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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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工作任务3 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

教学目标

1.能力目标

明确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办法和作业流程。

2.知识目标

掌握电话闭塞法的适用范围和办理方法;了解其他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的处置方法。

3.素质目标

深刻认识行车工作的紧迫性,遇到突发事件、特殊情况,必须当机立断,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以免贻误时机造成不良后果。平时必须重视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方法的演练,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理论知识

一、电话闭塞法

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和半自动闭塞是我国铁路采用的基本闭塞法。当基本闭塞法不能使用时采用电话闭塞法作为临时代用的闭塞方法。

1.电话闭塞法的适用条件

遇下列情况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1)基本闭塞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基本闭塞法不能使用、自动闭塞区间内两架及以上通过信号机故障或灯光熄灭时。

(2)无双向闭塞设备的双线区间反方向发车或改按单线行车时。

(3)发出由区间返回的列车,或发出挂有由区间返回后部补机的列车时。

(4)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由未设出站信号机的线路上发车,或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并压上出站方面轨道电路发车时。

(5)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轻型车辆时。

自动站间闭塞设备故障,半自动闭塞设备良好时,可根据调度命令改按半自动闭塞法行车。

当发生上述情况,车站值班员认为需要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应认真核对、确认,并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按列车调度员的命令办理。

为了减少突发事件对列车运行的影响,遇列车调度员电话不通时,闭塞法的变更或恢复,由该区间两端的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直接以电话记录办理。列车调度电话恢复正常时,两端站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2.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

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不论单线、双线均按站(所)间区间办理,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是路票。当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时,另发给补机司机路票副页(格式与路票相同,仅在右上方加盖副字戳记)。

路票为预先印好区间两端站名和编号的硬卡片,如图3-3-1所示。填发路票时,车站须填写邻站同意接车的电话记录号码和列车车次,并加盖车站印章。双线反方向行车使用路票时,应在路票上加盖“反方向行车”章;两线、多线区间使用路票时,应在路票上加盖“××线行车”章。

图3-3-1 路票

单线或双线反方向发车(正方向首列发车)时,根据“行车日志”查明区间已空闲,并取得接车站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在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后,方可填发路票;双线正方向发车时,根据收到的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号码,在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后,即可填发路票。

路票应由车站值班员或指定助理值班员填写。车站值班员将填写完毕的路票交给司机前,应再次确认,同时与助理值班员、信号员等作业人员相互核对检查,共同确认无误并加盖站名印后,方可交给司机或加入自动授受机。

3.办理电话闭塞时,应记入“电话记录登记簿”的事项

电话闭塞是依靠区间两端站值班员人工判断区间空闲,以电话联络方式办理闭塞手续的。这种方法缺乏闭塞设备的安全保证,需要格外小心谨慎。为了便于确认区间占用情况和明确责任,在办理电话闭塞时,下列事项应发出电话记录号码,并记入“行车日志”:

(1)承认闭塞。

(2)列车到达,补机返回。

(3)取消闭塞。

(4)单线或双线反方向越出站界调车。

电话记录号码自每日0时起至24时止,按日循环编号,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例如,规定向本站下行方向邻站发出电话记录号码用连续单数(1、3、5、7…),向上行方向邻站用连续双数(2、4、6、8…)。电话记录号码不得使用重号。收发电话记录,应由车站值班员亲自办理、登记签名。

4.检查进路空闲和准备进路

采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如车站联锁设备正常,应利用车站联锁设备检查进路的空闲状态,排布、锁闭和监控列车进路;在无联锁设备或联锁设备失效的线路,通常由助理值班员兼任进路检查员、指定候班人员担任扳道员和引导员人工办理进路。

(1)检查接车线路空闲

昼间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现场目视检查分别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夜间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站在接车线路中心以手信号灯(白色灯光显示股道号码信号,然后在下部左右大幅度摇动)对道检查,检查完成后分别向值班员汇报;天气不良或接车线为曲线时,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与两端扳道员(长)相对方向检查,确认空闲后分别汇报。

(2)准备列车进路

使用人工摇动电动转辙机的无联锁道岔(含联锁失效),须确保所摇动的道岔达到机械锁闭位置。对不能正常机械锁闭的道岔,车务、工务、电务三方共同采取措施,确保道岔密贴、固定后方可使用。

分动外锁闭道岔、双电转机及单电转机双牵引道岔按无联锁道岔的使用及人工加锁办法:

使用分动外锁闭道岔时,人工摇动电转机(对可动心轨道岔,只准一人按照先心轨、后尖轨的顺序进行摇动),在确认尖轨(心轨)开通位置正确、尖轨密贴于基本轨、外锁闭机构锁闭后,车务须对密贴和斥离尖轨(心轨)处使用专用钩锁器同时加锁。

