金普尔,那通常只是某个二流的次要角色。
狄更斯有一点非常突出,特别是考虑到他所生活的年代,那就是他没有庸俗的民族主义。所有进入民族国家阶段的人都会看不起外国人,但说英语的民族是最无礼的人这一点则没有什么疑问。从他们一旦充分了解某个外国民族就为他们起个侮辱性的外号这件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沃普人[267]、达戈人[268]、弗罗基人[269]、方头人[270]、凯子[271]、滑头[272]、黑鬼、外国佬[273]、清朝人[274]、油头[275]、黄肚皮[276]——这些只不过是从中挑选出的一部分而已。在1870年之前这张清单可能要短一些,因为那时候的世界地图与现在的不一样,英国人只充分了解三四个外国民族。但针对这几个民族,特别是针对最为接近和最为痛恨的法国,英国人傲慢自大的态度令人无法忍受,至今仍有着“傲慢”和“仇外”的名声。当然,即使到了今天这两个指责也并非全无道理。直到最近,几乎所有的英国孩子都被教导去鄙视南欧民族,而学校的历史课上所教的都是英国获胜的战役。但你得读一读三十年代的《季度评论》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自吹自擂。那时候英国人把自己吹嘘成“坚强的岛民”和“橡树坚实的芯木”,甚至一个英国人抵得上三个外国人被当成类似于科学的事实。贯穿十九世纪的始终,小说和幽默画报上都有“弗罗基人”这个传统的丑角——一个矮小滑稽的男人,留着一撇小胡须,戴着尖顶的高礼帽,总是在嘟嘟囔囔指手画脚,自负轻佻、喜欢吹嘘自己的军功,但一旦遇到真正的危险就逃之夭夭。他的对立面是“约翰牛”、“坚强的英国自耕农”或(更有公学色彩的说法)“坚强沉默的英国人”,像查尔斯·金斯利、托马斯·休斯和其他人。
以萨克雷为例,他也有这种观念,虽然有时候他看得很透彻,对此大加嘲讽。他在心目中牢牢地记住了一个史实,那就是,滑铁卢战场的胜利者是英国。读他的书时你总是动不动就会被提醒这件事。他觉得英国人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他们力大无穷,都是吃牛肉吃出来的。和他那个时代的大部分英国人一样,他有种奇怪的幻觉,以为英国人要比其他民族块头大一些(而事实上,萨克雷的体格确实要比大部分人来得高大),因此他写下了这样的章节:
我跟你说,你比法国人强。我甚至可以跟你打赌,正在读这本书的你身高肯定不止五尺七寸,体重达十一英石;而一个法国人只有五尺四寸高,体重不足九英石。法国人吃的是一盘菜,而你吃的是一盘肉。你是与之不同的更优越的人种——打败法国人的人种(几百年来的历史已经向你证实了这一点)。等等等等。
在萨克雷的作品里到处是类似的段落。狄更斯就从来不会干出这种事情。要是说他从未取笑过外国人,那未免太夸张了。当然,和十九世纪所有的英国人一样,他对欧洲文化毫无感觉。但他从来不会像典型的英国人那样自吹自擂,说出“岛国民族”、“纯种斗牛犬”、“公义而团结的岛国”这类话。在整本《双城记》中,没有一句话可以理解为:“瞧瞧这些坏心肠的法国人都做些了什么!”唯一他似乎展现出对于外国人的惯常仇恨的地方是《马丁·瞿述伟》中提到美国的章节。但是,这只是慷慨大方的心灵对于谎言所作出的反应。要是狄更斯活到今天,他会去苏俄走一趟,回来的时候写一本像纪德的《苏联归来》这样的书。但他没有把民族看成个体那样的愚蠢之见。他甚至很少拿民族开玩笑。比方说,他不会讥讽滑稽的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这并不是因为他反对定型的角色和现成的笑话——显然,他并不反对这些。或许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表现出对犹太人的偏见。确实,他认为销贼赃的人是犹太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见《雾都孤儿》和《远大前程》),在当时情况或许就是这样。但英国文学中直到希特勒上台之后方才平息的拿犹太人开涮的习惯在他的作品中并没有出现,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他为犹太人辩护,态度很是虔诚,但不是很有说服力。
狄更斯没有狭隘的民族主义展现了他真正大度的精神,而这一部分源于他没有建设性的负面政治态度。他是个地道的英国人,但他几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然,想到自己是一个英国人并不会让他觉得高兴。他没有帝国主义情怀,对外交政策没有明确的观点,对军国主义传统毫无感觉。在气质上他非常接近那些不信奉英国国教的小生意人,他们看不起“红衣兵”,而且觉得战争是邪恶的——这种看法固然片面,但说到底战争的确是邪恶的。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即使在谴责战争时也很少对其进行描写。他有非凡的描述能力,能描写他从未见过的事物,但他从来没有描写过一场战斗,除非你把《双城记》中攻占巴士底狱的战斗也算在内。或许他对描写这一题材不感兴趣,而且他不相信战场是一个解决争端的地方。他的观点接近于中低阶层的清教徒思想。
三
狄更斯成长的时候过着几近穷苦的生活,对贫穷怀有恐惧。虽然他是个大度的人,他无法摆脱破落户那种特殊的偏见。他时常被称呼为一位“流行”作家,“受压迫的大众”的捍卫者。他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他认为他们是被压迫者,但他的态度受到两件事情的制约。首先,他是个英国南方人,而且是个伦敦佬,因此与真正受到压迫的工人和农民脱离了联系。看着另一个伦敦佬切斯特顿总是把狄更斯捧为“穷人”的代言人,而不知道到底谁是真正的穷人,实在是很有趣。对于切斯特顿来说,“穷人”意味着小店主和仆人。他说山姆·韦勒“是英国文学对英国特有的人民的描写中一个伟大的符号”,而山姆·韦勒是一个贴身男仆!另一件事情是,狄更斯早年的经历让他对无产阶级的粗鄙很是畏惧。每当他写到那些住在贫民窟的穷人中的穷人时,总是会明确无疑地暴露这一点。在写到伦敦贫民窟时,他的笔下总是流露出丝毫不加掩饰的厌恶:
这里的路肮脏狭隘,店铺和房屋破败凋零,人们衣不蔽体,酒气冲天,邋遢肮脏,丑陋不堪。蜿蜒的街道上,陋巷和拱道就像许多臭水潭发出呛人的恶臭,排出垃圾和生命。整个地方充斥着犯罪、污秽和苦难。等等等等。
在狄更斯的作品里有许多类似的章节。从这些章节中你会得出这样的印象:他所描写的整个下层群体都是化外之民。而如今教条派的社会主义者以同样的方式将一大批人轻蔑地斥为“流氓无产者”。
狄更斯对罪犯的了解并没有读者对他期许的那么高。虽然他很清楚犯罪的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但他似乎总是觉得人一旦违反了法律,就等于自绝于人类社会了。在《大卫·科波菲尔》的后半段有一章写到大卫去监狱探望服刑的拉蒂默和尤莱亚·希普。狄更斯似乎认为那些可怕的“模范”监狱太人道了,而查尔斯·里德则在《浪子回头》里对此进行了令人难忘的抨击。狄更斯抱怨说那里的伙食太好了!每当他写到犯罪或最最低贱的贫穷时,他总是让人察觉到他那种“我总是得保持体面身份”的心态。在《远大前程》里,皮普对待麦格维奇的态度(显然就是狄更斯本人的态度)非常有趣。皮普一直知道自己亏欠了乔,但他并不觉得自己亏欠了麦格维奇。当他知道多年来一直在帮助他的人其实是个逃犯时,他感到无比的厌恶。“我对这个男人的憎恨,我对他的恐惧,我不愿接近他的反感,即使他是一头可怕的畜生都无法超越。”等等等等。从文章里你可以发现,这并不是因为皮普小时候在教堂墓地里被麦格维奇惊吓过,而是因为麦格维奇是一个罪犯和囚徒。皮普觉得他理所当然不能接受麦格维奇的钱,虽然这些钱并不是犯罪得来的,而是正当挣来的,但它们是一个曾经是囚犯的人的钱,因此是“肮脏的钱”,这一点更有“独善其身”的味道。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是没有错的。在精神刻画上,《远大前程》的后半部是狄更斯写得最好的作品。在读到这些章节时,读者会觉得:“是的,皮普应该就会这么做。”但重点是,在对待麦格维奇这件事情上,皮普的态度就是狄更斯的态度,而他的态度说到底就是势利。结果就是,麦格维奇属于福斯塔夫那一类古怪的角色,或许像是堂吉诃德——比作者设想的更加可悲的角色。
