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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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传集解第一

〇 《释文》:解,佳买切。旧夫子之《经》与丘明之《传》各卷,杜氏合而释之,故曰《经传集解》。此不题“左氏传”,《公羊》、《穀梁》二《传》,既显姓别之,此不言自解。

隐 公

隐公息姑惠公之子,母声子。《谥法》,不尸其位曰隐。

惠公元妃孟子[1]孟子[2],继室以声子,生隐公[3]宋武公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夫人”,故仲子归于我[4]。生桓公惠公[5],是以隐公立而奉之[6]

[1] 言元妃,明始適夫人也。姓。〇 惠公不皇。《谥法》,爱人好与曰惠。其子隐公,让国之君。妃,芳非切。《传》曰,嘉耦曰妃。適,本又作嫡,同,丁历切。  [2] 不称薨,不成丧也。无谥,先夫死,不得从夫谥。〇 谥,实至切。  [3] ,谥也,盖孟子之姪娣也。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姪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〇 姪,直结切;《字林》,丈一切,兄女也。娣,大计切,女弟也。娶,七住切。媵,以证切,又绳证切。  [4] 妇人谓嫁曰归,以手理自然成字,有若天命,故嫁之于。〇 《释文》:妇人谓嫁曰归。本或无曰字,此依《公羊传》。  [5] 言归而生男。惠公不以生之年薨。  [6] 隐公,继室之子,当嗣世,以祯祥之故,追成父志,为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〇 祯,音贞。少,诗照切。大,音泰,旧太字皆作大。后大子皆放此。为,于伪切。后凡为《经》、为《传》张本、起本之例皆放此,更不音。

元年春,王正月[1]

三月,公及仪父盟于[2]

夏五月,郑伯[3]

秋七月,天王使宰来归惠公仲子之赗[4]

九月,及人盟于宿[5]

冬十有二月,祭伯[6]

公子益师[7]

[1] 隐公之始年,周王之正月也。凡人君即位,欲其体元以居正,故不言一年一月也。虽不即位,然摄行君事,故亦朝庙告朔也。告朔朝正例在二十九年。即位例在元年。〇 朝,直遥切,下同。  [2] 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名例在五年。,今鲁国邹县也。姑蔑地,鲁国卞县南有姑城。〇 父,音甫,邾子之字。凡人名字皆放此。蔑,亡结切。好,呼报切。邹,侧留切。卞,皮彦切;本或作弁。  [3] 不称国讨而言郑伯,讥失教也。不弟,故不言弟,明郑伯虽失教而亦凶逆。以君讨臣而用二君之例者,言强大儁杰,据大都以耦国,所谓“得儁曰克”也。国讨例在二十二年,得儁例在十一年,母弟例在十七年。荧阳宛陵县西南。颍川鄢陵县。〇 段,徒乱切,郑伯弟名。鄢,於晚切,又於建切,又於然切。弟,音悌,又如字。儁,音俊。杰,音桀。荧,户扃切;本或作荥,非。宛,於阮切,又於元切。  [4] 宰,官;,名也。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故贬而名之。此天子大夫称字之例。仲子桓公之母。妇人无谥,故以字配姓。来者,自外之文。归者,不反之辞。〇 咺,吁阮切。赗,芳凤切。  [5] 客主无名,皆微者也。宿,小国,东平无盐县也。凡盟以国地者,国主亦与盟,例在十九年。,今梁国睢阳县。〇 与,音预,下同。睢,音虽。  [6] 祭伯,诸侯为王卿士者。,国;伯,爵也。《传》曰,非王命也,释其不称使。〇 祭,侧界切;《传》祭仲同。使,如字,又所吏切。  [7] 《传》例曰: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所以示薄厚也。《春秋》不以日月为例,唯卿佐之丧独记日以见义者,事之得失既未足以褒贬人君,然亦非死者之罪,无辞可以寄文,而人臣轻贱,死日可略,故特假日以见义。〇 敛,力验切。见,贤遍切,下同。

元年春,王正月[1]。不书即位,摄也[2]

[1]以别。〇 别,彼列切。夏,户雅切,三代之号,可以意求。  [2] 假摄君政,不修即位之礼,故史不书于策,《传》所以见异于常。〇 见,贤遍切。

三月,公及仪父盟于邾子[1]。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2]。公摄位而欲求好于,故为之盟[3]

[1] 仪父名。  [2] 王未赐命以为诸侯,其后仪父服事齐桓以奖王室,王命以为邾子,故十六年《经》书邾子卒。〇 《释文》:故不书爵,一本无故字。奖,将丈切。  [3] 解所以与盟也。〇 好,呼报切。与,如字,又音预。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不书,非公命也[1]

[1] 费伯大夫。邑。高平方与县东南有郁郎亭。《传》曰:君举必书。然则史之策书,皆君命也。今不书于《经》,亦因史之旧法,故《传》释之。诸事,《传》释不书。他皆放此。〇 费,音祕。郁,于六切。放,甫往切。后此例皆同。

初,武公娶于,曰武姜[1]。生庄公共叔[2]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3]。爱共叔,欲立之[4]。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庄公即位,为之请。公曰:“,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5]。”请,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6]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7]。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8],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不度,非制也[9]。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10],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11]。”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12]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13]?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14]。”公曰:“无庸,将自及[15]。”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16],至于廪延[17]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18]。”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19]。”大叔完聚[20],缮甲兵,具卒乘[21],将袭。夫人将启之[22]。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23]大叔入于,公伐诸。五月辛丑,大叔出奔[24]。书曰:“郑伯。”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志,不言出奔,难之也[25]

遂寘姜氏城颍[26],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27]。”既而悔之。颍考叔颍穀封人[28],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29]。”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30]!”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31]?”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32]?”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33]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34]!”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35],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36]?”

