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伯雷与赫尔墨斯秘学(“经典与解释”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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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史发微

霍布斯与修昔底德

施拉特(Richard Schlatter)著

戴鹏飞 译

霍布斯的学者、“文人”、哲学家生涯从翻译修昔底德开始。[1]但他为什么选择修昔底德呢?他的译作取得了多大的成功?对这位历史学家的悉心研究如何影响他本人的思想?[2]最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尤其使人兴趣盎然:显而易见,《伯罗奔半岛战争志》蕴含了霍布斯此后形成的政治哲学的许多根本观点。

在翻译与研究修昔底德时,霍布斯追随文艺复兴的传统:向希腊和罗马的史家学习,期望从他们那里学会如何解决当时的政治困境。当时人所知的最早的修昔底德拉丁译本出自瓦拉(Lorenzo Valla)之手(约1452年),瓦拉在译本前言中也提到了真实历史的用途。[3]

马赛主教,后来擢升都灵枢机大主教的赛瑟尔(Seyssel)是第一个以现代语文翻译《伯罗奔半岛战争志》的人。这位枢机大主教的法文译本,除了由于使用瓦拉有错漏的拉丁文底本所带来的一些错误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不准确的地方。[4]不过,他的法文译本十分流畅。

虽然赛瑟尔也高度评价修昔底德的政治教诲,但他这样做只是为了阿谀那个时代。在译本前言中,他写道,鄙人不辞辛苦译书,乃为路易十二效劳,正是这位君主在众多的古代史家中发现了对现在的君主制最有用的借鉴——修昔底德,这位古代世界最英明的史家。[5]

在赛瑟尔的修昔底德译本出现之后的半个世纪里,修昔底德的著作又不断地被人翻译成多种现代文字。[6]因此,当霍布斯于17世纪20年代开始翻译修昔底德时,修昔底德著作的翻译已经形成了连续的传统。事实上,霍布斯也知道已经有一个修昔底德英译本。1550年,尼科尔斯(Thomas Nicolls)出版了他的译本,[7]此君先是剑桥大学的学者,后来做了出庭律师。所以,在霍布斯译本出现的75年前,英国人就能读到英文本修昔底德著作,只不过是根据赛瑟尔据瓦拉拉丁文本而来的法文转译而成。不过,毫无疑问,霍布斯的评论是对的,他说修昔底德是被糟蹋成英文而不是被译成英文。尼科尔斯时常粗心大意,比如,在描述雅典瘟疫的译文中,他将puys[山]误作pays[国家],将其译作countrey[国家],他又把eaue[水]误作cave[山洞]。有时候他也不得不背离原文,因为英文里缺乏对应的词,后来的译者生创了一些新词,才弥补了这种缺乏,这倒也丰富了英国的语言和思想。比如,尼科尔斯在读到patrie[祖国]一词时,他找不到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因为英语中的爱国主义(patriotism)一词直到爱德华六世时才迅速使用,而在此之前英语中没有一个词能同时包含国家(nation)以及公民对它的忠诚情感这两层含义。70年后,霍布斯可以运用国家(countrey)一词,而尼科尔斯当时却只能使用patrie 。[8]

不过,尼科尔斯还是成功地译出了这本书,尽管它只能勉强传达出修昔底德的意图;并且,不论英语作为表达古典思想的工具多么力不从心,尼科尔斯从事翻译工作的时代都是一个英语语言尚处在清新饱满、直截有力的时代,这些都是后来更加学究气的英语所不及的。

即使谈到准确性,我们也不能完全责难尼科尔斯,因为他依据的法文本身就残缺难辨。而且尼科尔斯身处切克爵士(Sir John Cheke)领导的译者圈子之中,后者对于翻译强调的正是字面上的“信”。在一封致切克的信(这封信也是《战争史》的译本导言)中,尼科尔斯说,他努力平实地翻译修昔底德的作品,并请求切克从希腊文为其校对。译者将自己的译作献给切克,切克又是爱德华六世的老师,因此,尼科尔斯心里可能十分清楚他的译文很可能会用于教导年轻的国王。无论如何,他细心地翻译、印刷了赛瑟尔和科朗的导言。在这份导言中,据说路易十二和法兰西斯一世都从这位历史学家那里获得颇多实践教诲。

要是有人说尼科尔斯的译本还是无法令人满意的,他可能会辩解说,学富五车的学者们总会对翻译横加指责,无论这是不是他的翻译。因为甚至直到1550年,保守的学者们仍然担心,如果翻译那些经典的作品,学术的殿堂就会被玷污。这好比守旧的牧师惧怕《圣经》被翻译之后,教会就会被俗人庸俗化;也正如贵族统治者担心,要是议会探寻到国家的秘密,政府就会变成民主大众的政府。但是,当时大众民主的宗教、政府、文学的浪潮正开始席卷英国。就在尼科尔斯之后的一代,翻译已经变成一项受人尊敬的技艺,大批译者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经典译成英语文学中的经典。几年之后,最伟大的英语韵文作品——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Bible)就出现了。[9]

