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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誓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正读】《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淮南·齐俗训》云:“昔有扈氏为义而亡。”高注:“有扈,夏启之庶兄也。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启亡之。”扈,今陕西鄠县。甘,马云:“有扈南郊地名,甘又水名。”按即今合涝水,北流入渭者也。誓,约言也。《周官·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二曰诰,用之于会同。”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正读】六卿者,郑云:“六军之将。《周礼》六军皆命卿,则三代同矣。”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

【正读】郑云:“变六卿言六事者,言军吏下至士卒也。”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正读】有扈,郑云:“与夏同姓。”按《楚语》观射父云:“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夏有观扈,周有管蔡。”以扈与丹朱、商均、管、蔡并举,则有扈为夏启之庶兄,诚如《淮南》高注所云也。五行者,古以木、金、火、水、土配仁、义、礼、智、信,是五行即五常也。威侮,暴逆之。三正,建子、建丑、建寅也。怠弃者,不奉正朔也。剿,《说文》作“剿”,“绝也”。云剿绝者,古人自有复语也。天绝其命,犹《左传》言“天夺其魄”。恭行天罚者,本为争国,托词天讨矣。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正读】左,车左。右,车右。御,服马者也。《诗·鲁颂·閟宫》笺云:“兵车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也。”疏云:“若将之兵军,则御在左,勇士在右。将居鼓下,在中央,主击鼓,与军人为节度。”攻,治也,善也。恭命者,“恭”为“共”之借字。《释诂》:“共,具也。”正,《史记》作“政”,事也。

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正读】晚出孔《传》云:“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又载社主,谓之社事。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于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亲祖严社之义。”孥,子也。非但止女身,辱及汝子,言耻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