[1] 申国,今南阳宛县。〇 娶,七住切。宛,于元切。  [2] 出奔,故曰共叔,犹晋侯,谓之鄂侯。〇 共,音恭。,地名。凡国名、地名、人名字、氏族,音不重。音疑者复出。后放此。鄂,五各切。  [3] 寐寤而庄公已生,故惊而恶之。〇 寤,五故切。恶,乌路切,《注》同。  [4] 欲立以为大子。  [5] 虢叔东虢君也,恃巖险而不修德,灭之。恐复然,故开以佗邑。虢国,今荧阳县。〇 亟,欺冀切,数也。为,于伪切。巖,本又作嚴,五衔切。虢,瓜伯切。复,扶又切。  [6] 公顺请,使,谓之京城大叔,言宠异于众臣。邑,今荧阳京县。〇 大,音泰,《注》及下同。  [7] 祭仲大夫。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〇 过,古卧切。后不音者皆同。堵,丁古切。长,直亮切,又如字。高,古报切,又如字。径,古定切。  [8] 三分国城之一。〇 参,七南切,又音三。  [9] 不合法度,非先王制。  [10] 使得其所宜。〇 焉,於虔切。厌,於盐切。  [11] 毙,踣也。姑,且也。〇 蔓,音万。毙,婢世切,本又作獘,旧扶设切。踣,蒲北切。  [12] 鄙,边邑。贰,两属。  [13] 公子吕大夫。  [14] 叔久不除,则举国之民当生他心。  [15] 言无用除之,祸将自及。  [16] 前两属者,今皆取以为己邑。  [17] 言转侵多也。廪延邑,陈留酸枣县北有延津。〇 廪,力锦切。  [18] 子封公子吕也。厚谓土地广大。  [19] 不义于君,不亲于兄,非众所附,虽厚必崩。〇 暱,女乙切,亲也。  [20] 完城郭,聚人民。〇 完,音桓。  [21] 步曰卒,车曰乘。〇 缮,市战切。卒,尊忽切,《注》及下同。乘,绳证切,《注》及下同。  [22] 启,开也。  [23] 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24] 共国,今汲郡共县。〇 共,音恭。汲,居及切。  [25] 《传》言夫子作《春秋》,改旧史以明义,不早为之所而养成其恶,故曰失教。实出奔而以克为文,明郑伯志在于杀,难言其奔。〇 弟,大计切,又如字。难,乃旦切,《注》同。  [26] 城颍地。〇 寘,之豉切,置也。  [27] 地中之泉,故曰黄泉。  [28] 封人,典封疆者。〇 疆,居良切。  [29] 食而不啜羹,欲以发问也。华元杀羊为羹飨士,盖古赐贱官之常。〇 舍,音捨。遗,唯季切,下同。啜,川悦切。华,户化切。  [30] 繄,语助。〇 繄,乌兮切,又乌帝切。  [31]武姜在,设疑也。  [32] 隧,若今延道。〇 语,鱼据切。阙,其月切。隧,音遂。  [33] 赋,赋诗也。融融,和乐也。〇 乐,音洛,《注》及下同。融,羊弓切。  [34] 洩洩,舒散也。〇 洩,羊世切。  [35] 纯,犹笃也。  [36] 不匮,纯孝也。庄公虽失之于初, 孝心不忘,考叔感而通之,所谓“永锡尔类”。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故《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他皆放此。〇 施,以豉切,又式智切。匮,其位切。

秋七月,天王使宰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1]。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2]:诸侯五月,同盟至[3],大夫三月,同位至[4];士踰月,外姻至[5]。赠死不及尸[6],吊生不及哀[7]。豫凶事,非礼也[8]

[1] 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仲子也,薨在二年。赗,助丧之物。  [2] 言同轨,以别四夷之国。〇 别,彼列切。  [3] 同在方岳之盟。  [4] 古者行役不踰时。  [5] 踰月,度月也。姻,犹亲也。此言赴吊各以远近为差,因为葬节。  [6] 尸,未葬之通称。〇 称,尺证切。  [7] 诸侯已上,既葬则缞麻除,无哭位,谅闇终丧。〇 上,时掌切。缞,七雷切。谅,音亮,又音良。闇,如字。  [8] 仲子在而来赠,故曰豫凶事。

八月,人伐不告,故不书[1]

[1] 夷国,在城阳庄武县纪国,在东莞剧县十一年《传》例曰:“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史不书于策,故夫子亦不书于《经》,《传》见其事,以明《春秋》例也。他皆放此。〇 莞,音官。见,贤遍切。下三见同。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1]

[1] 蜚,负蠜也。二十九年《传》例曰:“凡物,不为灾,不书。”又于此发之者,明《传》之所据,非唯史策,兼采简牍之记,他皆放此。〇 蜚,扶味切。蠜音烦,又音盘。

惠公之季年,败师于[1]。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人盟于宿,始通也[2]

[1] 邑。陈留外黄县东有黄城。〇 败,必迈切,败他也。后放此。  [2] 《经》无义例,故《传》直言其归趣而已。他皆放此。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1]惠公之薨也有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2]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3]

[1]为大子,故隐公让而不敢为丧主。摄君政,故据而言。  [2] 〇 少,诗照切。  [3] 诸侯会葬,非礼也。不得接公成礼,故不书于策,他皆放此。卫国汲郡朝歌县。〇 朝,如字。

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1]人为之伐,取廪延人以王师、师伐南鄙[2]。请师于邾子使私于公子豫[3]请往,公弗许,遂行,及人、人盟于[4]。不书,非公命也。

[1] 公孙滑共叔之子。〇 滑,于八切,又乎八切。  [2] 西虢国也。弘农陕县东南有虢城。〇 为,于伪切。陕,失冉切。  [3] 公子豫大夫。私,请师。〇 豫,音预。  [4] 地。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1]

[1] 非公命不书,三见者皆兴作大事,各举以备文。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众父[1]。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2]

[1] 众父公子益师字。〇 众,音终。  [2] 礼,卿佐之丧,小敛、大敛,君皆亲临之,崇恩厚也。始死,情之所笃,礼之所崇,故以小敛为文,至于但临大敛,及不临其丧,亦同不书日。〇 与,音预。敛,力验切,《注》皆同。

二年春,公会[1]

夏五月,人入[2]

无骇帅师入[3]

秋八月庚辰,公及盟于[4]

九月,来逆女[5]

冬十月,伯姬归于[6]

子帛莒子盟于[7]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8]

人伐[9]

[1] 戎、狄、夷、蛮,皆之别种也。而书会者,顺其俗以为礼,皆谓居中国若戎子驹支者。陈留济阳县东南有戎城地。〇 氐,都兮切。羌,郤良切。种,章勇切。驹,音拘。济,子礼切,水名。凡地名皆同。  [2] ,小国也,谯国龙亢县东南有向城莒国,今城阳莒县也。将卑师少称人,弗地曰入。例在十三年。〇 向,舒亮切。谯,在遥切。亢,音刚,又苦浪切。将,子匠切。  [3] 无骇卿。,附庸小国。无骇不书氏,未赐族。赐族例在八年。〇 骇,户楷切。  [4] 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八月无庚辰,庚辰,七月九日也。日月必有误。〇 方,音房。与,音预。  [5] 大夫。《传》曰,“卿为君逆也”,以别卿自逆也。逆女或称使,或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史各随其实而书,非例也。他皆放此。〇 裂,音列。,音须。为,于伪切,下为同。别,彼列切。  [6] 无《传》。伯姬女,所逆者。  [7] 子帛字也。有怨,纪侯既昏于,使大夫盟以和解之。子帛结好息民,故《传》曰故也,比之内大夫而在莒子上,称字以嘉之也。字例在元年。邑,城阳淳于县东北有密乡。〇 帛,音白。解,如字,又户买切。好,呼报切。  [8] 无《传》。未为君,仲子不应称夫人。以为大子,成其母丧以赴诸侯,故《经》于此称夫人也。不反哭,故不书葬,例在三年。  [9] 凡师有钟鼓曰伐,例在二十九年。

