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应、鬼怪与命定:《夷坚志》温州故事的地域关系与伦理观念
一 《夷坚志》故事的地域关系
《夷坚志》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又是宋代社会文化史的重要史料。从文本与书写的角度讲,《夷坚志》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记述的内容主要不是洪迈的文学创作,而是当时社会上口耳相传的鬼怪故事与奇闻轶事的汇总。洪迈在编纂这些故事时一般会记录故事的提供者乃至故事传播的途径,这为《夷坚志》的文本分析提供了特定的途径。本章以《夷坚志》中温州故事为例,尝试分析这些故事的伦理观念与地域社会的对应关系。
《夷坚志》故事与地域社会关系涉及三个维度:一是洪迈与故事分布地域的关系;二是故事提供者的地域关系;三是故事人物与地域的关系。
洪迈与故事分布地域的关系,主要呈现四种类型:一是洪迈的家乡鄱阳,洪迈待阙时或致仕后在家乡长期居住,除了通过官场、科场上的知交收集故事外,通过亲朋好友或者亲自从民间采集故事的机会也很多;二是南宋的都城临安,洪迈长期在朝任官,这里是南宋官僚系统的枢纽,洪迈结识了大量向他提供故事的官员或士人;三是洪迈因为任官或者其他原因居住过的州县,如福州、饶州、吉州、赣州、建宁府、婺州等地,在这里可以直接听闻一些当地的故事,也能通过当地的同僚收集各地的故事;四是洪迈未曾居留的地方,主要通过当地人士或曾在当地任官者获得相关故事。故事提供者的地域关系,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当地人士提供的当地故事;二是当地游历者(比如游宦、游士、行商等)提供的当地故事;三是外地人士(既非当地籍贯,也未曾游历当地者)提供的当地故事。故事人物与地域的关系包括以下各种情况:一是当地人在当地的故事;二是当地人在外地的故事;三是外地暂居者(比如在当地任职的官员或其他谋职者)在当地的故事;四是途经者在当地的故事;等等。
上述只是罗列《夷坚志》故事地域关系的各种可能。就温州故事而言,洪迈未曾游历过温州,温州故事几乎都由他科场或官场上的亲友提供的。《夷坚志》中可以从地域关系视角分析的温州故事有23则,包括温州人林熙载提供的5则故事中的4则、温州人木待问提供的7则故事中的5则,以及温州人戴宏中、诸葛贲、王十朋、林亮功、张阐、徐辉仲孙女、叶适与薛季宣等八人提供的8则,17则温州人提供的温州故事以外,又有6则非温州人提供的温州故事。通过故事的提供者、故事人物、故事发生地三个维度对温州故事进行反复分析,可以将温州故事中伦理观念与地域的关系分为几种情况。首先无论故事的提供者是谁,报应故事都是温州地方社会流传甚广的故事,这些故事可能发生在民众、士人或吏役身上,但故事人物中几乎没有出现仕宦者。其次,无论是温州人在外地,还是外地人在温州,凡是游宦(或游学)者的故事基本上是鬼怪故事。温州故事中还有一种类型是自述故事,其中除了最常见的科举梦占故事之外,还有两则比较特别的待阙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