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传集解第二
桓 公
〇 《释文》:桓公名轨,惠公之子,隐公之弟,母仲子。《史记》,亦名允。《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经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1]。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2]。
秋,大水[3]。
冬十月。
传
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1]。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2]。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结祊成也[1]。盟曰:“渝盟无享国[2]。”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1]。
[1] 广平曰原。
冬,郑伯拜盟[1]。
[1] 郑伯若自来,则《经》不书;若遣使,则当言郑人,不得称郑伯。疑谬误。〇 使,所吏切。
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1],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2]。”
经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1]。
滕子来朝[2]。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3]。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4]。
秋七月,杞侯来朝[5]。
蔡侯、郑伯会于邓[6]。
九月,入杞[7]。
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8]。
传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1],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2]。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3],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太宰,故因民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4]。”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5]。以郜大鼎赂公[6],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7]:“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8],大路越席[9],大羹不致[10],粢食不凿[11],昭其俭也[12]。衮、冕、黻、珽[13],带、裳、幅、舄[14],衡、、纮、[15],昭其度也[16]。藻率、鞞、鞛[17],鞶、厉、游、缨[18],昭其数也[19]。火、龙、黼、黻[20],昭其文也[21]。五色比象,昭其物也[22]。、鸾、和、铃,昭其声也[23]。三辰旂旗,昭其明也[24]。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25]。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26],而寘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27],义士犹或非之[28],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29]。”
[1] 虽有君,若无也。 [2] 《经》称平宋乱者,盖以鲁君受赂立华氏,贪纵之甚,恶其指斥,故远言始与齐、陈、郑为会之本意也。《传》言为赂故立华氏,明《经》本书平宋乱,为公讳,讳在受赂立华氏也。犹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所谓婉而成章。督未死而赐族,督之妄也。〇 为,于伪切,《注》除为会一字,并同。恶,乌路切。婉,於阮切。 [3] 殇公以隐四年立,十一战皆在隐公世。 [4] 言公之数战,则司马使尔。嘉,孔父字。〇 大,音泰。数,音朔。 [5] 庄公,公子冯也,隐三年出居于郑。冯入宋,不书,不告也。〇 冯,皮冰切,下同。 [6] 郜国所造器也,故系名于郜。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 [7] 臧哀伯,鲁大夫僖伯之子。〇 相,息亮切,下《注》、《传》相同。 [8] 以茅饰屋,著俭也。清庙,肃然清静之称。〇 著,张虑切,后不音者同。称,尺证切。 [9] 大路,玉路,祀天车也。越席,结草。〇 越,户括切。祀天车,本或无天字者非。 [10] 大羹,肉汁。不致五味。 [11] 黍稷曰粢,不精凿。〇 粢,音咨。食,音嗣,饼也。凿,子洛切;《字林》作毇,子沃切,云,粝米一斛舂为八斗。 [12] 此四者皆示俭。 [13] 衮,画衣也。冕,冠也。黻,韦韠,以蔽膝也。珽,玉笏也,若今吏之持簿。〇 衮,古本切。黻,音弗,下同。珽,他顶切。韠,音必。笏,音忽。簿,步古切;徐广云,持簿,手版也。 [14] 带,革带也。衣下曰裳。幅,若今行縢者。舄,复履。〇 幅,音逼。舄,音昔。縢,徒登切。复,音福。 [15] 衡,维持冠者。,冠之垂者。纮,缨从下而上者。,冠上覆。〇 ,多敢切;《字林》,丁坎切。纮,获耕切。綖,音延;《字林》,弋善切。上,时掌切,下上下同。 [16] 尊卑各有制度。 [17] 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饰。〇 率,音律。鞞,补顶切。鞛,布孔切。藉,在夜切。削,音笑。 [18] 鞶,绅带也,一名大带。厉,大带之垂者。游,旌旗之游。缨,在马膺前,如索。〇 鞶,步干切。游,音留,《注》同。膺,于陵切。索,悉各切。 [19] 尊卑各有数。 [20] 火,画火也。龙,画龙也。白与黑谓之黼,形若斧。黑与青谓之黻,两己相戾。〇 黼,音甫。戾,力计切。 [21] 以文章明贵贱。 [22] 车服器械之有五色,皆以比象天地四方,以示器物不虚设。〇 比,并是切。械,户戒切。 [23] ,在马额。鸾,在镳。和,在衡。铃,在旂。动皆有鸣声。〇 ,音扬;郑玄云,马面当卢。额,颜客切。镳,彼骄切。旂,勤衣切。 [24] 三辰,日、月、星也。画于旂旗,象天之明。 [25] 登降,谓上下尊卑。 [26] 谓立华督违命之臣。 [27] 九鼎,殷所受夏九鼎也。武王克商,乃营雒邑而后去之,又迁九鼎焉,时但营洛邑,未有都城。至周公,乃卒营雒邑,谓之王城,即今河南城也。故《传》曰:成王定鼎于郏鄏。〇 寘,之豉切,置也。邪,似嗟切。雒,音洛,本亦作洛。夏,户雅切。郏,古洽切。鄏,音辱。 [28] 盖伯夷之属。 [29] 内史,周大夫官也。僖伯谏隐观鱼,其子哀伯谏桓纳鼎,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故曰其有后于鲁。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1]。