在写到没有犯罪的穷人,那些普通的、体面的、辛勤劳动的穷人时,狄更斯的态度当然不是轻蔑鄙薄。他对像佩格蒂一家和普罗尼斯一家这些人怀有最真挚的敬意,但至于他是否能和他们平等相待则有待商榷。把《大卫·科波菲尔》第十一章和狄更斯自传的片段(一部分记载在《福斯特的一生》中)放在一起读会是很有趣的事情,在里面狄更斯所表达的对于鞋油厂经历的感觉要比在小说里所表现的强烈的多。在后来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这段回忆对他来说是那么痛苦,他宁肯绕路也不会经过斯特朗大街的那个地方。他说“经过那个地方时,虽然我最大的孩子都会说话了,我还是会哭出来”。这段文字很清楚地表明在当时和后来回顾时,最伤害他的,是被迫与“出身低微”的同事进行接触:
没有言语能够表达我和他们为伍时内心隐秘的痛苦,我每天见的这些人怎能比得上我那更加快乐的童年中所见到的人。但我在鞋油仓库也有一点地位……很快我的双手就和其他男孩子一样灵巧而熟练。虽然我和他们混得很熟,但我的言行举止和他们截然不同,让我们产生了隔阂。他们,还有那些大人,总是把我称为“那个年轻的绅士”。有一个人……和我说话时偶尔会叫我“查尔斯”。但我想,只有在我们非常亲近的时候他才会这样……保尔·格林曾经发起过一次反抗,不让人用“那位年轻的绅士”这个称呼,但鲍勃·法金很快就解决了他。
你看到,“我们之间有距离”是应该的。无论狄更斯多么钦佩工人阶级,他并不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考虑到他的出身和他所生活的时代,这也许是无可避免的。在十九世纪早期,阶级对立或许并不比现在更加尖锐,但阶级之间表面上的差别要大得多。“绅士”和“平民”似乎就像两个不同的物种。狄更斯站在穷人的立场反对富人确实是出于真诚,但要他不把工人阶级的外表看作耻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托尔斯泰的一则寓言中,某个村子的农民会通过看手判断每一个到村子里来的陌生人,要是他的掌心因为劳动而变得硬邦邦的,他们就让他进去。要是他的掌心软绵绵的,他就被拒之门外。狄更斯会觉得这不可思议。他心目中的英雄掌心都是软绵绵的。他那些年纪轻轻的主人公们——尼古拉斯·尼克贝、马丁·瞿述伟、爱德华·切斯特、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哈蒙——总是那些被称为“活脱脱的绅士”的人。他喜欢赋予他们资产阶级的外表和资产阶级(不是贵族阶级)的口音。关于这一点的一个有趣的特征就是,他不肯让扮演正面形象的人物说起话来像个工人。一个像山姆·韦勒这样的滑稽角色,或像史蒂芬·布莱克普尔这样一个可怜虫说起话来可以带着土音,但年轻的主角总是操着一口英国广播电台式的口音,即使在会显得荒谬可笑的时候也是如此。以小皮普为例,他是由说着埃塞克斯郡乡音的人带大的,但他小小年纪说起话来就像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事实上,他说起话来应该像是乔伊,至少应该像葛吉瑞夫人。比迪·沃普索、莉兹·赫斯曼、希丝·祖普、奥利弗·特维斯特也是如此——或许你还可以加上小杜丽。即使是《艰难时世》里的瑞琪尔也几乎没有兰开夏口音,而就她的情况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理解一个小说家在阶级问题上的真正情感,有一件事情可以给予提示,那就是阶级与性发生碰撞时他所采取的态度。在这件事情上要说谎实在是太痛苦了,因此,这是无法守住“我不是一个势利鬼”的姿态的要害部位之一。
你可以看到,阶级差异最明显的地方就是肤色差异。在纯白人的社区里,某种像是殖民者的态度(“土著女人”可以随便上,但白人女人则神圣不可侵犯)以遮遮掩掩的方式存在,造成了双方尖锐的怨恨。当这个问题出现时,小说家常常就会回归到他们在别的时候会矢口否认的朴素的阶级情感。安德鲁·巴顿[277]的《克罗普顿人》这本业已被遗忘的小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显然,作者的道德观念与阶级仇恨交织在一起。他觉得一个有钱人勾引一个穷苦女孩是一桩暴行,是玷污清白之举,与她被同一阶层的某个男人勾引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特罗洛普曾两次写过这一主题(《三个小职员》和《阿灵顿的小屋》),你可以猜想得到,完全是从上流社会的角度出发。在他眼中,和吧女或女房东的女儿惹出了桃色风波只是必须摆脱的“纠缠”。特罗洛普的道德标准很严,他不允许勾引真的发生,但其隐含的意义总是,工人阶级女孩的感情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三个小职员》中他甚至暴露了典型的阶级反应,说那个女孩“体味很重”。梅雷迪斯(《罗达·弗莱明》)的观点更是很有“阶级意识”。萨克雷则总是很犹豫。在《潘登尼斯》(范尼·博尔顿)中,他的态度基本上和特罗洛普一致,在《悲惨华丽的故事》中,他的态度则更接近梅雷迪斯。
从特罗洛普、梅雷迪斯或巴顿如何处理“阶级—性爱”这一主题,你就可以把他们的社会出身猜个八九不离十。因此你也可以把这一套用在狄更斯身上,但和往常一样,你看到的是他更倾向于认同中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唯一一件似乎与这相矛盾的事件,是《双城记》中马奈特医生讲述一个年轻农村女孩的故事的手稿。然而,这只是一出古装剧,插进来的目的是为了解释德法奇夫人的不共戴天的仇恨,对于这份仇恨狄更斯并没有表示赞同。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狄更斯描写了一桩典型的十九世纪的勾引,阶级问题在他看来似乎并不是最重要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有一条金科玉律,那就是性犯罪必将遭到惩罚,因此斯蒂福兹淹死在雅茅斯的沙滩上,但狄更斯、佩格蒂,甚至汉姆似乎都不认为斯蒂福兹因为是富家子弟而应该罪加一等。斯蒂福兹一家受阶级动机的驱使而行事——但佩格蒂一家并不是这样——即使斯蒂福兹太太与老佩格蒂发生争吵时也一样。当然,如果他们有阶级意识的话,他们就不但会像与斯蒂福兹对立,也会与大卫对立了。
在《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狄更斯处理尤金·雷博恩和莉兹·赫萨姆的那段故事的手法非常写实,没有展现出阶级偏见。根据“放开我,你这个禽兽!”的传统路数,莉兹应该要么“一脚踢开”尤金,要么被他糟蹋,然后从滑铁卢大桥上投河自尽;尤金应该要么是个负心汉,要么是个与社会决裂的英雄。两人根本没有这么做。莉兹被尤金的求爱吓得竟从他身边跑开了,但几乎没有假装讨厌他的表白;尤金被她所吸引,却又太讲究体面,没有尝试去勾引她,又因为自己的家庭而不敢娶她。最后两人结婚了,除了失去几顿预定了的晚餐的特温罗太太之外,没有人因此而受损。这很像现实生活中会发生的情形,但要是由一个“有阶级意识”的小说家执笔的话,或许会把她许配给布拉德利·赫德斯通。
但是,如果情况掉转过来——如果是一个穷人渴望得到某个“凌驾”于他的女人,狄更斯立刻回归中产阶级的态度。他很喜欢维多利亚时代对于一个女人(是大写的女人)地位在男人之上这件事情的观念。皮普觉得埃斯特拉的地位高于自己,埃斯特·萨默森的地位“高于”古比,小杜丽的地位“高于”约翰·切维利,露丝·马奈特的地位“高于”西德尼·卡顿。这些情况中有的只是道德方面的优越,但有的则是社会地位的优越。当大卫·科波菲尔发现尤莱亚·希普打算娶艾格尼斯·威克菲尔德时,他的反应无疑是一种阶级反应。那个讨厌的尤莱亚突然宣布他爱上了她:
“噢,科波菲尔少爷,我对艾格尼斯走过的土地怀着纯纯的爱意。”
我想我当时一时头脑错乱,想从火堆里拿起烧得火红的拨火棍将他刺个透明窟窿。我真的大吃一惊,就像吃了枪膛里射出的枪子儿。但想到艾格尼斯被这头红头发的畜生玷污,这一幕情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我看着他歪歪斜斜地坐着,似乎他那卑贱的灵魂攫住了他的身体),让我觉得头晕……“我相信艾格尼斯·威克菲尔德的身份远远在你之上(大卫后来说道),就像天上的月亮一样,你根本高攀不上。”