二年春,公会,修惠公之好也。请盟,公辞[1]

[1] 许其修好而不许其盟,御夷狄者不壹而足。〇 好,呼报切,《注》及下同。

莒子娶于向姜不安而归。夏,人入,以姜氏[1]

[1] 《传》言失昏姻之义。凡得失小,故《经》无异文而《传》备其事。案文则是非足以为戒,他皆放此。〇 还,音旋,后皆同。

司空无骇庈父胜之[1]

[1] 司徒、司马、司空皆卿也。庈父费伯也。前年城,今因得以胜,故《传》于前年发之。〇 庈,音琴。

请盟。秋,盟于,复修好也[1]

[1] 〇 复,扶又切。

九月,来逆女,卿为君逆也[1]

[1] 〇 为,于伪切。

冬,子帛莒子盟于故也。

人伐,讨公孙滑之乱也[1]

[1] 治元年取廪延之乱。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1]

三月庚戌,天王崩[2]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3]

秋,武氏子来求赙[4]

八月庚辰,宋公[5]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6]

癸未,葬宋穆公[7]

[1] 无《传》。日行迟,一岁一周天。月行疾,一月一周天。一岁凡十二交会。然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食者,或有频交而食者。唯正阳之月,君子忌之,故有伐鼓用币之事。今《释例》以《长历》推《经》、《传》,明此食是二月朔也。不书朔,史失之。书朔日例在十七年。〇 己,音纪。巳,音祀。食,如字;本或作蚀,音同。量,音亮。缩,所六切。  [2] 周平王也。实以壬戌崩,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春秋》不书实崩日而书远日者,即传其伪以惩臣子之过也。二十九年《传》曰:上卿有事,使印段会葬。今不书葬,不会。  [3] 不敢从正君之礼,故亦不敢备礼于其母。  [4] 武氏子,天子大夫之嗣也。平王丧在殡,新王未得行其爵命,听于冢宰。故《传》曰:“王未葬。”释其所以称父族,又不称使也。不共奉王丧,致令有求。《经》直文以示不敬,故《传》不复具释也。〇 赙,音附。共,音恭。  [5] 称卒者,略外以别内也。元年大夫盟于宿,故来赴以名。例在七年。  [6] 来告,故书。石门地,或曰,济北卢县故城西南济水之门。  [7] 无《传》。使大夫会葬,故书。始死书卒,史在国承赴,为君故,恶其薨名,改赴书也。书葬,则举谥称公者,会葬者在外,据彼国之辞也。书葬例在六年。〇 为,于伪切。恶,乌路切。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1]

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2]

[1] 夫人丧礼有三:薨则赴于同盟之国,一也;既葬,日中自墓反,虞于正寝,所谓反哭于寝,二也;卒哭而祔于祖姑,三也。若此则书曰夫人某氏薨,葬我小君某氏,此备礼之文也。其或不赴、不祔,则为不成丧,故死不称夫人薨,葬不言葬我小君某氏。反哭则书葬,不反哭则不书葬。今声子三礼皆阙,《释例》论之详矣。〇 祔,音附。  [2] 不书姓,辟正夫人也。见为君,故特书于《经》,称曰君氏,以别凡妾媵。〇 为,于伪切。见,贤遍切。别,彼列切。

郑武公庄公平王卿士[1],王贰于[2]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交质,王子狐为质于公子忽为质于[3]。王崩,人将畀虢公[4]。四月,祭足帅师取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5]交恶[6]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7]蘩蕰藻之菜[8],筐筥锜釜之器[9],潢汙行潦之水[10],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11],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12]?《风》有《采蘩》、《采[13],《雅》有《行苇》、《泂酌》[14],昭忠信[15]也。”

[1] 卿士,王卿之执政者。言父子秉之政。  [2] 西虢公,亦仕王朝。王欲分政于,不复专任郑伯。〇 朝,直遥切。复,扶又切。任,而鸩切,后不音者皆同。  [3] 王子狐平王子。〇 狐,音胡。质,音致,下同。  [4] 人遂成平王本意。〇 畀,必二切,与也。  [5] 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麦禾皆未熟,言取者盖芟践之。,今河内温县成周洛阳县。〇 祭,侧界切。芟,所衔切。  [6] 两相疾恶。  [7] 溪,亦涧也。沼,池也。沚,小渚也。毛,草也。〇 要,於遥切。间,间厕之间。溪,苦兮切。《尔雅》云:山夹水曰涧,山渎无所通曰溪。沼,之绍切。沚,本又作畤,音止,亦音市。  [8] ,大蓱也。蘩,皤蒿。蕰藻,聚藻也。〇 ,音频。蘩,音烦。蕰,纡粉切。藻,音早。蓱,蒲丁切。皤,蒲多切。皤蒿,白蒿也。  [9] 方曰筐,圆曰筥,无足曰釜,有足曰锜。〇 筐,丘芳切。筥,九吕切。锜,其绮切。  [10] 潢汙,停水。行潦,流潦。〇 潢,音黄。汙,音乌。潦,音老。  [11] 羞,进也。  [12] 通言盟约彼此之情,故言二国。〇 焉,於虔切。约,如字,又於妙切。  [13] 《采蘩》、《采》,《诗·国风》。义取于“不嫌薄物”。  [14] 《诗·大雅》也。《行苇》篇,义取忠厚也。《泂酌》篇,义取虽行潦可以共祭祀也。〇 苇,于鬼切。泂,音迥。共,音恭。  [15] 明有忠信之行,虽薄物皆可为用。〇 行,下孟切。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1],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2]。”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3]?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4]。”使公子冯出居于[5]。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6]。《商颂》曰:‘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7]?”

[1] 先君,穆公宣公也。与夷宣公子,即所属殇公。〇 属,章欲切,《注》同。殇,舒羊切。舍,音捨。与,如字,一音余。  [2] 穆公庄公也。〇 没,亦作殁。冯,皮冰切,亦作憑。  [3] 言不让则不足称贤。  [4] 先君以举贤为功,我若不贤是废之。  [5]殇公也。  [6] 命出于义也。夫,语助。〇 夫,音符,《注》同。  [7] 《诗·颂》言殷汤武丁受命皆以义,故任荷天之百禄也。帅义而行,则殇公宜受此命,宜荷此禄。公子冯不帅父义,忿而出奔,因以求入,终伤咸宜之福,故知人之称唯在宣公也。礼有兄弟相及,不必传子孙,其后也,故指称《商颂》。〇 颂,似用切。荷,本又作何,河可切,又音河,《注》同。任,音壬。忿,芳粉切。称,尺证切。传,直专切。

冬,盟于石门,寻之盟也[1]。庚戌,郑伯之车偾于[2]

