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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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协作创造财富的自然力,特别是土地

劳动除了借助于资本,即借助于它自己先前创造的产品来创造更多的产品之外,还利用不是它自己创造的而是大自然提供的各种力量的作用和动力,通过这些自然力的合作,它把一部分效用赋予各种物品。

因此,当耕种一块田地时,除了在种地过程中使用的技巧和劳动,以及之前创造的价值,诸如犁、耙、种子和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的粮食及衣服之外,还有土壤、空气、雨水和阳光共同发挥的作用。虽然人类并没有参与其中,但是却参与了收获季节的新产品的创造过程。这个作用我们称之为自然力的生产作用(production agency of natural agents)。

此处所用的自然力(natural agents)一词意义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参与创造价值的无生命物体,而且还包括物质世界的自然法则,诸如使钟摆下垂的引力、使指南针朝向一定方向的磁力、钢的弹力、大气的重力、燃烧释放热量的性能等。

资本的生产力常常与自然力的生产力混合在一起,以致要精确地划分它们各自在生产中的作用所占的份额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种植外国进口植物的温室和因精心灌溉而变得肥沃的草地,它们大部分的生产力都来自劳动和建筑物,即先前生产活动的成果,这些之前的成果构成了促进眼前生产的资本的一部分。上述说法同样适用于新开垦的土地、农用房屋、围栏以及其他所有对土地的永久性改良。这些价值虽然都是资本项目,但是却不能把它们同其所附属的土地分开。[1]

使用极大提高了人的生产力的机器所生产的产品,可以部分被认为是投入到机器上的资本的价值,另一部分可以被认为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如果使用由10个工人操作的脚踏轮[2]来代替风车,那么,磨坊的产品可以被认为是构成机器价值的资本的生产作用和转动轮子的10个工人的劳动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用帆代替脚踏轮,那么风这个自然力很明显地完成了10个工人的工作。

在这个例子中,缺少的自然力通过使用另一种力而得到补充。但在许多情况下,大自然的作用非但不可或缺,而且同样实际与真实,例如,土壤的生长力就是协同生产供我们食用的家畜所必不可少的自然因素。一群羊是羊的所有者与放牧者的照料和饲料,以及羊圈、修剪羊毛所需垫付的资本,还有大自然赋予羊的器官和内脏的动作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而,大自然通常是人类的劳工,是人类的工具。在生产中,人类自己的力量和资本投入得越少,交给大自然的工作份额就越大,因而大自然就越有益于人类。

斯密曾经颇费心思地解释过,文明国家的社会中有很多游手好闲之徒和非生产性劳动者,但是为什么却比文明程度不高的国家拥有更为充足的产品。他认为这种富足源自劳动的分工。[3]我们按照斯密的方法继续探究下去就会看到,毫无疑问,分工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的生产力。但是,仅凭分工还不足以解释上述现象。如果我们考虑到劳动和文明为我们的利益而激发起来的自然力,就不会对这种现象感到惊奇了。

斯密承认,人类的聪明才智及其对自然规律的了解和掌握,使人类能够利用大自然提供的资源获得更大的价值。但是,他接下去把这种聪明才智和知识也归功于劳动的分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因为一个人专攻一种工艺或专门研究一种科学,就会有更多的方法促进这种工艺或这门科学的发展,并达到十全十美的境界。但是大自然的规律一旦被发现之后,由这发现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再是发现者劳动的产品。第一个发现火具有软化金属这一特性的人,不是火对熔化矿石所增加的效用的实际创造者。这一效用是由火的物理作用、运用这种加工方法的人的劳动和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难道人类没有偶然发现其他加工方法吗?难道没有非常明显而不需要技巧也可以加工的方法吗?当属于自然物产的一棵大树被伐倒之后,社会由此而得到的产品,难道只是伐木者劳动的产品吗?