[1] 楚国今南郡江陵县北纪南城也。楚武王始僭号称王,欲害中国。蔡、郑,姬姓,近楚,故惧而会谋。〇 近,附近之近。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1]。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2]。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3]。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4]。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1]。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2]。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3]!夫名以制义[4],义以出礼[5],礼以体政[6],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7]。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8]。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9]?”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10],靖侯之孙栾宾傅之[11]。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12],诸侯立家[13],卿置侧室[14],大夫有贰宗[15],士有隶子弟[16],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17]。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18]。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19]?”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纳桓叔,不克[20]。晋人立孝侯[21]。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22]。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23]。哀侯侵陉庭之田[24]。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1] 条,晋地。大子,文侯也。意取于战相仇怨。〇 仇,音求。 [2] 桓叔也。西河界休县南有地,名千亩,意取能成其众。 [3] 师服,晋大夫。〇 名,如字,或弥政切。 [4] 名之必可言也。 [5] 礼从义出。 [6] 政以礼成。 [7] 反易礼义,则乱生也。 [8] 自古有此言。〇 耦,五口切。妃,芳非切。 [9] 穆侯爱少子桓叔,俱取于战以为名,所附意异,故师服知桓叔之党必盛于晋以倾宗国,故因名以讽谏。〇 替,他计切,废也。少,诗照切。讽,方凤切。 [10] 惠,鲁惠公也。晋文侯卒,子昭侯元年,危不自安,封成师为曲沃伯。 [11] 靖侯,桓叔之高祖父,言得贵宠公孙为傅相。〇 靖,才井切。栾,力官切。 [12] 立诸侯也。 [13] 卿大夫称家。 [14] 侧室,众子也,得立此一官。 [15] 適子为小宗,次者为贰宗,以相辅贰。〇 適,丁历切。为小宗,本或作为大宗,误。 [16] 士卑,自以其子弟为仆隶。 [17] 庶人无复尊卑,以亲疏为分别也。衰,杀也。〇 分,扶问切,又如字。亲,七刃切,又如字。衰,初危切,《注》同。复,扶又切。别,彼列切。杀,所界切。 [18] 下不冀望上位。〇 觊,音冀。觎,羊朱切;《字林》,羊住切;《说文》云,欲也。 [19] 诸侯而在甸服者。〇 甸,徒练切。 [20] 潘父,晋大夫也。昭侯,文侯子。 [21] 昭侯子也。 [22] 庄伯,桓叔子。翼,晋国所都。 [23] 鄂侯以五年奔随。其年秋,王立哀侯于翼。 [24] 陉庭,翼南鄙邑。〇 陉,音刑。
经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1]。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2]。
六月,公会杞侯于郕。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3]。
公子翚如齐逆女[4]。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5]。公会齐侯于讙[6]。夫人姜氏至自齐[7]。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8]。
[1] 《经》之首时必书王,明此历,天王之所班也。其或废法违常,失不班历,故不书王。嬴,齐邑,今泰山嬴县。〇 《释文》:从此尽十七年皆无王,唯十年有。二《传》以为义。或有王字者非。嬴,音盈。 [2] 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蒲,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〇 约,如字,又於妙切。歃,所洽切。垣,音袁。 [3] 无《传》。既,尽也。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食。食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 [4] 礼,君有故则使卿逆。 [5] 讙,鲁地。济北蛇丘县西有下讙亭。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〇 讙,音欢。蛇,以支切。 [6] 无《传》。 [7] 无《传》。告于庙也,不言翚以至者,齐侯送之,公受之于讙。 [8] 无《传》。五穀皆熟,书有年。
传
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1],逐翼侯于汾隰[2],骖而止[3]。夜获之,及栾共叔[4]。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1]。
[1] 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〇 介,音界。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1]。
[1] 二年入杞,故今来求成。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1]。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1] 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故公子翚逆女,《传》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尊君命。互举其义。〇 好,呼报切,《注》同。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1]。
[1] 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存谦敬,序殷勤也。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总曰聘。故《传》以致夫人释之。〇 《释文》:齐侯送姜氏,本或作送姜氏于讙。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1]。
[1] 为明年秦侵芮张本。芮国在冯翊临晋县。魏国,河东河北县。〇 芮,如锐切。恶,乌路切。翊,音翼。
经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1]。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2]。
传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1]。
[1] 郎非狩地,故唯时合礼。
