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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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女权”优先还是“女学”优先

研究晚清女性史,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是“女权”与“女学”的关系问题。大致说来,晚清学界对此有明确意识,是在1904年以后。“廿纪风尘,盘涡东下”, “‘女权!女权!! ’之声,始发现于中国人之耳膜”。[1]较之戊戌变法时期的“男女平等”或“男女平权”,进入20世纪,“女权”一词已得到越来越频繁的使用,由此表现出晚清论者对妇女应得权利的强调以及将理论付诸行动的迫切要求。不过,《女子世界》创办之初,写作发刊词的金一也只笼统地将“振兴女学,提倡女权”并列提出,未多加说明,虽然这一排列次序本身已经隐含着引发此后争论的萌蘖。

讨论“女权”与“女学”孰应在前,蒋维乔未必为第一人,但《女子世界》上的争端却是由他开启的。其时,蒋氏人虽在商务印书馆,但从事教材编译,自云“直接间接皆不离教育”, “若将终身”[2],因此对女子教育格外看重。其考察“中国女子,五千年来沉沦于柔脆怯弱、黑暗惨酷之世界”的原因,也“一言蔽之曰:女学不兴之害也”。列举害之大端,则从有害于个人的“戕其肢体”“锢其智识”“丧其德性”,一直申说到危害国家的“亡国之源”与“亡种之源”[3],足见女子无教育,害莫大焉。

既然无论女界的现实处境还是国家、种族的兴亡均系于女学,女子教育在晚清的“女界革命”中自应居于首位。这对于蒋维乔来说,本是顺理成章的推演。不过,《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一文只在题目的范围内正面阐述,就事论事,尚可获得新学界的普遍赞同。而其发表于《女子世界》第5期的《女权说》,在将女学第一之义挑明的同时,又触及女权的位置这一敏感问题,由此引起激烈的争议,直至影响到刊物导向的变化,则恐为蒋氏始料所不及。

尤其是蒋维乔置于开篇的一段话,极言危论,给人印象深刻:

今世之慷慨侠烈号称维新之士,孰不张目戟手而言曰:伸张女权也,伸张女权也。吾夙闻其言而韪之;及数年来,考察吾国之状态,参以阅历之所得,而知其言之可以实行,盖将俟诸数十年后也。

蒋氏作此论,多半还属于见微知著。因“谬托志士”之“奸猾邪慝”男子,假“自由结婚”之名欺骗女学生;而“本非安分”之女子,亦“借游学之名,以遂其奸利之私”。此种现象的初露端倪,被蒋氏归结为“妄谈女权之弊”,而忧心忡忡。

在蒋维乔看来,倡言女权先需具备必要的资格。他用了一个比喻:“夫执三尺小孩,而语以自由自由,其不紊乱败坏者几希。”因而,先之以学,以“养成女子之学识、之道德”,便被其视为争女权的先决条件。他十分赞赏蔡元培论社会主义之言,特意引录以为依据:

夫惟平昔与人交际,分文不苟者,而后可实行共产主义;夫惟平昔于男女之界,一毫不苟者,而后可实行自由结婚主义,而后可破夫妻之界限。

否则,“诳骗”与“奸盗”便无法区分。将此言加以引申,推及自由与女权,蒋氏即得出如下界说:

夫惟有自治之学识、之道德之人,而后可以言自由;夫惟有自治之学识、之道德之女子,而后可以言女权。

要通过普及教育,使女性普遍获得足够的学识与道德,自然须假以时日。其将女权实行的日期延至几十年以后,原因在此。

不难看出,蒋维乔并非女权的反对者,他只是认为,在条件不具备的时候空谈女权,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以提倡者而论,蒋氏均肯定其用心可嘉,指出这些“成材之士”, “夙昔受国粹之学说,旧社会私德之陶铸,故可代昔日之私德为公德,领略新学说而无障碍”。但当其将“目前所创获者,骤施之未尝学问之青年男女”,却忘记了个人素质、学养之不同,错误因此发生,“亦何怪其主张自由,主张女权,有百弊而无一利也”。在这里,旧道德可以作为女权论者的根基,因其可转化为新道德,而无道德者则应与女权绝缘,因为那意味着权利的滥用。