因此,当霍布斯决定翻译修昔底德时,他就是决定了进入这一受人敬重的、充满活力的思想与语言传统。他的先辈们从没有怀疑自己是在丰富英国文学,同时也是在改进国民同胞的道德和智识水平。在他们的想象中,经典作品和当代文学一样充满生机、贴近生活,他们认为将这些经典作品呈现给国人是一项伟大甚至充满爱国情怀的事业。霍兰德(Philenon Holland)在他的普林尼译本(1600年出版)前言中写道,只有极少数老派学者仍然反对翻译,“仍然不尊崇他们的国家和母语——但他们本该尊崇的”。[10]

到霍布斯开始翻译古希腊、罗马历史时,已经出现了许多古典译本。[11]霍布斯知道尼科尔斯的译本,并且他在自己的译本前言中说,现在急需一个新的、根据当时修订过的希腊原文直接译出的英译本取代旧译——这个老译本与瓦拉所根据的有缺陷的希腊文本尚且有三道隔阂。他还说,阅读修昔底德的读者需要地图,因此他的译本首次提供了地图。

即便尼科尔斯的译本不失准确,霍布斯还是会想到一些他的不足之处:英语作为一种语文,本身在1550年到1625年之间经历了那么快速的发展,尼科尔斯的译本已经完全过时了。这就正如一个世纪之后,霍布斯的译本尽管仍不失准确但也被认为过时一样。1753年,史密斯牧师(Rev. William Smith)在其修昔底德译本前言中写道:

霍布斯先生,不论他作为哲学家是多么令人失望、毫无作为,但毫无疑问他却是一位极有学问的人。这点在他的修昔底德译文中展现得无可争议……[但是]现在不是任何人都能轻松愉快地阅读他的译文。他忠实于原文,但却忠实得过分而屈从于原作者的文字……过分贴近原文使得他的译作显得相当臃肿冗长,原作的精神被遮蔽了,原作高雅尊贵的文气完全消失了。他使用了太多低级庸俗的表达,这些都是修昔底德极力避免的。他时常将原本庄严肃穆的场合弄得滑稽诙谐, 以此取悦读者。 自从霍布斯翻译以来到现在,英语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经过了高度的涤荡、净化。因此,虽然他的措辞不失机智,但他们却不够简练、准确、高雅——而这些正是我们文明的、有教养的读者自上个世纪以来就习惯于听到的语言风格。[12]

无论如何,霍布斯的主要任务是取代尼科尔斯,译成一个现代的、准确的译本。由于他有幸在一个英语写作和翻译的传统都十分优秀的时代写作,所以他能够将修昔底德变得现代而不改变其作品的性质,也不失却尼科尔斯所把握到的生活气息以及与生活的贴近。从他们对瘟疫的描述中摘抄的一些句子可以证明,霍布斯改正了尼科尔斯的错误,并使译本适合时代,同时,他的译文依然遵循尼科尔斯开创的伟大传统。

尼科尔斯的译文:

And to them, that were infected with other sickenes, yt tourned into this selfe same. And those, that were in full helth, founde the soubdainly taken, without that, there was any cause precedinge,that might be knowin. And furste they felte a great heate in the hedde, whereby their eyes became redde and inflamed. And withinfourthe, their tongue and their throte, became all redde, &their breath became stinkynge and harshe. Whereupon, there ensued a continual neysinge and therof thair voice became hoerse. Anone after that, yt descended into the stomacke, whyche caused a greate coughe, that did righte sharpely payne them, and after that the matter came to the partes of harte, it prowokedde them to a vomyte. By meane whereof, wyth a peyne yet more vehemente, they avoyded by the mouthe, stynkinge and bitter humors. And wyth that, some dyd fall into a yeskynge, whereupon they came incontynently into a palsey, whyche passed from some forthwyth, and with othere endured longer. And althoughe, that, to touche and se them wythoute, and throughe the bodyes: they were not exceedinge hotte nor pale, butthat their skynne was, as redde colour adusted, full of a lytle thynne blaynes: yet they feeled winfourthe so marvailous a heate, that they might not indure, one onely clothe of lynnen upon their fleshe, but they must of necessytie be all bare. … But the woorste that was in this, was that men loste their harte, &hope incontynently, as they feeled themselves attaincted. In suche sort, that many, for despaire,holdinge themselves for dead, habandoned and forsoke theself,&made no provisyon nor resistence againste the sickenes. And an other great evill was, that the malady was so cotagious, that those, that went for to visitt the sicke, were taken and infected,lyke as the shepe be, one after an other. By occasyon whereof, many dyed for lacke of succours. Whereby it happened that many howses stoode voyde, and they that went to se theym, dyed also. And specially the most honest & honorable people, whiche toke it for shame, not to go to se nor succour their parentes and their frendes. And loved better to putt and sett fourth themselfe to manyfest danger, than to fade them at thair necesstie.