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1]。
[1] 秦以芮小,轻之,故为芮所败。
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1]。
[1] 三年,芮伯出居魏,芮更立君。秦为芮所败,故以芮伯归,将欲纳之。
经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1]。
夏,齐侯、郑伯如纪[2]。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3]。
葬陈桓公[4]。
城祝丘[5]。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6]。
大雩[7]。
螽[8]。
冬,州公如曹[9]。
[1] 未同盟而书名者,来赴以名故也。甲戌,前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己丑,此年正月六日。陈乱,故再赴。赴虽日异而皆以正月起文,故但书正月。慎疑审事,故从赴两书。〇 鲍,步饱切。 [2] 外相朝皆言如。齐欲灭纪,纪人惧而来告,故书。 [3] 仍叔,天子之大夫,称仍叔之子,本于父字,幼弱之辞也。讥使童子出聘。 [4] 无《传》。 [5] 无《传》。齐、郑将袭纪故。 [6] 王自为伐郑之主,君臣之辞也。王师败不书,不以告。〇 从,如字,又才用切。 [7] 《传》例曰:书不时也。失龙见之时。〇 雩,音于,祭名。见,贤遍切。 [8] 无《传》。蚣蝑之属为灾,故书。〇 螽,音终。蚣,相容切。蝑,相鱼切。 [9] 不书奔,以朝出也。为下实来书也。曹国,今济阴定陶县。〇 陶,同劳切。
传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1]。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1] 佗,桓公弟五父也。称文公子,明佗非桓公母弟也。免,桓公大子。〇 佗,大何切。免,音问。父,音甫。
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1]。
[1] 夺不使知王政。〇 袭,音习。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1];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2]。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3],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4]。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5]。曼伯为右拒[6],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7]。战于 葛[8],命二拒曰:“旝动而鼓[9]。”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10]。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11]。”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12]。
[1] 虢公林父,王卿士。〇 将,子匠切,下及《注》大将同。 [2] 黑肩,周桓公也。 [3] 子元,郑公子。拒,方陈。〇 拒,俱甫切,下同。陈,直觐切,下文之陈,及《注》同。 [4] 不能相枝持也。〇 卒,尊忽切,下同。 [5] 萃,聚也。集,成也。〇 萃,似类切。 [6] 曼伯,檀伯。〇 曼,音万。 [7] 《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〇 丽,力知切,《注》同。缝,扶容切。乘,绳证切。 [8] 葛,郑地。〇 ,音须。 [9] 旝,旃也,通帛为之,盖今大将之麾也,执以为号令。〇 旝,古外切,又古活切;本亦作桧。建大木,置石其上,发机以磓敌。麾,许危切。 [10] 虽军败身伤,犹殿而不奔,故言能军。〇 射,食亦切。中,丁仲切。殿,多见切。 [11] 郑于此收兵自退。〇 陨,于敏切。 [12] 祭足即祭仲之字,盖名仲字仲足也。劳王,问左右,言郑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〇 劳,力报切,《注》同。名仲字仲足,一本作名仲字足。
仍叔之子,弱也[1]。
[1] 仍叔之子来聘,童子将命,无速反之心,久留在鲁,故《经》书夏聘,《传》释之于末秋。
秋,大雩,书不时也[1]。凡祀,启蛰而郊[2],龙见而雩[3],始杀而尝[4],闭蛰而烝[5]。过则书[6]。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1]。
[1] 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国有危难,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还。〇 度,待洛切。复,音服,后不音者皆同。难,乃旦切。
经
六年春正月,寔来[1]。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2]。
秋八月壬午,大阅[3]。
蔡人杀陈佗[4]。
九月丁卯,子同生[5]。
冬,纪侯来朝。
传
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1]。
[1] 亦承五年冬《传》淳于公如曹也。言奔则来行朝礼,言朝则遂留不去,欲变文,言实来。
楚武王侵随[1],使薳章求成焉[2],军于瑕以待之[3]。随人使少师董成[4]。鬥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5]。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6],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7]。”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8]?”鬥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9]。”王毁军而纳少师[10]。
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11]。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12]。今民馁而君逞欲[13],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14]。”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15]?”对曰:“夫民,神之主也[16]。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17],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18]。奉盛以告曰,‘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19]。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20],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21]。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22],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23]。