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变迁
1.转型时期的界定
有别于发达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我国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本制度,突破性地运用市场经济推动自身发展。这意味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等社会系统的变化不能单纯套入吉登斯、利奥塔、哈贝马斯等资本主义社会学家的学术理论。中国的社会转型与西方社会中“现代”“后现代”定义截然不同。
我国社会的转型,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包括有对内的改革与对外的开放,对内的改革主要包括经济领域的改革,即将计划经济制度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政治改革包括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政企分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革除臃肿和构建民主监督制度等。对于经济领域而言,这一时期的改革可以说是“颠覆性”的,涉及从生产结构到生产资料分配及劳动所得分配等方方面面。从纯粹的公有制转化为以公有制为主、多元所有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的相应调整,对外开放是给我国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制度改革
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是经济体制改革,并通过国家主导的形式开展政治体制与法制改革,全面实行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交流。中国社会制度改革的范畴包括经济、政治、法制、文化等各方面。
(1)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转型期间,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满足对外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实施了多项举措。比如,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大国内市场与投资环境的开放力度,建立经济特区,吸纳外资,重视科技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兴国战略,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
(2)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权组织、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与运行体系进行改革与优化。当前,民主制度建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党政分开运行;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完善政府工作机构;调整人事机制;构建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机制体系;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力度。
(3)法制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只有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确保经济与社会的平稳发展。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对法律层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在实践上做了许多尝试。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而言,最终的追求就是满足经济发展、政治建设、文化进步与社会民生需求,坚持将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依法治国作为法制建设的目标;坚持人本精神与法治精神,树立民主、自由和公正的法律思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并健全民主监督的机制体制,维护公众的正当合法权利。
(4)文化建设
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趋于完善,为文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某种程度上,文化是经济与政治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文化转型必定会给社会带来深远的影响。全球化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科教兴国是国家重视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强调文化为国家竞争的软实力,在凝聚民心、团结各民族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出要大力推进主体文化、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价值体系的建设,重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加大传统文化保护力度,并对传统文化进行继承与创新。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和文化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各方面日新月异,不确定性增强,社会风险系数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