使用双电转机道岔时,必须两人同时摇动,在确认尖轨开通位置正确并与基本轨密贴后,方准在尖轨处进行人工加锁。

使用单电转机双牵引点的道岔时,仍由一人摇动,在确认尖轨开通位置正确并与基本轨密贴后,在尖轨处人工加锁。

因道岔施工,道岔尖轨(心轨)与电转机脱离时,工务或施工单位须对密贴和斥离尖轨(心轨)进行钉固,车务须对密贴和斥离尖轨(心轨)加锁后方可使用。

应在道岔加锁处涂打明显标记。

(3)进路确认

车站应设专职进路检查员,确认接发列车进路正确,检查进路上规定加锁道岔加锁正确后,向值班员汇报。

因列车停靠位置受地形、地物影响,助理值班员发车前执行与扳道员(长)对道制度有困难时,可直接在室内听取进路检查员关于“进路确认好(了)”的汇报后,方可向司机递交行车凭证发车。

5.电话闭塞法行车的作业程序

发车站在办理闭塞前,应先确认区间已空闲,再用电话向接车站请求闭塞,在接到接车站发出的同意接车的电话记录并登记于“行车日志”以后,才算确定了区间闭塞。发车站也只有在收到接车站发来的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并登记后,方能确定区间已空闲。

(1)单线或双线反方向行车时

①发车站以电话请求闭塞。

②接车站同意接车时,拟出承认闭塞的电话记录号码,向发车站答复,并将闭塞时间记入行车日志,同时在闭塞电话附近揭挂“区间闭塞”表示牌。

③发车站将接车站承认闭塞的电话记录号码和时间记入行车日志,同时在闭塞电话附近揭挂“区间闭塞”表示牌。

④据电话记录号码填写路票。经检查列车出发进路空闲、正确,路票填写无误后加盖站名印章,交给司机。列车出发后,通知发车站并向列车调度员报点,将开车时刻记入“行车日志”。

⑤接车站采用引导接车方法接车,在列车全部到达后,拟出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号码,通知发车站,将收到的路票划“×”注销,并将表示牌翻为“区间开通”,但接入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的列车时,接车站在收到发车站后部补机已返回的电话记录后才能将表示牌翻为“区间开通”。

⑥发车站将接车站发来的列车到达电话记录号码登记后,将表示牌翻为“区间开通”,据以明确区间空闲。同样,当发出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的列车时,发车站必须在收到接车站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号码和后部补机返回后才能将表示牌翻为“区间开通”。

(2)双线正方向行车时

发出的第一列车须取得接车站承认,以接车站承认闭塞的电话记录号码填写路票;其后的列车出发时,发车站只要收到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邻站的记录,确认区间已经空闲,即可向区间发出列车,不需要取得接车站的同意,按收到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邻站的电话记录号码填记路票。

6.恢复基本闭塞

当基本闭塞设备修复、销记或可以使用时,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取得列车调度员的命令,及时恢复基本闭塞法行车。

二、电话中断时的行车闭塞方法

电话中断是指车站行车室内各种行车电话(包括行车闭塞电话、列车调度电话、无线列调电话及其他电话)全部中断,无法与相邻车站(线路所)及列车调度员取得行车联络的特殊情况。

由于自然灾害、通信设备故障及其他原因,导致车站一切电话中断时,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电务通信工区尽快组织检修,并将通知的时间、人员、电话中断情况等内容及时登记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

(一)列车运行组织方法

车站电话中断时,依据三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组织行车。

1.闭塞设备作用良好的双线自动闭塞区间

双线自动闭塞区间闭塞设备作用良好时,列车运行仍按自动闭塞法行车,但车站与列车司机应以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直接联系(说明车次及注意事项等)。如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时,列车必须在车站停车联系。

2.单线区间、双线非自动闭塞区间和双线自动闭塞设备停用的区间

单线行车按书面联络法、双线行车按时间间隔法,以站(所)间区间为列车间隔,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均为红色许可证。红色许可证(如图3-3-2所示)既是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其“通知书”又是与邻站联络、确定该区间下一次列车发车权的证据。

图3-3-2 红色许可证

(1)单线书面联络法行车

书面联络法是指单线区间的车站在一切电话中断时,相邻两站间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联络,确定向区间开行列车的发车权及列车运行顺序的行车方法。