看来,问题并不在于女权本身,那是个好东西,关键还在提倡的条件是否具备、时机是否合适。蒋维乔的担忧是:“吾所以言之长太息,而知女权萌芽时代,不可不兢兢,恐欲张之,反以摧之也。”[4]对女权的爱惜之心分明可见。只是,其说落在容不得对女性权益有丝毫侵犯的柳亚子眼中,蒋氏的立场便受到了强烈质疑。

柳亚子对现实的判断是,女性的权利已被剥夺殆尽:“寰宇之中,法律一致,言论一致,安有一片干净土,为女子仰首伸眉之新世界乎?”即使欧美与日本,“固以女权自号于众者,自我支那民族之眼光视之,亦必啧啧称羡,以为彼天堂而我地狱矣”。而实在的情况是,女子“选举无权矣,议政无权矣。有䩄面目为半部分之国民,而政治上之价值,乃与黑奴无异”, “所谓‘女权’者又安在也”?欧美、日本女子虽无公权,柳亚子仍肯定其私权完全;并此而一无所有的中国女性,于是成为世界上最可怜的人群。因此,今日中国志士的亟亟提倡女权,即被柳亚子认定为具大同情,乃势所必至,理有固然。并且,在女性应该拥有的诸种权利中,属于私权的教育权尚在较低层次,柳氏更看重的无疑还是参政权,所云“欲恢复私权,渐进而开参预政治之幕”[5],揭示的正是其心目中妇女解放实行的步骤。

将获取完全的女权置于第一位,柳亚子对任何有损于女权的言行便表现得高度敏感。倘若发现这种声音来自新学界内部,其反应更是加倍激烈。无怪乎有感于蒋维乔之论而写作的《哀女界》,采用了极为严厉的口吻:

吾恶真野蛮,抑吾尤恶伪文明。吾见今日温和派之以狡狯手段,侵犯女界者矣。彼之言曰:女权非不可言,而今日中国之女子,则必不能有权;苟实行之,则待诸数十年后。呜呼!是何其助桀辅桀之甚,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视温和派为顽固派的帮凶,有失公允;认其“比顽固党还要可恶”[6],更有敌我不分之嫌。但这大半仍属激愤难抑的痛心之言,若论其学理,柳说倒颇多可取之处。

柳亚子确不愧“亚卢”之号,称得上是卢梭“天赋人权”理论彻底的信奉者。他驳斥蒋维乔必须具备资格才能享有女权的论说,即完全运用此理展开。其言曰:“夫‘权利’云者,与有生俱来。苟非被人剥夺,即终身无一日之可离。”因而,“女权”即是女性“终身无一日之可离”的应得权利,“必曰如何而后可以有权,如何即无权”,不过是前提不存在的伪问题。进一步申论,则是:“中国女子,即学问不足,抑岂不可与男子平等?”柳亚子担心的是,蒋说将阻碍中国女性解放的进程:

昔以女权之亡,而女学遂湮;今日欲复女权,又曰女学不兴,不能有权,则女界其终无自由独立之一日矣。[7]

而柳氏抨击蒋文措辞之严苛,即是源于这一对女性命运深切的忧虑。

应该说,对于“女学”,柳亚子一贯抱着热忱的态度。只是他更重视教育的内容,强调“与其以贤母良妻望女界,不如以英雄豪杰望女界”。而此女英豪,即是接受了民族主义、共和主义、虚无党主义、军国民主义教育的女性[8];不必说,女权也是女子教育必不可少的部分。如果只是一般的知识传授,按照柳亚子的见解:“女权既丧,学焉将安用之?”甚至为了提升女权的重要性,柳亚子也有过“夫以恢复权利之着手,固不得不忍气吞声,以求学问”之言。这样的分辩意在表明,教育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在“女权”与“女学”的整体论述中,以下说法可代表柳亚子的基本观点:

欲光复中国于已亡以后,不能不言女学;而女权不昌,则种种压制,种种束缚,必不能达其求学之目的。

于是,争取女权成为“女界革命”的主导。对“革命”成功时间的预测,柳氏也比蒋维乔大大提前,而宣布为“十年以后”。那时,中国已有“女子世界之成立,选举、代议,一切平等”[9]。这样美好的前景当然十分诱人。

