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类
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国内外至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但通常可按以下几种方法分类。
(一)按事故伤害方式进行分类
1.火灾事故
危险化学品中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湿易燃物品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发生燃烧。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固体泄漏后,一旦遇到助燃物和点火源就会被点燃引发火灾。火灾对人的影响方式主要是暴露于热辐射所致的皮肤伤害,燃烧程度取决于热辐射强度和暴露时间。热辐射强度与热源的距离平方成反比。
危险化学品火灾时另一个需要注意的致命影响是燃烧过程中空气含氧量的耗尽和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会引起附近人员的中毒和窒息。
2.爆炸事故
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包括爆炸品的爆炸,易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的爆炸等。爆炸的主要特征是能够产生冲击波。冲击破的作用可因爆炸物质的性质和数量以及蒸气云封闭程度、周围环境而变化。爆炸的危害作用主要是冲击波的超高压引起,爆炸初始冲击波的压力可达100~200MPa,以每秒几千米的速度在空气中传播。当冲击波大面积作用于建筑物时,波阵面上的压力在0.02~0.03MPa内就能对大部分砖木结构的建筑造成严重破坏。在无掩蔽情况下,人员无法承受0.02MPa的冲击波作用。
3.中毒和窒息事故
危险化学品中毒和窒息事故主要指因吸入、食入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或化学品反应的产物,而导致人体中毒和窒息的事故,具体包括吸入中毒事故、接触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皮肤、眼睛等)、误食中毒事故、其他中毒和窒息事故。
有毒物质对人的危害程度取决于毒物的性质、毒物的浓度、人员与毒物接触的时间等因素。
4.灼伤事故
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主要指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意外与人接触,在短时间内即在人体被接触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皮肤组织明显破坏的事故。常见的腐蚀品主要是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
化学品灼伤与物理灼伤(如火焰烧伤、高温固体或液体烫伤)原理不同,危害更大。物理灼伤是高温造成的伤害,致使人体立即感到强烈的疼痛,人体肌肤会本能的避开。化学品灼伤有一个化学反应过程,大部分开始并不会有疼痛感,经过几分钟、几小时甚至几天才表现出严重的伤害,并且伤害还会不断加深。
5.泄漏事故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运、使用、销售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外泄造成的灾害事故。通常会造成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如果泄漏后未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控制,往往会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6.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
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不能归入上述5类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指危险化学品发生了人们不希望的意外事件,如危险化学品管体倾倒、车辆倾覆等,但没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泄漏的事故。
(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指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