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指路
“你是人还是鬼?”
当糜禄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后,他肚子上的发光手办似乎就有了生命,不仅能动能飞,而且还会说话,这让他的世界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进而问出了这么一句。
发光的手办在糜禄的眼前飞了一圈,然后停在距离他的眼睛几厘米的地方,问道:“你真不记得我了?”
糜禄摇了摇头,他不记得自己哪里见过她,他笃定自己要是真的见过她,绝不会忘记的。
开玩笑,她这么奇幻的生物,任谁见过都会终生难忘吧!
想到奇幻,糜禄就悄悄伸手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肉。
“嘶~”一阵疼痛告诉他,这不是梦。
“不记得就不记得吧……”发光手办没有注意到糜禄因为疼痛造成的神色异样,只是用一种有些悲伤的语调说道。
“哦。”纵然糜禄听出她话语中的意味,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他现在真的很乱,难有别的心思。
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她是什么东西?我们难道真的见过?
这一连串的疑问已经占据糜禄的脑海了,至于为什么现在他不再感到丝毫害怕,一方面大概是因为他知道先前突兀地声音来自于她了,另一方面,大概是因为她长得很好看吧!
正如有些东西即使人们不相信它们真的存在,但还是会对他们感到恐惧一样,人们见到长得好看的人物,总会下意识地觉得这是个好人。
当然,糜禄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等等,问题貌似又跑偏了。
糜禄轻轻叹了口气,自己的思绪总是像一匹野马,一脱缰就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你叹什么气?”发光手办问道。
“额,没什么。”糜禄尴尬地回道,他以为自己的叹气足够轻了的。
“哦。”发光手办淡淡应了一声,没有追问的意图。
“……额,这位仙女,请问……”糜禄没有在意她的语气,在草草组织了一番语言后,想要问她一些问题,但貌似言语组织得太过随意,他都不知道自己该从何问起。
“麋鹿。”发光手办说道。
“啊。”糜禄以为她在叫自己,所以应了一声。
“我说我的的名字是麋鹿。”发光手办解释道。
“啊?跟我一样的名字?”糜禄惊讶地问道。
“不是,动物的那个麋鹿。”发光手办再度解释道。
“噢……”糜禄把“噢”的发音拖长,但接下来话音一转,问道:“那请问,额,你出现在我的面前不是巧合吧?还是说,我什么被选中的孩子,你是来接引我的?”
糜禄这么问了,然而他内心其实有点想笑,尽管她的出现很奇幻,但总不会更奇幻了,拯救世界的使命啥的,一听就很扯淡,他很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为了生计即使不甘愿也不得不被剥削的上班族而已。
“……你变了。”发光手办静默了一会儿后,伤感地说道。
“……”她的话除了让糜禄产生了无语之外,没有让他感到扎心。
人是会变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的,都会自然变得成熟的,相反地,一个人从小到大都保持不变,那很奇怪吧?毕竟就算是小说里,长生的主角纵使活了几千几万年,不也在改变吗?
“哪里变了?”糜禄起身,假装饶有兴致地问道。
“话变多了。”发光手办说道。
“……”这回糜禄真的有点扎心的感觉了,他不禁扪心自问,难道自己最近的话真的变多了?
糜禄使劲回想自己最近的情况,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让她觉得话多了。
人虽然会变,但有些本质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比如性格这玩意儿,就说糜禄的性格,他是那种想的多说得少的人,即使是相处了四年的大学室友,他也不会跟他们滔滔不绝地谈论某个话题的,最多是当个捧哏问几句答几句,相顾无言的时间居多。
而现在显得话多,大概是因为糜禄最近连捧哏都当不了了。
糜禄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别的不用多说,而有一点是让他当不了捧哏的缘故,那就是这是一份无需合作单凭个人即可成功完成的工作,这意味着他只需要埋头苦干就可以了,而这份工作的劳累程度也恰好让他需要埋头苦干。
所以,工作一周,他适应了工作以及工作环境,但还没有适应人,说起来有点凄惨的,他除了培训他的那个主管,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以至于遇到她,才像个喜欢幻想的好奇宝宝那样问出不着边际的问题吧!
“行吧!那请问你出现在我的面前到底有什么事呢?”糜禄放弃了问东问西的打算,开门见山地问道。
“带你回家。”发光手办飞出凉亭,扫了一眼远处,视线在某个糜禄不知道东西南北的方向停住后,才回应了麋鹿刚才的问题。
“额,那谢谢了。”对于她的操作,糜禄不明所以,但对于她的目的是带他回家还是挺高兴的……
“等等,你说的是哪个家?”糜禄傻傻地问道。
“你在这座城市的家。”发光手办没有嘲讽他,只是答道。
“哦。”糜禄松了一口气,他刚刚抠了字眼,以为她所说的“家”是指那个他以前一年回两次,现在一年也未必回一次的老家呢,现在他所住的地方对他来说,只是个暂居地罢了,称不上家。
“跟我来吧!”说着,发光手办向着她找到的糜禄在这座城市的家飞去,速度控制到麋鹿可以跟上。
糜禄沉默地跟在她的身后,在脑海里想着有关她的事情。
虽然从她话中可以知道他们似乎曾经认识,但他没有关于她的任何记忆片段。
难道,她以前在暗中观察我?糜禄在脑海里弥补自己在前面走路,然后她在后面像个狗仔一样地跟着他的情形,不厚道地笑了。
“噗……”
“你笑什么?”听到糜禄的笑声,发光手办飞到他的身侧问道。
“没笑什么。”糜禄可不会傻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万一她一生气不给她带路了怎么办?
“嘁!”发光手办咂了一下舌后,又飞到前面带路去了。
糜禄耸耸肩,不紧不慢地跟着,也不去想那些想不透的事情,把视线投放在周围的景物上了。
我好像还没见过午夜的城市啊。麋鹿一向都是下班后会租房就不再出来了,即使再周末时也不会在夜晚出行,尤其是午夜什么的,更是没出来过,这会儿看到午夜的城市,他……觉得自己没出来真是太对了。
夜晚虽然有五彩斑斓的灯管装饰着高楼大厦,但这不会掩盖他们之间如同复制的单调感以及它们整整齐齐的无艺术感。
有些东西,纵使有灯光来刺激和迷惑观者的眼睛,也改不了其丑陋的本色。糜禄莫名感慨。
“到了。”不知道过多久,麋鹿在发光手办的带领下到了自己的租房,他取出房卡打开门,然后,发光手办先进去了,她一进糜禄的房间就四处打量起来,由于没有评头论足,糜禄也就任着她了,反正他房间还算整洁,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把她晾在一边,糜禄把手机充上电,然后走进洗澡间跟平常一样洗了个热水澡,出来后发现她还在,忍不住问道:“你怎么还在这里?”问出这话,糜禄觉得自己有点没心没肺,都还没感谢人家,就想着赶人家走了,但他并无此意,只是按他的想法,她把他带到目的地了,按理说该自动消失了。
“不然我该在哪里?”发光手办反问道。
“回你来的地方呗。”糜禄理所当然地说道。
“还不到时候。”发光手办又以伤感地语调说道。
“噢!”听不懂这高深莫测的话,但糜禄感觉困极了,大脑瞬间宕机,床上一趟便陷入熟睡。
“晚安。”深夜里,不知谁的呢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