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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专营体制下食盐产销脱节,盐业公司按省划区经营,98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按分配计划向全国2222家盐业公司供盐。2013年食盐产量914.98万吨,平均食盐产量仅9.34万吨,不足10万吨,原盐生产平均28.26万吨,与美国6家企业年均766.67万吨原盐产量相比规模过小。生产和流通企业数量众多,呈现“多、小、散、乱”的状态。制盐企业产业集中度低,食盐流通批发企业各自为政,市场不图大,只求全,以县为单位设有2200多个经营机构,单个流通批发主体年均销量只有4000多吨。同时,基本上每一个单位都拥有自己的仓库、办公楼、配送车辆和庞大的员工队伍。(5)
从食盐生产产能来看,平均产能3万吨,生产能力超过5万吨的企业仅占全部制盐企业的8.5%。从资产规模上看,中国盐业总公司资产规模在2010年有310多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40余家,这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盐业公司。此外江苏盐业总公司其资产总额只有40多亿元,山东省盐业总公司资产总额只有27亿元左右,其他公司的实力就更加一般(见表4-2)。
表4-2 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前10位实际产量、销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2013年《食盐行业年报》。
在课题组调查的9家生产经营主体中,平均资产是21.97亿元,近3年食盐平均生产为44万吨,2013年平均食盐生产能力为42.52万吨;8家流通经营主体的16.375亿元,也证明我国食盐经营主体的规模太小,无法发挥规模经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