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国家利益?
一、国家利益的概念辨析
国家利益概念的重要性与模糊性
国际社会是追求国家利益的主权国家的集合,那么提起国际政治,自然也会引发对国家利益的讨论。实际上,大家对“国家利益”一词耳熟能详,也深知其极端重要性。但如果被追问“国家利益是什么”,大多数人可能并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在东京大学每年的第一堂讨论课上都会向学生们抛出这个问题,也得到了林林总总的回答。
A同学:这是在外务省招聘宣传册中出现过的话,我觉得可以理解为外交的目标。但也就止步于此,没有再深入的思考过。
B同学:国家利益,给人的印象是国家利益要优先于国民的利益,所以我对这一表述没有什么好的印象。我觉得,它就是为了使政策正确而使用的表达。
C同学:这一表述是非常模糊的,因为被认为是“想象的共同体”的国家其概念本身就模糊,更何况全球化也在变化发展,所以它应该是一个不断演变的概念。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免于他国的威胁就是国家利益吧。
D同学:我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也被问了同样的问题,当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现在依我所见,国家利益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与繁荣。
E同学:国家利益就是每一个国民个人利益的集合。
讨论课上的学生大多都以进入外务省、防卫省、财务省等直接与国家利益相关的政府机关为志向。就连这些学生都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或是讨论过国家利益的相关问题,给出的答案也是多种多样,莫衷一是。“国家利益”一词在政治和媒体的世界里满天飞。像如此这样理所当然地被使用,自以为明白了个中含义却并没有被深入讨论过的主题,据笔者所知恐怕也就只有“国家利益”莫属了。
本书写作的目的就是回答“国家利益是什么”这一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日本的国家利益选择。
国家利益是超越个人、企业和地区利益的“国家和国民的利益”,经常会与个人权利和他国的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比如,个人自由、隐私同国家安全相冲突,还有国家之间的贸易或领土纷争。
如上所述,“国家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正因为它自身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在使用时必须特别注意。
最应该注意的是,我们要认识到,如果本国有国家利益,那么其他国家也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就算是尚不成熟的国际社会也有其“国际公益”。不然,国家利益就将沦为排外的民族主义和单边主义行动的工具。
怀揣这样的问题意识,让我们来回答“什么是国家利益”这个问题吧。
国家为何重要?
如同我们生活的世界被称作“国际(international)社会”一样,主权国家(nation)是其中的主要行为体。全球化时代,跨国企业、非政府组织还有恐怖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更加凸显,但起到核心作用的主要行为体仍然是主权国家,这一点并未改变。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超越国家政治权力之上的行为体,例如“世界政府”,其诞生的可能性亦微乎其微。
为什么国家可以如此长久且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力持续存在?其原因便在于,人类为了获得生存与安全,国家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倘若回顾一下16—17世纪欧洲诞生“主权国家”与“国家理性”(国家理由)概念的思想背景,个中缘由便不难理解。在下一章我会对此进行详细的论述。
“国家理由”在21世纪的今天基本也没有发生大的改变。我们每一个人可以成为国家中的一员,享有国家主权下的安全和自由。但一旦离开了自己的国家,这一点便很难实现。我们仅能根据护照和签证(护照中所附带的入境许可签注)中所预先获得许可的目的,在规定期间内在异国滞留。没有日本国的护照以及访问国的签证,我们就不能离开日本,也不得进入他国(对日本免签的国家不在此列)。人类,就是如此被国家束缚的存在。
在国外,有了护照才可以证明自己是日本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还可以请求所在国的保护。日本国护照中在印有外务大臣名字之处记有:“兹请各国有关机构人员,允许持用本国护照之日本国民自由通行、不受阻碍,并予以必要的保护和协助。”如果丢失了(印有签证的)护照,还会有被非法拘留的可能。这就是为何在海外,护照被认为是仅次于生命的无比重要的东西。尽管如此,因为护照遗失、被盗来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日本人依旧接连不断。我担任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时,在阅读护照遗失原因中偶然看到,“有一个日本人在准备回国时,将护照连同垃圾一起扔掉了”,着实一惊。
为了自由顺利地返回日本,需要获得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颁发的新护照或者几天内有效的“归国渡航书”。之后再由当地的入境管理局在护照或渡航书上盖章,表示已经入境。只有证明你是日本国民,并证明你是合法地进入了所在国,才能从所在国离开并返回日本。证明国籍的护照或是证明在留许可的签证呈现出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个人以国家为前提才能被承认其存在,才能被赋予一定的权利与安全保护。这就是国际社会的现实。
