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操纵技术实用教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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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施行空气制动时的操纵注意事项

2.4.1 常用制动操纵注意事项

施行常用制动时,应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线路纵断面情况、列车制动力强弱及牵引重量(辆数)、车辆种类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制动时机和减压量,使列车平稳减速,防止列车冲动。进入停车线停车时,应提前确认LKJ显示距离与地面信号位置是否一致,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制动距离和初减压量,适时追加减压,做到一次停妥,牵引列车时,不应使用单阀制动停车。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制动和缓解时应尽量避开变坡点,以免线路因素引起列车冲动。可以通过合理调节运行速度、使用动力制动等方法进行调整。

(2)避免充风不足制动。充风不足制动时,后部车辆制动力远小于前部车辆,甚至不产生制动作用,极易造成后部车辆前冲。

(3)准确掌握初减压量。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50kPa,其目的一是保证列车制动的有效性,二是防止因减压量过小,车辆制动机作用不灵活,一些车辆未产生制动作用,上闸的车辆与未上闸的车辆减速度不同所引起相互冲撞。

一般情况下应少撂、早撂,尤其是牵引空车、空重混编列车、重载列车时,最好选择最小有效减压量,以减少列车中各车辆制动率及减速度的差别所引起的冲动,使列车平稳减速。长大下坡道、运行速度较高等情况下常用制动时,应根据牵引列车的种类、机车动力制动性能、列车制动力强弱等情况及铁路局规定适当加大初减压量。

(4)准确把握追加减压时机和追加减压量。追加减压时没有空走时间,前部车辆会立即产生制动作用,而后部车辆制动作用则较为滞后。如果追加减压超过初次减压量,会引起列车压缩冲动,特别是长大重载列车,其冲动更为明显。曾有重载列车因追加过量造成中部机车、车辆挤压在一起,车钩缓冲装置失效的事故教训。因此,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追加减压应在自阀排风停止,且制动力稳定后进行。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减压。因为,在列车排风制动过程中,前部车辆已上闸,而后部车辆尚未上闸,如此时追加减压,则前部车辆制动力剧增,极易引起剧烈的前阻后拥冲动。

追加减压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使列车制动力循序渐进地增加。如连续追加,相当于一次过量追加,会引起列车前后压缩冲动。

追加减压一般不应超过两次,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追加减压的次数过多或累计减压量过大,甚至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一是不利于列车平稳降速,二是说明初次减压量及制动时机不当,不能有效控制列车制动减速,如累计减压量超过最大减压量,还存在安全问题。

(5)严格控制单阀缓解量。常用制动时,如不适当地缓解机车制动力,会打破机车制动与车辆制动的平衡状态,引起车钩拉伸冲动。因此,单阀缓解量,每次不得超过30kPa(CCBⅡ型、法维莱制动机除外),且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不应连续缓解机车制动力。自阀减压排风未止,不得缓解机车制动,以免引起机车前冲。

(6)禁止在制动保压后,将自阀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缓解、运转、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牵引采用阶段缓解装置的列车除外)。目前,我国大部分车辆为一次缓解型,制动主管增压即缓解。如制动保压后再移至运转、缓解位充风又拉回中立位,很可能造成车辆缓解失去制动作用而错过制动时机,或者部分车辆缓解、部分车辆上闸,引起列车冲动。

(7)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100kPa及以上。其目的:一是保证列车可靠地制动防溜,防止长时间停留时车辆自然缓解;二是通过大减压使车辆制动机作用灵活,防止车辆缓解不良,造成起动困难。

2.4.2 如何掌握最低缓解速度

《操规》规定:“货物列车速度在15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长大坡道区段因受制动周期等因素限制,最低缓解速度不应低于10km/h。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30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在实际操纵中,一些司机机械地执行这一规定:缓解时光看速度表,不看当时的实际速度是多少,不管减压量多大,不考虑线路纵断面及列车编组情况,只要速度高于《操规》规定就随意缓解列车制动,而且机车往往还不上闸,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

货物列车禁止低速缓解的目的在于:防止列车缓解时的前后时差所引起的车钩拉伸冲动。速度越低,闸瓦摩擦系数越大,而且撂闸后制动缸压力逐渐上升,缓解前车辆制动力达到了本次制动的最大值。缓解空气制动时,受缓解波速的限制,前后车辆存在较大的缓解时差。如果货物列车常用制动后速度低到一定程度缓解时,列车中的前后车辆会因缓解时差前拉后拽,极易引起剧烈的车钩拉伸冲动。

值得注意的是,缓解时引起车钩拉伸冲动的原因除了速度低之外,还与当时制动主管的实际减压量(包括追加和漏泄)、列车编组情况、列车制动力的强弱及列车当时所处的线路纵断面情况等因素有直接关系。因此,速度较低缓解时,不仅要遵守《操规》规定的缓解速度,而且还要充分考虑上述情况,适当提高缓解速度。同时应于自阀移至缓解位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地阶段增加足够的机车制动力或动力制动力,以抑制先缓解的前部车辆的前冲力。等车辆全部缓解前拱机车时方可解除机车制动力或动力制动力。必要时宁可停车缓解,也不要冒险低速缓解。当然,还应根据运行需要、线路特点等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运行速度,避免低速度缓解。

2.4.3 紧急制动操纵注意事项

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但动力制动应处于备用状态。车未停稳,严禁移动单、自阀手柄。无自动撒砂或自动撒砂装置失效时,停车前应适当撒砂。

紧急制动时,列车冲动较常用制动要大得多,极易发生断钩事故,低速情况下更为严重。长大重载列车紧急制动时还会引起列车前后挤压,引发列车脱轨事故。因此,如果常用制动可以保证安全时,应避免紧急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