考虑到希普的出身是那么低微——他那低声下气的态度和说话不带H音等等——在书中一直被反反复复地提起,关于狄更斯的情感本质并没有太多的疑问。当然,希普在扮演坏人的角色,但就算坏人也有性生活。让狄更斯真正觉得恶心的,是他想到“纯洁”的艾格尼斯和一个说话不带H音的人同床共枕。但他惯用的路数是让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地位在他之上的女人变成一场笑话。这是自马尔弗里奥[278]以来英国文学的陈腐的笑话之一。《荒凉山庄》里的古比就是一个例子,约翰·切维利又是一例,而这一主题在《匹克威克外传》的“晚宴”中被加以恶意地描写。在这里,狄更斯描述这些巴斯温泉的仆人过着梦幻般的生活,模仿他们的“主子”举行晚宴,自欺欺人地以为他们年轻的女主人爱上了他们。显然他觉得这十分可笑。这确实有点可笑,虽然你或许会问,让一个仆人拥有这种幻想会不会比循规蹈矩地接受自己的地位要好一些。
在对待仆人的态度上,狄更斯并没有超越自己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反对家政仆役的运动正刚刚兴起,让所有年入500英镑以上的人都觉得很恼火。十九世纪的滑稽画报中有许多笑话都是关于仆人的“以下犯上”。有好几年《潘趣》杂志一直在刊登名为《奴仆翻身》的笑话,都是以当时会令人觉得惊诧的“仆人也是人”这件事展开的。狄更斯本人有时候也会做出这种事情。他的书里尽是那些滑稽可笑的普通仆人:他们不诚实(《远大前程》),不能干(《大卫·科波菲尔》),对好好的饭食看不上眼(《匹克威克外传》)等等——都是以郊区主妇对待饱受蹂躏、兼作厨子的用人的态度而写的。但奇怪的是,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激进派,当他想要刻画一个惹人同情的仆人的形象时,他所创造的都是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封建式的人物。山姆·韦勒、马克·特普雷、克拉拉·佩格蒂都是封建人物。他们属于“老家奴”那一类人。他们认为自己和主子是一家人,对其忠心耿耿亲密无间。马克·特普雷和山姆·韦勒无疑是在某种程度上仿效斯莫利特,也就是受塞万提斯的影响。但有趣的是,狄更斯竟然会被这种类型的人所吸引。山姆·韦勒的态度的确是中世纪的,他故意让自己被捕,为的是追随匹克威克先生进入弗里特街,后来拒绝结婚,因为他觉得匹克威克先生仍然需要他的照顾。他们之间有一个典型的场景:
“不管有没有工钱,有没有饭吃,有没有地荒住,俺山姆·韦勒就像您当初在巴罗的那间旧旅店,无论花生什么事情,都跟随您的左右……”
韦勒先生对自己的激动有点难为情,坐了下来。“我的好伙计,”匹克威克先生说道,“你还得考虑那个年轻女子呢。”
“我确实考虑过那个年轻女子,老爷,”山姆说道,“我考虑过的。我跟她说了。我告诉了她我的情况。她愿意等到我准备好为止,我相信她会等的。要是她不等,她就不是那个我要的女人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晃弃她。”[279]
不难想象在现实生活中那个年轻女人对此会说些什么。但请注意那种封建的气氛。山姆·韦勒觉得为了主子牺牲几年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他可以在主子面前坐下来。这两件事情是一个现代的男仆绝对不会想到的。狄更斯在仆人这个问题上的观点除了主子和仆人应该相亲相爱之外就再无更深入的看法。《我们共同的朋友》中的斯洛比虽然作为小说人物是一个可怜的失败品,却像山姆·韦勒一样代表着同样的忠诚。当然,这种忠诚是自然而合乎人情的,很招人喜欢,但这就是封建思想。
和往常一样,狄更斯所做的似乎是在寻求现存的事物理想化的版本。在他写作的时候,家政仆役被视为一种完全无可避免的弊端。那时候没有节约劳动的设备,财富不公极其悬殊。那是大家庭的时代,吃的是装模作样的饭食,住的是很不方便的房屋,在地下室厨房像奴隶般每天干十四小时的苦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既然奴役这个事实无法改变,封建关系就成了唯一可以容忍的关系。山姆·韦勒和马克·特普雷是理想化的角色,不亚于切里伯一家。如果一定要有主仆的话,主人是匹克威克先生而仆人是山姆·韦勒该有多好。当然,如果奴仆根本不复存在,那就更好了——但这一点或许是狄更斯所无法想象的。没有机械的高度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几乎是不可能的。狄更斯也证明了这是不可想象的。
四
狄更斯从来不写与农业有关的事情,而老是在写吃吃喝喝,这并非出于偶然。他是个伦敦人,伦敦是世界的中心,就像肠胃是身体的中心一样。这是一座消费的城市,人们很有教养,却一无所长。当你对狄更斯的作品进行深层次的阅读时,你会惊讶地发现,和十九世纪的作家一样,他非常愚昧无知。他对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知之甚少。乍一看这个论断似乎没有道理,需要进行一番证明。
狄更斯曾经亲眼目睹过“低贱”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情形——比方说,债务监狱里的生活——他也是一个流行小说家,能写出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的角色。十九世纪所有的有代表性的英国小说家都是这样。他们在自己生活的世界里觉得非常自在,而现在的作家却绝望地与世隔绝,典型的现代小说是写小说家自己的小说。比方说,乔伊斯花了十年左右的时间耐心地与“普通人”接触,而他笔下的普通人最后变成了一个犹太人,还是个有点装腔作势的犹太人。狄更斯至少不会犯这样的毛病。他在描写普通的动机:爱情、野心、贪婪、报复等主题的时候毫无困难,但他基本上不怎么写关于工作的事情。
在狄更斯的小说里,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都是在幕后发生的。他塑造的众多主角中,只有一个人有一份像模像样的工作,他就是大卫·科波菲尔,一开始他是一个速记员,然后成为了小说家,就像狄更斯本人。至于其他主角,他们谋生的方式总是不为人知。比方说,皮普在埃及“做生意”,但我们不知道做什么生意。而且皮普的工作生涯在整本书中只占了半页的篇幅。克伦南曾经在中国做过语焉不详的生意,后来又和多伊斯合伙做同样语焉不详的生意。马丁·瞿述伟是一个建筑师,但似乎并没有投入多少时间从事业务。他们的故事基本上都与工作没什么相干。在这方面狄更斯与——比方说——特罗洛普的对比是令人惊讶的,而之所以会这样的一个原因无疑是狄更斯对他笔下的角色所从事的工作了解甚少。葛拉格林的工厂里到底在做什么?波德斯纳普是怎么挣钱的?摩德尔是怎么行骗的?读者知道狄更斯永远没办法像特罗洛普那样细致地描写议会选举和股票交易所骗局的内情。一旦他要写到贸易、金融、工业或政治的题材,他就含糊地一笔带过或语带嘲讽。甚至在法律程序上也是如此,而关于这方面他应该有很多的了解。比方说,拿狄更斯写过的法律诉讼和《奥利农场》的法律诉讼相比就知道了。
这在部分程度上解释了狄更斯的小说里为何出现那些没有必要的旁枝末节,那种糟糕的维多利亚式的“情节”。的确,并非他所有的小说都像这样。《双城记》的故事非常引人入胜而且精当,《艰难时世》也是如此,只是表现方式不同。但这两本作品总是被认为“不像出自于狄更斯的手笔”——碰巧它们不是在月刊里刊登出版的。那两本第一人称的小说抛开支线情节不谈,故事也算得上精彩,但典型的狄更斯小说如《尼可拉斯·尼克贝》、《雾都孤儿》、《马丁·瞿述伟》、《我们共同的朋友》总是围绕着情节剧的框架而存在。对于这些书,读者恐怕都记不得它们的中心故事到底讲的是什么了。另一方面,我想任何人读过这些书都会对个别章节产生深刻的记忆,直到死去的那天。狄更斯以极其生动的眼光观察人类,但观察的是他们的私生活,是“书中的人物”,而不是社会中履行功能的成员。也就是说,他是静态地观察他们。因此,他最成功的作品《匹克威克外传》根本谈不上是一个故事,只是一系列的白描,鲜有推动故事发展的尝试——那些人物只是像白痴一样在无休止地周而复始。一旦他想让人物动起来,情节剧就开始了。他无法让人物的动作围绕着他们的职业而进行,因此出现了巧合、阴谋、谋杀、伪装、埋藏的遗嘱、失踪已久的兄弟等谜团。最后,就连像斯奎尔斯和米考伯这样的人也被卷入了那场阴谋之中。