柳亚子其时不过是一十八岁[10]的少年,思想虽已相当深刻,却未免有“视事易”的毛病。撰写《女魂篇》的自立则没有那么乐观,论及“女权昌明之世界”出现于中国,时日也推后了一些,而“决其不出二十年也”。不过,与柳亚子相同,自立也把女子参政权的获得视为女权实现具有决定意义的标志。

至于这一时间表的拟定,倒与女学有关。对于“女权”与“女学”之关系,自立的说法相当明确:“女学者,女权之代价也。”单就此点而言,以推广女学为实现女权的手段,似乎与柳亚子一致。但在孰先孰后的进行次第上,自立其实与柳氏有不同的安排。手段在先,目的随后,也是事之常理。因此,他以为,“女学昌明之日,至女权光复之日,所历阶级,所阅时间,殆不可偻指计也”。即使女子教育普及,也并不等于女权真正实行。因为“起居、服食、财产、婚姻,以及社会、国家,皆于女权有密切之关系”。[11]也就是说,女性的独立、自由并非可单独获得;非有整个国家制度、社会状况的改变,便不可能有完全的女权。这自是鞭辟入里之论。

实际上,在《女子世界》刊行的前期,杂志的基调一直偏于激昂。主编丁初我的言词尤为激进。其论“女权”与“民权”之言,指称二者“为直接之关系”,根据是:“欲造国,先造家;欲生国民,先生女子。”因此,说到“男女革命之重轻”,丁氏也肯定“女子实急于男子万倍”, “女权革命”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权革命的基础。而国家既建基于家庭,在《女子家庭革命说》的结尾,丁初我概论女子“种种天赋完全之权利,得一鼓而光复之”时,也特地指出,“终之以婚姻自由,为吾国最大问题,而必为将来发达女权之所自始”。[12]在此,“婚姻自由”已被明确认定为“女权革命”的第一要务。

问题于是出现。一旦“革命”的亢奋期过去,丁初我突然发现,被自己和《女子世界》同人大力赞颂的新女界,其实已出现诸多如蒋维乔指证的弊端。自觉负有指导责任的丁氏,于是及时调整了笔墨,将批判的对象从旧女子转向新女性,所用的词语与愤慨的程度倒与柳亚子有几分相像,虽然指向全然不同:

吾恶假守旧,吾尤恶伪文明;吾赞成旧党之顽夫,吾独痛斥新党之蟊贼。自新名词之出现,而旧社会之道德,乃得有假借便利之一途。……一般粗知字义、略受新学之女流,亦复睥睨人群,昂头天外,抱国民母之资格,负女英雄之徽号,窃窃然摹志士之行径而仿效之,窥志士之手段而利用之。志士亦得借运动女界之美名,互相倚重,互相狼狈,又复互相标榜,互相倾轧,交为奸、交为恶之恶风,渐且弥漫于文明区域。家庭革命之未实行,而背伦蔑理之祸作;自由结婚之无资格,而桑间濮上之风行;男女平权之未睹一效果,而姑妇勃谿、伉俪离绝之事起。

而所谓“国民母”“家庭革命”“自由结婚”“男女平权”,恰都是丁初我此前鼎力宣说的话题。不过,在上述的场合中,丁氏已把“女子者,文明之母”的称号改变为“文明之蟊贼”[13],其痛心疾首可谓溢于言表。

如同蒋维乔的回到旧道德,在新学失衡的状态下,丁初我也把旧学视为最终可以坚守的底线:“是则新学之不昌,尚有旧之足守;至旧道德荡然,而新学乃不可问矣。”仿照蒋维乔的断案,丁氏在《女界之怪现象》中也下一“经验语”:

女子苟无旧道德,女子断不容有新文明。

这在随后发表于《女子世界》第11期的《新年之感》亦有体现。丁氏界定女子“新道德之理论”,列于第一条的正是“女子法律的,非放任的”。其说辞为:“假自由平等之名以恣纵,毋宁守其旧道德。”[14]