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24],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1] 随国,今义阳随县。 [2] 薳章,楚大夫。〇 薳,于委切。 [3] 瑕,随地。〇 瑕,下加切。 [4] 少师,随大夫。董,正也。〇 少,诗照切,《注》及下同,后仿此。 [5] 鬥伯比,楚大夫,令尹子文之父。 [6] 张,自侈大也。〇 被,皮寄切,下《注》被甲同。间,间厕之间。张,猪亮切,《注》同;一音如字。侈,昌氏切,又式氏切。 [7] 羸,弱也。〇 羸,劣追切,《注》及下同。 [8] 熊率且比,楚大夫。季梁,随贤臣。〇 率,音律。且,子余切。 [9] 言季梁之谏不过一见从,随侯卒当以少师为计,故云以为后图。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楚子自此遂盛,终于抗衡中国,故《传》备言其事以终始之。〇 抗,苦浪切。 [10] 从伯比之谋。 [11] 信楚弱也。 [12] 正辞,不虚称君美。 [13] 逞,快也。〇 馁,奴罪切,饿也。 [14] 诈称功德以欺鬼神。〇 矫,居兆切。 [15] 牲,牛、羊、豕也。牷,纯色完全也。腯,亦肥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〇 牷,音全。腯,徒忽切。 [16] 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 [17] 博,广也。硕,大也。 [18] 虽告神以博硕肥腯,其实皆当兼此四谓,民力適完,则六畜既大而滋也,皮毛无疥癣,兼备而无有所阙。〇 畜,吁又切,下皆同。蕃,音烦。瘯,七木切;本又作蔟,同。蠡,力果切;《说文》作瘰,云,瘯瘰,皮肥也。疥,音界。癣,息浅切;《说文》云,乾疡。 [19] 三时,春、夏、秋。 [20] 嘉,善也。栗,谨敬也。 [21] 馨,香之远闻。〇 慝,他得切。闻,音问,又如字。 [22] 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3] 禋,洁敬也。九族谓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并己之同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也。〇 九族,杜释与孔安国、郑玄不同。禋,音因。 [24] 民饑馁也。〇 饑,音飢。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1]。
[1] 齐欲灭纪,故来谋之。〇 难,乃旦切,下同。
北戎伐齐,齐侯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1]。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2],使鲁为其班,后郑[3]。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4]。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5]。’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6]。”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7],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8]?”遂辞诸郑伯[9]。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1],卜士负之,士妻食之[2]。公与文姜、宗妇命之[3]。
公问名于申。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4]。以名生为信[5],以德命为义[6],以类命为象[7],取于物为假[8],取于父为类[9]。不以国[10],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11],不以畜牲[12],不以器币[13]。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14]。故以国则废名[15],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16],以畜牲则废祀[17],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18],宋以武公废司空[19],先君献、武废二山[20],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21]。”
[1] 大牢:牛、羊、豕也。以礼接夫人,重適也。〇 接,如字。郑注《礼记》作捷,读此者亦或捷音。 [2] 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射四方,卜士之妻为乳母。〇 食,音嗣。弧,音胡。蓬,步工切。射,食亦切。 [3] 世子生三月,君夫人沐浴于外寝,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命之,乃降。盖同宗之妇。〇 阼,才故切。 [4] 申,鲁大夫。〇 ,音须。 [5] 若唐叔虞,鲁公子友。 [6] 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发。 [7] 若孔子首象尼丘。 [8] 若伯鱼生,人有馈之鱼,因名之曰鲤。〇 鲤,音里。 [9] 若子同生,有与父同者。 [10] 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也。 [11] 隐,痛;疾,患。辟不祥也。 [12] 畜牲,六畜。 [13] 币,玉帛。 [14] 君父之名,固非臣子所斥;然礼既卒哭,以木铎徇曰:“舍故而讳新”,谓舍亲尽之祖而讳新死者,故言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自父至高祖,皆不敢斥言。〇 《释文》:周人以讳事神名,众家多以名字属下句。铎,待洛切。徇,似俊切,本又作殉,同。舍,音捨,下同。 [15] 国不可易,故废名。 [16] 改其山川之名。 [17] 名猪则废猪,名羊则废羊。 [18] 僖侯名司徒,废为中军。 [19] 武公名司空,废为司城。 [20] 二山,具、敖也。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更以其乡名山。〇 敖,五羔切。 [21] 物,类也。谓同日。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1]。
[1] 纪微弱,不能自通于天子,欲因公以请王命,公无宠于王,故告不能。
经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1]。
夏,穀伯绥来朝[2]。
邓侯吾离来朝[3]。
传
七年春,穀伯、邓侯来朝。名,贱之也[1]。
[1] 辟陋小国,贱之。礼不足,故书名。以春来,夏乃行朝礼,故《经》书夏。〇 辟,匹亦切;本又作僻,同。
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1]。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2]。
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1]。
[1] 曲沃伯,武公也。小子侯,哀侯子。
经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1]。
天王使家父来聘[2]。
夏五月丁丑,烝[3]。
秋,伐邾[4]。
冬十月,雨雪[5]。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6]。
