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剪影
由一本书,而产生了专门的学问——“红学”,这足以说明《红楼梦》一书的价值。它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鲁迅也曾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正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而《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经历,更是历来红学家们苦心研究的内容之一。可惜的是,所得到的大多是曹雪芹上世的资料,关于作家本人的却很少,包括他的生卒年,都还未有定论。但这并没有阻挡人们对《红楼梦》的热情,反而吸引着大家更细致、深入地挖掘作品,到作品中找寻作者的踪迹。我们根据现有的资料及《红楼梦》一书,大致可以窥见曹雪芹“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悲剧人生。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大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代裕瑞《枣窗闲笔》中说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为我们勾勒出了作家的大致轮廓。
曹雪芹的先世原为汉人,远祖曹锡远曾任明朝沈阳中卫的地方官,在清太祖努尔哈赤攻陷沈阳时被俘。后来其子曹振彦被编入旗籍,又入了多尔衮统率的满洲正白旗。至清兵入关时,屡立战功,得到宠幸,至此曹家开始成为显赫一时的世家。曹雪芹的曾祖,亦即曹振彦的长子曹玺,又因战功成为顺治帝的亲信侍臣。
曹氏虽本为汉人,但因在立国之初护驾有功,后来又经过了长期的考验,在当时有了极特殊的身份。也正因如此,曹玺的妻子后来被选入宫中,成为了康熙幼年时期的保姆,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则成为了少年康熙的“伴读”。后来康熙即位,曹玺被重用,担任江宁织造。“织造”是清代的一种特殊官职,由皇帝亲自委派,监理江宁、苏州、杭州一带的纺织事务,向宫中供应织品、绸缎、果品等。作为皇商,是内务府的要职,更是“肥缺”。除了为宫廷置办御用物品之外,还负责访察吏治民情等社会动态,其实就是皇帝的耳目。曹玺从康熙二年至二十三年连任江宁织造,达二十二年之久,直到去世。而此前,这一职位是三年改换一次的,朝廷对曹玺的重用和赞许由此可见一斑。
曹氏在曹玺这一代,成功地由“军功之家”过渡为“诗书之族”。曹玺死后,其子曹寅继任江宁织造。曹寅不仅继承了父亲的政治才干,任职期间能够体察民情,而且有很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康熙上元县志·曹玺传》载他“七岁能四声,长偕弟子猷讲性命之学,尤工于诗,伯仲相济美”。曹寅曾在扬州创办了大规模的编校出版机构——“扬州诗局”,奉旨校刻《全唐诗》,后来又主持刊刻了《佩文韵府》。曹寅为人宽和,不仅能够及时向康熙奏报地方情况,在安抚当时江南一带知识分子反清情绪这一大难题上也有很大功绩。因此康熙对曹寅愈加信任,六次南巡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多次住在曹家,与曹家人相处也如亲人一般。至此,曹氏一族的名望、地位进入了鼎盛时期。
康熙与曹寅的关系,既为曹家带来了显赫,同时也埋下了祸根。四次接驾,造成了曹家经济上的巨大亏空。康熙对此事非常关切,多次在奏折上批示,要曹寅设法将亏空补上,还下令由曹寅和时任苏州织造的李煦轮流监管两淮盐政,但直到康熙五十一年曹寅病死,亏空也没能补完。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即曹雪芹的父亲继任江宁织造,康熙对这位“故友”之子颇为赞赏,但可惜的是曹接任两年多就病死了。此时曹雪芹还在母腹之中尚未出生,江宁织造一职曹家无人可继,只得将曹寅弟弟曹荃的第四子曹过继来,继任江宁织造。曹为人忠厚老实,也曾跟随曹寅在江南长大,但并没有多少才干,任职时年纪又小,缺少经验。康熙对他不太满意,曾多次提点过他,但最终还是采取了维护和信任的态度。不过,曹氏家族此时已失去了往日的辉煌。
曹家作为康熙的亲信近臣,其兴衰境遇是与皇室内部的斗争紧密联系的。雍正继位以后,一力排除异己,包括皇室骨肉手足、康熙的亲信,甚至是助他夺位的功臣。而曹不仅没能将亏空补上,又有骚扰驿站之行,转移财物之嫌,雍正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将曹革职抄家。可以说,康、雍政权的交替,是曹家由盛而衰的转折点,这是曹家的悲剧,也是曹雪芹的悲剧。
