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纺织工业经营管理的体制改革问题
纺织品的生产与经营,涉及生产和流通两个过程。因此,要解决好纺织工业与商业、外贸等流通领域各部门的协调、结合问题。近年各方面已在探索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子。到80年代初,除已经成立的工、商、贸合一的全国丝绸总公司外,纺织工业系统在这方面的试验有:上海线带公司的工商合一,上海手帕公司的工贸合一,辽宁省丝绸公司的工、商、贸一体化,广州绢麻纺织厂的自营出口业务,青岛一部分纺织厂联合起来组织的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等。其中,组建较早的上海线带公司已取得显著成效,使这个一度陷于困境的小行业又得到了发展。上海手帕公司有15个工厂,5000余名职工;成立工贸联合经营的手帕公司后,由公司统一组织管理全市手帕生产和有关进出口业务,并经营外省、市生产的手帕出口业务。公司隶属上海市纺织局;在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业务活动方面,接受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和上海市外贸局的指导。工贸结合,产销见面,调度灵活,提高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现在看来,发展工商、工贸的经济联合,既可以搞些工、商、贸一体化的公司,也可以搞些松散的联营组织。从经营一类产品(如上海市工贸联营的“腈纶针织产品联合体”),一项原料资源(如兔毛、山羊绒、苧绒)的开发利用搞起来,取得成效后再逐步扩展。
发展部门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解决好工商、工贸的协调配合问题,需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做一些同步的改革。
先议论商业管理体制中涉及工商关系的部分。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把经济搞活的精神,一定要从经济管理体制上解决内销纺织品产销紧密结合的问题。根据纺织工业部门的体验,为取得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出路是商业一、二级批发(一、二级采购站)与工业合并。1983年夏秋,在国务院的支持下,纺织工业部与商业部协调一致,开始了这方面的重大改革探索,在北京、天津、江苏三省、市,进行纺织品产销结合试点,将经营纺织品批发业务的机构划归纺织工业部门统一领导。这项工作现在还在试点阶段,我们期望这个试验获得成功。
1.在上述的“大改”未普遍实行之前,需要先解决好工商协调和纺织品销售“多渠道,少环节”的问题
(1)凡是国家用指令性计划安排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纺织品,商业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收购。对这一部分产品,工业自销应限于新产品试销和“外转内”的部分产品。
(2)虽也重要,但不列入统购统销范围的纺织品,如呢绒、毛线、毛毯、丝绢、苎麻布、化纤长丝针织品、毛巾、被单、袜子等,实行商业“计划收购”的体制。超产而商业不予收购的那部分产品,由工业部门自行组织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当地销售和跨地区销售)。
(3)小商品(线带、围巾、手套等)以及生产规模不大的花色货(某些装饰织物、旅游商品等),实行商业优先选购、工业自行组织销售的体制。
2.工业部门自行组织销售的发展情况 工业部门自行组织销售,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开始,主要是搞新产品试销,后来发展到搞批发业务。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今年所报纺织品产、销、存资料看,各类纺织品工业自销数占产量的比例,均比1982年增加。
3.各地纺织工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自销活动,主要有五种形式
(1)组织各种类型的交易会,也叫选样定产会、产销会、订货会。这种交易会,又分定期召开和常设交易中心两种。主要邀请省内、外商业三级站、供销社、基层商店和服装厂派代表参加看样订货,解决季度生产计划中商业订货后余下的产品额度,实际上替代了商业一、二级站的部分作用。辽宁省纺织局及省辖市纺织局在其所在市设立的纺织品交易中心,进行经常性的看样订货活动。最近湖北省纺织局也在武汉市设立了纺织品交易中心。
(2)广泛建立销售网点。1982年以来,各地纺织工业部门和一些企业同省内、外的城市和农村基层商店建立的供销关系,面很广,作用也较大。如辽宁省纺织工业系统建立的代销点达537个,其中,城市314个、农村223个,省内401个、省外136个。有些企业也建立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销售点。通过销售网点,既可以把网撒开,多渠道、多层次地推销,东方不亮西方亮,这里不要那里要,点多了可以积少成多,扩大销售;又可以对市场加强调查研究,从各个销售点,包括省内、省外、城市、农村,把产品的销售动态直接反馈到工业部门,为企业改进品种质量,做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销售网点一般采取经销、代销等方式,也有联营的。
(3)同服装、鞋帽等企业建立直供关系。这种形式,山东开展得较早。河南省纺织企业也与70多家服装厂建立了业务关系。
(4)设展销门市部。各省、市、自治区和省辖地、市纺织工业部门,甚至有些纺织工业都设有展销门市部。
(5)组织大篷车到农村、工矿展销调研。北京市纺织工业局在去年10月中旬组织5个工业公司,出动10辆汽车,共100多人次,到北京远郊区10个县社和河北省廊坊地区赶集赶庙会,批零兼做,方式灵活,不仅农民盛赞送货上门好,当地商业部门也积极订货,要求直接挂钩。云南省纺织工业公司,为发展少数民族衣着用品,去年6月份组织大篷车到边境地区调研,行程两千多千米。
4.工业自销的作用 在纺织品产销从卖方市场转到买方市场,商业的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实际上已经失去约束力的新形势下,在工商体制没有彻底改革之前,工业自销是必要的,其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扩大了销售渠道,减少了流通环节,促进了货畅其流,保证了企业的生产。过去纺织品的销售是单一渠道,但商业一、二级站不收购的产品,可通过多渠道销售,批发给三级站、供销社、基层商店和个体户,直供给服装等工业企业。也可进行一些零售。变商业独家经营为百家经营,有利于渠道畅通。一些滞销产品找到出路,有些在甲地滞销的产品,到乙地成了热门货。商业不收购的产品销出去了,国家增加了收入,回笼了货币;人民买到了东西,活跃了市场;工厂克服了困难,搞活了生产。
