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行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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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灭火救援行动特点

消防部队承担着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由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危险性、复杂性,在这个过程中,消防员生命也受到严重威胁。

一、当前我国火灾与其他灾害形势仍然很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火灾对象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此而导致了火灾数量的增加和规模性质的质变。所谓火灾对象是指火灾发生的载体,如各类建筑、生产装置、交通工具或特定场所等的总称。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城市化进程较慢,生产力较为低下,建筑以砖木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建筑为主,绝大多数建筑高度不超过20m,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都很少,容纳的人员数量也有限,燃烧物大部分是普通固体物质,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灭火战斗展开主要是在平面或较低的楼层,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等,灭火剂主要是水。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市建设步入快车道,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城市的数量、规模、人员远远超过以前,随着城市规模发展,人员密集程度的增加,建设用地费用的提高,城市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发展迅猛异常,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高层建筑均超过5000栋。而且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建筑面积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如上海金茂大厦高420.5m,建筑面积28×104m2,集办公、会议、餐饮、娱乐、健身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建筑内安装了先进的固定灭火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依据以前扑救一般建筑火灾的战术是无法满足需要的,因此必须有新的战术与之相适应。城市安全部门曾做过这样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了10多分钟。这是在正常情况下,倘若发生紧急事件,或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不止这些。而火借风势,高温烟气在30s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如此看来,对于处在建筑高层着火层以上的人,如果没有专门的疏散通道和措施,几乎没有逃生的可能。

与20世纪80年代以前相比,公共场所明显增多,各城市纷纷兴建大型的购物商场、超市和大型贸易市场,装修豪华的歌舞厅、电影院,容纳数万观众的体育场馆,这些场所发生火灾时,原来成熟的作战方法已经显得不相适应了,如1994年11月27日辽宁阜新市文化局评剧团艺苑歌舞厅火灾、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民族工业迅速兴起。新中国成立前,生产、生活用燃料油主要依靠进口,使用和储存油品的场所很少,因而也没有机会发生重大的石油火灾。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陆续发现了大庆、胜利、中原、辽阳等大油田,采油、炼油以及与石油相关的行业蓬勃兴起,在全国范围内,油品生产、储存、使用的场所不断增加,油品火灾也大量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后,曾经发生过几场大型油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1989年,黄岛油库原油储罐由于雷击发生了罕见的火灾,大火持续了104h,造成3540万元经济损失,19人死亡,93人受伤。油类火灾属于B类火灾,与一般固体物质所形成的A类火灾的扑救方法相去甚远。因此,需要新的灭火技术与战术。我国消防部队在长期与油品火灾的斗争中,总结出一套油罐火灾的灭火技术与战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石油天然气的需求量逐年增加,从前苏联和东盟国家,铺设了大量的输油管道和输气管道,这种长距离输送管道以及相关的油气管道泄漏及火灾的特点与战术成为新的研究热点。我国油气管线长度从2000年的4×104km增加到现在的10×104km(《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3年21期)。高铁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高速铁路总营运里程达到11028km,在建的高铁规模还有1.2×104km,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投产营运里程最长、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高铁总营运里程达到世界一半。高铁、高原机场等新火灾对象的出现,使灭火救援难度大大增加。

除火灾以外,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损失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气象、洪水、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0%,死亡人数年均1万~2万。仅20世纪全球发生的破坏性地震中,我国就占1/3,死亡人数占1/2。全国2/3的国土面积遭受洪水威胁,1998年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551亿元。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8452亿元。在今后长时期内,火灾和其他事故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各类灾害致灾因素增多,灾害种类广,危害严重,防控与救援难度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各种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的大量应用,火灾、交通、化学、倒塌等事故危险性和复杂性增大。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0.3万起,死亡13.7万人。其中,火灾25.2万起,死亡2558人,受伤1969人,直接财产损失16.7亿元;道路交通事故51.8万起,死亡10.7万人;化学危险品事故592起,死亡291人。另外,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恐怖威胁不断加大。我国境内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极有可能仿效国外恐怖暴力组织的做法,铤而走险,实施纵火、爆炸、生化等恐怖袭击,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给救援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综上所述,火灾和其他灾害形势越来越严峻,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难度越来越大,灾害救援现场的环境越来越危险,给参加救援消防员的生命带来的危险越来越严重。