霍布斯的译文:

If any man were sicke before, his disease turned to this; if not,yet suddenly, without any apparent cause preceding, and being in perfect health, they were taken first with an extreame ache in their heads, rednesse and inflammation of the eyes ; and then inwardly,their throats and tongues, grew presently bloody, and their breath noysome, and unsavory. Upon this, followed a sneezing and hoarsenesse, and not long after, the paine, together with a mighty cough,came downe into the breast. And when once it was settled in the stomacke, it caused vomit, and with great torment came up all manner of bilious purgation that Physitians ever named. Most of them had also the Hickeyexe, which brought with it a strong convulsion, and in some ceased quickly, but in others was long before it gave over. Their bodies outwardly to the touch, were neither very Note nor pale, but reddish livid, and beflowred with little pimples and whelkes ; but so burned inwardly, as not to endure any the lightest cloathes or linnen garment, to be upon them, nor any thing but meere nakednesse. …But the greatest misery of all was, the deiection of mind, in such as found themselves beginning to be sicke( for they grew presently desperate, and gave themselves over without making any resistance) as also their dying thus like sheepe, infected by mutuall visitation; for the greatest mortality proceeded that way. For if men forbore to visite them, for feare; then they dyed forlorne,whereby many Families became empty, for want of such as should take care of them. If they forbore not, then they died themselves,and principally the honestest men. For out of shame, they would not spare themselves, but went in unto their friends. [13]

正如在这些文句中一样,霍布斯在通篇译文中都更新、校正了词语的拼写,用新词和新的拼写形式取代了尼科尔斯过时的词语。尼科尔斯扩展开的地方,霍布斯进行压缩和简练。他缩减或省略了繁复的连词,在尼科尔斯使用成对对仗词的地方,霍布斯只使用一个词。“使他们自己置身于”“诚实、光荣的”“他们的父母与朋友”“丧失了信心与希望”变成了“置身于”“忠实的”“朋友”“立刻陷入绝望”。尼科尔斯修饰性地说出了许多修昔底德不曾有的表达,霍布斯却删削了许多,努力追求表达的精确。二者均适宜阅读,但是,霍布斯的洗练直接可能更加接近原文简洁有力的风格。无论如何,即便霍布斯选择修昔底德、翻译修昔底德只是为一部著名的古典作品提供一部适合于他那一代人阅读的译本,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目的,他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然而,霍布斯选择修昔底德很可能是为了回应他同时代人善变的历史品位。16世纪的古典主义者坚信,人们阅读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经典作品应该努力寻求它们之中包含的道德教诲。因此,修昔底德并不是他们最理想的古代历史学家。霍布斯拒绝接受所谓的道德教导,他也怀疑伦理原则对人类行为的真实影响,这些定然都会触怒都铎王朝时期英国那些严肃、满腹道德说教的学者。阿什阿姆(Roger Ascham)和他的老师,切克爵士都不将修昔底德作为必读书目之一推荐给那些想成为绅士的好学生。阿什阿姆更爱读李维。[14]在霍兰德翻译的李维的前言中,他更倾向于将李维作为政治美德的教师,甚至直到1625年,牛津坎登历史高级讲师(Camden Reader of History)维热(Degory Wheare)还给予李维最高的赞誉,尤其赞赏他毫不吝惜对人进行道德评价。[15]

雅各宾时代(Jacobean Age),英格兰文学作品呈现的特征是信仰和道德领域的怀疑主义,以自我利益为人类事务根本动机的信念越发强盛。因此,修昔底德与此相应地变得愈发受人欢迎也就不难理解了。培根居然能够从修昔底德中找到理由证明,无端地对西班牙发动战争是合理的。[16]培根显然也视《伯罗奔半岛战争志》为最完美的历史著述。[17]在《学术的进展》(Advancement of Learning)第二卷,他说史家的职责是描述重大事件,让读者从这些事件中获得他们自己的结论;一旦如此认可史家的职责,必然引导那些有思想的人将修昔底德置于李维或其他任何古典史家之上。

同时,在《学术的进展》第二卷,修昔底德也是唯一被提及的史家,他的作品无须增删修改,就值得被整合进普遍史之中。在《学术的进展》中,培根谋划着一项宏伟的计划,他要收集、整理所有知识门类以便为其进步做准备。所以,霍布斯对修昔底德的翻译完全有可能是该计划的一部分。最近的学术倾向是尽量不提培根对霍布斯思想的影响。[18]但是,霍布斯的生平资料(参Tönnies, 《霍布斯》[ Thomas Hobbes])以及这两人政治思想明显的相似性都表明,在霍布斯心目中,培根即便不是一位伟大的哲人,也是一位明智的政治思想家。霍布斯很可能将培根的短文《论邦国至尊伟大的真正原因》 (Of the True Greatness of Kingdoms and Estates)译成拉丁文,而这篇短文完全体现了培根成熟的政治哲学。而且,促使他们两人同时推崇修昔底德的也正是他们从这位史家那里发现的政治教诲。