日本国护照
如此,对于我们而言,国家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我们能够依靠国家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权利。国家也在回应着这种期待,国家存在的理由因此得以承认。对于近、现代主权国家来说,国家一方面体现为“对内主权”的行使,依靠警察力量确保治安稳定,依据法院裁决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体现为“对外主权”,通过外交和军事手段确保和平与安全。
国家利益的普遍性与多样性
从国际法角度来讲,国家一般被认为是具备①定居的居民,②确定的领土,③实际支配的政府,④同他国建立关系的能力这四个要素的有法律人格的国际行为体。如果把③和④结合在一起,则可以把国家当作由国民、领土、政府(主权)三个要素组成的国际社会的主体。由这三个要素构成的国家想要在国际社会中存续下去,就必须要始终维持这三个要素的存在,缺一不可。从这一点来看,确保国民安全、领土完整、主权独立是国家生死攸关的国家利益。
这种生死攸关的国家利益是所有国家普遍利益之所在。但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所处环境的不同,具体什么才是“生死攸关的国家利益”?例如,国民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其涵义也不尽相同。既然是国家利益,那么有多少国家就有多少种国家利益存在。
当前,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联合国成员国共有193个)。所有这些国家都拥有各自的国家利益。或一致,或冲突,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纷繁复杂。例如,“朝鲜半岛无核化”符合周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正因如此,这句话也被包括在六方会谈共同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之中。还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巴黎协定》,中国和美国也都加入其中(美国在特朗普任内退出)。一共有196个国家参与了该协定,可以说这一协定几乎考虑到了国际社会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然而情况并不一直都是如此,在中国东海和南海,针对海洋权益与主权问题,相关国家之间出现了分歧和争端,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冲突。
不仅是外交官和政治家,普通国民也有责任了解国际社会的现实,在认识到本国利益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其他国家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和平手段(对话或协商)妥善管控分歧,不断寻找和放大利益共同点,最终将其制度化(签订国际条约),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概而言之,因时应势调整国家利益,是外交的关键。
国家利益的调整
如何应对国家利益间的冲突以及随之而来的纷争?两次世界大战为我们理解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和平而进行的知识探索与学术讨论不断涌现,并很好地反映在政治上。在这一过程中,重视理性(法律和道义)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或理想主义idealism)与重视权力(power)的现实主义(realism),两者逐渐产生了对立。
自由主义旨在通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实现和平,现实主义则认为国家利益和实力是决定国际关系的关键,强调通过势力均衡实现国际秩序的稳定。
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将国际政治理论化、体系化的是美国政治学家汉斯·摩根索(1904—1980年)。摩根索在其著作《国家间政治》(1948年初版)中认为,国际政治就是国家追逐“权力政治”(power politics)的竞技场,国家在这其中不断追求“由权力界定的国家利益”。根据这一理解,摩根索试图把国际政治设定为与经济(被认为是“由财富界定利益”的领域)等相区分的独立领域。但是,国家追求的“由权力界定的利益”究竟是什么呢?对于权力和利益二者之间的关系,摩根索并未给出清晰的定义。这一点在之后还会有所触及,在此姑且先指出国家利益与权力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
关于国家利益,摩根索指出,“作为外交政策最低限度的要求,不能不提到国家的生存”,他将免受他国威胁的自我保护(维持领土的、政治的、文化的整体性),定义为永恒的、一般的、“首要的国家利益”。同时,在不同时代政治、文化语境中,例如,由于利益团体或政党等因素介入,随时变化着的国家利益是居于“第二位的国家利益”。在此基础上,把除了事关“国家生存与安全”的“首要的国家利益”之外的利益都视为“额外所得”,通过适当限制本国利益的做法来调整各国间的利益,和平便得以维系(通过外交获得的“协调后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