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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社

春社、秋社雖不列入二十四節氣中,但古代農村很重視這兩日,並會在當天舉行祭典。南朝·《荊楚歲時記》:「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所祭之神,是為土地神。不同地方有不同稱謂,包括土地、社公、大伯公、大樹公等。

有些地方供奉的土地神,是一個或兩個神像(土地公、土地婆)。社公,有些則是一個石台或土丘(社壇)上鐫刻字樣或貼上紅紙。

祭祀土地神,皆因農作物來自土地,農民特別在一年之始的春天,向土地公祈求保佑農作物長得又快又好,五穀豐登。

此習俗在唐宋時期很盛行,州有州社,國有國社。後與穀物神的祭祀合併,變成祭祀社稷之神。社者,土地神;稷者,穀類農作物之神。

春社是立春後第五個戊日(周代本用甲日),通常在農曆二月內(閏年後一年除外)。古代並有上墳祭祀的習俗。隨着時代改變,漸漸變成在春分起進行祭祖儀式了。又因農曆二月二日是土地誕,有些地方會改在土地誕拜土地了。

古代春社祭神後,民俗會互贈社酒,認為當天飲酒,可免除日後有耳聾之疾,故當天很多民眾都飲得醉醺醺的。唐宋以前,民間於社日均會輟業一天,並停針線。

民間有社公社婆不吃舊水、故社日必有雨的說法。

又俗例「新山不過社」,指去年清明節後才下葬的新墳,要在春社前拜祭。

雍正耕織圖——碌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