由于一切电话中断、无法联系,为了避免区间两端车站同时向区间发出列车,必须事先规定在电话中断后无须取得邻站承认,有权优先向区间发出第一个列车的车站,即优先发车站。

①优先发车站的确定

单线按书面联络法行车时,下列车站可以优先发车:

a.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

b.未办妥闭塞时:单线区间为开下行列车的车站;双线改为单线行车时,为该线原定发车方向的车站。

第一列列车的发车权为优先发车的车站所有,如优先发车的车站没有待发的列车时,应主动用红色许可证的通知书通知非优先发车的车站。通知书应以最快的方法传送。优先发车的车站如无开往区间的列车时,在确认区间空闲后,可使用重型轨道车或单机传送。

非优先发车的车站,如有待发列车时,应在得到通知书以后方可发车。

②书面联络法办理闭塞的作业方法

优先发车站,在发车前应查明区间已空闲,并在红色许可证的通知书上记明下一列列车的发车权。

已办妥闭塞而尚未发车的车站发出第一列列车时,持有行车凭证的列车,还应发给红色许可证通知书;如无行车凭证,列车应持红色许可证开往邻站。以后开行的列车,均凭通知书上记明的发车权办理。

(2)双线时间间隔法行车

时间间隔法行车是指在双线区间前一列车由车站出发后,不论其是否到达前方站,准许间隔一定的时间,再向该区间发出次一列车的行车办法。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避免发生对向列车冲突事故,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时,只准发出正方向的列车。一切电话中断后,连续发出同一方向的列车时,两列车的间隔时间,应按区间规定的运行时间另加3min,但不得少于13min。

在双线非自动闭塞区间或自动闭塞设备故障而停止使用的情况下,一切电话中断后发出第一列列车时,在发车前必须查明区间确实空闲,确认在电话中断前由邻站发出的反方向列车、越出站界调车、区间返回列车、后部补机等已腾空区间,才能发车,以防止盲目发出第一列列车,进入实际已被占用的区间而发生行车事故。

3.车站无人应答

单线区间的车站,经以闭塞电话、列车调度电话或其他电话呼唤5min无人应答时,由列车调度员查明该站及其相邻区间确无列车(包括单机、大型养路机械及重型轨道车)后,可发布调度命令,封锁相邻区间,按封锁区间办法向不应答站发出列车。

该列车应在不应答站的进站信号机外停车,判明不应答原因及准备好进路后,再行进站。司机或车站值班员应将经过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

(二)安全保障措施

车站行车电话中断时,车站与列车调度员及与邻站间缺乏必要的联系,更需小心谨慎。

1.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的列车

为了避免影响区间两端车站疏解列流,防止列车在区间发生追尾或造成安全隐患,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下列列车:

(1)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车(救援列车除外)。

(2)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3)须由区间内返回的列车。

(4)挂有须由区间返回后部补机的列车。

(5)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的列车。

2.电话中断时封锁或开通区间

在电话中断时间内,如有封锁区间抢修施工或开通封锁区间时,由接到封锁区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以书面通知封锁区间的相邻车站。

3.电话修复后的工作

电话修复后,车站值班员应将列车运行、保留列车和区间封锁情况,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听取列车调度员的指示,并根据调度命令,恢复基本闭塞法行车。

三、特种列车的接发

1.超长列车的接发

超长列车指编成车列的换长超过运行图规定本区段换长的货物列车。由于超长列车的长度可能超过车站到发线的有效长,因而对其运行组织有特殊的要求:

(1)开行跨局超长列车时,应取得对方同意。

(2)始发超长列车需分组停放时,在有列检作业的车站,分组进行技术检查,由本务机车转线组成列车再进行全列制动机试验。无列检作业的车站,由本务机车转线组成列车,车站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后,按规定发车。

(3)超长列车原则上在中间站应办理通过。

(4)接入超长列车其长度不超过接车线有效长时,不按超长列车办理。非超长列车其长度超过接车线有效长时,亦按超长列车办理。

(5)超长列车尾部停在警冲标外方,影响其他接发车进路时,不得办理区间开通。

(6)超长列车到达编组、区段站需分解停留时,列检应先试风,由到达本务机车将前部车辆转线后,再进行技术检查。

(7)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发车:半自动闭塞区间,未压上出站方向轨道电路时应有调度命令,根据出站信号机显示发车;压上轨道电路时,改用电话闭塞,行车凭证为路票;自动闭塞区间,行车凭证为“绿色许可证”,不能确认第一闭塞分区空闲时,应取得书面通知,速度不得超过20km/h运行至第一个通过信号机按其显示运行。

2.超限列车的接发

(1)调度所根据超限电报安排超限车辆挂运,发车前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命令内容包括:运行区段、超限等级、运行限制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无调度命令的超限车辆禁止挂运。