二、消防部队承担任务繁重,警力仍显不足

我国消防部队承担着灭火和以抢救人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与所承担的艰巨任务相比,现有的警力、能力、技术、装备还很不相适应。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部队除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建构筑物倒塌事故、恐怖袭击等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目前,消防部队平均每年出警救援60万~70万次,其中,火灾出警12万~15万次,其他为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主要包括: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年来全国广大消防官兵牢记神圣使命,忠实履行职责,成功处置了许多特种灾害事故,赢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扬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随着消防部队职能扩大,救援范围拓宽,但人员编制并未迅速扩大,全国消防部队现役编制不到17万人,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城市消防中队,每年出警上千次,平均每天2~3次,官兵十分疲劳,没有时间休息恢复,没有时间学习充实,也没有时间进行必要的训练,新兵一下连队就承担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训练,熟练掌握作战技能和战术。2015年1月2日哈尔滨仓库火灾扑救中牺牲的赵子龙,入警不到4个月,还未得到良好的战术训练,更谈不上经验积累。

三、灭火救援行动特点

(一)灾害突发性强,出警要求迅速

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交通事故等灾害均属于突发事件,事故发生突然,发展蔓延速度快,如救援不及时,后果十分严重。以普通建筑火灾为例,其发生发展过程有非常明显的阶段性,一般要经过初起、发展、猛烈、衰弱和熄灭五个阶段。火灾发生的前5~7min为初起阶段,此时燃烧基本限于着火房间内,火势还未向相邻房间蔓延,火场温度也不高。这是灭火的最有利时机。此后,火灾进入发展阶段,一般能持续8~15min,火灾开始向相邻房间发展蔓延。消防队如果在这一阶段赶到现场,且力量适宜、措施得当,还可以控制住火势,保护住周围的建筑。这是消防队扑救普通建筑火灾最后一个有利时机。如果失去这一机会,火灾便进入猛烈阶段,即燃烧面积最大、火焰势头最猛、火场温度最高。这一阶段通常是在着火后的15~25min,这时的火虽也要奋力扑救,但将火灭掉后,损失也已基本造成。着火25min后,随着房屋的塌落,火势开始进入衰弱和熄灭阶段,这时的灭火行动基本上是进行扫残火。从上述过程中可以看出,扑救普通建筑火灾的有利时机是火灾的初起阶段或发展阶段,灭火行动时间要求特别强,必须反应及时、行动迅速,才能争取到灭火的最佳战机。根据我国15min消防的规定,消防队应力争把火势控制在着火后15min左右的范围内。这15min消防的含义包括发现起火4min、电话报警2.5min、接警出动1min、途中行驶4min、战斗展开3.5min。一般情况下,城市消防队到达火场时,面对的是已经燃烧了15min左右的火势,其燃烧面积在215m2左右。再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发生突然,强烈地震只持续几十秒钟,摧毁大量建筑。汶川地震大约持续了80~90s。而被建筑埋压的人员,往往需要在72h内救出,否则,生还机会很小。由于出警要求迅速,在出警过程中,消防车等行驶快,驾驶员心情紧张,有时还会遇到交通阻塞、道路不畅、山体滑坡,造成出警途中发生车祸,引起伤亡。

(二)处置难度大,对技术和装备要求高

如上所述,由于灾害对象的变化,使得灾害规模、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对新的特种灾害规律认识不透,缺乏处置特种灾害的有效技术手段,消防部队处置此类灾害的战斗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并付出了沉重代价。如我国战略石油储备库采用的油罐,其容积多为10×104m3以上的超大型油罐,其火灾猛烈程度,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灭火所需的技术和装备要求高,需要高压、大流量、自动泡沫炮,长距离、大流量供水装置等。再如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由于其性质特殊,需要高精度的侦检仪器、专用堵漏器具和高效洗消剂。石油化工装置火灾的扑救,需要复杂的工艺处置措施。特殊火灾和其他灾害,不仅处置技术复杂,对装备要求高,也容易引起救援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消防部队每年扑救各类火灾近50~60次,消防人员在救援中平均每年牺牲15人左右,受伤500人左右。例如,2013年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的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多小时,直到上午11时才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500m2,包括支队参谋长在内的2名消防员在火灾扑救中不幸牺牲。