归根结底,丁初我的畏惧也与蒋维乔相同,当然,其表达方式仍有偏于极端的倾向。他担心“伪文明”败坏了女权的名声,“向之香花祝、神明奉者,一旦群起以为大诟病”,便激烈地宣布:

今且祝文明、自由之速去吾国,毋再予新党以便利,遗旧党以口实,使数十百年后,国民结口不敢谈新学,群以吾女子为文明之罪人,亡国之媒介也。[15]

其用心正和蒋维乔的暂不谈女权一样,都是希望为新思想保留一线生机,而并非真的与文明、自由断绝关系。

此种现象在新学界本不罕见。早年主张政治维新的吴趼人,晚年即转而坚守旧道德。只是,不同于吴氏将“输入新文明”与“恢复旧道德”视为“格格不相入”[16],在丁初我们的意识中,前者反应以后者为出发点。在道德观念上,《女子世界》的编者其实更接近梁启超的思路,即中国国民最需要采补者属于传统所欠缺的公德,至于私德,古圣贤的教诲已完全够用。而依照“修身齐家”方能“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公德又是建立在私德的基础上,梁氏因此断言:“是故欲铸国民,必以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欲从事于铸国民者,必以自培养其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开篇强调“公德”的《新民说》,一年后仍回到倡言“私德之必要”的旧套路,并以“新学之青年”为责难对象[17],凡此,均与《女子世界》若合符节。

可以这样认为,丁初我的《女界之怪现象》代表了《女子世界》杂志的转向,即由前期的注重“提倡女权”,变为后期的偏向“振兴女学”;由以激励为主,改为以批评为务。作为该文的直接响应,意在公布“女权”学说传入“近四年来女学界所造之新罪业”的一篇长文,更发掘出七大罪案,即“受虚荣”“耽逸乐”“观望不前”“沾染气焰”“虚掷”“被吸”与“无成立”[18],将这一对“新女子”的批判推向顶峰。

在此背景下阅读金一的《论写情小说于新社会之关系》,对其中所言“对今之新社会而惧”的说法才可有所领悟。金氏自白:“吾欲吾同胞速出所厌恶之旧社会,而入所歆羡之新社会也。”但由今日之写情小说所塑造之“新社会”,不过是“使男子而狎妓,则曰我亚猛着彭(按:《巴黎茶花女遗事》中男主人公)也,而父命可以或梗矣”; “女子而怀春,则曰我迦因赫斯德(按:《迦因小传》中女主人公)也,而贞操可以立破矣”,这都是“少年学生,粗识自由平等之名词”种下的祸根。处此新旧交替之过渡期,社会失范,金一以为更应强调道德自律,因此,在严厉斥责写情小说的同时,他对礼教大防也颇多恕词:

至男女交际之遏抑,虽非公道,今当开化之会,亦宜稍留余地,使道德、法律,得持其强弩之末以绳人,又安可设淫词而助之攻也?

说到痛极处,金氏竟出决绝语,表示“吾宁更遵颛顼(颛顼之教,妇人不避男子于路者,拂之于四达之衢。)祖龙(始皇厉行男女之大防,详见会稽石刻。)之遗教,厉行专制,起重黎而使绝地天之通也”。但这并不表示金一是传统社会的卫道士,因紧随上文而来的文章结语“呜呼,岂得已哉”[19],说明作者实在是太渴望减少阻力,使旧社会能顺利过渡到真正的新社会。

在这场争论中,《女子世界》的男性撰稿人,只有柳亚子一如既往地站在女性一边,挺身而出,主持公道,力辩:

夫以数千年压制之暴状,一旦欲冲决其罗网,则反动力之进行,必过于正轨。此自然之公理,抑洗尽此奄奄一息之恶道德、恶风俗,固不得不走于极端之破坏也。

针对丁初我等人对新女学界的抨击,柳氏认为其效果适得其反:“论者不察,从而议之,含沙射影,变本加厉,而女界之名誉,乃不可问矣。”令柳亚子尤为痛心的是:“乃悠悠之谈,不出之于贱儒元恶,而出之于号称提倡女权、主持清议之志士。”他认为,这种“煮豆燃萁”的自相残害,只会有损于共同事业。伤痛之极,他甚至“危言耸听”地表示:“吾一念及此,而知汉种之灭亡,将不及十稔也。”为保护女权初生的萌芽,为完成救国救种之大业,柳氏因而急切呼吁“言论家”手下留情:“与其以挤排诟詈待女界,不如以欢迎赞美待女界。”[20]不过,虽有柳亚子坚持异议,但由《女子世界》主持人发起的改向已无法逆转。