斯密从这个谬误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即所有生产出来的价值代表的是不久或很久之前人类的劳力或劳动。换句话说,财富只不过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而已。从这个论点出发,斯密又推断出了第二个同样不正确的结论,即劳动是衡量财富的唯一标准,也是衡量生产价值的唯一尺度。

斯密的理论体系明显与18世纪经济学派的主张不同。经济学派认为,劳动如果不消费等量的价值就不能生产价值,因此,劳动没有剩余,没有净产品,只有土地能生产无偿的价值,也因此没有其他任何东西能生产净产品。这两个论点都已经发展成为理论体系了,我在这里引用它们,只在于警告研究者从一开始就要警惕这些危险的结论,[4]并把这门科学带回对事实的朴素观察之中。事实已经证明,土地生产出来的价值与劳动、资本[5]和自然力这三者的共同作用有关,其中虽不是唯一却起最重要作用的是能够耕种的土地。而且,除了这三者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因素能够生产价值或者能够增加人类的财富。

自然力之中的一些可以据为己有,换句话说,成为占有者的财产,如田地、流水等。另一些不能被独占,而是公众都可以使用的,如风、海洋、自由航行的江河、物体彼此间产生的物理和化学的作用等。

我们很快就有机会相信,生产力能够或者不能够被独占这一事实,对于财富的发展非常有利。像土地之类可以独占的自然力的所有者,如果不能确定他对产品的独享权利,他就不能充满自信地投入资本以提高土地的生产力,那么,土地也就不会有如此充分的产出。另外,劳动有无限的自由可以随意占用不能独占的自然力,这给扩大自然作用的范围和提高生产力展现了无限的前景。限制劳动生产力的不是大自然,而是愚昧、不良的政府。

这种可以独占的自然力形成了一类生产手段,而由于没有等价物就得不到自然力的合作,因此等价物便构成了这种自然力占有者的收入。这一点我们将在适当的地方看到。现在,我们必须先满足于研究各种各样自然力的生产作用,无论是已知的还是将要发现的。


[1]如果土地和资本归不同的人所有,那么决定其价值和效能各占多少是地主和资本家的事情。普通人只需了解它们对财富的生产各有贡献就够了,而不必计算它们的贡献各是多少。

[2]一种鼓形的轮子,10个工人在轮子里面,边走边推动它。

[3]斯密所说的原话是:“由于分工而发生的各种工艺产品的增加,使管理得当的社会普遍丰衣足食,连最低阶层的人也无例外。”(《国富论》,第一篇,第1章)

[4]在经济学派理论体系的其他危险后果中,一个明显的后果就是以征收土地税来代替所有其他税,他们认为土地税一定会影响所有生产出来的价值。根据相反的原则,按照斯密的理论,如果我们同意他的看法,也认为土地和资本并不自发地生产任何东西,那就应该完全豁免土地和资本的净产品的税。但这是和相反的做法同样不公平的。

[5]斯密虽然承认土地有生产力,但却抹杀了资本的生产力。使用一台价值4 000美元并在支付所有费用之后每年能提供200美元净利润的机器,例如榨油机所生产的产品,和使用价值4 000美元并在支付所有费用之后每年能提供200美元租金或净收获的产品,同样实际。斯密认为,耗费4 000美元资本建立的工厂,具体表现的是不同时期用于该工厂各个部分建设的劳动量,因此认为该工厂的净收获就是从前劳动的净收获。但是他错了,即使为了辩论承认该工厂的价值是从前劳动的价值,该工厂每天生产的价值也完全是新的价值,正如一块地所产生的租金是与该地本身的价值完全不同一样,可把它消费掉而又丝毫不影响该地的价值。要是资本所包含的生产力,只有创造资本的劳动的生产力,而自己没有生产力,那么,资本怎能提供和使用资本的劳动的利润没有关系的永久利润呢?如果有人认为创造资本的劳动在停止活动以后还在继续接受工资并具有无限价值,那未免太荒唐。我们很快就可看到这种想法不仅仅是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