传
八年春,灭翼[1]。
[1] 曲沃灭之。
随少师有宠。楚鬥伯比曰:“可矣。仇有衅,不可失也[1]。”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2]。黄、随不会[3]。使薳章让黄[4]。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5],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6]。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7],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8]。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9],鬥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10]。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鬥伯比曰:“天去其疾矣[11],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1]。
[1] 虢仲,王卿士虢公林父。〇 缗,亡巾切。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1]。
[1] 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祭公来,受命于鲁,故曰礼。
经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1]。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2]。
传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1]。
[1] 为书妇人行例也。適诸侯,虽告鲁,犹不书。〇 为,于伪切。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1]。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2]。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3]。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4]。
夏,楚使鬥廉帅师及巴师围鄾[5]。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三逐巴师,不克[6]。鬥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7]。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8],邓师大败,鄾人宵溃[9]。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1]。
[1] 梁国在冯翊夏阳县。荀、贾皆国名。〇 夏,户雅切。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1]。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2]。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3]。”
经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1]。
夏五月,葬曹桓公[2]。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3]。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4]。
传
十年春,曹桓公卒[1]。
[1] 终施父之言。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1]。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2]。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1]。
[1] 四年围魏所执者。
初,虞叔有玉[1],虞公求旃[2],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3]。’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4]。”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5]。”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6]。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北戎病齐[1],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2]。先书齐、卫,王爵也[3]。
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1]。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2]。
秋七月,葬郑庄公[3]。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4]。突归于郑[5]。郑忽出奔卫[6]。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7]。
公会宋公于夫钟[8]。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9]。
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1]。
[1] 宋不书,《经》阙。
楚屈瑕将盟贰、轸[1]。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2]。莫敖患之[3]。鬥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4]。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5]。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6],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7]?”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8]。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9]。