在其译本献词中,霍布斯提到了他的资助人,新近继任的德文郡公爵,之前也是他的学生。他说公爵是最“值得花费时间与辛劳追忆那些伟大的人物、阅读历史以及学习公民知识”的人。霍布斯推荐这位新任公爵阅读修昔底德,并且告诉他,它能“有效地指导人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并最终使人学会掌控那些伟大而重要的行动”,尤其在他那个几乎无人理解何为政治美德的时代,更是如此。总之,霍布斯延续了一个传统,在这个传统中,人们阅读古典史家是为了寻找指导他们当时政治的智慧。那么,霍布斯从修昔底德身上学到了怎样的政治智慧呢?

在“致读者”的前言中,霍布斯解释说,修昔底德是最优秀的史家:“他的作品是最重要、最适当的历史作品,它能教导并教给人行动的知识,使人们在当下能审慎地行动,对未来也颇有远见。若仅就人类而言,再没有人能比我这位作者做得更充分更完美。”霍布斯在一个文段旁做了个旁注:“此即历史的用途。”在霍布斯标注的文段中,修昔底德说:“希望从那些发生过、将来也许还会再发生(取决于人性的状况)或诸如此类的事情中寻找到真理的人,能从这本书中找到足够的理由使他自己确信从此书中找到的就是真理。”(1. 13)

霍布斯在这个文段中做旁注,他想要强调,他自己以及修昔底德思想中一个重要的观念。不变的人类本性的观念是历史科学的基本假设之一,修昔底德详细解释的也正是这一点。[19]不变的人类本性,是历史永恒的组成要素,它指示着史家将某一事件与另一事件比较并由此建构起有用、明智的模式。霍布斯将《利维坦》的前三分之一部分内容用于详细描述人类本性,它构成了其政治哲学的基础。另外,霍布斯从修昔底德的历史作品中找到了证明人类本性为何物的最坚实例证。读起来,《利维坦》对人类行动准则的描写就像是从这些例证中抽象出来的原则。

战争伊始,在斯巴达的雅典使者为他们的帝国辩护,他们说(霍布斯如是解释):“起先我们不得不扩大我们的领土,我们依据的只是事物本身的性质,它们首先是恐惧(fear),其次是荣誉,最后是利益。”他们继续争辩说,要是“屈从于最重要的三件事情——荣誉、恐惧和利益,那我们就愿意接受我们现领有的领地;但是我们再次不愿意屈从这些事物,那么我们现在所做的除了遵循的是人类的行为准则之外,再没什么令人困惑不解的”。他们仅仅只是遵循着“人类的自然天性”(页41)。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发现人类本性中引起人们相互争斗并相互臣服的是对利益的欲望、恐惧以及爱荣誉,即劣等对高等的尊重。“因此,在人类本性中,我们发现导致争斗的三项主要原因。首先,竞争;其次,畏(diffidence);第三,荣誉。”(《利维坦》,第一部分,第13章)在这三者中,恐惧是导致伯罗奔半岛战争的原因(霍布斯用两个旁注标出了修昔底德对这一事实的叙述,第14页及46页)。而恐惧的缺失——这时人就不再害怕来自人类自身的惩罚或神圣惩罚——导致雅典在瘟疫时期陷入无政府状态。这两点都能支持《利维坦》的理论,即恐惧催生了国家间的战争,而恐惧的缺失则导致国内的无政府。

另外,战争初期在斯巴达的雅典使者的演说辞中,霍布斯译作:“弱者服从于强者的统治,这长久以来就是一个事实……你们现在转而要求公平、正义,要知道,谁能有机会说服那些凭借他们的实力就可以获得自己百般钟爱的利益的人,要他们放弃这些利益!”霍布斯在另一旁注中写道,斯巴达人在整个战争期间从未“真正尊重过正义,只要它和他们自己的利益或情感相左”。最后,在米洛斯对话中,霍布斯将雅典人的主张译作:

在人类的诸般争执中,正义只有在必然性平等的情况下才能被达成一致。只要双方的实力有所差距,他们就会竭尽全力地争胜,而弱者只能屈从于这种凭他们的实力所能得到的地位……[我们认为]对人来说,几乎毫无疑问的是, 出于自然的必要性的压力,他们所到之处都会尽其全力地去获取统治。这条铁律既不是我们生造出来的,并且也不是我们最早运用的;我们只是发现了它,并且我们的子孙也应该永远将它承继下去,就像我们现在应用它一样。要是你们或其他人也获得同我们现在一样的权力,你们也同样会这么做。