当然,要说狄更斯是个含糊不清的或者只会写情节剧的作家是很荒谬的。他所写的内容大部分很考究事实,谈到勾起视觉效果的能力或许无出其右者。狄更斯所描述过的事物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意象的鲜活程度表明他遗漏了另一些东西。因为,那毕竟是漫不经心的旁观者经常看到的景象——外在的、没有实际功能的事物表象。而真正的画中人,却是看不到他置身其中的图画的。虽然狄更斯能精彩地描写出事物的表象,但他并不经常描写过程。他成功地留在读者记忆中的栩栩如生的画面几乎都是在闲暇的时刻看到的事物的图画:在乡村客栈的咖啡厅,或透过一辆马车的车窗。他所注意到的事物有客栈的招牌、黄铜门环、漆水壶、商店和私宅的内部装修、衣服、脸庞以及食物。每一样事物都是从消费者的角度观察到的。当他描写科克斯镇时,他能用区区几个段落就刻画出在一个对其有点讨厌的南方来客的眼中一座兰开夏城镇的氛围。“小镇里有一条黑色的沟渠,还有一条被恶臭的颜料染成紫色的河流;一栋栋开满窗户的高楼,整天都在颤抖着咔哒咔哒作响,蒸汽机的活塞单调地上上下下地运作,就像一头哀伤而癫狂的大象在摇晃着脑袋。”狄更斯对作坊的机器运作的描写基本上就到此为止了。一个工程师或棉花商人对其会有不同的观感,但两者都没办法写出像大象的脑袋这般令人印象深刻的文字。
从一种迥然不同的意义上说,他对生活的态度完全脱离了劳动。他是一个靠眼睛和耳朵生活的人,而不是靠他的双手和肌肉。事实上,他的生活习惯并非像这句话所暗示的那样沉静。虽然体格孱弱健康欠佳,他却非常活跃,到了没办法消停的程度。他这辈子总是健步如飞,而且他的木工很好,能搭建舞台背景。但他不是那种觉得需要使用双手的人。譬如说,很难想象他在挖菜沟的样子。他没有透露出对农业的任何了解,而且明显对任何游戏或运动一无所知。比方说,他对拳击没有兴趣。考虑到他写作的年代,你会觉得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很少有肉体上的施暴描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譬如说,马丁·瞿述伟和马克·特普雷对老是拿左轮手枪和博伊刀威胁他们的美国佬态度极其温和。换了一般的英国或美国作家,早就一拳挥向下巴,漫天子弹乱飞了。狄更斯是个太体面的人,做不出这种事情。他明白暴力是愚蠢的,他也属于谨小慎微的都市阶层,对斗殴避之不及,哪怕只是嘴上说说。他对体育的态度与社会情感交织在一起。在英国,地理是主要的决定因素,运动,尤其是野外运动,与势利密不可分地纠结在一起。例如说,当英国的社会主义者获悉列宁热衷于打猎时,总是表示怀疑。在他们的眼中,开枪、打猎等事情只是那些地主乡绅的势利习俗。他们忘记了这些在像俄国那样有广袤的处女地的国家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在狄更斯看来,几乎任何一种运动充其量只是嘲讽的对象。因此,十九世纪生活的一面——拳击、赛马、斗鸡、捕獾、打猎、捉鼠这一方面的生活,这些从利奇[280]的插画到苏迪斯的小说都得到精彩的体现——却被摈除在他的创作之外。
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似乎是个“进步”的激进派,却毫无机械头脑。他对机械的细节或机械能做的事情毫无兴趣。正如基辛所说,狄更斯从未以他乘坐马车旅行时的热情描写过乘火车旅行。在他几乎所有的作品中,你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生活在十九世纪的前二十五年。事实上,他确实希望回到那个年代。《小杜丽》写于五十年代中期,讲述的是二十年代晚期的事情。《远大前程》(1861)没有写明年代,但显然说的是二三十年代的事情。促使现代世界成为可能的几样发明和发现(电报、后膛装填的步枪、印度橡胶、煤气、木浆造纸)在狄更斯在世的时候就出现了,但他很少在书里写到这些东西。再没有什么能比他在《小杜丽》里提到多伊斯的发明时含糊其词更奇怪的了。那是一件极其精巧和革命性的发明,“对他的祖国和同胞十分重要”,同时也是该书一条重要的支线。但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那个“发明”到底是什么!另一方面,关于多伊斯的身体外表描写带有典型的、惟妙惟肖的狄更斯色彩:他动起拇指来很奇怪,这是工程师们的一个特征。自此多伊斯就牢牢地印在了你的记忆中,但是,和往常一样,狄更斯是通过紧紧抓住外部特征做到这一点的。
有的人(丁尼生就是其中一例)缺乏机械才能,却能看到机械化社会的可能性。狄更斯没有这种想法。他对未来漠不关心。当他谈到人类进步时,谈的总是道德上的进步——人类变得越来越好。或许他绝不会承认,只有在技术发展允许的情况下人类才会变好。在这一点上,狄更斯和现代与他相对应的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分歧是最大的。威尔斯把未来像磨盘一样挂在脖子上,但狄更斯那没有科学意识的头脑同样有害,只是形式不同而已。而这使得他很难对任何事物形成正面的态度。他对封建农业的过去怀着仇恨,与当前的工业时代也没有真正的接触。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未来(也就是科学,“进步”什么的),而这几乎没有进入他的想法中。因此,在攻击他所看到的一切的时候,他并没有明确的比较标准。正如我已经指出的,他攻讦当时的教育体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是,说到底,除了要校长们和蔼一些之外,他提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为什么他不指出一所学校应该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他不让自己的儿子接受他自己所设想的教育,而是把他们送到公学接受希腊文的填鸭呢?因为他缺乏那种想象力。他的道德意识无可指摘,却没有智识上的好奇。到了这儿你就了解了狄更斯的一大缺陷,那件使十九世纪似乎离我们十分遥远的事情——那就是,他没有工作的念头。
除了大卫·科波菲尔(他就是狄更斯本人)勉强算是例外之外,你找不到他的哪一个主角寄情于自己的工作。他的主角们工作是为了谋生和与女主角结婚,而不是因为他们对某一份职业抱有热情或兴趣。比方说,马丁·瞿述伟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建筑师,让他当个医生或律师也能凑合。不管怎样,在典型的狄更斯小说里,在最后一章天外救星会带着一袋金子登场,主人公从此不需要继续挣扎。那种“这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其它一切都没有意思。我就要做这个,就算饿肚子也无所谓”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性格各异的人成了科学家、投资家、艺术家、牧师、冒险家和革命家——在狄更斯的作品中几乎找不到这一主题。众所周知,狄更斯本人工作非常卖力,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没有几个小说家能像他这样。但是,除了写小说(或许还有演戏),他似乎想象不出还有哪种职业的召唤值得人们这般奉献。说到底,考虑到他对社会所持的反对态度,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到最后,除了体面之外,他认为没有什么是值得羡慕的。科学是无趣的,机器是残忍而丑陋的(就像大象的脑袋),做生意只有像庞德贝那样的人才吃得开,至于政治——就让泰特·巴纳克尔那些人去处理好了。他们没有目标,只想和女主角结婚,安居乐业,过着慵懒的生活,与人为善,而过着私密的生活就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些。
在此,或许你可以瞥见狄更斯的秘密世界。他认为最美好的生活方式是怎样的呢?当马丁·瞿述伟与叔叔和好,当尼古拉斯·尼克贝娶了富家女,当博芬赠予约翰·哈曼财富时,他们会做什么呢?