[1] 盟在春秋前。地,今济北卢县故城。  [2] 既盟而遇大风,《传》记异也。十二月无庚戌,日误。〇 偾,弗问切,仆也。

卫庄公娶于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1],美而无子,人所为赋《硕人》也[2]。又娶于,曰厉妫,生孝伯,早死[3]。其娣戴妫桓公庄姜以为己子[4]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5],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6],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7]。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8]。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9],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10]。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1]

[1] 得臣大子也。大子不敢居上位,故常处东宫。  [2] 《硕人》,《诗》,义取庄姜美于色,贤于德,而不见苔,终以无子。国人忧之。〇 为,于伪切。  [3] ,今陈国陈县。〇 妫,九危切。  [4] 姓也。皆谥。虽为庄姜子,然大子之位未定。  [5] 嬖,亲幸也。〇 吁,况于切。嬖,必计切。贱而得幸曰嬖。  [6] 石碏大夫。〇 好,呼报切。禁,居鸩切,一音金。恶,乌路切。碏,七略切。  [7] 言将立为大子,则宜早定,若不早定,州吁必缘宠而为祸。〇 邪,似嗟切,下同。泆,音逸。  [8] 如此者少也,降其身则必恨,恨则思乱,不能自安自重。〇 夫,音扶,发句之端,后放此。憾,本又作感,同,胡暗切,恨也。五年同。眕,之忍切,重也。鲜,息浅切。  [9] 小国而加兵于大国,如息侯之比。〇 妨,音芳。少,诗照切。长,丁丈切。间,间厕之间,下同。比,必二切。  [10] 臣行君之义。  [11] 老,致仕也。四年《经》书州吁弑其君,故《传》先《经》以始事。〇 去,起吕切,下同。弑,音试。先,悉荐切。

四年春,王二月,人伐,取牟娄[1]

戊申,州吁弑其君[2]

夏,公及宋公遇于[3]

宋公陈侯人、人伐

秋,帅师会宋公陈侯人、人伐[4]

九月,人杀州吁[5]

冬十有二月,人立[6]

[1] 无《传》。书取,言易也。例在十三年。杞国本都陈留雍丘县。推寻事迹,六年,淳于公亡国,似并之,迁都淳于十四年,又迁缘陵二十九年,人城淳于又迁都淳于牟娄邑,城阳诸县东北有娄乡。〇 杞,音起。牟,亡侯切。易,以豉切。雍,於用切。  [2] 称臣弑君,臣之罪也。例在四年。戊申,三月十七日,有日而无月。〇 弑,本又作杀,同,音试。凡弑君之例,皆放此,可以意求,不重音。完,音丸。  [3] 遇者,草次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邑,济北东阿县清亭。  [4] 公子翚大夫。不称公子,疾其固请强君以不义也。诸外大夫贬,皆称人,至于内大夫贬,则皆去族称名。于记事之体,他国可言某人,而己之卿佐不得言人,此所以为异也。,去族,《传》曰“疾之”,叔孙豹则曰“言违命”,此其例也。〇 翚,许归切。强,其丈切。去,起吕切,下同。溺,乃历切。  [5] 州吁弑君而立,未列于会,故不称君。例在十六年。地,水名。〇 濮,音卜。  [6] 人逆公子晋而立之,善其得众,故不书入于,变文以示义。例在十八年。

四年春,州吁桓公而立。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1]

[1] 宿盟在元年。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人欲纳之。及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1],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2],使告于曰:“君若伐以除君害[3],君为主,敝邑以赋与从,则卫国之愿也[4]。”人许之。于是,方睦于[5],故宋公陈侯人、人伐,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于众仲曰:“州吁其成乎[6]?”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7]。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8]。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9]。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10]。”

[1] 谓二年人伐之怨。  [2] 诸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复讨,故欲求此宠。〇 篡,初患切。复,扶又切,下文复伐同。  [3] 害谓公子冯。  [4] 言举国之赋调。〇 从,才用切。调,徒吊切。  [5] ,今汝南上蔡县。  [6] 众仲大夫。  [7] 乱谓阻兵而安忍。  [8] 丝见棼缊,益所以乱。〇 棼,扶云切。缊,於云切。  [9] 恃兵则民残,民残则众叛,安忍则刑过,刑过则亲离。  [10] 〇 戢,庄立切。

秋,诸侯复伐宋公使来乞师[1],公辞之[2]羽父请以师会之[3],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徒兵,取其禾而还[4]

[1] 乞师不书,非卿。  [2]众仲之言。  [3] 羽父公子翚。  [4]不车战。

州吁未能和其民,问定君于石子[1]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方睦,若朝使请,必可得也。”州吁石碏使告于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2]。”人执之而请涖于[3]。九月,人使右宰涖杀州吁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杀石厚。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4]。”人逆公子晋。冬十二月,宣公即位[5]。书曰,“人立”,众也。

[1] 石子石碏也,以州吁不安咨其父。  [2] 八十曰耄。称国小己老,自谦以委,使因其往就图之。〇 觐,其靳切,见也。朝,直遥切。后不出者皆放此。褊,必浅切,一音必殄切。耄,毛报切。  [3]人自临讨之。〇 涖,音利,又音类。  [4] 子从弑君之贼,国之大逆,不可不除,故曰大义灭亲。明小义则当兼子爱之。〇 獳,奴侯切。恶,乌路切。与,音预。  [5] 公子晋也。〇 邢,音刑,国名。

五年春,公矢鱼于[1]

夏四月,葬卫桓公

秋,师入[2]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3]

人、人伐[4]

[5]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6]

人伐,围长葛[7]

[1] 书陈鱼,以示非礼也。书,讥远地也。今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  [2] 将卑师众,但称师,此史之常也。〇 郕,音成,国名。将,子匠切。  [3]仲子宫,安其主而祭之。惠公仲子手文,娶之,欲以为夫人。诸侯无二嫡,盖隐公成父之志,为别立宫也。公问羽数,故书羽。妇人无谥,因姓以名宫。〇 嫡,都历切。为,于伪切。  [4] 主兵,故序上。  [5] 无《传》。虫食苗心者为灾,故书。〇 螟,亡丁切。  [6] 大夫书卒不书葬。葬者臣子之事,非公家所及。〇 ,苦侯切。  [7] 颍川长社北有长葛

五年春,公将如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1],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2]。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3]。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4],皆于农隙以讲事也[5]。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6],归而饮至,以数军实[7],昭文章[8],明贵贱,辨等列[9],顺少长[10],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11],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12],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13]。”公曰:“吾将略地焉[14]。”遂往,陈鱼而观之[15]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非礼也,且言远地也[16]