在译本序言“修昔底德的生平和历史”中,霍布斯明确表示,他赞同米洛斯的雅典将军,他们拒绝讨论雅典人的侵略是否正义,他也赞成士兵们只需不择手段地执行雅典城邦的意志即可。至于在这种情况下城邦的行动是否正义,霍布斯不予理会,他写道:“这和其他人喜欢隐瞒他们的行动没多少差别,雅典人只是公开地采取这些行动而已。”

因此,历史的判断和雅典政治家们的观点都支持霍布斯的论断:强者统治弱者,这是自然法则,而正义在国家间关系中或任何不存在主权权力(sovereign power)的地方,都只是空言(《利维坦》,第一部分,第13章)。科西拉(Corcyra)革命当然是描述人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最有力例证,同时它还是《利维坦》将内战时期视为最典型的自然状态这一章的史证。

在《利维坦》另一个著名的章节中,霍布斯继续说道,政治权利(liberty)和自由(freedom)不过是国家拥有独立的主权权力,胜利地战胜它的敌人。霍布斯引用雅典为例证:雅典人是自由的,因为他们的政府有能力抵制别国的侵略或侵略别国,尽管雅典人没有拒绝服从政府的自由(liberty)(第二部分,第21章)。在修昔底德译文中这种观点就已经显现了:波俄提亚的将军说,“人的自由(liberty)别无所是,它只是临近城邦间的角逐”。霍布斯对此做了一个旁注,他写道:“因此,一个城邦只要它必须臣服于其周边的某个更强大的城邦,那就别妄想这个城邦会是一个自由的城邦。”(页262)

毫无疑问,霍布斯将他在修昔底德笔下所发现的对人的自然本性以及引导人行动的动机的描写,完全当作真实的状况接受下来。但不论对修昔底德还是霍布斯来说,对人的自然本性的分析都仅仅是他们写作任务的一部分。人的自然本性虽如此,但良好的社会该如何建立并保存下去呢?修昔底德将伯利克勒斯时期的雅典看作良好社会,而他的历史就是要记录并分析这个帝国的衰败。很显然,霍布斯也将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时代的英格兰视为良好社会,并且他那先知般的眼睛发现:若要使这个良好的社会不衰败,就必须从历史,尤其是修昔底德的历史中获得教诲。[20]修昔底德没有为霍布斯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但他明白无误地证明了雅典的衰败是由于其国内的政治分裂、党争以及叛乱。霍布斯也许怀疑,是否存在最终的解决方案,因为他说,科西拉革命的恐怖情景“从前就发生过,并且只要人的自然本性不变,它就会不断发生”。不过,当他在翻译这些文句时,就已经在思索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了。他接受修昔底德的观点,认为问题的关键之一是政治的统一,并且从修昔底德这部雄伟的历史中找到了答案的大致轮廓。

在译本导言“修昔底德的生平和历史”中,霍布斯写道:

在修昔底德对城邦政府的看法中,很显然,他是最不喜欢民主政治的。在许多地方民主派的政治煽动家为了名声和智慧上的虚弱而展开的争斗角逐,他们的相互指责损害了公共利益。这种状况始终无法解决是由于雅典人目的各异, 同时又受演说家鼓吹的影响;城邦采取的疯狂行动都是听从谄媚的建议做出的,这些建议左右着那些只想获得权力或已经大权在握的人摆布普通民众。

在古典作家中,霍布斯尤其钟情于修昔底德,并愿意将其史书作为他同时代人的政治教科书译出,这还有另一个原因。《伯罗奔半岛战争志》是古代政治理论之毒的必要解毒剂。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抱怨说,有些人听从了亚里士多德、西塞罗以及其他一些古人的政治观念,而这些古人对民主、 自由(liberty)的错误看法直接导致动乱、叛乱。“我想我可以毫无保留地说,我们这几个西方国家从未做过比从古希腊文学、拉丁文文学中学习而付出更大代价的事情。”(第二部分,第21章)在《比希莫特》中,霍布斯将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西塞罗、塞涅卡和古代历史学家中普遍的政治理论视为爆发内战的最根本原因。[21]

霍布斯继续讨论这位史家对政治的看法,他评论说:“似乎他也并不赞成少数人的统治,他说,在这种政体下,每个人都渴望出人头地、成为领导者,他们比在民主政体下更无法忍受低人一等的境况。由此,动乱和统治瓦解也就随之而来。”在这段文字的旁边,霍布斯旁注如下:“寡头派自身内部的野心导致他们统治的破产。”(页521)霍布斯在修昔底德中发现的这个观点一直保留到他后来的作品中。贵族政体也许比民主政体好些,但仍不免分裂陷入殊死纷争中。[22]

