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启发知识”与“保存礼教”两不相妨
假如没有发生屈彊投书一事,杜成淑及其母黄铭训在中国妇人会的身份应不会受到质疑;又假如杜成淑收信后置之不理,或者原函退回、复书痛骂,而未将往来信件公之于众,则后来的一切纷争也可能消弭于无形。这些都是合理的推想,但事实并未发生。也许,屈彊的私函确实让杜家深觉受辱,大为愤怒[1];也许,传递信件的第三者存在,便无法做到完全的保密。不管出自哪一种理由,今天看来杜成淑及其父母的过度发作,在当年并非是不可理解的多此一举。特别是中国妇人会的强烈反应,更证明杜家的大做文章、态度决绝其实很有必要。现在需要探究的是,杜成淑昭示天下、以示无他,以及中国妇人会在杜的会籍问题上反复申辩、以示无干,背后隐藏的那个共同的话题,即女性名誉关涉女界前途。
事情原是由屈彊私递信函引起,照理说,以此举为可耻的女界同人本该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可是,中国妇人会的主持者偏偏不做此想,反转过来苛求同胞姐妹。无独有偶,学部尚书荣庆考虑到“迩来京中女学逐渐发达,应饬各女学堂设立女学研究会”,也传闻“此议实因译学馆学生屈彊私投密信于四川女学堂学生杜成淑之事而发起也”。[2]这等于说,不管是谁做错了事,该打板子的都是女性。其内在理路是,贞洁已被视为女子的生命,任何情况下对它的冒犯(即使只是言辞),都会玷污女性的名誉。
而在中国妇人会的文告中,还有一层未经揭明的意思,即对女性抛头露面,在稠人广众中叫卖《难民图》颇不以为然。所谓“到场监视,以保持本会名誉”,分剖“杜成淑女子[士]之事,乃由卖图处而起,盖卖图一事,本非本会同志所组织”[3],都已暗含此意。言外之意是,杜德舆、黄铭训夫妇提倡卖图,才惹来屈彊私投密信,败坏了个人名誉,也连累到该会名声。屈彊《覆女学生杜成淑书》中所言:“若使君世守孔教,则《礼》女子十年不出门,君当深藏闺阁,以治织红组纠[织纴组⑫]之事,仆亦无缘见君。”似乎也为此说提供了依据。难怪此事过后,3、4月间,京城各女学堂又为江北赈灾在琉璃厂开办女学慈善会时,清廷学部要以“京师为首善之区”的理由,于4月5日发文通饬,“劝诫各学生陈设手工物品以助赈需,尽可遣人送往,不必亲身到会。至于赴会唱歌舞蹈,于礼俗尤属非宜”[4]。而这一对募捐形式关系“礼俗”的甄别,恰好说到了问题的实质。
此处有必要回顾一下女学堂发生的历史。自其诞生之日起,在仿照西方与日本学制设置各种新学课程时,修身或伦理也作为必修课,得到了所有学堂的一致重视,且被置于各科之首。与格致、史地等新学科可以直接采纳或改编西方教材不同,以道德培育为目标的修身课则很难完全摆脱历史悠久的女德教育,面目焕然一新。创建最早的中国女学堂在课本选择上的做法不无启示意义,其中文课程所选用的《女孝经》《女四书》《内则衍义》等[5],即为明清以降女性的经典读本。
而当创辟之初,中国女学堂承受着来自外界的巨大压力,走出家门的女教员与女学生并不能够冲破“男女之大防”,任意走出校门。实际上,为了预防顽固派的攻击与流氓的滋扰,她(他)们也相应地采取了内外封锁的自我保护措施。《女学堂试办略章》[6]既规定,“凡堂中执事,上自教习、提调,下至服役人等,一切皆用妇人。严别内外,自堂门以内,永远不准男子闯入”;在学校开学之后,又上书地方当局,“环求示禁”,以免“愚民无识,相率而来,或有窥探喧哗等事”。[7]当然,在这种不得已的设防之外,此举显然也出自女性的自觉意识。虽然借助《女学报》的创办,中国女学堂的同人“把戒外言内言的这块大招牌,这堵旧围墙,竟冲破打通了”[8],但从“言”到“行”,其间还有着不小的距离。起码,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在当年还是一个拿不上桌面的话题。