[1] 臧僖公子 也。,谥也。大事,祀与戎。〇 鱼,本亦作渔。  [2] 材谓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也。器用,军国之器。  [3] 言器用众物不入法度,则为不轨不物,乱败之所起。〇 度,待洛切,一音如字。亟,欺冀切,数也。  [4] 蒐,索;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狝,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也。〇 蒐,所求切。狝,息浅切;《说文》作。《穀梁传》云,春曰田,秋曰蒐。狩,手又切。索,所百切。孕,以证切。为,于伪切。  [5] 各随时事之间。〇 隙,去逆切。  [6] 虽四时讲武,犹复三年而大习。出曰治兵,始治其事;入曰振旅,治兵礼毕,整众而还。振,整也。旅,众也。〇 振,之慎切。复,扶又切,下同。  [7] 饮于庙,以数车徒、器械及所获也。〇 数,所主切,《注》同。械,户戒切。  [8] 车服旌旗。  [9] 等列,行伍。〇 辨,如字,又方免切,别也。行,户郎切。  [10] 出则少者在前,还则在后,所谓顺也。〇 少,诗照切,《注》皆同。长,丁丈切,下《注》同。  [11] 俎,祭宗庙器。〇 鸟兽之肉,一本作其肉。俎,庄吕切。  [12] 谓以饰法度之器。  [13] 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言取此杂猥之物以资器备,是小臣有司之职,非诸侯之所亲也。〇 射,食亦切。皂,才早切。舆,音余。猥,乌罪切。  [14] 孙辞以略地。略,总摄巡行之名。《传》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〇 行,下孟切。  [15] 陈,设张也。公大设捕鱼之备而观之。〇 捕,音步,一音搏。  [16] 矢亦陈也。实他竟,故曰远地。〇 从,才用切。竟,音境。

曲沃庄伯人、人伐[1],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2]

[1] 曲沃别封成师之邑,在河东闻喜县庄伯成师子也。旧都,在平阳绛邑县东。邢国广平襄国县。〇 沃,乌毒切。  [2] 尹氏武氏世族大夫也。内相攻伐,不告乱,故不书。《传》具其事,为后事张本。曲沃本末见二年。地。〇 《传》具,一本作《传》见。见,贤遍切。

夏,葬卫桓公乱,是以缓[1]

[1]州吁之乱,十四月乃葬。《传》明其非慢也。

四月,人侵[1],以报东门之役[2]人以师伐[3]祭足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子元潜军军其后。人畏三军而不虞[4]。六月,二公子以人败师于北制[5]。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1] 邑。《经》书“夏四月葬卫桓公”,今《传》直言夏而更以四月附人侵者,于下事宜得月,以明事之先后,故不复备举《经》文。三年君氏卒,其义亦同,他皆仿此。〇 牧,州牧之牧,音目。  [2] 东门役在四年。  [3] 南燕国,今东郡县。〇 燕,於贤切。  [4] 北制邑,今河南城皋县也,一名虎牢。〇 洩,息列切。曼,音万。  [5] 二公子,曼伯子元也。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曲沃,而立哀侯于翼[1]

[1] 春,翼侯,故立其子

之乱也,人侵,故师入[1]

[1] ,国也,东平刚父县西南有郕乡。〇 父,音甫。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1]。公问羽数于众仲[2]。对曰:“天子用八[3],诸侯用六[4],大夫四[5],士二[6]。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7],故自八以下[8]。”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9]

[1] 《万》,舞也。  [2] 问执羽人数。  [3] 八八六十四人。  [4] 六六三十六人。  [5] 四四十六人。  [6] 二二四人。士有功,赐用乐。  [7] 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也。八风,八方之风也。以八音之器,播八方之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节其制而叙其情。〇 八音,金钟、石磬、丝琴瑟、竹箫管、土埙、木柷敔、匏笙、革鼓也。八方之风,谓东方穀风、东南方清明风、南方凯风、西南方凉风、西方阊阖风、西北方不周风、北方广莫风、东北方融风。匏,白交切。蹈,徒报切。  [8] 唯天子得尽物数,故以八为列。诸侯则不敢用八。  [9] 文王周公庙得用八,而他公遂因仍僭而用之。今隐公特立此妇人之庙,详问众仲众仲因明大典,故《传》亦因言始用六佾。其后季氏舞八佾于庭,知唯在仲子庙用六。〇 佾,音逸。僭,子念切。

人取田。人告于曰:“请君释憾于,敝邑为道[1]。”人以王师会之[2]。伐,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3]人使来告命[4]。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5]。”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6]。”

[1] 释四年再见伐之恨。〇 道,音导,本亦作导。  [2] 王师不书,不以告也。  [3] 郛,郭也。东门役在四年。〇 郛,芳夫切,下同。  [4] 告命,策书。  [5] 忿公知而故问,责穷辞。〇 使,色吏切,下同。  [6] 为七年公伐《传》。〇 难,乃旦切。

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1],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2]。”

[1] 诸侯称同姓大夫,长曰伯父,少曰叔父。有恨,恨谏观鱼不听。  [2] 加命服之等。

人伐,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六年春,人来渝平[1]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2]

秋七月[3]

冬,人取长葛[4]

[1] 和而不盟曰平。〇 渝,羊朱切,变也。  [2] 泰山牟县东南有艾山。〇 艾,五盖切。  [3] 虽无事而书首月,具四时以成岁,他皆放此。  [4] 秋取,冬乃告也。上有伐长葛长葛邑可知,故不言也。前年冬围,不克而还。今冬乘长葛无备而取之,言易也。〇 易,以豉切,《传》同。

六年春,人来渝平,更成也[1]

[1] 渝,变也。公之为公子,战于狐壤,为所执,逃归,怨,公欲救使者失辞,公怒而止。忿则欲厚因此而来,故《经》书“渝平”,《传》曰“更成”。〇 壤,如掌切。使,所吏切。

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晋侯[1],纳诸人谓之鄂侯[2]

[1] 旧都也。唐叔始封,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遂世为强家。五正,五官之长。九宗,一姓为九族也。顷父之子嘉父大夫。〇 顷,音倾。长,丁丈切,下文及《注》同。  [2] 别邑。诸地名疑者皆言有,以示不审;阙者不复记其阙。他皆放此。前年桓王立此侯之子于,故不得复入,别居。〇 鄂,五各切。复,扶又切,下同。

夏,盟于,始平于[1]

[1] 春秋前,不平,今乃弃恶结好,故言始平于。〇 好,呼报切。

五月庚申,郑伯,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1]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2]陈侯曰:“实难[3]何能为?”遂不许,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4]。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5],其犹可扑灭[6]?’周任有言[7]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8]。’”

[1] 成,犹平也。  [2] 五父公子佗。〇 佗,徒何切,人名皆同。  [3] 可畏难也。〇 难,乃旦切,《注》同。  [4] 悛,止也。从,随也。〇 悛,七全切。  [5] 《商书·盘庚》,言恶易长,如火焚原野,不可乡近。〇 燎,力召切,又力吊切。乡,本又作嚮,同,许亮切。近,附近之近。  [6] 言不可扑灭。〇 扑,普卜切。  [7] 周任大夫。〇 任,音壬。  [8] 芟,刈也。夷,杀也。蕰,积也。崇,聚也。〇 去,起吕切。芟,所衔切;《说文》作癹,匹末切,云以足蹋夷草。蕰,纡粉切。信,如字,又音申。

秋,人取长葛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礼也[1]

[1] 告饥不以王命,故《传》言京师而不书于《经》也。虽非王命而公共以称命,己国不足,旁请邻国,故曰礼也。《传》见之贤。〇 为,于伪切。籴,直历切。见,贤遍切。

郑伯,始朝桓王[1]。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之东迁,焉依[2]。善以劝来者,犹惧不蔇[3],况不礼焉。不来矣[4]!”