答案很明显,他们什么也不做。尼古拉斯·尼克贝把妻子的钱拿去和切里伯一家投资,“成了一个兴旺富商”,但他立刻就归隐德文郡,我们可以认为他工作并不十分努力。斯诺德格拉斯先生和太太“买了一小块田耕种,为的是有事情做,而不是为了利润”。这就是狄更斯大部分作品的结尾所体现的精神——一种容光焕发的无所事事。他并不赞同年轻人游手好闲(哈特豪斯、哈利·格温、理查德·卡尔斯通、洗心革面前的雷博恩),那是因为他们玩世不恭,道德沦丧,或因为他们成了别人的负担。而要是你是个“好人”,而且能够自立,你大可以五十年就只靠收利息生活。光有家庭生活就足够了。说到底,这就是他那个时代一般人的想法。“家境殷实”、“丰衣足食”、“生活无忧”(或者是“小康生活”)——这些词汇让你了解到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中产阶级那种奇怪空虚的幻梦。那是完全无所事事的梦想。查尔斯·里德在《夺命金》的结尾里完美地表达了这种精神。《夺命金》的主人公阿尔弗雷德·哈迪是典型的十九世纪小说的主人公(就读公学的那种人),按照里德所说,是个“才华横溢”的天才。他从伊顿公学毕业,是牛津大学的学者,大部分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经典著作都谙熟于心,他能与拳击手打比赛并赢得“亨利钻石船橹奖”[281]。他经历了匪夷所思的冒险,当然,在历险中他展现了无可挑剔的英雄气概。然后,在二十五岁的时候,他继承了一笔财富,娶了他的朱莉娅·多德,在利物浦的郊区定居,和他的岳父岳母同住。
全赖阿尔弗雷德,他们一起生活在阿尔比恩别墅……噢,那快乐的小别墅!那就像人世间的天堂。但是,有一天,家里再也住不下那些快乐的亲人了。朱莉娅为阿尔弗雷德生了一个可爱的男丁,请来了两个保姆,别墅就要挤爆了。又过了两个月,阿尔弗雷德与他的妻子搬到了下一栋别墅,相距只有二十码远。搬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像久别重逢后会发生的那样,上天赐予了上尉和多德太太另一个孩子在他们膝下承欢。等等等等。
这就是维多利亚式的快乐结局——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相亲相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不停地繁衍,就像一床牡蛎。它的特点在于它所暗示的那种完全舒适的、安逸的、不需要努力的生活。它甚至不像乡绅韦斯特恩的生活那么横行霸道为非作歹。
狄更斯的城市背景和他对有流氓习气的运动和军事方面的生活不感兴趣影响很深远。他的主人公一旦有了钱,“就安顿下来”,不仅不从事工作,甚至从不骑马、打猎、射击、决斗、与女演员私奔或赌马。他们就呆在家里,过着舒舒服服的体面生活。最好隔壁就住着一个亲戚,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
尼古拉斯成为有钱的商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父亲的旧宅。随着光阴流逝,他有了一群可爱的孩子,旧宅经过整改和扩建,但那些老屋都没有被拆掉,那些老树也没有被连根拔起,凡是与过去有关系的一切都没有被搬走或换掉。
就在一箭之遥外是另一处可以听见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的地方,这里住的是凯特……同一个真诚温柔的人儿,同一个亲密的姐妹,同样爱着她身边的人,就像她当姑娘的时候一样。
这与前面所引用的里德的篇章里那种一大家子关起门来,自得其乐的气氛一样。显然,这就是狄更斯的理想结局。在《尼古拉斯·尼克贝》、《马丁·瞿述伟》和《匹克威克外传》完美地实现了这一点,几乎所有其它作品也不同程度地实现了这一点。只有《艰难时世》和《远大前程》是例外——后者确实有一个“快乐的结局”,但与该书的整体主旨相抵触,而这是应巴尔沃—立顿的要求而改写的。[282]
因此,狄更斯所追求的理想似乎是这样子的:十万英镑、一座爬满了青藤的古雅老宅、一个贤惠温顺的妻子、一群小孩、不用上班。一切都那么安稳、舒服、祥和,而最重要的是,富有家庭气息。在路的那头长着青苔的教堂墓地里是在快乐大结局之前逝世的亲人的坟墓。仆人们滑稽而带着封建气息,孩子们围在你的脚边牙牙学语,老朋友们围坐在你的壁炉边,谈论着往昔的日子,隆重的宴席没完没了地进行,大家说着冷笑话,喝着雪莉酒,羽绒床铺里放着暖床器,圣诞节派对玩字谜游戏和蒙眼睛捉迷藏。但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只有每年添丁。奇怪的是,这是一幕真正幸福的画面,至少狄更斯让它看起来显得十分幸福。想到那样的生活,他就感到心满意足。仅此一点就足以告诉你,自狄更斯的第一部作品出版以来,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没有哪一个现代作家能把这么茫无目标的生活写得如此生机盎然。
五
任何喜爱狄更斯的读者读到这里或许会生我的气了。
我一直只是在讨论狄更斯所传达的“寓意”,几乎没有谈及他的文笔。但每一个作家,尤其是每一个小说家,都有“寓意”,无论他承认与否,而他的作品的枝微细节都会受其影响。所有的艺术都是宣传。狄更斯或维多利亚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都不会想否认这一点。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宣传都是艺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狄更斯是值得剽窃的作家之一。马克思主义者和天主教信徒,最夸张的是保守党人,都在剽窃他。问题是,有什么东西值得去剽窃?为什么大家都重视狄更斯?为什么我会重视狄更斯?