刊载于第15期的《论复女权必以教育为预备》,可以说为这场论争打上了句号,也代表了《女子世界》杂志社的最终认识。作者丹忱在以“善哉”的赞赏口吻引述了蒋维乔《女权说》中“夫惟有自治之学识、之道德之女子,而后可以言女权”之说后,表达的基本观点是:

欲女子之有学识与道德,舍教育其奚从?盖教育者,女权之复之预备也。

文章从六个方面分析了教育与女权的关系:

(一)先兴教育,而后女子之能力强。

(二)先兴教育,而后女子之见解深。

(三)先兴教育,而后女子善于交际。

(四)先兴教育,而后女子富于公德。

(五)先兴教育,而后女子明于大义。

(六)先兴教育,而后女子善于抉择。

作者肯定说,只有“具此六德,擅此六长”, “而后可以母国民,而后可以参国是”。结论是:“中国女子,不患无权,患无驭权之资格;不患无驭权之资格,患无驭权之预备。”[21]于是,女子教育自然成为当务之急。无独有偶,同期发表的金一《祝中国妇女会之前途》,也将拒美华工禁约运动中酝酿成立的中国妇女会内涵定义为,以“对外”为前提,“而其归纳则在学问与道德”。刊出二文的《女子世界》在丁初我的手中,也已接近尾声。

在“女权”与“女学”何者优先的问题上,表现了晚清新学界的困惑,也显示了问题的复杂性。虽然,由于其时女子从私权到公权尚一无所有,实现女权事实上只能、并且必须以女学为入手处,但确定目标,坚持理想,在任何时候都绝对必要。因而,柳亚子理论上的固守女权优先,与蒋维乔、丁初我、金一等人实践上的女学优先,也以其张力互相依存,互相辅助,合力推进了中国女性的解放进程,同样功不可没。

[1] 亚卢《哀女界》, 《女子世界》9期,1904年9月。

[2] 蒋维乔《因是先生自传》,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392页。

[3] 竹庄《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 《女子世界》3期,1904年3月。

[4] 竹庄《女权说》, 《女子世界》5期,1904年5月。

[5] 亚卢《哀女界》, 《女子世界》9期,1904年9月。

[6] 苏英《苏苏女校开学演说》, 《女子世界》12期,1905年4月。

[7] 亚卢《哀女界》。

[8] 安如《论女界之前途》, 《女子世界》13期,1905年。

[9] 亚卢《哀女界》。

[10] 本书以汉字书写表示虚岁。

[11] 自立《女魂篇》第四章《光复女子之权利》, 《女子世界》4期,1904年4月。

[12] 初我《女子家庭革命说》, 《女子世界》4期,1904年4月。

[13] 初我《女界之怪现象》, 《女子世界》10期,1904年(?)。

[14] 初我《新年之感》, 《女子世界》11期,1905年2月。

[15] 初我《女界之怪现象》。

[16] 参见吴沃尧《政治维新要言》, 《我佛山人文集》第八卷,广州:花城出版社,1989年;知新室主人(周桂笙)《自由结婚》之吴趼人评语,《月月小说》14号,1908年3月。

[17] 参见中国之新民(梁启超)《新民说》之《论公德》与《论私德》, 《新民丛报》3、38—48号,1902年3月、1903年10月—1904年2月。

[18] 《新罪业》(亚陆女学界七大罪案), 《女子世界》11期,1905年2月。

[19] 松岑《论写情小说于新社会之关系》, 《女子世界》14期,1905年。

[20] 安如《论女界之前途》, 《女子世界》13期,1905年。

[21] 丹忱《论复女权必以教育为预备》, 《女子世界》15期,19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