[1] 桓王即位,交恶,至是乃朝,故曰始。  [2] 周桓公周公黑肩也。,采地,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幽王犬戎所杀,平王东徙,晋文侯郑武公左右王室,故曰焉依。〇 焉,如字;或於虔切,非。雍,於用切。左,音佐;右,音祐。又并如字。  [3] 蔇,至也。〇 蔇,其器切。  [4]五年诸侯从王伐《传》。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1]

滕侯[2]

夏,城中丘[3]

齐侯使其弟来聘[4]

秋,公伐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5]

凡伯楚丘以归[6]

[1] 无《传》。叔姬伯姬之娣也。至是归者,待年于父母国,不与嫡俱行,故书。〇 嫡,本又作適,同,丁历切。  [2] 《传》例曰:不书名,未同盟也。滕国沛国公丘县东南。〇 沛,音贝。  [3] 城例在二十九年。中丘琅邪临沂县东北。〇 琅,音郎。沂,鱼依切。  [4] 诸聘皆使卿执玉帛以相存问,例在元年。  [5] 凡伯卿士。,国;伯,爵也。汲郡共县东南有凡城。〇 共,音恭。凡,字本作汎,音凡。  [6] 鸣钟鼓以伐天子之使,见夷狄强虣。不书凡伯败者,单使无众,非战陈也。但言以归,非执也。楚丘地,在济阴城武县西南。〇 使,所吏切,下同。见,贤遍切。虣,蒲报切。陈,直觐切。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1],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2],谓之礼经[3]

[1] 盟以名告神,故薨亦以名告同盟。  [2] 告亡者之终,称嗣位之主。嗣位之主,当奉而不忘,故曰继好。好同则和亲,故曰息民。〇 好,呼报切,《注》同。  [3] 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十一年不告之例,又曰不书于策。明礼经皆当书于策。仲尼修《春秋》,皆承策为《经》。丘明之《传》博采众记,故始开凡例,特显此二句。他皆放此。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之盟也[1]

[1] 盟在六年。

秋,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为讨也[1]

[1] 公距而更与平,欲以为援,今复与盟,故惧而伐,欲以求,故曰为讨。〇 为,于伪切,《注》为同。援,于眷切。复,扶又切。

初,朝于,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1]。冬,王使凡伯来聘。还,伐之于楚丘以归[2]

[1] 朝而发币于公卿,如今计献诣公府卿寺。  [2] 《传》言凡伯所以见伐。

[1]。十二月,五父涖盟[2]。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3]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4]。”良佐涖盟[5]。辛巳,及陈侯盟,亦知之将乱也[6]

[1] 六年,大获,今乃平。  [2] 涖,临也。  [3] 志不在于歃血。〇 歃,色洽切。忘,亡亮切。服虔云,如,而也。  [4] 洩伯洩驾。〇 洩,息列切。  [5] 良佐大夫。  [6] 入其国,观其政治,故总言之也。皆为五年、六年乱,人杀陈佗传。〇 治,直吏切。

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1]郑伯许之,乃成昏[2]

[1]有王宠故。〇 妻,七计切。  [2]郑忽昏援以至出奔《传》。〇 为,于伪切。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1]

三月,郑伯使来归[2]

庚寅,我入[3]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4]

辛亥,宿男[5]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6]

八月,葬蔡宣公[7]

九月辛卯,公及人盟于浮来[8]

[9]

冬十有二月,无骇[10]

[1] 地。济阴句阳县东北有垂亭。〇 句,古侯切。  [2] 大夫。不书氏,未赐族。泰山之邑,在琅邪费县东南。〇 宛,於阮切。祊,必彭切。费,音秘。  [3] 元年,乃卒易田,知此入,未肯受而有之。  [4] 无《传》。六年《传》曰:“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诸侯同盟称名者,非唯见在位二君也。尝与其父同盟,则亦以名赴其子,亦所以继好也。未与盟,盖春秋前与惠公盟,故赴以名。〇 见,贤遍切。好,呼报切。  [5] 无《传》。元年大夫盟于宿宿与盟也。荀偃,称君名,然后自称名,知虽大夫出盟,亦当先称己君之名以启神明,故薨皆从身盟之例,当告以名也。《传》例曰:赴以名则亦书之,不然则否,辟不敏也。今宿赴不以名,故亦不书名。诸例或发于始事,或发于后者,因宜有所异同,亦或丘明所得记注,本末不能皆备故。〇 与,音预。下不与同。祷,丁老切,或丁报切。  [6] 齐侯,使主会,故宋公上。瓦屋地。  [7] 无《传》。三月而葬,速。  [8] 人,微者,不嫌敌公侯,故直称公,例在二十九年。浮来邑。东莞县北有邳乡邳乡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间。〇 邳,蒲悲切。间,如字。  [9] 无《传》。为灾。  [10] 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〇 敛,力验切。

八年春,齐侯将平[1],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请先相见[2]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3]

[1]。  [2] 命。  [3] 犬丘也。地有两名。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田。三月,郑伯使来归,不祀泰山[1]

[1] 成王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周宣王之母弟,封,有助祭泰山汤沐之邑在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恐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周公,孙辞以有求也。田,近之田。〇 泰山,如字,东岳。复,扶又切。守,手又切。近,附近之近,下同。为,于为切,下为同。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1]

[1] 人于此遂畀之政。〇 畀,必二切。

四月甲辰,公子忽逆妇。辛亥,以氏归。甲寅,入于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1]?”