这样的问题并不容易回答。一般来说,审美意义上的喜好要么没办法解释清楚,要么被非审美的动机所腐蚀,让人怀疑到底文学批评这档子事情是不是废话连篇。在狄更斯身上,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的因素是他的家喻户晓。他碰巧是那些“伟大作家”之一,每个人在孩提时期就被灌输。在当时这一灌输引起了叛逆和作呕,但在后来的生活中或许会有不同的后续影响。譬如说,几乎每个人都对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爱国诗歌怀有隐秘的热情——《英格兰的水手》、《轻骑兵的冲锋》等等。你所喜欢的并不是这些诗歌本身,而是它们所唤醒的回忆。而在狄更斯身上,同样的联想力量也在起作用。或许,在大部分英国家庭里都藏有一两本他的书。许多孩子在识字前就认识他笔下的角色,因为狄更斯很幸运地有一帮插图画家。一个人在那么小就吸收的东西不会遭到批判性的评判。当你想到这一点时,你就会想到狄更斯作品里一切糟糕而傻帽的描写——固定不变的“情节”、不会摆脱框架的人物形象、冗长拖沓的文字、大段大段的无韵诗、糟糕的“抒情”章节。然后你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当我说我喜欢狄更斯时,我只是在说我喜欢回忆起我的童年吗?狄更斯只是一个习俗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无法摆脱的习俗。你要隔多久才会真正地想起一位作家,即使是一位你在乎的作家,是很难判定的事情。我想没有人能够在读过狄更斯的作品后,在一个星期之内不想起他的个别章节。无论你认不认同他,他都在那里,就像纳尔逊之柱[283]。在任何时候,某个情景或某个人物,可能来自于你甚至记不起名字的某本书,会浮现在你的脑海中。米考伯的信件!证人席上的温克尔!甘普太太!韦特利太太和图姆利·斯纳菲姆爵士!托吉尔的小店!(乔治·基辛说当他经过纪念碑时,他想到的从来不是伦敦大火,而总是托吉尔的小店。)利奥·亨特太太!斯奎尔斯!赛拉斯·维格和俄国的衰亡!米尔斯小姐和撒哈拉沙漠!沃普索扮演哈姆雷特!杰利比太太!曼塔里尼、杰利·克兰切、巴基斯、潘博舒克、崔西·塔普曼、斯金普尔、乔伊·加格雷、佩克斯尼夫——没完没了。那不只是一系列作品,更像是一个世界。而且不是一个纯粹喜剧的世界,因为你所记得的狄更斯作品中的一部分是他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病态、恋尸癖、血腥暴力的场面——赛克斯之死、克鲁克的自燃、费金被关在死牢、在断头台边织毛衣的女人。所有这一切甚至进入了那些对狄更斯不屑一顾的人们的脑海中,实在令人称奇。音乐厅的喜剧演员可以(至少不久之前可以)在舞台上演活米考伯或甘普夫人,并能很有把握地让观众明白他们在演什么,虽然观众里通读过狄更斯一本作品的人大概不到二十分之一。即使是那些假装鄙夷他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引用他。
从某种程度上说,狄更斯是一个可以被模仿的作家。在真正的通俗文学里——譬如说,伦敦象堡的斯温尼·托德[284]——他遭到了恬不知耻的剽窃。但是,狄更斯被模仿的只是他从以前的小说家那里师承并发展的一项传统,即塑造角色的怪癖。无法被模仿的事物,是他蓬勃的创造力——他所创造的不是角色,更不是“情景”,而是语句的变化和具体的细节。狄更斯的作品有一个显著而确凿无疑的特征,那就是不必要的细节。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诠释我的意思。下面给出的故事并不特别有趣,但是里面有一句话就像指纹一样极具个人风格。杰克·霍普金斯先生在鲍勃·索耶的派对上,讲述一个小孩吞了姐姐的项链珠子的故事。
第二天,那个孩子吞了两颗珠子。第三天,他吞下了三颗珠子,就这样下去,一个星期内他就把整根项链都吞下去了——总共二十五颗珠子。他的姐姐是个勤劳节俭的女孩,很少给自己添置什么首饰,丢了项链后眼睛都哭肿了,到处上下翻寻,但不用我说,哪儿都找不到那条项链。几天后,一家人在吃晚饭——烤羊肩,下面垫着土豆——那个孩子不饿,正在房间里玩耍。突然响起了可怕的响声,像是下了一阵小冰雹。“别闹了,宝贝。”父亲说道。“我什么也没干。”那个孩子说道。“好了,别再闹了。”父亲说道。屋里安静了一小会儿,然后又开始了那种响声,比刚才更响。“要是你不听话,孩子,”父亲说道,“你就得上床睡觉,这会儿就得去。”他把孩子晃了一下要他服从命令,这时响起了大家以前没有听过的咔哒咔哒的声音。“我的天哪,是孩子身体里发出来的,”父亲说道,“他的哮喘怎么发错地方了!”“不,我没有,爸爸,”那个孩子开始哭哭啼啼的,“是那条项链,我把它吞了,爸爸。”父亲抱起孩子,带着他朝医院跑去,肚子里的那些珠子随着一路的颠簸而咔哒咔哒作响,人们抬头望天又低头看地,想找出那奇怪的声音是从哪儿来的。“现在他住院了。”杰克·霍普金斯说道,“他一走路就发出那种怪声,他们不得不把他裹在一件守夜人的大衣里,担心他会吵醒病人。”
大体上,这个故事可能来自十九世纪的幽默画报,但那处确凿无疑的狄更斯的笔触,那个没有旁人能够想到的细节,就是烤羊肩和下面垫着的土豆。这对故事的推进有帮助吗?答案是否定的。那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描写,是书页边上的花纹,只是,正是这些花纹营造出了狄更斯作品独特的氛围。另一件你在这里会注意到的事情,是狄更斯会花很长的时间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匹克威克外传》第四十四章中山姆·韦勒讲述的那个牛脾气病人的故事。这个例子太长了,没办法在这里引用。碰巧的是,我们有一个比较的标准,因为狄更斯盗用了前人的内容,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某位古希腊作家曾经讲述过这个故事。现在我找不到原文了,但许多年前我曾经在学校里读过那一节,大体上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色雷斯人出了名的固执,医生警告他说,如果他喝上一壶酒的话,就会死于酗酒。听到医生这么说,那个色雷斯人喝了那壶酒,然后立马从屋顶上跳下来,摔死了。他说:“这么一来,我就能证明害死我的不是酗酒。”
这就是希腊文版的整个故事——大概就只有六行字。而山姆·韦勒所讲述的故事足有上千字。在讲述到要点之前,我们听到的全是那个病人的衣着、他的伙食、他所阅读的报纸,甚至还有医生的马车的特殊构造如何遮掩了马车夫的裤子与大衣款式不合的瑕疵。然后才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对话。“脆饼很有益处,医生,”病人说道。“脆饼没有益处,阁下,”医生说道,“太热气了。”等等等等。到最后,原来的故事淹没在种种细节中。最具狄更斯风格的所有章节都是这样。他的想象力就像某种杂草吞没了一切。斯奎尔斯站起身对他的学生致辞,我们立刻听到了波尔德的父亲少交了两英镑十先令,而莫布斯的继母听说莫布斯不肯吃肥肉而气得卧床不起,希望斯奎尔斯先生给他一顿鞭笞,做通他的思想工作。利奥·亨特太太写了一首诗“快断气的青蛙”,书中引用了整整两节。博芬喜欢假装是个吝啬鬼,我们立刻沉浸在十八世纪的吝啬鬼的卑劣传记中,听到了像秃鹫霍普金斯、布鲁伯利·琼斯教士这样的人名,还有像“羊肉馅饼的故事”和“粪堆里的财宝”这样的章节标题。甚至在纯属虚构的哈里斯太太身上也堆砌了比寻常小说里三个人物还多的细节描写。比方说,在一个句子的中间,我们了解到有人曾经在格林尼治展会上看到她那还是小婴儿的侄子被盛在一个瓶子里,连同一个长着粉红色眼睛的女士、一个普鲁士侏儒和一具活生生的骷髅被展览。乔·葛吉瑞讲述了强盗是如何闯进谷物种子商潘博舒克的家里——“他们抢走了他的钱柜,取走了他的现金盒,喝了他的酒,吃了他的食物。他们打他耳光,揪他的鼻子,把他绑在床柱上,狠狠地揍了他一趟,用开花的一年生植物塞住他的嘴不让他叫嚷。”再一次,确凿无疑的狄更斯的笔触又出现了——开花的一年生植物。换作是别的小说家,只会提到上述的一半暴行。什么东西都堆积在一起,细节叠加细节,修饰叠加修饰。要提出反对的意见,说这种写法是洛可可[285]风格,那是徒劳的——你倒不如以同样的理由去反对结婚蛋糕。要么你喜欢这种风格,要么你不喜欢这种风格。其他十九世纪的作家——苏迪斯、巴哈姆[286]、萨克雷,甚至马里亚特——都有狄更斯这种喋喋不休滔滔不绝的风格,但他们实在是望尘莫及。这些作家的吸引力如今部分有赖于他们的年代感。虽然马里亚特严格来说仍然是“少年读物”作家,而苏迪斯在狩猎者中享有传奇盛名,但或许大部分读者都是些书呆子。
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最成功的几部作品(并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匹克威克外传》(这并不是一本小说)、《艰难时世》和《双城记》(而这两本书并不有趣)。作为一位小说家,他与生俱来的旺盛精力大大地阻碍了他,因为他从来未能遏止的滑稽描写总是会闯进原本正经严肃的场景。在《远大前程》的开篇就有一个好例子。逃犯麦格维奇在教堂墓地抓住了六岁大的皮普。在皮普看来,那一幕的开头十分恐怖。那个逃犯全身泥泞,腿上拖着锁链,突然间从墓碑间跳了出来,抓住这个孩子,把他倒拎起来,洗劫了他的口袋。然后他开始恐吓他带吃的和一把钢锉过来:
他把我的双臂举高,摁在墓碑顶端,继续说着那些狠话:
“明天一早给我带一把钢锉和吃的过来。把东西带到那边的老炮台给我。乖乖地照做,不许说一个字,不许做什么小动作,不许透露你见过我这么一个人或见到过别的什么人,那我就饶你一命。要是你不听话,或有任何违背我的命令的地方,哪怕再小的违命,我就会把你的心和肝给掏出来烤了吃。你别以为我落单了。还有一个小伙子和我在一起,和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一菩萨。我说什么他都会照听。那个年轻人有自己的怪癖,喜欢抓一个小男孩吃他的心肝。小孩子要想和他捉迷藏是没用的。你可以锁上门,躲在暖和的床上,盖上被子,把衣服蒙在头上,以为自己平安无事,但那个小伙子会悄悄地溜到你跟前,把你撕开。我现在可以保你,不让那个小伙子伤害你,但那是很难的事情。要让那个小伙子不跑到你家里去可不容易。好了,你有什么要说的?”