处于学部女学堂章程颁布前的京城各女校,其办学的情景正与早年的中国女学堂相近。因而,像《译艺女学堂章程》中所规定的:“本堂全班学生既与世界竞尚文明,凡有迹近野蠢之举动,均宜随时删除。至于趋向不端,如革命、自由各党恶习,尤须从严力禁,痛戒沾染。”而“所谓尊君孝亲、三从四德,人伦正道皆当切实讲求”,这些说法并非仅此一家,倒该算是京师女学的一般特色。若与同期江南的民办女学堂章程比较,其对于旧道德的保守与坚持,无疑更为明显。即如南方私立女校中少有的“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全体学生均要“行三跪九叩礼”[9],把官场的大礼移入女学堂施行起来,在北京却是“司空见惯浑闲事”。
即使从杜成淑本人的意识看,也并没有超越京师女学界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其痛斥屈彊的信,正好提供了难得的研究范本。对于男女交际,杜氏自述“生平所曾谋面者,皆吾父年世尊辈,每晤一次,随登日记”。见者既为尊长,又详加记录备案,杜之谨小慎微可知。其指示屈彊:“会所距茶摊,相离不过十步。君如仰慕淑之高雅,固无妨落落大方,光明磊落,致敬尽礼,道达来意,方不失为学生资格。淑禀知父母认可后,即能接谈。”“况淑之学问渊博,君既从徐女士处闻知,何不即从徐女士介绍,达其诚意,而必为是私相传递,以售其不轨之谋?”其中的要点是,如要见面,也应在公开场合,并且必须先经父母同意;当然,更好的做法则是请第三者转达,彻底免去嫌疑。而两种可行的方案,都指向对“私相传递”的坚定拒绝。下面一段论及“自由”的话更值得重视,因其可代表当时北京新学界的共识:
至于自由之说,中国女学尚在萌芽,循礼守义,国粹在斯。淑家世以孔教为尊,最不取自由之邪说(非真自由也)。凡新学号称自由者,大都皆野蛮之自由,非法律上之自由。满口卢梭,居心盗跖,一动一言,毫无公理。在彼方自诩文明,而已不值识者一噱也。[10]
既然如此,上海一带至少从理念上颇加肯定的“自由结婚”,到了北京地面,哪怕是新学界也绝对不能接受。
由此而言,清朝学部将女子教育的宗旨概括为“启发知识、保存礼教两不相妨”, 《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也以家庭教育为女学的重心[11],在京师学界因广有基础,均不难获得赞成。即便提倡女学最力的《顺天时报》,在代表报社立场的《论中国女学界事》中发出如下议论,因此也不足为奇:
至诘其救弊之方,总以严定规则,专课家庭教育为要。如国政、社会等学,似宜需诸异日耳。[12]
对学部斥责女学慈善会举办的诸项慈善活动“于中国礼俗实相违异”的训令,该报也主动发表论说,加以褒赞[13]。可见对于女子教育的设想,京城学界与清朝学部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在其心目中,“启发知识”与“保存礼教”,或者说新教育与旧道德,二者之间的关系应是不以前者妨害后者。
于是,前文第一节引录金一创作的那首唱响于江南文明婚礼会堂中的《自由结婚》歌,在学部审定女学教科书时,也理所当然地遭到禁斥。札文称:
查文明书局所印《女学唱歌集》,内有《自由结婚》,歌云,“记当初指环交换,拣着平生最敬最爱的学堂知己”;又云,“可笑那旧社会,全凭媒妁通情”等语,与中国之千年相传礼教及本部《奏定女学堂章程》均属违悖。……兹如该局此书所言,实属有伤女教之课本新书,应即分别禁止,以维风化。
京师督学局因此咨请警厅协助,“随时考查”, “分别禁止”[14]。而作为官方查禁根据的《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其教育总要第一条即规定:
中国女德,历代崇重。……今教女子师范生,首宜注重于此。务时勉以贞静、顺良、慈淑、端俭诸美德,总期不背中国向来之礼教,与懿媺之风俗。其一切放纵自由之僻说(如不谨男女之辨,及自行择配,或为政治上之集会演说等事),务须严切屏除,以维风化。[15]
以此衡量,文明书局创办人廉泉的出版包含有《自由结婚》的《女学唱歌集》,以及其参与年轻学生的文明结婚礼,在北京学界都属于不敢想象的出格之举。虽然上文已挑剔地指出,传统婚姻道德即使在上海,也仍受到相当尊重。不过,比之北京,江南自然又处于领先地位。
回到杜成淑拒屈彊私函一事,从南北报刊对此反应之差异,也可窥知两地风气之不同。京津报界对其经过报道最详细,如《顺天时报》《大公报》几乎都是连篇累牍,有闻必录。《大公报》上刊载杜成淑信以及转发《时报》稿件,更是置于最重要的社论位置,这些题为“代论”的文字,明显得到报社的赞同。而上海《时报》虽发表了由中国妇人会南洋分会提供的《中国妇人会募赈余谈》,却是放在文责自负的“来稿”栏,以显示其态度的客观。《女子世界》最末一期出于关注女界动态的原则,也刊登了杜成淑《答译学馆学生□□书》。但不只在题目中隐去了屈彊之名,而且对其中刻薄的讥讽嘲骂以及“最不取自由之邪说”诸言作了删节。[16]这些编辑处理手法的使用,显然表明杂志的立场与杜氏并不一致。
而在这次事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反倒是在东京编刊的《中国新女界杂志》,其在屈彊函中逐句加批,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的做法,确实别开生面[17]。主编燕斌(炼石)女士的评论也对杜成淑复书之“词旨严厉,议论正大”大加表彰,因而盛赞:“京师四川女学堂有如此之学生,其教育之完善可知;中国妇人会有如此之书记,其全体之精神可见。”其立论依据也先以开宗明义的方式在评说开首揭橥:
道德者,女子立身之要素,提倡女学者,所尤当注重者也。[18]
假如我们了解,燕斌为中国妇人会总裁“廖太夫人之高足弟”[19]这一层渊源,在东京的《中国新女界杂志》所发出的声音竟然与京津学界相近,便并非不可理解了。或许正是为此,激烈倡导女权的革命家秋瑾,才会对该刊大为不满:
近日女界之报,已寥寥如晨星,□□之杂志,直可谓之无意识之出版,在东尚不敢放言耶!文明之界中乃出此奴隶卑劣之报,不足以进化中国女界,实足以闭塞中国女界耳,可胜叹息哉![20]
以今人的眼光裁断,我们很容易赞同秋瑾的责难,批评京津学界的保守迂执。但倘若设身处地,将杜成淑拒屈彊私函一事放置在清廷承认女学堂合法性前夕的京师重地来考量,则杜家作为北京女学创始人,其反应之过分激烈与对旧道德之刻意奉守,既显示出传统意识的自然滞留,也确实暗含着维护女界前途的良苦用心。[21]实际上,在女子社会化教育实行的初期,“保存礼教”与“启发知识”相提并论,已然是为新式教育留下了立足与生长的必要空间。而日益扩展的新教育最终必将突破旧道德的规范,又是可以预期的前景。即使在屈、杜交涉的当日,初步接受新教育洗礼的屈彊,便已表现出对有悖于礼教的男女自由交往、自由婚恋的热切追求与大胆实践。如此,在新教育与旧道德的冲突与磨合中,无论江南还是京津,其总体目标与发展趋势的一致,应该说是毫无疑义的。本章剖析当年杜成淑拒屈彊函的前因后果,也有意展示前辈处境之艰难与晚清女子教育问题复杂的一面。
[1] 屈彊猜测杜成淑的答书乃是由胡子良与陈华臣代笔,于事情不合。以杜之“好笔墨,能作六七百字”(屈彊《覆女学生杜成淑书》)的写作能力,短期内完成此千余言的长信也确有困难。最接近事实的可能是,杜成淑的公开信系由其父母主稿。杜成鋆将载有此函的《北京日报》交付《中国新女界杂志》发表,也证明原报以及原信是由杜自家人提供。
