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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特色道路的本质和本源

绝大多数研究者和观察者都高度认同中国的经济改革是成功的。经济学家常常联系中国的经济改革成效和经验,进行关于改革目标模式和改革方式的讨论,涉及华盛顿共识和北京经验的比较、改革的渐进性和激进性的比较,以及政府作用和市场发育的讨论等。面对同样的中国经验,学者们常常得出不尽相同的结论。造成这种对现象的观察和概括产生对立结论的原因,看似在于许多研究者从既有理论的教条出发,无法解释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的改革理念和实践存在诸多独特性,其实,更为根本的是未能理解这些特点背后的改革出发点和推进逻辑。

大多数研究者观察到了中国改革的渐进性质。针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微观环节的体制弊端,农业中和企业中的改革直接切中缺乏激励和低效率的问题,可以采用诸如承包制这样的改革形式即时改善激励、增加生产、推动经济增长。在显示了改革成效从而坚定了社会对改革信心的同时,更加有活力的微观经营单位开始寻求更多的计划外生产要素投入,以便进一步改善配置效率、增加经营利润和劳动收入。因此,改革顺理成章地进入资源配置的层面,在计划机制之外生长出市场机制,并不断扩大后者调节产品流通和生产要素配置的范围和规模。随着产品和要素市场范围的扩大,价格逐步地摆脱计划控制,转向由市场供求和相对稀缺性决定。

人们观察到的另一个特点是改革的增量性质。改革从解决激励问题和微观效率入手,却不过早地涉及存量的调整,因而不会伤害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群体。在中国,在很多情况下,相当部分所谓的既得利益群体,实际上也是收入水平较低的普通居民。例如,对国有企业就业进行打破“大锅饭”式的存量调整可能波及的职工群体,不仅工资水平低,而且年龄偏大、教育程度和技能都难以在劳动力市场具有竞争力。商品价格改革一下子放开的方式可能伤及的居民,也是在低工资制度下承受力较弱的人群。因此,坚持增量改革原则,适度保护既得利益群体,并不仅仅意味着对拥有特权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妥协,更是着眼于降低改革伴随的社会风险和人的代价。

许多国外的观察家和研究者都注意到,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是在没有一个总体蓝图的情况下起步,采取解决当时存在的紧迫问题和追求直接效果为出发点的方式,分步骤进行的。即便在1992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之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特点,也在很长时间里存在,主要表现在对多数改革任务来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改革次序也不是有意识确定的,并且呈现出改革推进方式因时因地而宜。直到党的十八大以后,改革的顶层设计特征才日益呈现出来。

研究经济转型的经济学家,往往十分关注如何把改革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伤害降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政治成本和风险。以此政治经济学逻辑解释中国特色的改革方式,仅仅从理论出发的话,尚可谓适当。然而,中国的改革固然避免了不必要的风险,其显现出的特征却不是由此逻辑决定的。毋宁说,中国的改革虽然在一段时间里并没有清晰地形成某个既定的目标模式,但是从其起步伊始,根本出发点以及推进逻辑便十分明确,即邓小平所说的“三个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这个目的出发发动和推进改革,并以此作为改革方向是否正确、改革方式是否恰当、改革成效是否满意的衡量标准。

正是由于坚持了这个改革哲学和直接出发点,才使中国改革的指导原则和推进方式并没有陷入任何先验的教条中,既不照搬任何既有的模式、道路或共识,又坚持渐进式改革方式,更秉持了改革、发展和分享理念。即使在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这个改革取向也没有成为一个无条件、独立的目标模式,而是服从于发展生产力、提高国力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

同时,这种改革出发点和推进方式,也保证了改革的整体推进特点。虽然改革初期没有一个明确宣布的总体蓝图,由于经济体制是一个整体,体制的每个环节需要统一配套运作并互相适应,又由于中国改革在推进上结合了“三个有利于”标准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统一,以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性质,因此,改革领域的选择和改革进程的决定,虽然有时具有自发的特点,却并不是随机的和任意的,仍然呈现出内在的逻辑性。

深入考察中国经济改革历程和逻辑,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体上表现为只涉及增量变化的循序渐进特点的同时,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也交织着涉及存量变化的相对激进的改革。改革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和步骤,取决于体制作为一个整体的相互适应性的需要和社会承受力。无论从局部效果还是阶段效果来观察,其实改革是整体推进的,并不存在实质上超前或滞后的领域。

邓小平在他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提出的这个“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改革遵循的原则,自始至终是明确的并得以坚持。在这个改革理念指导下,改革、发展和稳定成为一个整体,改革是为了发展,也要服从于稳定,而发展成效被用来检验改革道路的正确与否,稳定则为进一步改革创造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基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也是一样,把人民群众作为改革和发展的主体,也是分享的主体和最大、最终极受益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把中国共产党与世界上其他政党区别开来的试金石,其正确性也为中国实践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长期探索所检验。下面,我们以世界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两难问题为例,说明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所具有的分享性质。

经济增长、技术变迁和经济全球化,总体上无疑都具有做大蛋糕的效果,然而却并不能自动产生分好蛋糕的效果,即不存在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关系的所谓“涓流效应”。一些国家的政治家出于争取选票的动机,在竞选中往往对福利和民生竞相承诺,而一旦当选要么口惠而实不至,忘记做出的许诺,要么采取民粹主义的政策,导致过度福利化,根本无力兑现。只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安排,可以打破这个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两难。

通过扩大就业和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产业之间重新配置劳动力,兑现人口红利而实现的高速增长,从逻辑上讲,应该是一种分享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而且中国经验也证明如此。我们可以通过回顾改革开放期间的经历,特别是结合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考察中国城乡居民如何通过在时间上继起且在空间上并存的三种途径,分享了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

第一,在典型的二元经济发展阶段上,劳动力无限供给特征虽然抑制了工资水平的提高,却保持并强化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创造了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提高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1978—2015年,在实际GDP总量和人均GDP水平分别增长了29倍和20倍的同时,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提高了16倍。值得指出的是,在2004年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即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之前,这一收入提高效果,主要得益于这一时期非农产业就业参与率的提高,而不是工资水平的提高。

观察中国经济在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之前的经验,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效果。在1997—2004年农民工工资没有实质增长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力外出规模从不到4000万人增加到超过1亿人,农民工挣得的工资总额实现了年均14.9%的增长速度,因而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即使在被低估的情况下,占农户纯收入的比重也从24.6%显著提高到34.0%[21]

第二,在2004年中国经济迎来刘易斯转折点之后[22],随着二元经济的一些特征逐渐消失,劳动力短缺显著提高了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上的谈判地位,普通劳动者工资和低收入家庭收入加快提高。例如,农民工实际工资,2003—2016年以10.1%的速度增长。普通劳动者工资的上涨这一刘易斯转折点特征,相应推动了收入差距峰值即库兹涅茨转折点的到来。按不变价计算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的比率),从2009年最高点的2.67下降到2016年的2.36,共降低了11.6%;而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最高点的0.491下降到2016年的0.465,共降低了5.3%。

第三,与刘易斯转折点到来的时间点相吻合,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明显加大了再分配政策力度,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充分化和均等化,使经济发展的共享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不仅城市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大幅度提高,2004年以后更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延伸到农村,城市社会保护政策越来越多地覆盖到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庭成员,以及未就业人群。特别表现在劳动力市场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凸显了中国经验中内含的广泛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