在这里狄更斯向诱惑屈服了。首先,没有哪个饥肠辘辘的逃犯会像那样说话。而且,虽然这番话展现了他十分了解小孩子的思维活动,但那些字眼和后面的情节很不合调,把麦格维奇变成了童话剧里的邪恶大叔,或者说,在孩子的眼中,变成了可怕的怪物。在这本书的后半段,他变得不像是这两种形象了,而且他那夸张的感恩戴德是剧情的转折,就因为这一番话而变得不可信。和往常一样,狄更斯的想象力吞没了他。那些栩栩如生的细节写得太好了,没办法舍弃。甚至在那些比麦格维奇更加前后一致的角色身上,他也总是因为某句有诱惑力的话而犯下错误。譬如说,摩德斯通先生早上在教完大卫·科波菲尔的课程之前总是会给他出一道算术难题,“如果我去一间乳酪铺,买四千份双层格洛斯特乳酪,每块四个半便士,我得付多少钱?”事情总是这么开始的。这又是典型的狄更斯式细节:双层格洛斯特乳酪。但对摩德斯通来说这一点太有人情味了,他原本应该说是买五千个钱柜。这一基调的每次出现都会影响小说的统一性。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因为狄更斯显然是一个局部大于整体的作家。他尽写一些片段和细节——整座建筑破破烂烂,但却修了栩栩如生的石像鬼——当他营造某个行为前后不一致的角色时,那是他最妙笔生花的时候。
当然,并不是很多人批评狄更斯的人物前后不一。大体上,批评他的意见恰恰相反。他的角色被认为都是“典型化”的人物,每个人粗糙地象征着某一个特征,贴上了供人辨认的标签。狄更斯只是“一个漫画式作家”而已——这就是经常听到的批评,这对他或多或少有些不公平。首先,他并没有认为自己是一个漫画式作家,他总是让那些原本应该是纯粹静态的人物动起来。斯奎尔斯、米考伯、摩彻尔小姐[287]、维格、斯金普尔、佩克斯尼夫和其他人最后都被卷入了与他们根本无关的“情节”中,做出种种离奇的行为。刚开始时他的故事就像是幻灯片,后来变成了一部三流电影。有时候你能指出一句话,证明原来的那种意象被破坏了。在《大卫·科波菲尔》里就有这么一句话。在那次有名的晚宴后(就是那一次羊腿没烤熟的晚宴),大卫领着客人出去。他在楼梯顶部阻止了特拉德尔斯:
“特拉德尔斯,”我说道,“米考伯先生并没有恶意,可怜的家伙。但要是我是你,我什么也不会借给他。”
“我亲爱的科波菲尔,”特拉德尔斯微笑着回答道,“我可什么东西都没得借。”
“你有名声可以借,你知道的。”我说道。
在这个地方读到这句话时,你会觉得有点刺耳,虽然这种事情不可避免迟早是会发生的。这个故事很有现实色彩,大卫正在成长,最终他一定会认清米考伯先生的为人:一个死乞白赖的混混。当然,到了后来,狄更斯的多愁善感战胜了他,让米考伯洗心革面。但从这里开始,原来那个米考伯再也不那么鲜明动人了,虽然狄更斯花费了很多笔触在这个角色上。通常,狄更斯的人物所卷入的“情节”并不是特别可信,但至少它装出贴近现实的姿态,而他们所属的世界却是虚无缥缈的地方,类似于永恒的国度。但就是在这里,你看到“只是一个漫画式作家”并不真的就是贬义词。尽管狄更斯总是在努力不想被认为是一个漫画式作家,但大家都认为他就是一个漫画式作家。或许这是他的天赋最淋漓尽致的体现。他所创造的丑陋形象虽然与有一定可信度的情节剧掺杂在一起,但它们仍然作为丑陋形象为人们所铭记。它们所带来的第一冲击是那么鲜活生动,后来所发生的事情无法将其磨灭。就像你从小认识的人一样,你似乎总是记得他们的某一种特定的态度,做着某一件特定的事情。斯奎尔斯太太总是在舀出硫磺石和蜜糖,古密奇太太总是在哭哭啼啼,加格雷太太总是摁着她老公的头去撞墙,杰利比太太总是在涂鸦,而把她的孩子们丢在一边——她们就在那里,就像鼻烟壶盖子上面闪闪发亮的微缩肖像,永远固定在那里,完全是空想的,令人难以相信的人物,却又比严肃作家所写的人物更加实在一些,更加难以忘怀。即使以他那个时代的标准去衡量,狄更斯也是一个格外矫揉造作的作家。正如拉斯金所说,他“选择了在一圈舞台的火光中创作”。他的角色甚至比斯莫利特的角色更加扭曲而简单化。但小说创作是没有定式的,对于任何艺术品来说,考验的标准只有一个值得费心——那就是流传下去。狄更斯的人物经受住了这个考验,即使记得他们的人几乎不认为他们是人类。他们是怪物,但不管怎样,他们是存在的。
尽管如此,描写怪物有一点不利之处。那就是,狄更斯只能谈及某些情绪。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很大的领域是他从未触及的。他的作品中没有诗情画意的感觉,没有真正的悲剧,甚至几乎没有写到性爱。事实上,他的作品并非像有时候被评说的那样无关性爱。考虑到他创作的年代,他还是相当直白的。但在他的作品中你找不到在《曼侬·莱斯戈》、《萨朗波》、《卡门》、《呼啸山庄》里面的那种感觉。根据奥尔德斯·赫胥黎所说,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曾经说过巴尔扎克是一个“巨人般的侏儒”;从某种意义上说,狄更斯也是这样。有许多完整的世界他要么一无所知,要么根本不想提及。除非绕个很大的弯,否则你别想从狄更斯身上了解到什么。这么说就会让人立刻想起那些十九世纪伟大的俄国作家。为什么托尔斯泰的气场似乎要比狄更斯的气场大得多呢?——为什么他似乎能告诉你如此多的关于你自己的事情呢?这并不是因为他更有天赋,说到底,甚至不是因为他更有智慧,而是因为他写的是正在成长的人。他的人物在挣扎着塑造自己的灵魂,而狄更斯的人物已经定型了,臻于完美了。在我自己的脑海里,狄更斯的人物要比托尔斯泰的人物出现得更加频繁,更加生动,但总是一成不变的态度,就像几幅图画或几件家具。你无法像和彼得·贝佐霍弗[288]那样的人物进行想象中的对话那样和狄更斯的人物进行想象中的对话。这不仅仅是因为托尔斯泰要更加严肃,因为有一些滑稽的人物你也可以想象自己在和他们对话——比方说,布伦姆或佩库切特,甚至威尔斯笔下的波利先生。这是因为狄更斯的人物没有精神生活。他们完美地说了自己必须要说的话,但你无法想象他们还能说点别的。他们从不学习,从不思考。或许,他的角色里思考得最多的是保罗·董贝,而他的思想乱成一锅粥。这是否意味着托尔斯泰的小说要比狄更斯的小说“好一些”呢?答案是,硬要比较出孰优孰劣是很荒谬的事情。如果一定要我比较托尔斯泰和狄更斯,我会说,从长远来看托尔斯泰的吸引力要更广泛一些,因为狄更斯脱离了英语文化就很难读懂。另一方面,狄更斯可以很俗,而托尔斯泰则做不到。托尔斯泰的人物能跨越国界,而狄更斯的人物可以画在香烟卡片上。但你没有必要在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就好像你无须在香肠和玫瑰之间进行选择一样。两人的创作目的几乎没有交集。
六
如果狄更斯只是一个滑稽作家,那么现在就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了。或者,他顶多只有几本书能流传下来,就像《弗兰克·法尔雷》[289]、《韦登·格林先生》[290]和《考德尔夫人的垂帘讲演》[291]那样作为对维多利亚时代氛围的缅怀——那股生蚝和棕烈啤的迷人味道。谁不会有时候觉得狄更斯竟然为了写《小杜丽》和《艰难时世》这样的书而舍弃了《匹克威克外传》的风格呢?人们总是要求一个流行的小说家一遍又一遍地写同样的书,却忘记了如果一个人会把同样的书写上两遍,他根本就连第一遍也写不出来。任何还没有完全丧失生命力的作家都会呈现抛物线的趋势,上升的曲线就已经昭示了下降的曲线。乔伊斯的开山之作《都柏林人》呈现出一种拘谨的文采,而收山之作《芬尼根守灵夜》则有如梦呓,但《尤利西斯》和《艺术家的肖像》都是那条抛物线的一部分。促使狄更斯迈向本不属于他的艺术层面并使得我们铭记他的因素,就在于他是个道德家,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话要说”。他总是在进行布道说教,这就是他的创造力的终极秘密。你只有真正地在乎一件事,才能进行创造。像斯奎尔斯和米考伯这种类型的人物不会是个一心取乐的文丐写得出来的。值得一笑的笑话背后总是有一个理念在支撑,而且总会是一个离经叛道的理念。狄更斯能够一直那么搞笑,是因为他厌恶权威,而权威总是他嘲讽的对象。总是有地方能让他再扔一块蛋糊馅饼。
