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群主义的公正——以迈克尔·沃尔泽为例
通常所说的社群主义者们(“communitas”即集体)认为公正是规则的体系,它通过集体中的讨论和共同生活逐渐形成。
因此,社群主义者明显与约翰·罗尔斯区别开来。
美国社会学家、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曾在他的著作《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中,从社群主义的观点出发,对于有诸多讨论的“公正”新定义给出了建议。
他的出发点是多元的社会,它能够“创建或恢复社会环境,创造强大的个体,并为他们提供确实有吸引力的不同选项”。(Walzer 1997:28)
沃尔泽认为,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这些“不同的选项”的基础是人们在不同领域(例如市场、宗教信仰集体、家庭、教育事业等)中进行活动。在不同的领域——这正是沃尔泽对于公正概念新理解中的主要论点——各种不同类型的公正和认可都必须得到考虑。因此,只谈论某一种公正的分配形式是不够的。
于是,在一个社会中,绩效在教育系统内可以适用为公正的准则而生效,而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则必须按照需求公正的原则行事。
沃尔泽在对不同的公正领域进行描述后,对于各领域的互相协同提出了一种“综合平等”的政策。沃尔泽认为,各领域各种分配自主发挥作用,而不会被其他领域的不平等分配所预先决定时,综合平等便存在了。但其中也有这样的危险:
所以,“综合平等的政策”的任务便是避免这种来自某一领域的侵犯和霸权。沃尔泽还清楚地将自己的观点与社会主义概念的平等区分开来:例如,一次不平等的生产物资分配在社会中是可接受的,只有当这次不平等的分配辐射到其他领域时,他才觉得是值得批判的。
为什么默克尔将沃尔泽归入“对分配不友好”的行列呢?社群主义首先是在美利坚合众国中发展起来的。那里限制国家再分配,而寄希望于活跃的公民社会发挥作用。因此,在这样的传统中,沃尔泽也在其理论中寄希望于自愿的援助、非政府组织和市民参与。
沃尔泽的论证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从小型的、地方上的单位出发。这个概念的好处是很明显的:其关于公正解决答案的谈话和讨论,都与决策紧密结合在一起。但它也同样有这样的缺点:单位之间几乎没有一种平衡,而不平等分配可能会增强。一个富有的城区能够分配到很多,而一个贫穷的城区只能分配到很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