[1] 贰、轸,二国名。〇 屈,居勿切,楚大夫氏。贰,音二。轸,之忍切。 [2] 郧国在江夏云杜县东南,有郧城。蒲骚,郧邑。绞,国名。州国,在南郡华容县东南。蓼国,今义阳棘阳县东南湖阳城。〇 郧,音云。骚,音萧,又音。绞,古卯切。蓼,音了,本或作鄝,同。夏,户雅切。棘,纪力切。湖,音胡。 [3] 莫敖,楚官名,即屈瑕。〇 敖,五刀切。 [4] 虞,度也。四邑:随、绞、州、蓼也。邑,亦国也。〇 日,人逸切。度,待洛切。 [5] 君谓屈瑕也。郊郢,楚地。〇 郢,以井切,又以政切。 [6] 恃近其城。〇 近,附近之近。 [7] 盍,何不也。济,益也。〇 盍,户臘切,济,笺计切。 [8] 商,纣也。周,武王也。《传》曰:武王有乱臣十人。纣有亿兆夷人。〇 亿,於力切。 [9] 卒盟贰、轸。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1],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2]。”弗从。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3],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4]。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5]。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6],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经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1]。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2]。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3]。
公会宋公于虚[4]。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5]。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6]。
丙戌,卫侯晋卒[7]。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8]。
传
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1]。
[1] 隐四年,莒人伐杞,自是遂不平。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1]。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2]。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3]。”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1]。”从之。绞人获三十人[2]。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3],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4]。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5]。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6]。
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1]。
三月,葬卫宣公[2]。
夏,大水[3]。
秋七月。
冬十月[4]。
传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鬥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1]。”遂见楚子曰:“必济师[2]。”楚子辞焉[3]。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4],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5],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6],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7],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8]。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9]。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10]。”及鄢,乱次以济[11]。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12]。大败之。莫敖缢于荒穀,群帅囚于冶父[13]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1] 趾,足也。 [2] 难言屈瑕将败,故以益师讽谏。〇 见,贤遍切。济,笺诣切。难,乃旦切。讽,本亦作风,方凤切。 [3] 不解其旨,故拒之。〇 解,户买切。 [4] 邓曼,楚武王夫人。言伯比意不在于益众。 [5] 狃,忕也。蒲骚役在十一年。〇 狃,女久切。忕,时世切,又时设切。 [6] 抚小民以信也。〇 好,呼报切,又如字。 [7] 训诸司以德也。 [8] 诸,之也,言天不借贷慢易之人,威莫敖以刑也。〇 易,以豉切,《注》同。借,子夜切。贷,他代切。慢,武谏切。 [9] 赖国在义阳随县。赖人,仕于楚者。〇 尽,津忍切。此类可以意求。 [10] 徇,宣令也。〇 徇,似俊切。 [11] 鄢水,在襄阳宜城县,入汉。〇 鄢,於晚切,又於万切。乱次以济,本或作乱次以济其水。 [12] 卢戎,南蛮。〇 卢,如字。本或作庐,音同。 [13] 缢,自经也。荒穀、冶父皆楚地。〇 缢,一豉切。荒,如字;本或作巟,音同。冶,音也。
宋多责赂于郑[1],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2]。
郑人来请修好[1]。
[1] 〇 好,呼报切。
经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1]。
无冰[2]。
夏五[3]。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6]。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7]。
传
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1]。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2]。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1]。
[1] 灾其屋,救之则息,不及穀,故曰书不害。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1]。焚渠门,入及大逵[2]。伐东郊,取牛首[3]。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4]。
经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1]。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2]。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3]。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4]。
许叔入于许[5]。
公会齐侯于艾。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6]。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7]。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8]。