他的激进情绪总是非常虚无飘渺,但读者总是意识到它的存在。这就是一个道学家和一个政治家之间的区别。他没有建设性的意见,甚至不清楚他所攻讦的社会的本质,只是觉得出了岔子。他最后只能说:“做人要堂堂正正”,而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这番话并不像它听起来的那么肤浅。绝大多数革命者都是潜在的保守党人,因为他们以为只要改变社会的形态,一切就可以拨乱反正。一旦改变发生——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他们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改变了。狄更斯没有这种糟糕的思想。他的不满是含糊的,这是它不变的标志。他所反对的并不是这个或那个制度,而是如切斯特顿所说的“人类脸上的一个表情”。大体上说,他的道德是基督教的道德,但虽然他是英国国教出身,他基本上是一个只崇尚《圣经》的基督徒,而在他写遗嘱的时候也特意强调了这一点。不管怎样,他不能被称为虔诚的人。他“信教”,这一点毫无疑问。但礼拜意义上的宗教似乎并没有进入他的思想。[292]他是个基督徒表现在他近乎本能地与被压迫者站在同一阵线反抗压迫者。事实上,在任何时刻和任何地方他都与被欺压的一方并肩而立。要合乎逻辑地做到这一点,当被压迫者成为压迫者时,你就必须改变阵营,而狄更斯就是这么做的。譬如说,他讨厌天主教会,但一旦天主教徒受到迫害(《巴纳比·鲁奇》),他就站在他们那边。他更加讨厌贵族阶层,但一旦他们真的被推翻(参阅《双城记》中描写革命的章节),他的同情就掉转了过来。只要他一偏离这一情感态度,他就会迷失方向。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大卫·科波菲尔》的结局,每个读到这里的人都会感觉到不对头。而不对头的地方就是,结尾的那几章弥漫着隐隐约约但不是很明显的对成功的膜拜。那是斯迈尔斯的福音,而不是狄更斯的福音。那些迷人又卑微的人物不见了,米考伯发了财,希普进了监狱——这两件事都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就连朵拉也为了给艾格尼丝让位而死掉了。如果你喜欢,你可以将朵拉解读为狄更斯的妻子,而艾格尼斯是他的妻妹。最重要的一点是,狄更斯“变得体面了”,戕害了自己的本性。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艾格尼斯是他所有的女主人公里最不讨人喜欢的一个——一个维多利亚浪漫小说里真正的无腿天使,几乎像萨克雷笔下的劳拉一样糟糕。
任何成年的读者在阅读狄更斯的作品时都会感觉到他的局限。但是,他天生慷慨的思想依然故我,而这就像船锚,总是把他固定在属于他的地方。或许,这就是他广受欢迎的核心秘密。好脾气的狄更斯式反律法主义是西方流行文化的标志之一。在民间故事和滑稽歌曲中,在米老鼠和大力水手这样的卡通角色里(这两者都是巨人杀手杰克[293]的化身),在工人阶级社会主义史中,在反对帝国主义的群众抗议中(这些抗议总是没有什么效果,但并非总是在做做样子而已),在一个有钱人的车子碾过一个穷人而陪审团会有判处过高赔偿的冲动中,你都可以看到它。这是一种你与受压迫者站在一起,与弱者一同对抗强者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是落伍了半个世纪的感觉。普通人仍然生活在狄更斯的精神世界里,但几乎每一个现代知识分子都已经投奔某种形式的极权主义了。在马克思主义者或法西斯分子的眼中,几乎所有狄更斯所代表的价值观都可以被斥为“资产阶级道德观”。但是,在道德层面上,没有人能比英国的劳工阶层更加“资产阶级化”。西方国家的普通人还从未在精神上进入“现实主义”和权力政治的世界。或许很快他们就会进去了,那样的话,狄更斯就会像拉车的马一样过时。但是,在他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他广受欢迎,因为他能以幽默而洗练、令人过目难忘的笔触表达出普通人与生俱来的正派观念。重要的是,从这一点出发,不同类型的人都可以被称为“普通人”。英国这个国度虽然存在阶级分化,但某种文化上的凝聚力的确存在。贯穿基督教时代,特别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自由和平等这两个理念一直萦绕着西方世界。虽然它们只是理念,影响却波及社会的每个阶层。最令人发指的不公、残暴、谎言和势利无处不在,但没有多少人能像一个古罗马奴隶主那样对这些事情无动于衷。就连那些百万富翁也被隐约的罪恶感所困扰,就像吃着偷来的羊腿的小狗。几乎每个人,无论他的实际作为怎么样,都在感情上认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念。狄更斯道出了一个法则,这个法则从以前到现在仍大体上为人所信奉,即使那些违反这一法则的人也信奉它。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他的作品为工人阶级所阅读(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其他地位与他相当的小说家的身上),他的身体却又被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当你读到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的文字时,你会感觉似乎透过页面能看到一张脸。那不一定就是作者的脸。在阅读斯威夫特、笛福、菲尔丁、司汤达、萨克雷、福楼拜的时候我会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虽然有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些人长什么样,也不想去知道。你看到的,是那个作者应该长的脸。在阅读狄更斯的作品时,我看到的那张脸不是相片里的狄更斯,虽然颇有几分相似。那是一张年约四旬的脸,留着小胡子,脸色红润。他在大笑,笑声里带着愤怒,但没有洋洋自得,不怀恶意。那是一个总是在反抗某个事物的人的脸,但他是在公开地、毫无畏惧地抗争,那是一个义愤填膺的男人的脸——换句话说,是一个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和自由知识分子的脸,这种人为所有那些散发出恶臭的正统思想所痛恨,这些正统思想如今正在争取我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