雍正五年(1727),也就是曹家被查封家产的这一年,曹雪芹13岁。他虽然没有得到过父亲的疼爱,但被祖母李氏和母亲马氏视为掌上明珠。他生在诗礼士族之家,经历了近于皇室的官僚世家的贵族生活,家学渊深,藏书极多。曹雪芹自幼便深受家庭影响,他博览群书,广见博识,对诸如戏曲、美食、养生、医药、茶道、织造等方面的技艺知识都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他虽然失去了接受“正规”封建传统教育的机会,但少了管教约束,有了更多的机会选择自己喜好的事物。这些都为他创作《红楼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曹家被抄之后,曹雪芹即随少数几口人由南京迁到了北京,生活一落千丈。也有研究者认为,乾隆即位以后,旗人的亏空积案一度得到宽免,曹家一时间恢复了官家生活。但是好景不长,这样的生活只维持了四五年,曹家就因皇室政局的巨变再次受到牵连,从此一蹶不振。后来曹雪芹移居至北京西郊,生活更加困窘,心境也更加落寞了。
曹雪芹曾与爱新觉罗·敦诚、爱新觉罗·敦敏兄弟交好,这两位本是皇室贵族,祖辈在顺治年间也曾有过被抄家的经历。共同的境遇和思想基础,使二人与曹雪芹成为了好友,我们也因此得以从二人的诗作中得到一些了解曹雪芹的线索。如敦诚的《寄怀曹雪芹》有“高谈雄辩虱手扪”一句写曹雪芹的健谈,敦敏《题芹圃画石》则说他“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傲骨”二字,既是题画,更是写人。
曹雪芹人格超拔,渴望自由不愿受束缚。但迁居北京西郊以后,生活愈发困顿,乾隆二十八年冬天,幼子病死,这对他的打击极大。不久后,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早春,曹雪芹也在贫病之中与世长辞了。
“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的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这部呕心沥血的旷世奇书——《红楼梦》里。”(《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曹雪芹善吟好画,但在短促的一生中,少有作品传世,唯有一部不完整的《红楼梦》。《红楼梦》的创作和成书过程,与曹雪芹的生平经历一样少为人知。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有这样一段文字:“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可以看出,《红楼梦》的创作有十年之久。学者们根据《红楼梦》的各种版本及评本,推断出其开始创作的时间在乾隆七八年(1742或1743)左右。大多学者认为,前八十回以后的文稿,曹雪芹生前已基本写完,但因未能及时整理,部分文稿又在借阅过程中遗失,只保存下了前八十回。
《红楼梦》原题为《石头记》,目前市面上通行的为一百二十回本,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的文字,一般认为是由高鹗整理。高鹗(1738—1815),字兰墅,祖籍辽东铁岭,属汉军镶黄旗。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中举,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及第。乾隆五十六年(1791)至五十七年(1792),高鹗应友人程伟元之邀共同编辑、整理《红楼梦》。此本在当时可算是风靡天下,盛况空前。但学界对程伟元和高鹗整理这一行为褒贬不一。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就曾指出:“程、高之辈,既要以假乱真,迷惑世人,岂能那么傻瓜,他们十分狡猾,玩弄了不少花招。伪全本不但假托雪芹的名义造出了后面的“残稿”,而且还偷偷地(实质又是放肆地)将前面八十回的原文大加篡改!”(《大家小书:红楼小讲》,周汝昌,北京出版社)后四十回的思想和艺术水平与曹雪芹原作比起来确实逊色很多,很多地方也改变了作者原意,因此遭到后世诟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程、高补作也不是完全无可取,其中心事件、主要人物的悲剧结局都基本符合前八十回的倾向,有的情节描写也很生动精彩。另外也有学者指出程、高二人在《红楼梦》的保存与更广泛地流传方面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