(2)密切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市场信息能及时反馈到工业部门,促进企业改进品种质量,努力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过去统购统销,产销不直接见面,市场信息反馈慢,企业对改进品种质量没有紧迫感。对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也不太关心。有些企业试制出新产品,商业也不太欢迎,有时在核价问题上一拖好几个月。现在工业既是生产者,也是销售者。生产、流通一起抓,对市场动向就很关心。工业自销的过程实际是对市场调研的过程,比过去定期到商店站柜台、开座谈会,效果好得多。
(3)促使各级纺织工业部门和纺织企业加强了经营销售工作的领导,普遍建立了经销机构。有21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专门机构,有6个省、市指定单位兼管。企业内大部分成立销售科,具体进行经销工作;有些厂还成立了经营办公室。一套加强经营的制度、办法,正在逐步形成。纺织工业单纯抓生产的历史已经结束,正进入既抓生产又抓经营的新阶段。过去“皇帝女儿不愁嫁”,产品品种多年一贯制、坐等商业收购的状况,正在迅速改变。
5.工业自销的前景及组织形式 对工业自销的前景,有几种看法。多数地区和企业反映,在工商体制没有彻底改革以前,应该继续开展下去。在商业不按计划收购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商业收购解决产品出路不可能,不搞自销会陷于被动。也有少数地区纺织工业部门的同志不主张搞自销,认为工业的任务主要是搞好生产,而且打乱了工商分工,影响了工商关系。去年纺织部组织的产销调查组的同志,同意前一种看法。
关于工业自销是企业分散进行,还是由地、市纺织工业局(公司)统一经营?看来,在有条件的地区,以纺织工业公司统一组织销售,较为有利。
6.纺织品展销一体化 至于纺织品展销一体化的试点,这个改革步子是比较大的。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纺织部、商业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于今年3月25日联合发出“关于先在北京、天津、江苏三省市对纺织品(包括针棉织品)实行产销结合试点”通知后,北京、天津、江苏三省市的领导同志都很重视,均成立了由省、市经委、计委、纺织、商业、财政、银行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班子,开展工作。半年多来,都着重抓了工商机构的合并。北京市纺织品公司已由一商局成建制移交给市纺织工业局(针棉织品批发部因牵涉到和百货公司分家,尚未交接,以后有条件再办);远郊县的三级批发维持现状,隶属关系未变。天津市的纺织、针织一级和二级站四个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已全部与市纺织局合并。江苏省的省纺织品公司已成建制合并到省纺织工业厅,实行生产、批发统一管理;但原省纺织品公司的机构名称等均暂不变动;同时,南通、无锡两市先行试点,为全省各市、县提供产销结合经验。三省、市纺织工业厅、局在工商机构合并后,均注意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产销结合,组织推销,促进工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效益等项工作上来。北京市纺织工业局试行产销一体化以来,工商双方能从全面的经济利益出发,坐下来研究问题,工商关系较合并前有了好转。如维棉布的工业生产计划与商业收购计划,本来不易衔接;由于工厂努力降低成本、改进品种规格,纺织品公司扩大推销,使产销计划得到衔接。纺织品公司在工商合并后,新办了纺织品批发市场,陈列样品供本市和外地批发、零售单位选购;还会同局属工业公司一起举办展销会,积极推销,使库存下降。纺织品公司今年利润任务为650万元,至8月底已实现800多万元。
再议论外贸管理体制中涉及工贸关系的部分。在对外开放,要求纺织工业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局面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从管理体制上解决工贸协调和利益一致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看来根本的办法是发展工贸联合体。纺织系统几个试点单位如辽宁丝绸公司、上海手帕公司、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的实践表明:建立工贸联合体,方向是对头的,在实际工作中是行得通的,效果也是好的。今后,应该继续加以扶持,让这些试点单位在国家总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放开手脚开展业务。
在迈出“大改”的步子之前,当前在工贸关系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把工业参加对外洽谈和工贸联合进行国际市场调研纳入制度,使工业部门随时都了解国际市场的动向,以便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的对策,做出灵活反映。
(2)要在对外贸易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政策、联合对外”的前提下,调动地区、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
(3)要使工业企业出口纺织品创汇大小与企业增加盈利一致起来。
(4)要解决许多重要产品的出口,国家算总账的得失,与外贸部门经营的得失相一致的问题(如涤/棉布的外贸经营“假高亏”、纯棉布的外贸经营“假盈”)。
解决这些问题,在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的办法是:对某些产品的经营建立松散的工贸联合体;对某些产品的出口采取“外贸代理”制;批准一些有经营能力、迫切需要打入国际市场的企业(省市纺织工业公司、大中型厂)直接对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