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路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丰富,根据近年来的实践,“五个建设”是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实现路径,即核心机制建设、信用基础建设、法规制度建设、诚信文化建设和组织力量建设。
一、坚定核心机制建设
核心机制建设包括10个方面,分别为联合奖惩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公示机制、市场化征信机制、信用承诺机制、信用修复机制、专项治理机制、试点示范机制、行业监管机制和第三方监管机制。
通过实施联合奖惩机制,可以大幅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问题频发、高发态势,从根本上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联合奖惩机制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有效、最管用的核心机制,而要有效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就必须更大力度、更宽范围、更深程度地推动共享,为联合奖惩创造条件。信息公示机制是面向社会公开的共享,是最充分、最高水平的共享,可以促使各类社会主体“履约践诺”,提高信息透明度。市场化征信机制通过银行间信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防范客户信用风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承诺机制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以信用承诺助力行政审批,降低管理成本,并通过公示信用承诺,加强社会监督。信用修复机制是推动失信主体整改和重建信用的重要机制,失信主体通过自我纠错、自动更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重新建立良好的信用。专项治理机制是推进失信主体整改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可以有效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试点示范机制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的不竭动力,是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综合性、行业性试点示范工作,可以找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从而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行业监管机制和第三方监管机制均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以上10个方面的机制,有序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夯实信用基础建设
信用基础建设主要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监测预警与评价等多个方面着手,举全社会之力,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
通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多头赋码、多码并存”问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和公开公示的“总窗口”,通过归集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整合后提供给各地区各部门共享,为联合奖惩的开展奠定基础;信用监测预警与评价通过对城市信用状况的监测预警,化压力为动力,倒逼城市政府提高信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地方政府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法规制度建设包括法律法规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其中,法律法规建设通过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完善我国信用法治体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准化程度越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就越高,通过信用标准规范建设,可以解决不同行业、不同地方之间信用信息多元采集、交换共享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为信用监管提供管理依据。
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文化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建设既要靠制度,通过加强刚性约束,提高失信成本;更要靠文化,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通过文化的柔性约束,潜移默化,将诚信理念深植人心。我国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主要从诚信宣传、信用教育和信用研究方面入手,弘扬诚信文化,倡导诚信理念,宣传诚信事迹,曝光失信典型,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氛围。
五、加快组织力量建设
组织力量建设主要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各级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高效推动信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