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PP)模式在我国大力推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是政府与市场优势的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获得发展,调动了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社会资本广泛积累,但是原来依托于土地财政的资本扩张模式增加了地方债务风险,不利于社会稳定。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实体经济,有利于促进经济健康增长。我国在国际上推行“一带一路”倡议,在国内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都将产生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单靠公共财政难以满足投资需求。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用PPP模式,各种社会资本方以不同方式参与进来,可以用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更大投入,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和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我国尚处于PPP应用的初级阶段,目前在政府的主导与推动下,各行业积极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PPP应用理论的研究相应地开展,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项目管理链条的延伸,从项目前期投融资管理到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监管;二是行业的深度应用。这两个研究方向同步开展,相互支撑。
但是现行的政府监管并不完善,存在如下几个问题:第一,信息不对称使监管难度加大。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是委托人,私人企业是代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私人企业的随意性增大,政府的管控力度减小,加强对代理人的约束变得十分重要。在委托人看不到的情况下,代理人通常会以自我为中心,忽略委托人的要求,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第二,政府监管的职能和机制都不完善。PPP模式下政府的角色定位还不够明晰,导致政府的职能被弱化,片面强调私人企业的重要性,加上政府本身的机制不够完善,使政府的监管变得比较被动。一旦监管变得被动,私人企业从意识里淡化监管的重要性,漠视监管的威严,政府监管会起不到该起的作用。由于监管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其发出的监管结论不具有说服力,缺乏专业性,这样就形成一种很尴尬的局面,很难真正起到监管的效果。
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中的监管职能,将对各参与方积极的合作和PPP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关键性的指导意义。基于以上背景,本书以“基于PPP模式的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研究”为题,在分析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监管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监管体制建议。
本书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首先从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政府监管理论入手,阐述了农村基础设施的特征属性和政府监管的内涵,并对实施PPP模式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次研究了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监管现状。再次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政府监管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构建了政府监管体系。最后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归纳,提出对策建议。本书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第二章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基础。探讨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行PPP模式的可行性,并分析了目前PPP模式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的内涵和监管体系。第三章我国政府监管现状及发达国家经验借鉴。通过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在PPP模式运作中的政府监管现状分析,针对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比较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在公用事业监管方面的成就,探讨了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的借鉴与启示。第四章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机制设计。针对当前PPP模式下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体系的现状和PPP模式下政府监管的特性,提出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体系设计思路,并以此设计思路为导向,构建了PPP模式下的农村基础设施政府监管框架体系。第五章案例分析。分析我国具体的PPP项目中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监管责任,总结PPP模式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第六章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果进行总结,明确本文的局限性并提出未来可进一步深化的研究内容。
罗萍 郭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