霍布斯总结了修昔底德对政治的看法:“他虽然称赞了雅典的少数人与多数人混合的政体,却心仪庇西斯特拉图的统治(尽管他的政权是僭越而来的)以及战争初期伯利克勒斯的统治——后者虽然名义上是民主制,但实质却是伯利克里的君主制。因此,他最赞赏的还是君主政体,这似乎是由于他乃王室后裔。”在《伯罗奔半岛战争志》的译文中,霍布斯特地将“雅典在伯利克勒斯治下实际上是一人统治的政府”这一观点用斜体加以强调。

霍布斯成熟的政治理论自然拒绝承认“混合政府”的可能性,那么,他是在译本出版之后的某个时间得出这个结论的吗?译文本身有些文段能够证明,霍布斯并没有把“五千人政体”视为主权被分割、分立意义上的混合政体。霍布斯的译文如下:“雅典人……召集公民大会。在会上(由于已经废止了四百人议会),他们将主权授予‘五千人’。”不过,即便“五千人”拥有主权(sovereignty,后来的译者在这里已经不使用这个词,如克劳利[Crawley]将其译作政府[government]),根据霍布斯后来的观点,这个政体也不是混合,而是单纯的贵族政体。霍布斯这样描述如何创建一个真实、毫无混杂的贵族政体:人们聚集在一起,并且大多数人都投票同意将主权授予特定的一群人。事实上,雅典人创建的“五千人贵族政体”正是史书中对霍布斯观点最好的诠释的例子。由于霍布斯在这个文段中使用了“主权”这个霍布斯政治思想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概念,我们可以猜测,霍布斯在这里赞成这种特定形式的贵族政体,它不像“四百人贵族政体”,它由全体人民恰当地建立,并良好地统治。他称其为“混合政体”,只是因为那是修昔底德的意思而非他自己的观点。这个观点如若无误,霍布斯这里的思想就不会同他后期的政治思想冲突。

无论如何,霍布斯从《伯罗奔半岛战争志》中解读出的对君主政体的偏好——而不论修昔底德事实上偏好哪种政体,可以充分证明他本人已经为他的政治问题找出了答案:一个人的统治。霍布斯反对庇西斯特拉图,因为后者是篡权者。但这并不能表明霍布斯关于合法性的观点没有完全形成。首先,这里他只是在转述修昔底德的观点;其次,此处暗指的合法性观念与《利维坦》中的理论根本不会冲突。《利维坦》清楚地指出如何创建合法的政府,也指出了为什么叛乱和篡权对自然法(law of nature)而言都是犯罪。成功的篡权者虽然可以变成合法的君主,但这并不能证明篡权是好的。

事实上,修昔底德对希腊僭主的论述,为霍布斯支持绝对君主制、反对古典政治理论提供了一个最主要的论据。在《伯罗奔半岛战争志》相关文段的译文中,他将僭主定义为不受限制的君主制(unlimited monarchy),它不同于古时希腊“权力受限的王制”(kingdoms without honors limited) ;后者是“世袭的”,这表明君主的承继由法律确定,而在僭主政体中,主权者有权任命自己的继任者。霍布斯在这一文段旁边做了个注释,他写道:“此即僭政与王政( regal authority)的区别。”因此,修昔底德的僭政看起来就等同于霍布斯理想的君主政体——主权不受限制,包括任命继承人。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清楚地表明他理想的君主政体不是世袭制的,它自己决定继承人。[23]在同一地方,霍布斯提到斯巴达王制,把它作为表面的君主政体的范例,它是古时希腊世袭制的王政,它与时新的僭主政体不同(第二部第19章)。如果僭主政体就是霍布斯理想的君主政体,那么亚里士多德及其后继者们反对僭主政体的理论就破产了,轼杀僭主也就和弑君没什么两样,都是有罪的。这种观点,虽然依赖词语定义,但却对霍布斯极有吸引力,他曾多次用它来抨击如下观点:若政体是僭主政体,那么反叛就是正义的(《利维坦》第二部分第19、 29章,以及第四部分第46章;《比希莫特》,4 31)。阅读古代那些作家的政治理论会导致内战和叛乱,但恰当地阅读修昔底德却能够教导人们服从他们的主权者。这也就是霍布斯为英国人提供一个优秀的《伯罗奔半岛战争志》译本的另一原因。

最后,霍布斯发现,修昔底德关于宗教的看法也和他自己的宗教信念极其吻合。他在译本序言中说道,这位史家属于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一派,“而阿那克萨哥拉的观点远非庸众所能理解,于是他们就冠之以‘无神论者’的称号——他们这些人常常将这样的称号授予所有那些不像他们一样冥想荒谬可笑的宗教的人身上”。霍布斯说,阿那克萨哥拉和他的学生苏格拉底,都是被以无神论的罪名处死的,而有些人也将这罪名安到修昔底德身上。霍布斯继续写道,事实上,修昔底德根本不是无神论者,他只是反对迷信;并且,虽然他责备尼基阿斯(Nicias)在遵守宗教习俗上太过谨小慎微,导致战争的失败,但同时,在别处他又称赞尼基阿斯的虔敬。“因此,我们这位史家在其史书中,一方面反对迷信,另一方面,他又不是无神论者。”也许,霍布斯几乎完全是在描述他自己。他同样不是一位无神论者,他蔑视迷信,视大众的基督教荒谬可笑;他的思想使他荣膺无神论者之名,并且,在1666年,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可能因这一名号而受到威胁。

