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开放、竞争和透明的宗旨,《政府采购协议》确立了非歧视待遇、采购执行透明度以及电子手段使用等基本原则,而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协议基本原则得以实现的关键步骤,通过参加方及其采购实体在采购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体现出来。作为一个国际性框架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关注于影响国际利益的大额采购,为确保公开和公平的国际竞争制定了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而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可由参加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