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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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城镇发展方面也有久远的历史。随着我国历史上奴隶制国家的形成,“城郭沟池以为固”,我国早期城市便逐步产生了。根据现有文献史料和考古实物证明,我国早期城市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具体地说,起源于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之都(约公元前2600初),初形于夏,形成于商代末期(1)。但是中国古代由于地域广阔、交通不便,城市往往考虑首先设置在行政、军事、经济发达的地区,从自然地理上来讲,就是多选择设置在近临河流、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的地区,而且各下级城市的分布都与上述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发挥作为统治中心的作用,这就是我国古代城市规划所具有的城市分布区域规划布局的地理基础的初期思想(2)

(一)早期萌芽时期

关于我国远古都城宫室的传说,《周礼》、《尚书》、《左传》、《史记》等早期文献都有记载。最古老的古都记载有所谓“三皇五帝之都”。南宋郑樵《通志·都邑略》、宋代《册府元龟》和《太平御览》等书,都对古代文献中有关这方面的传说进行了整理,比较系统地记载了三皇五帝之都的地点。近代学者王国维曾对我国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之都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根据著名学者顾朝林的研究,鲧、禹之际为我国早期城市产生的萌芽时期。关于鲧城的记载颇多,《世本·作篇》有“鲧作城郭”;《淮南子·原道训》记有“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吕氏春秋·君守》有“夏鲧作城”;《吴越春秋》记有“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等等,都反映了“鲧作城”这一历史事实。至于禹都,据传说记载,或平阳,或安邑,或晋阳,或阳翟,不一而足。

(二)城市雏形时期

自鲧作城至夏代桀灭亡,其间共历时约500年(约公元前21—16世纪)。从现有考古资料看,我国早期的城市已经产生。近年来,我国在河南登封县王城岗、淮阳县平粮台,以及山东省寿光县边线王等地发掘一批古城址,根据挖掘的资料分析,都证明是夏文化遗址。再结合相当于这一时期的内蒙古包头阿善、凉城老虎山围墙,以及30年代发现的山东章丘城子崖城址,河南安阳后冈的一段板筑围墙遗址,可以确认在4000多年前的夏代,我国即已出现了最早期的城市。作为这一时期的城市,与一般城市所具有的基本物质要素还相差甚远,当时城市规模不大,只能视作我国早期城市的雏形。

(三)城市形成时期

商灭夏以后,我国奴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并且伴随着手工业、商品交换的迅速发展,产生了我国人类社会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商业从手工业中分离。这样,便大大地促进了我国早期城市的形成。根据考古资料分析,河南偃师二里头、湖北黄陂盘龙城,早商都城(隞或亳),晚商王都殷等都是这一时期主要的城市。

20世纪60年代,我国在河南偃师二里头发现了早商都城遗址,挖掘出面积达10000平方米的大型宫殿建筑群基址。据研究结果表明,这一大型建筑群是由堂、庑、门、庭等单体建筑组成的廊庑形式的建筑群,布局严谨,层次分明,基本上具备了宫殿建筑的特点和规模,首开了我国宫殿建筑的先河。“殷人善贾”,商业始于商代。据《六韬》记载:“殷君善治宫室,大者百里,中有九市”。《太平御览·帝王世纪》也记有“宫中九市,车行酒,马行炙。”《诗经·商颂》也有“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赫赫厥声,濯濯厥灵”的记载。《尚书·酒诰》称妹士人“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反映了其时人们开始从事经商谋生。这一时期,由于商代货币的使用,又大大地促进了商业的发展,而且由于早期城市的产生,掌握商业大权的奴隶主贵族又都居住在城市,为了经营上的方便,市场区位也由早期“日中为市”的“市井”之地逐渐转移到城市中来。正是由于这种早期城市商业兴起,遂使我国早期城市渐次成为一定地域的商品交换中心。

这一时期,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工人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专业生产队伍。原来依附于农业的手工业部门,不仅分化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而且由于商品交换的发达和城市商品交换中心的形成,也渐次进入城市,手工业作坊布局表现为由城郊向城缘移动的特征,最后成为构成早期城市的又一个基本要素。

(四)城市体系形成

中国古代城市经过夏、商两代约1000年时间的形成和发展,在进入奴隶社会末及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即已具备了城市体系产生的条件和基础。

在西周300余年间,中央统治者竭力推行分封制,据史料记载,其分封的诸侯国由最初的71个发展到120个之多,这些诸侯国的统治中心——首邑城市则得到了普遍的发展,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城市建设高潮。春秋战国之际(历时549年),随着周王朝统治的衰落,各诸侯国也不断增建新城,这就形成了我国城市发展史上的第二次城市建设高潮。据资料表明,到西周末年,经过诸侯间的互相兼并,仍存有140多个诸侯首邑城市与商代我国早期城市数相比,城市数量有了急剧的增加。

周王朝统治者为了分封政治服务的目的,曾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城邑建设制度,即“营国制度”。用城邑规模等级关系来强化其宗法、政治上的统属关系。在这一体制下,基本形成了全国以政治职能为主的三级城邑网络:王城居首,为全国宗法血缘政治中心;诸侯城(诸侯封国国都)列第二,是周王朝在一个地区的宗法血缘政治大据点;卿大夫都(采邑城)为第三级,系周王朝宗法血缘政治的基层据点。这种等级系列关系,可视为我国早期城市的等级规模关系。尽管各级城市职能具有强烈的政治、宗教色彩,但除此以外,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内,除了以政治、军事为中心的城市外,还存在着以管理地方农业经济为主的古代城市,以商业贸易职能为主的交通商业性城市,以及因技术发展和手工业品交换增加而出现的手工业中心城市。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我国的城市规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南京城(古称建康)从孙吴开始,经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相继建都,城市规模迅速扩大。早在梁武帝时(公元502—548年),“城中二十八万余户,西至石头,东至倪塘,南至石子岗,北过蒋山,东西南北各四十里”,每户以四人计,总人口亦逾百万,成为我国都城发展史上第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也是当时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城市。隋时洛阳在遭受战火破坏的基础上重建,其规模极大,不仅是国家的政治中心,也是重要的工商城市。据《隋书·炀帝纪》记载,大业六年(公元610年),隋炀帝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全城人口也达百万以上,成为继南京后,第二座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宋朝的城市,在盛唐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北宋东京开封,据《宋史·地理志》记载,“开封府,崇宁间(公元1102—1106年)有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口(男丁数)”,全城总人口当在100万以上。南宋临安(杭州),据《武林旧事》记载,有户30万,全城总人口当亦在100万以上(3)

不仅城市的规模大,古代中国的总体城市化水平也很高。早在战国时期,城市化率就达到了惊人的15%的水平。唐朝天宝年间,城市总人口达到1100万人,全国总人口约为5300万,城市化率达到20.8%。宋朝的城市化率,则达到了22%的水平。明清以后,城市化的势头减缓,城市化率反而下降了,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水平如表4-1所示(4)

表4-1 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