因此,霍布斯对修昔底德的研读确立起了或浓缩了其思想的大致轮廓和思想中的许多细节。作为个人而言,有人说他阅读并不广,但却能彻底消化吸收所读的书;作为一名译者,他置身于这样一个传统之中:对古典史书的阅读必须为政治行动服务。当他开始阅读修昔底德时——或许出自培根的建议,他已经对政治事务沉思了许久。当时议会和国王正在为王权进行着激烈的争论,人人都在选择立场,而霍布斯(此时正值他30多岁的后期)肯定已经想出某些重要的理论假设、前提,能使他的政治理论在未来的40年中始终保持连贯。在阅读修昔底德时,他准确地发现人的自然本性这一观点,以及他自己正在建构的国家(state)[24]概念。毫无疑问,霍布斯时常过度解释修昔底德,但霍布斯翻译修昔底德之际,他的伟大心智获得了重要发现,这些重要发现所形成的新思想恰恰包含于修昔底德的书中,所以,看似过度解释,实则是因缘际会。于是,霍布斯浸淫于修昔底德,一直到他后期的作品中,他还不断地征引《伯罗奔半岛战争志》中的例证。在他写自传时,他仍然用拉丁文写道,修昔底德的史书是古代最优秀的作品,而他也将这部史书作为政治智慧译给了他的国人——对此,这位已84岁高龄的哲学家无疑依然记忆犹新。

[1][译按]本文译自Richard Schlatter为自己编辑的《霍布斯的修昔底德》(Hobbes's Thucydides, 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 1975)所撰前言,该文曾以《霍布斯的修昔底德》 (Hobbes's Thucydides)为题发表于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 6, No. 3 (Jun. , 1945),页350-362。

[2]Ferdinand Tonnies的《霍布斯传》( Thomas Hobbes, Stuttgart, 1925)提到过Arturo Bersano的一本著作《论霍布斯思想的起源》 (Per le fonti di Hobbes,Bologna, 1908 ),说它强调了霍布斯思想的修昔底德起源。不过,我在美国和 英格兰都找不到这本书。

[3]我使用的版本出自哈佛学院图书馆,它很可能是于1485年在威尼斯印制而成(Hain-Cop. * 15511) 。 1543年,瓦拉的译本在Cologne又由Konrad Heresbach重印。1502年,修昔底德著作的首版由阿尔都斯出版。

[4]Henri Estienne这样评价赛瑟尔的译本:“瓦拉对待修昔底德,更像是在猜谜(divinum),而非翻译,所以,赛瑟尔主教也不过是在猜测瓦拉的意蕴,而不是翻译。” Estienne修订了瓦拉的拉丁文本,并将之与希腊文原文一同出版,他在导言中还查校了瓦拉和赛瑟尔的错误。1564年这个版本(对开本)在巴黎出版。刚才这段话就出自导论(*Ⅲb)。

[5]1527年,枢机主教的译本依法兰西斯一世(Francis 1)的命令得以出版。“为王国贵族和臣民之故,为了他们的教化”,诗人、王室秘书科朗(Jacques Colin)所作的译本前言中再次强调统治者、贵族学习历史的重要性,并推荐修昔底德为最好的史家。《雅典人修昔底德的〈历史〉:伯罗奔半岛人和雅典人之间的战争》 ( L'Histoire de Thucydide Athenian, de la guerre, qui fut entre lea Peloponnesiens et Athenians, Paris, 1527)。第二版,据说根据希腊文本修订过,出版于1559年。赛瑟尔在翻译过程中,得到了著名学者Jean Lascaris的帮助。

[6]佛罗伦萨的Francesco di Soldo Strozzi翻译的意大利文本1545年在威尼斯出版,此译本献给科斯莫·德·美第奇,并于1550年再版;署名el Secretario Diago Gracian的西班牙文译本1564年在萨拉曼卡印刷;威廉·斯密斯在其1753年伦敦出版的译本前言中提到1533年的一部德文译本(此译本未出现在Panzer或不列颠博物馆目录中);第二个法文译本1600,年在Leyden出版,译者Louis Jaussaud,他使用的是修订过的希腊文本以及Estienne的拉丁文本。

