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
危险化学品事故与其他事故相比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易发性和突发性
由于危险化学品固有的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且往往在没有明显先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就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不需要一段时间的酝酿。
(二)严重性和长期性
1.严重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有毒气体大量意外泄漏的灾难性中毒事故,以及爆炸品或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灾难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一个罐体的爆炸会造成整个罐体的连环爆炸,一个罐区的爆炸可能殃及生产装置,进而造成全厂性爆炸。北京东方化工厂就发生过类似的大爆炸。一个化工厂由于生产工艺的连续性,装置布置紧密,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厂毁人亡的恶性爆炸,如江苏射阳一化工厂就发生过这样的爆炸。
2.长期性
事故发生后,泄漏的毒气或蒸气随风扩散,进而污染空气、地面、道路和生产、生活设施,短时间内危害范围可达数十甚至数百平方公里,被污染的空气所到之处都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如重庆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名群众被疏散。泄漏的有毒液体,没有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沿地面流淌,污染地面和水源,若流入河流,其污染和危害的范围更大。
事故造成的后果也往往在长时间内得不到恢复,具有事故危害的长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人员严重中毒,常常会造成终身难以消除的后果;会对空气、地面、水源物体等造成污染,且这种污染能持续较长时间,少则几小时,多则数日、数月,这给事故的处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伤害持续时间长。如1986年11月1日的瑞士巴塞尔市赞多兹化工厂化学品仓库火灾,约30t农药和化工原料流入莱茵河,含有大量磷硫和汞化合物的危化品使240km长的河道变成死水,有关专家指出:该事故将使该市经济因污染治理工作而至少倒退15年,并对河流生态造成长期影响。
(三)延时性和累积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毒的后果,有时在当时并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而是在几小时甚至几天后严重起来。尤其是有些低毒或小剂量毒性物质,初次接触无任何不适反应,但多次或反复接触当量的毒性物品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最终出现危险化学品的慢性中毒。
(四)社会性
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具有突然性、持续时间长、受害范围广、急救和洗消困难的特点,为消除和控制事故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势必影响有关企业的生产、居民生活和交通等正常活动。尤其是一些国际性大城市,一旦发生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必然会在国际上产生强烈反响,在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带来严重后果。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果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影响,常常给受害者、亲历者造成不亚于战争留下的创伤,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消除痛苦与恐怖。同时,一些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还可能对子孙后代造成严重的生理影响。如1976年7月意大利赛维索的一家化工厂爆炸,爆炸所产生的剧毒化学品二英向周围扩散。这次事故使许多人中毒,附近居民被迫迁走,半径1.5km范围内的植被被铲除深埋,数公顷的土地均被铲掉几厘米厚的表土层。但是由于二英具有致畸和致癌作用,事隔多年后,当地居民的畸形儿出生率大为增加。
(五)救援困难,组织指挥任务艰巨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救援行动将围绕切断(控制)事故源、控制污染区、抢救中毒人员、采样检测、组织污染区居民防护和撤离、对污染区实施洗消等任务展开,对参战救援人员安全防护等级要求高,参与救援的部门多,现场救援力量协调、组织指挥难度大,要求高。同时,为了有效地实施救援,还必须对参加救援的队伍实行统一的组织指挥,还要做好通信、交通、运输、急救、气象、生活、物资等各项保障,组织指挥难度大,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1997年5月4日,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火灾后,由于未掌握污水处理池已于事故前排空以及池内仍有二甲苯等残液及其挥发的大量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情况,以致在扑灭回流槽火焰时,火焰经回流管道窜至污水处理池,使污水处理池爆炸,7名消防指战员和5名该厂技术人员当场死亡。同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及危害的消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洗消工作涉及的面积大、物体多、人员多,需要的洗消力量多,从各级党委、政府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军、警)都得紧急动员起来,密切协同,才能有效地消除其后果。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多样、介质特殊、现场环境复杂,致使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现场具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制约着指挥决策方案的快速形成,已有的方案、经验、措施、方法、手段往往不具备完全对应借鉴。因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与传统的灭火救援决策指挥在理念思维、处置原则、方法手段、控制措施等方面有较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