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高校学生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现实”的双重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发展对社会教育环境产生了影响,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相比也更加开放、活跃、自由,其群体思想呈现出多元趋向、多变复杂的特点,由此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所应对的问题也大为增加,传统的管理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在新的思想及现实愈发严峻的形势下,对于民办高校中学生管理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具有现实理论与思想上的双重意义。
(一)以民办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前提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7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和实施,为高等教育提出了更加贴合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要求,也必将为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指明方向,是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此,时代发展性与社会适应性将成为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民办高校的发展要以学校学生自身的特点和民办学校的实际,对学校的工作理念、方式、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努力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以民办高校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纲要》)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可见,衡量一所学校教育价值大小的最终和最直接的标准主要看其培养人才的质量,尤其是其毕业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样指出:“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民办高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的要求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需在结合自身实际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这个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民办高校在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去发现、去研究、去解决。
(三)以进一步提高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
在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及其特点是研究的核心。民办高校大学生由于具有多层次的特殊性,因此其自身既体现了高校学生的同一性,又表现着民办高校学生的独特性,其思想政治教育复杂而特殊。一是构成特殊而复杂。从在校生的学历层次方面看,有些民办高校招收从专科到硕士等多个层次的学生,由于学生多层次的思想变化对于管理的统一性提出了相悖的意见,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需建立适合各个层次学生群体的复合模式。二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及理解多元而复杂。民办高校学生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容易在心理上产生自尊和自卑共存的状态。由于受到就业方式、利益关系以及社会观念的影响,民办高校学生对毕业后能否被社会认同比公立高校学生要敏感得多,这就容易使学生产生为实现自我满足而努力奋斗的个人主义思想,淡化集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而认识不到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在一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复杂的学生层次状况与多样化的学生思想状况集合到一起,形成了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独有的特点,教育对象对于自我思想政治的认知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后自身所产生的主观能动性,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和复杂性的研究是民办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关注点,因材施教要针对特定的主体,运用适合于该群体的方法,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与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