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方位的危机应对系统
1.紧急状态等级系统
当发生城市紧急状态或者突如其来的灾害时,当务之急就是尽快确定灾害或者危机的地点、范围、规模和严重等级,并以此为根据统一协调救灾行动。为了这一目的,马萨诸塞州和波士顿市规定了四个等级的紧急状态,依次为(1)第一等级:日常紧急状态。地方当局有足够能力应付局面,不需要任何援助。州政府监控形势发展。(2)第二等级:小规模紧急状态。局势在第一等级基础上复杂化,救灾工作需要某些方面的援助。应向州公共安全行政办公室和州长办公室报告。(3)第三等级:严重紧急状态。地方当局没有足够能力处理此类危机,局势发展要求州级的反应和支援,也可能需要联邦支援。州政府启用紧急状态行动中心,州长依法宣布进入紧急状态。(4)第四等级:灾难性紧急状态。存在着对公共安全的大规模威胁,大规模的州和联邦的反应和救灾行动成为必要。
紧急状态等级系统的实施,为政府在处理城市危机的第一阶段确定危机的规模、层面和损失程度,并据此决定救援行动的内容、形式和规模,提供了比较有效的标准。特别是系统本身就构成了宏观层面上救灾行动的战略性计划,可以使灾害来临时,救灾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进行。
2.日常安全警告系统
图4-1 美国国土安全警示系统
作为防范和处置城市危机的综合系统,应当以防范为中心。因此在2001年“9·11”事件发生以后,马萨诸塞州也实行了与联邦国土安全部一致的五色日常安全警告信号系统,以标明当前州和市的安全状态,并作为防范恐怖袭击、保证城市安全的行动等级信号。这一信号系统设有红、橙、黄、蓝、绿五个等级的状态。绿色(低)表示恐怖袭击威胁较低;蓝色(保护中)表示威胁处于一般层面并受到控制;黄色(升级)表示存在相当程度的恐怖威胁;橙色(高)表示目前存在高度的恐怖威胁;红色(严重)是最高的等级,表示恐怖袭击的威胁已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安全警告的标识被广泛公布在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上,让政府、群众和社会团体对于应对恐怖威胁做到心中有数。执法机关也根据这个系统,决策部署防范恐怖袭击的行动规模和力度。
3.多职能的救灾行动系统
马萨诸塞州也规定了明确的救灾行动系统。这个系统根据不同职能,划分为16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有相应的负责机构。这些子系统和相应的负责机构如下:
(1)交通子系统:负责修缮在灾害中损毁的交通设施,并负责为其他子系统运送必需的物资。交通子系统的负责单位是州高速公路局。
(2)通讯子系统:负责为参与应对和救灾行动的组织机构提供紧急通讯服务,同时也尽量为私营机构的重建提供通讯支持。通讯子系统的负责单位是州紧急状态署。
(3)公共工程子系统:负责清除废墟残骸,提供紧急发电机、用水和水处理设施与服务,并协助恢复公共工程系统。负责单位是州城市区划委员会。
(4)消防子系统:负责探查和扑灭野火、农村和城镇火灾。协调事故处理队依照命令提供支援并监控有关行动。负责单位是州消防局。
(5)情报和调度子系统:负责为安排有效的反应和救援行动,搜集、分析、协调和散发关于灾害影响的重要情报。负责单位是州紧急状态署。
(6)群众安抚子系统:管理和协调为受灾群众提供避难所、食物、急救等事宜。负责单位为美国红十字会。
(7)后勤资源子系统:负责保证物资供应并对物资进行划拨。负责部门是行动支持处。
(8)健康和医疗子系统:负责在各避难所提供受过专业训练的健康与医护人员以及医疗物品;为临时医疗点提供人员和物品;防疫。负责单位是州公共卫生署。
(9)搜救子系统:负责协调城市和非城市的搜索、救援支持,包括寻找和救助被废墟围困的群众;并在丛林、水域和其他区域提供搜救服务。负责单位是州警察署和消防署(消防署只负责需要专业技术支持的救援)。
(10)高危险材料子系统:负责检查、储存和洗消在紧急状态中泼洒的高危物资。负责单位是环境保护行政办公室。
(11)食物和用水子系统:与群众安抚子系统合作,负责核定受灾群众的食物和用水需求,并保证供应。负责单位是州教育署。
(12)能源子系统:负责与私营企业以及公共工程子系统合作,提供紧急电力和油料供应,并协助恢复供电、供油。负责单位是州能源资源处。
(13)军事支持子系统:负责支持快速反应部队并在需要时为国民警卫队提供支持。负责单位是马萨诸塞国民警卫队。
(14)公共信息子系统:负责建立和管理联合信息中心,并协调向媒体与公众通报所有与灾害相关的信息。负责单位是州紧急状态署。
(15)志愿者和捐赠子系统:负责根据要求接受和分发捐献物资。负责单位是州志愿者组织。
(16)执法与安全子系统:负责在需要时为处置紧急状态的工作人员与车辆提供武装警卫,为救灾设施提供安全保护,协助执法工作。负责单位是州警察署。
当灾害发生时,这些职能各异的工作系统均在很短时间内行动起来,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在应对紧急状态发生的过程中,它们根据灾害规模在州紧急状态署或者州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一个职责较为全面的综合性灾害处理和应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