[1] 鍼子大夫。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故公子围称告之庙。先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〇 鍼,其廉切。诬,亡符切。共,音恭;一本亦作恭。

人卒平。秋,会于,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1]

[1]不书,不以告也。定国息民,故曰礼也。平二国忿之谋。不与盟,故不书。〇 与,音预。

八月丙戌,郑伯人朝王,礼也[1]

[1]郑伯不以虢公得政而背王,故礼之。称人,略,从国辞。上有七月庚午,下有九月辛卯,则八月不得有丙戌。〇 背,音佩。

公及人盟于浮来,以成好也[1]

[1] 二年,盟于,为故。今公寻之,故曰以成好。〇 好,呼报切。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1]。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2]。”

[1] 齐侯冬来告,称秋和三国。  [2] 鸠,集也。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1],因生以赐姓[2],胙之土而命之氏[3]。诸侯以字[4]为谥,因以为族[5],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6]。”公命以字为展氏[7]

[1] 立有德以为诸侯。  [2] 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汭,故为妫姓。〇 汭,如锐切。  [3] 报之以土而命氏曰。〇 胙,才故切。  [4] 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  [5] 或便即先人之谥称以为族。  [6] 谓取其旧官旧邑之称以为族,皆禀之时君。〇 称,尺证切。  [7] 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九年春,天子使南季来聘[1]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2]

[3]

夏,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4]

[1] 无《传》。南季,天子大夫也。,氏;,字也。  [2] 三月,今正月。〇 电,徒练切。雨,于付切。  [3] 无《传》。大夫,未赐族。〇 挟,音协。  [4] 地,在琅邪华县东南。〇 华,户化切。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1]。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也[2]。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3]。平地尺为大雪。

[1] 书癸酉,始雨日。〇 霖,音林;《尔雅》云,久雨谓之淫,淫雨谓之霖。  [2] 之正月,微阳始出,未可震电;既震电,又不当大雨雪,故皆为时失。  [3] 此解《经》书霖也。而《经》无霖字,《经》误。

夏,城,书不时也。

宋公不王[1]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2]。公怒,绝使。秋,人以王命来告伐[3]。冬,公会齐侯,谋伐也。

[1] 不共王职。〇 共音恭,本亦作供。  [2] 入郛在五年,公以七年伐,欲以说,而犹不和也。〇 说,音悦。  [3] 遣使致王命也。伐未得志,故复往告之。〇 使,所吏切,《注》同。复,扶又切。

北戎郑伯御之。患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1]。”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2]。君为三覆以待之[3]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4]。”从之。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5]。衷师,前后击之,尽殪[6]师大奔[7]。十一月甲寅,人大败[8]

[1] 徒,步兵也;轶,突也。〇 轶,直结切,又音逸。  [2] 公子突郑厉公也。尝,试也。勇则能往,无刚不耻退。  [3] 覆,伏兵也。〇 覆,扶又切,《注》及下同。  [4] 逞,解也。〇 轻,遣政切。逞,敕领切。解,音蟹,或佳买切。  [5] 祝聃大夫。〇 聃,乃甘切,一音土甘切。  [6] 为三部伏兵,祝聃帅勇而无刚者先犯而速奔,以遇二伏兵,至后伏兵起,还走,祝聃反逐之。前后及中三处受敌,故曰衷师。殪,死也。〇 衷,丁仲切,又音忠。殪,於计切。处,昌虑切。  [7] 后驻军不复继也。〇 驻,丁住切。  [8] 此皆春秋时事,虽《经》无正文,所谓必广记而备言之,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他皆放此。〇 令,力呈切。要,于遥切。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中丘[1]

夏,帅师会人、人伐[2]

六月壬戌,公败师于[3]。辛未,取。辛巳,取[4]

秋,人、人入人、人、人伐郑伯伐取之[5]

冬十月壬午,人、人入

[1] 《传》言正月会,癸丑盟。《释例》推《经》《传》日月,癸丑是正月二十六日。知《经》二月误。  [2] 公子翚不待公命而贪会二国之君,疾其专进,故去氏。以公不至,故亦更使微者从之伐。不言及,明专行,非之谋也。及例在七年。〇 去,起吕切,《传》同。  [3] 后期,故公独败师。书败,未陈也。败例在十一年。地。〇 菅,音古颜切。陈,直觐切。  [4] 后至,得二邑,归功于,故书取,明不用师徒也。济阴城武县东南有郜城高平昌邑县西南有西防城。〇 郜,古报切;《字林》,又工竺切。  [5] 三国伐郑伯因其不和,伐而取之。书伐,用师徒也。书取,克之易也。戴国,今陈留外黄县东南有戴城。〇 戴,亦作载。易,以豉切,《传》同。

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中丘。癸丑,盟于,为师期[1]

[1] 寻九年会于,谋伐也。公既会而盟,盟不书,非后也。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地。

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1]

[1] 言先会,明非公本期,释之去族。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老桃[1]。壬戌,公败师于。庚午,师入;辛未,归于我。庚辰,师入;辛巳,归于我[2]。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3],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4]。”

[1] 会不书,不告于庙也。老桃地。六月无戊申;戊申,五月二十三日。日误。  [2] 壬戌,六月七日。庚午,十五日。庚辰,二十五日。郑伯后期而公独败师,故频独进兵以入。入而不有,命取之,推功上爵,让以自替,不有其实,故《经》但书取,以成志,善之也。  [3] 下之事上,皆成礼于庭中。  [4] 劳者,叙其勤以答之。诸侯相朝,逆之以饔饩,谓之郊劳。鲁侯爵尊,郑伯爵卑,故言以劳王爵。〇 劳,力报切,《注》同。饩,许气切。

人、人、人不会王命[1]

[1] 不伐也。

秋七月庚寅,师入郊。犹在郊[1]人、人入[2]人从之,伐[3]。八月壬戌,郑伯。癸亥,克之,取三师焉[4]既入,而以伐[5]人怒,故不和而败[6]

[1] 师还,驻兵于远郊。  [2] 奇兵承虚入。  [3]也。  [4] 三国之军在,故郑伯合围之。师者,军旅之通称。〇 称,尺证切。  [5]乃召之。  [6]取之易也。

九月戊寅,郑伯[1]

[1] 报入也。九月无戊寅;戊寅,八月二十四日。

冬,人、人入,讨违王命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1]

夏,公会郑伯时来[2]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3]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4]

[1] 诸侯相朝,例在十五年。〇 薛,息列切。  [2] 时来也。荧阳县东有釐城地也。〇 ,音来。釐,音来;王元规,力之切。  [3] 与谋曰及。还使许叔居之,故不言灭也。颍川许昌县。〇 与,音预。还,音环。  [4] 实弑书薨又不地者,史策所讳也。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1]薛侯曰:“我先封。”[2]滕侯曰:“我,之卜正也[3],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4]。”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5]。’之宗盟,异姓为后[6]。寡人若朝于,不敢与诸齿[7]。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1] 鲁国薛县。〇 长,丁丈切。  [2] 奚仲所封,在之前。〇 夏,户雅切。  [3] 卜正,卜官之长。  [4] 庶姓,非之同姓。  [5] 择所宜而行之。〇 谚,音彦,俗言也。度,大洛切。  [6] 盟载书皆先同姓,例在四年。  [7] 姓。齿,列也。〇 任,音壬,《注》同。

夏,公会郑伯,谋伐也。郑伯将伐,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1]公孙阏颍考叔争车[2]颍叔考挟辀以走[3]子都拔棘以逐之[4],及大逵,弗及,子都[5]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庚辰,傅于[6]颍考叔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7]子都自下射之,颠[8]瑕叔盈又以蝥弧登[9],周麾而呼曰:“君登矣[10]!”师毕登。壬午,遂入许庄公[11]