[7][ 译按]这个译本书名太长,故将书名移入注释:《雅典人修昔底德所作的伯罗奔半岛人与雅典人之间的战争史,由公民、伦敦金匠尼科尔斯从法文译为英文。公元1550年7月第25天付印》(Hystory writtone by Thucydides the Athenyan of warre, which was betwene the Peloponesians and Athenyans, translated oute of French in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by Thomas Nicolls Citezeine and Goldesmyth of London.Imprinted the Ⅹ Ⅹ Ⅴ. day of July in the yeare of oure Lorde God a Thousande,fyve hundredde and fyftye) 。

[8]参见“葬礼演说”及米诺斯对话。N. E. D认为“country”一词最早被用作表示“祖国”是在1566年。

[9]参见F. 0. Matthiessen,《翻译,伊丽莎白时期的技艺》 ( Translation, an Elizabethan Art, Cambridge : Mass.,1931)以及被此书参引作为1550年以后英格兰翻译史实例证的著作。C. H. Conley在《早期英语译者》(The First English Translators, Yale, 1927)中说,尼科尔斯的是一位年轻的清教徒,许多大学以及保守的天主教学者、牧师和政治家都反对他的翻译。玛丽王后治下,任何译作都不准出版。由此可见翻译事业从来都不只是翻译事业,尤其像霍布斯这样的人。

[10]F. 0. Matthiessen,《翻译,伊丽莎白时期的技艺》,前揭,页179。

[11]例如,Henry Savile的《塔西佗》( Tacitus, 1592) ; North的《普鲁塔克》 (Plutarch, 1579) ; Holland的《李维》( Livy, 1600),《苏伊托尼埃斯》(Suetonius, 1606),《马尔科利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 1609) ; Rich的《希罗多德》(Herodotus, 1584) ; Watson的《波利比乌斯》 (Polybius, 1568) ;Heywood的《撒路斯特》(Sallust,1608) 。

[12]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史密斯所做的“润色”(I,8):他写道,“这些战士用头巾包裹着他们的腰部”,而霍布斯译作:“这些战士耷拉着碎布遮盖他们的私处。”霍布斯译本的第四版出版于1822年和1829年。S. T. Bloomfield牧师在他的译本前言中说,史密斯的译本已经过时了,不过霍布斯译本又再次受人欢迎。Bloomfield追随他那个时代的风尚,反对史密斯精细的用词,认为它缺乏直白、通俗的英语的“原始力量”。霍布斯使用的是Estienne的希腊文、拉丁文文本,它经过Aemilius Portus的修订,1594年于法兰克福出版。关于霍布斯译本的准确性,参见莫尔斯沃斯(Sir William Moleswort)版(两卷本,London, 1843)的注释。译本据说经过本·琼森(Ben Jonson)和阿伊顿爵士(Sir Robert Ayton)修订。

[13]均引自1629年伦敦第一版。

[14]参见Matthiessen,《翻译:伊丽莎白时期的技艺》,页14、 55; Ascham,《教师》 (Scholemaster),第11章,以及《德国事务的报告和评论》 (Report and Discourse of the Affairs of German),两者都收录于其《全集》( The Whole Works)第三卷(London, 1864)。

[15]参氏著,《阅读世俗史和教会史的方法》( The Method and Order of Reading both Civil and Ecclesiastical Historie),第二版,London, 1694,页86-89。

[16]《培根著作集》(Works) ,Spedding、 Ellis和Heath编,第十四卷,London, 1874,页474 。

[17]《培根著作集》,第四卷,1870,页304-305。

[18]参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霍布斯的政治哲学》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Oxford, 1936;[译按]中译参申彤译本,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他确实强调了培根的影响,但没有把这种影响归于《随笔集》( Essays);而霍布斯正是从《随笔集》中吸收了许多他的宗教、政治观点。

[19]参芬利(J. H. Finley, Jr. ) ,《修昔底德》(Thucydides, Cambridge,Mass. ,1942),页108-110。

[20]有关霍布斯对当时政治的看法,参见Julius Lips,《霍布斯在英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派别中的位置》( Die Stellung des Thomas Hobbes zu den Politischen Parteien der Grossen Englischen Revolution), Leipzig, 1927。

[21]《比希莫特》(Behemoth, London, 1680),页31、 57、 74。在《利维坦》第二部分第25章,霍布斯说,民主政体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能有效;这种环境很明显是来自修昔底德的描写。

[22]《法律的要素》(Elements of the Law, Cambridge, 1928),第二部分第5章。霍布斯注意到,威尼斯人改进了古希腊、古罗马人贵族政体的模式(《利维坦》,第二部分第19章)。《比希莫特》第219页注意到,Rump很可能会成功地统治英国,要是其成员都足够忠实、智慧的话。

[23]施特劳斯说,“在其思想发展的所有阶段,霍布斯都认为世袭的绝对君主制是最好的政治形式”(前揭,页59),但这个判断明显错误。总体而言,他对霍布斯和修昔底德的论述比其书其他部分的说服力要小。

[24][译按]或可译作“状态”,即指霍布斯建构的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