(2)各级调度部门应对超限车辆重点掌握,及时组织挂运,不得积压。因特殊原因,在同一地点积压时间超过3h时,须向调度所报告;超过24h时,应由调度所查明原因后,向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主管部门报告。

(3)挂有超限车的列车运行在双线、多线、或并行单线的直线地段与邻线列车会车时,应根据运行地段线间距计算与邻线列车的最小距离,按《超规》规定执行。

(4)严禁无命令使用D型车。

(5)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经过检查站时,要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或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时不得继续运行。

车站值班员在办理超限列车的预告(闭塞)之前,要认真核对列车运行图、调度命令(运输方案),了解超限列车的等级和运行限制,掌握车站接发超限列车的固定线路,按《站细》规定进行办理。

3.轻型车辆及小车的接发

轻型车辆是指由随乘人员能随时撤出线路外的轻型轨道车及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小车是指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单轨小车、吊轨小车等。

(1)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上道的条件

①须有经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和防护人员。

②轻型车辆具有年检合格证。

③须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④须备有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⑤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根据需要安装);牵引拖车时,连挂处应使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

⑥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设置绝缘车轴或绝缘垫。

(2)轻型车辆和小车的办理

①轻型车辆仅限昼间封锁施工维修作业时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时,仅限于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时使用,但应按列车办理,此时轻型车辆必须有照明及停车信号装置。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km/h,区间运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45km/h,并不得与重型轨道车连挂运行。轻型轨道车连挂拖车时,不得推进运行。

使用轻型车辆时,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技规》附件6(在区间用电话联系时,双方分别填写),并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以外。

②小车不按列车办理。在昼间使用时,可跟随列车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夜间仅限于封锁施工维修时使用。160km/h以上的区段禁止利用列车间隔使用小车。

在双线地段,单轨小车应面对来车方向在外股钢轨上推行。

使用各种小车时,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以外。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

(3)轻型车辆和小车的使用及要求

利用列车间隔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在车站登记,并设置驻站联络员。

①车站值班员在承认使用前,应向列车调度员了解列车运行情况,确认使用时间内不影响列车运行时方可签认。在放行轻型车辆前,应取得邻站车站值班员的同意。

②使用轻型车辆必须在承认时间内将车辆搬出线路。因故不能搬出线路时,应立即按《技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应尽快与承认站车站值班员联系,按其指示办理。

③轻型车辆负责人必须熟悉线路条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在设置防护并派驻联络员后,方准使用。

④轻型车辆进出站或在站内转线时,按调车信号机的显示进行。未设或调车信号机不能使用以及非电气集中设备的车站,应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⑤轻型车辆不准在桥梁上和隧道内停车;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时,须做好安全防护。

⑥承认使用轻型车辆的时间内,严禁两端站提前向该区间放行列车。

4.救援列车的接发

车站值班员接到司机或工务、电务、供电等人员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需封锁区间派出救援列车时,列车调度员应向有关车站发布命令封锁区间,并派出救援列车。

(1)救援准备

①向封锁区间发出救援列车时,不办理行车闭塞手续,以列车调度员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②开行救援列车时,由列车调度员向车站、机务段、救援列车所在地有关单位下达调度命令,救援列车应保证在接到命令后30min内出库。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由调度所值班主任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

③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车站值班员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④车站值班员接到调度命令后,立即通知车站调度员根据救援需要组织编车并及时通知列检值班人员。救援列车出库后,车站于20min内发车。

⑤列检值班人员接到车站通知后,立即对列车检查和制动机试验组织平行作业,技检时间标准为15min。

⑥救援列车应安装列尾装置。无法安装时,由机务人员在有紧急制动阀的车辆上值乘。

⑦司机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认真确认。命令不清、停车位置不明确时,不准动车。

(2)救援列车开行

①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同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与请求救援的机车司机进行联系,或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得超过20km/h,在防护人员处或压上响墩后停车,联系确认,并按要求进行作业。

②救援列车的出发或返回,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如事故现场设有临时线路所时,车站值班员应于发车前,商得线路所值班员的同意。

采用机车救援动车组时,应进行制动试验。具备升弓取电条件时,允许动车组升弓取电。

在事故调查组人员到达前,站长或胜任人员应随乘发往事故地点的第一列救援列车(分部运行时挂取遗留车辆的机车除外)到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列车有关工作。

复习思考题

1.电话闭塞法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是什么?办理电话闭塞时,哪些事项应给出电话记录号并计入“电话记录登记簿”?采用电话闭塞法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措施有哪些?

2.电话中断时怎样组织列车运行?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哪些列车?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