侯以让公。公曰:“君谓不共[12],故从君讨之。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人。

郑伯使大夫百里许叔以居东偏[13],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14]。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15],其敢以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于四方[16],其况能久有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也佐吾子[17]。若寡人得没于地[18],天其以礼悔祸于[19],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20]。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21],其能降以相从也[22]。无滋他族,实偪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23]?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24]。”

乃使公孙获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寘于。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25],王室而既卑矣,之子孙日失其序[26]。夫大岳之胤也[27],天而既厌德矣,吾其能与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28],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29],可谓知礼矣。”

[1] 大宫,祖庙。〇 大,音泰。  [2] 公孙阏大夫。〇 阏,安葛切。  [3] 辀,车辕也。〇 挟,音协。辀,张留切。  [4] 子都公孙阏。棘,戟也。  [5] 逵,道方九轨也。〇 逵,求龟切;《尔雅》云,九达谓之逵;云,道方九轨。此依《考工记》。  [6] 傅于城下。〇 傅,音附,《注》同。  [7] 蝥弧,旗名。〇 蝥,莫侯切。弧,音胡。  [8] 颠队而死。〇 射,食亦切,下及《注》同。队,直类切。  [9] 瑕叔盈大夫。  [10] 周,徧也。麾,招也。〇 麾,许危切,又许伪切。呼,火故切。徧,音遍。  [11] 奔不书。兵乱遁逃,未知所在。〇 遁,徒顿切。  [12] 不共职贡。〇 共,音恭;本亦作供,音同,《注》及下同。  [13] 许叔许庄公之弟。东偏,东鄙也。〇 与,音预。  [14] 借手于我寡德之人以讨。  [15] 父兄,同姓群臣。共,给;亿,安也。〇 亿,於力切。  [16] 弟,共叔也。餬,鬻也。出奔在元年。〇 餬,音胡;《说文》云,寄食。鬻,本又作粥,之育切,又与六切。  [17] 大夫公孙获。  [18] 以寿终。〇 寿,如字,又音授。  [19] 言天加礼于而悔祸之。  [20] 无宁,宁也。兹,此也。〇 复,扶又切,又音服。  [21] 谒,告也。妇之父曰昏,重昏曰媾。〇 媾,古豆切。重,直龙切。  [22] 降,降心也。  [23] 絜齐以享,谓之禋祀,谓山川之祀。〇 覆,芳服切。暇,行嫁切。禋,音因。齐,侧皆切,一本作斋。  [24] 圉,边垂也。〇 为,于伪切。圉,鱼吕切。  [25] 此,今河南新郑。旧,在京兆。〇 贿,呼罪切;《字林》音悔。寘,之豉切,置也。亟,纪力切,急也,下《注》同。  [26] 之子孙。  [27] 大岳神农之后,四岳也。胤,继也。〇 大,音泰。  [28] 刑,法也。〇 厌,於艳切。  [29] 我死乃亟去之,无累后人。〇 度,待洛切。量,音良,下同。相,息亮切。累,劣伪切,《注》同。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1]。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2]。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1] 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行,行亦卒之行列。疾射颍考叔者,故令卒及行间皆诅之。〇 卒,尊忽切,《注》同。豭,音加,猪别名。行,户刚切,《注》同。诅,侧虑切。令,力呈切。  [2] 大臣大睦,又不能用刑于邪人。〇 邪,似嗟切,下及《注》同。

王取[1]之田于[2],而与苏忿生之田[3][4][5][6][7]隰郕[8][9]、向[10][11][12][13][14]怀[15]。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16]

[1] 二邑在河南缑氏县,西南有邬聚,西北有刘亭。〇 邬,乌户切。缑,古侯切,又苦侯切。聚,才遇切。  [2] 二邑。〇 ,尤委切。邘,音于。  [3] 苏忿生周武王司寇苏公也。〇 忿,芳粉切。  [4]温县。  [5]沁水县西。〇 沁,七浸切;《字林》,先衽切;郭璞《三苍解诂》,音狗沁之沁;沈文阿,疏鸩切;韦昭,思金切。水名。  [6]野王县西南。〇 ,敕之切。  [7] 一名阳樊野王县西南有阳城。〇 樊,扶袁切。  [8]怀县西南。〇 隰,详立切。郕,尚征切。  [9]修武县北。〇 ,才官切。  [10] 轵县西有地名向上。〇 向,舒亮切,《注》同。轵,音纸。  [11]盟津。〇 盟,音孟。  [12]州县。  [13] 阙。〇 陉,音刑。  [14]修武县北。〇 ,徒回切。  [15]怀县。凡十二邑,皆苏忿生之田。 ,属汲郡。馀皆属河内。  [16] 苏氏叛王,十二邑王所不能有,为五年从王伐张本。

有违言[1]息侯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2]。君子是以知之将亡也。不度德[3],不量力[4],不亲亲[5],不征辞,不察有罪[6],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7]

[1] 以言语相违恨。  [2] 息国汝南新息县。〇 竟,音境。息,一本作鄎,音息。  [3] 郑庄贤。〇 度,待洛切。  [4] 息国弱。  [5] 同姓之国。  [6] 言语相恨,当明征其辞以审曲直,不宜轻斗。  [7] 韪,是也。〇 韪,韦鬼切;《苍颉篇》同。丧,息浪切。

冬十月,郑伯师伐。壬戌,大败师,以报其入[1]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2]。师出臧否,亦如之[3]。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1]在十年。  [2] 命者,国之大事政令也。承其告辞,史乃书之于策。若所传闻行言,非将君命,则记在简牍而已,不得记于典策。此盖礼之旧制。〇 传,直专切。  [3] 臧否,谓善恶得失也。灭而告败,胜而告克,此皆互言,不须两告乃书。〇 否,音鄙,又方九切,《注》同。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1]。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2]。使营菟裘,吾将老焉[3]。”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公之为公子也,与人战于狐壤,止焉[4]人囚诸尹氏[5],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6],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7]。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8],馆于 [9]。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 ,立桓公而讨 ,有死者[10]。不书葬,不成丧也[11]

[1] 大宰,官名。〇 大,音泰,《注》同。  [2]位。〇 为,于伪切。少,诗照切。  [3] 菟裘邑,在泰山梁父县南。不欲复居朝,故别营外邑。〇 菟,兔都切。裘,音求。父,音甫。复,扶又切,下同。  [4] 内讳获,故言止。狐壤地。〇 谮,侧鸩切。弑,音试,下同;一本作杀。  [5] 尹氏大夫。  [6] 主,尹氏所主祭。〇 赂,音路。祷,丁老切,或多报切。巫,亡夫切。  [7]钟巫。  [8] 社圃,园名。〇 圃,布古切。  [9] 馆,舍也。 大夫。〇 ,于委切。  [10] 欲以弑君之罪加 ,而复不能正法诛之。《传》言进退无据。  [11] 篡立,故丧礼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