[2] 《议饬女学堂设立研究会》, 《申报》,1907年3月6日。
[3] 《中国妇人会募赈余谈》, 《时报》,1907年3月18日;《中国妇人会南洋分会来函照登》, 《中国新女界杂志》3期,1907年4月。
[4] 《通饬京内各女学堂遵守奏章札文》(光绪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学部官报》17期,1907年4月。
[5] 参见《上海创设中国女学堂记》, 《万国公报》125册,1899年6月。
[6] 初刊1897年11月18日《新闻报》,12月4日出刊的《时务报》第47册,以《上海新设中国女学堂章程》为题再次发表。
[7] 《上海县正堂黄为出示谕禁事》(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学报》3期,1898年8月15日。另据同期《女学报》所刊《苏松太兵备道蔡为出示谕禁事》(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不久在中国女学会书塾即发生了“有流氓等,在墙外抛掷砖石,损坏天篷”,扭获一名送巡防局后,“其党徒胆敢声言将拆毁学塾”的事件,则请求官方示禁确非过虑。
[8] 潘璇《论女学报难处和中外女子相助的理法》, 《女学报》3期,1898年8月15日。
[9] 《译艺女学堂章程三十条》, 《顺天时报》,1906年2月21日。
[10] 《四川女学堂学生中国妇人会书记杜成淑答译学馆学生屈彊密书》, 《北京日报》,1907年2月27日。
[11] 《奏陈详议女学堂章程折》, 《学部官报》15期,1907年3月。
[12] 《论中国女学界事》, 《顺天时报》,1907年3月28日。
[13] 见《论学部通饬女学堂事》, 《顺天时报》,1907年4月10日。
[14] 《提学司示谕》, 《大公报》,1907年4月19日;《督学局咨厅文》(为禁《女学唱歌·自由结婚》事), 《盛京时报》,1907年4月25日。
[15] 《奏陈详议女学堂章程折》。
[16] 中国妇人会书记杜成淑《答译学馆学生□□书》(丁未正月), 《女子世界》2年6期,1907年7月。
[17] 兹节录燕斌在《译学馆学生屈彊原函》首尾所加之批语,以见一斑:“识君将及一载(做梦),清风朗月(正好求学),我劳如何(捣鬼)?胡图天假之缘(正是天夺其魄)。情之所钟,正在吾辈(罪之所加,正在此辈)。……冒昧上陈(原来自己也知道),乞恕唐突(真正恕你不得),惟祈爱鉴(爱国,爱亲,爱身,爱同胞,爱社会,爱世界,无所不用其爱,无时不用其爱,惟独不爱你这学界的蟊贼,文明的公敌)。”(《中国新女界杂志》2期,1907年3月)
[18] 炼石《可敬哉京师四川女学堂之学生可敬哉中国妇人会之书记》, 《中国新女界杂志》2期,1907年3月。
[19] 《中国妇人会章程》(附记略), 《中国新女界杂志》3期,1907年4月。
[20] 秋瑾《致〈女子世界〉记者书》其二(1907年4月3日), 《秋瑾集》4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21] 据《胡兰畦回忆录》(1901—1936)(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记述,黄铭训(书中称“杜黄”)本是位能跟随时代前进的女性。她辛亥革命时加入同盟会,曾在京津铁路火车上为革命党运送过炸药。民国年间,回成都居住。北伐战争时,又竭力组织女子北伐军,未果;旋即出任成都妇女公会会长(55—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