(三)作战时间长、消耗大,战勤保障困难

消防部队不仅出警次数多,而且有些灾害作战时间长,有的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抗震救灾和抗洪时间更长。2008年参加四川汶川“5·12”地震救援的1.3万名消防特勤官兵,奉命奔赴灾害第一线,英勇奋战、科学施救,挖出被埋压的群众8100人,其中生还1701人,转移解救被困群众51730人,救助伤员13109人,在灾区战斗持续数周时间。战斗力量的释放过程也就是物资器材的消耗过程,2010年中石油大连石油储备库“7·16”火灾扑救中,消耗了大量灭火剂、燃料和其他器材,仅泡沫液就消耗了1360t。火灾和其他灾害规模的扩大,往往超出本辖区的战勤物资储备,而且时间要求紧迫,交通运输不便,给战勤保障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直接影响作战效果。食品、药品等生活保障的不到位,也会造成消防员体力下降、生病等,影响战斗力的发挥。

(四)作战环境危险,易造成伤亡

现代火场情况复杂,作战环境日趋恶劣,消防队员往往不自觉地处于危险环境中。首先,当前的建筑装修水平不断提高,所采用的新材料层出不穷,有很多材料在火灾中会产生什么有毒有害气体还是未知因素,人员中毒后的抢救与治疗方法也不明确。有的环境表面上没有什么危险迹象,但却危机四伏,如,有的可燃气体泄漏,无色无味,很难察觉,可一旦遇火会发生强烈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还有一些化学物品,虽然毒性不是很高,但却能造成严重的后遗症,如氨、苯、甲苯等,2002年苏州消防支队在扑救苯类物质泄漏火灾时,造成数十人中毒。

工业企业的增加,也是作战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化工企业中,有很多物质的性能消防队不了解,发生火灾时所产生新物质的性质,更没有人清楚,消防队员在扑救化工火灾中,被烧伤、炸伤及中毒的情况很多。化工企业中还有很多压力容器,在火灾中容易发生物理爆炸,因此,消防队员在这种环境下作战,十分危险。还有地下建筑火灾,大空间钢结构建筑火灾,飞机、船舶火灾,其特殊危险的作战环境,都会造成消防员伤亡。

(五)作战半径大,需要跨地区行动

重特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呈现出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也随之出现技术要求高、处置难度大、作战时间长等特点,辖区执勤力量已难以单独完成大型灾害事故处置任务,迫切需要实施跨地区协同作战,共同完成灭火救援工作。同时,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区域内外交通网络的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消防部队的作战能力和机动能力,跨地区灭火救援作战已具备初步的物质条件。区域合作和交流频繁,又为跨地区动态灭火救援圈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的途径。用发展的眼光看,强化跨地区灭火救援协作,拓展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是消防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扩大了消防部队作战半径,增加了作战与保障难度。跨地区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事故复杂,处置难度大。这类灾害事故都是特大或恶性灾害事故或事件,单靠本辖区内的力量、技术装备已无法完成处置任务。一般都具有政治影响大、场面大、损失大、危险性大、防护及技术装备要求高、处置时间长等特点。

②长途驰援,耗时耗力。跨地区救援,近者跨地市、远者跨省甚至跨国界,长途奔袭,路上颠簸时间长,战斗员风餐露宿易疲劳,影响战斗力。

③参战力量多,指挥协调难。处置这类灾害事故,需水、电、气、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当地驻军等多部门、多警种共同参与,在短时间内难以调集、协调多方面的参战力量,形成一个有效的指挥网络。

④通信保障和信息共享困难。由于跨地区灭火救援行动超出辖区范围,超出原城市的通信网络,各支救援力量的通信频率不同,组网方式不同,使得火场通信保障十分困难。由于各地、各部门信息技术不同,行业壁垒等关系,使得火场信息不能共享,降低灭火救援指挥效率。

⑤后勤保障范围广、任务重。跨地区救援行动决定了部队远离本土,突破了原有保障体系,除需妥善做好燃料、炊饮、住宿保障外,还要做好机械长途运行,长时间运转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