[1] 无《传》。桓王也。 [2] 无《传》。 [3] 突既篡立,权不足以自固,又不能倚任祭仲,反与小臣造贼盗之计,故以自奔为文,罪之也。例在昭三年。〇 倚,于绮切。 [4] 忽实居君位,故今还以复其位之例为文也。称世子者,忽为大子,有母氏之宠,宗卿之援,有功于诸侯,此大子之盛者也;而守介节以失大国之助,知三公子之强,不从祭仲之言,修小善,絜小行,从匹夫之仁,忘社稷之大计,故君子谓之善自为谋,言不能谋国也。父卒而不能自君,郑人亦不君之,出则降名以赴,入则逆以大子之礼。始于见逐,终于见杀,三公子更立,乱郑国者实忽之由。复归例在成十八年。〇 介,音界。行,下孟切。更,音庚。 [5] 许叔,庄公弟也。隐十一年,郑使许大夫奉许叔居许东偏。郑庄公既卒,乃入居位,许人嘉之,以字告也。叔本不去国,虽称入,非国逆例。 [6] 无《传》。三人皆附庸之世子也,其君应称名,故其子降称人。牟国,今泰山牟县。葛国在梁国宁陵县东北。〇 牟,亡侯切。 [7] 栎,郑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未得国,直书入,无义例也。〇 栎,音历。翟,徒历切。 [8] 袲,宋地,在沛国相县西南。先行会礼而后伐也。〇 袲,昌氏切。相,息亮切。
传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1],天子不私求财[2]。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1]?”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2]。公载以出[3],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1]。
[1] 檀伯,郑守栎大夫。〇 檀,徒干切。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经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1]。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2]。
冬,城向[3]。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4]。
传
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1]。
[1] 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故复更谋。〇 复,扶又切。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1],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2]。夷姜缢[3]。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4]。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5]。寿子告之,使行[6]。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7]!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8]。惠公奔齐。
经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1]。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2]。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3]。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4]。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5]。
癸巳,葬蔡桓侯[6]。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7]。
传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1]。
[1] 齐欲灭纪,卫逐其君。
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1]。
[1] 蔑盟在隐元年。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1]。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2],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3]。”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1]。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2]。
伐邾,宋志也[1]。
[1] 邾、宋争疆,鲁从宋志,背趡之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1]。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2]。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3]。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1]。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2]:“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3]。”
经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1]。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2]。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3]。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4]。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5]。
传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1]。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2]。”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3],以告[4]。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1]。”
[1] 除耻辱之恶也。〇 好,呼报切。咎,其九切。
齐人杀彭生[1]。
[1] 不书,非卿。
秋,齐侯师于首止[1],子亹会之,高渠弥相[2]。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高渠弥[3],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4]。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5]。”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1]。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2]。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3],匹嫡[4],两政[5],耦国[6],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