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苏某华事件
一个毛毛糙糙的小伙子,承包经营部之后,不是勤勉工作,而是以低价倾销药品的方法去占领市场。他的过错,差一点导致药厂关门。
“这个教训太深刻 了!”这一事件暴露出药厂在销售管理上,在体系建设上,还缺乏经验,缺乏严格的制约机制。
拿到洞头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之后,颜贻意仰天长叹。
报经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批准,1993年4月23日,温州市第三制药厂(1991年更名,第八章会详细叙述)在温州市区设立了一个医药经营部,销售药厂生产的各类药品。
温州医药经营部的销售业绩直线上升,为药厂打开了市场销路,带来了直接的效益。
1994年底,一个叫苏某华(化名)的仓库保管员主动请缨,说自己愿意到安徽蚌埠开设经营部,作为药厂在北部地区的窗口。
这是一件大好事,年轻人有想法、有干劲,厂里应该支持。厂领导班子一致同意苏某华的毛遂自荐。
苏某华以父母在洞头县城北岙镇的房屋作为抵押,拉上自己的兄弟苏某胜,到了安徽蚌埠,准备“大干一场”——实际上药厂一开始就大意了,没有估计到这个房屋其实值不了多少钱。
干劲十足、满怀信心却从未做过药品销售的苏家二兄弟,到了安徽之后发现,仅有一点个人关系,要开拓药品销售市场实在太难。在急功近利、急于做出成绩的思想指导下,他们悄悄采取了一种见不得阳光的行为:低价倾销。
蚌埠这个经营部的业绩一路飘红,门庭若市。
厂领导被蒙骗了。
蚌埠的客户顿时遍及天下。苏家二兄弟一时间成了厂里的红人,受到了厂里有关领导的称赞与表扬。
蚌埠市场低价倾销的做法,扰乱了药厂的整个销售布局,使得温州经营部的经营业绩直线下降。温州经营部经理庄小萍将自己经营情况的不正常变化反映到了药厂总部,一开始领导还误认为她“办法不多”。
再次反映异常情况,还是被搁置一旁。
继续反映,终于引起了厂长颜贻意的重视。
一天上午,颜贻意突然出现在安徽蚌埠,想做一次细致的现场调查。上午10点多了,苏家二兄弟还没有开门营业。当两位年轻人光着膀子、当着厂长的面,把营业部的大门打开后,看到厂长冷峻的脸色,他们顿时慌了。
颜贻意进了经营部,发现里面灰尘遍地、桌椅凌乱,心里咯噔了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爬上他的心头。
当天下午,颜贻意准备去上海,交代其他同志继续深入了解这个经营部的真实情况。
回到厂里,“彻查蚌埠经营部”的指令便下达了。由彭法忠带队,到蚌埠查找问题,仅一天时间,便查出了一大堆问题。
为了给苏家二兄弟以最大的面子和诚意,工作小组要求苏家二兄弟主动到厂里交代问题,处理善后。
药厂没有等到苏家二兄弟的上门,等来的却是他们跑路的消息。
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只好报警抓人。
逃避多年之后,到2000年10月,两兄弟才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无奈之中,只好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苏家二兄弟。
2001年4月3日,洞头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苏某华有期徒刑七年,判处苏某胜有期徒刑十一年。
随后,药厂又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执行“财产损害赔偿”。
起诉书上说,1995年4月至12月间,被告苏某华伙同其兄弟苏某胜提取温州市第三制药厂价值4243270元的药品,以低于出厂价抛售市场,除了返还2063400元外,余款2169870元被两被告非法占有,被告苏某华与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签订承包经营协议时,以其父母的二间房屋作为风险抵押,并办理了抵押公证。
2001年4月3日,被告苏某华、苏某胜因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十一年,现因两被告均无退赃,且非法所得已被挥霍,已无法追缴,故请求被告苏某华、苏某胜赔偿损失2169870元,并对苏家父母苏某某、郑某某所有的房屋优先受偿。
最后的结局是:苏家父母的老房子仅以48000元折价赔偿,余款尚有2121870元至今仍然无法追回。
“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刻了。”颜贻意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首先做了自我批评,要求有关领导承担责任,避免药厂因内部管理上的漏洞而造成“轰然倒塌 ”!
我们从财务报表上可以发现,1994年,药厂的全部利润是120万元,到1995年锐减为70万元,蚌埠经营部造成的损失是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
为了堵塞漏洞,严管销售资金的流向,2001年7月,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痛定思痛,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药品销售资金必须在90—100天内回笼。苏氏二兄弟“低价倾销”“资金放羊”这样的恶作剧,再也不能出现了。
只是,第三制药厂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1994年,全厂的年利润仅有120万,让他们两兄弟一下子拿走了200多万,几乎要让全厂流动资金断流。好在社会各界鼎力相助,才让我们躲过一 劫!”
说起那一幕,颜贻意仍然无比痛心。
延伸阅读:农村信用社的演变
20世纪50年代,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叫“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由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去贷款。
县里有“县信用联社”。县联社开始归农业银行管理,到1996年之后,归人民银行管理.1999年之后,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理.2003年之后,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这就是至今仍然“虎虎生威”的农村信用社的演变史。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