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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初期成长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开始有步骤、有组织地对保险业进行整顿和改造。1952年,政府接管了全部官僚资本的保险公司,整顿和改造了民族资本的私营保险公司,将外资保险公司全部撤出我国保险市场。在整顿和改造的同时,为了培育和发展民族保险事业,1949年8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发挥了保障国民经济和领导全国保险市场的作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迅速覆盖全国,公司规模也越来越大,1952年,其在全国的分支机构已达到1300多个,保险从业员工3万多名,设立3000多个代理网点。
但是后来因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解上的误差和对保险公司认识上的偏见,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经受了很多磨难和挫折。“一五”期间,农村的保费被列为“五多”之一,导致农村的保险业务被停办。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错误地认为实行“一大二公”可以代替保险的存在。1959年5月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停止了国内全部保险业务,改为专营涉外保险业务的机构。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也破坏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终断了保险基金的积累,加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并且造成保险人才断层等,对保险业后续的发展造成了重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