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基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我国农业从业者比重大、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低、税收调节能力弱、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低等问题制约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通过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等措施来实现。
一、中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作为重要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当前,中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中等收入者划分标准,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测算方法有五等份法、恩格尔系数法、基尼系数法、固定比例法、拟合收入分布函数法等。国家发改委测算,人均收入在4.1万~12.1万元可算作中等收入者(3),2010年中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为21.25%,低收入者比重为76.26%,高收入者比重为2.49%(4)。这表明中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低,低收入者比重大,高收入比重极小,尚未形成“橄榄型”收入结构。
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助于缓和目前中国因贫富差距造成的社会矛盾,有利于逐步形成“橄榄型”社会,使中等收入群体成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然而,基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仍面临一些主要问题。
二、中国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中国农业从业者比重大导致中等收入者人数较少
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而农村居民占人口总量的比重和农业就业人口比重都较大,制约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2015年,中国就业人口约7.7亿人,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分别为2.2亿人、2.3亿人和3.3亿人,所占比重分别为28%、29%和42%。中国是农业大国,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人口比重高达84%,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所下降,2000年时农业人口比重仍占一半,尽管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人口大幅缩小,但至今仍高达近30%。相比美国和日本农业就业人口比重仅为2%和4%左右的水平,中国农业就业人口比重较大。由于农业就业人口比重较大,而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农民中进入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比率极低,使得全社会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偏低。
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与中国农业从业者人均耕地面积较小有很大关系。目前,中国农业从业者人均拥有的耕地面积约为8亩;相比之下,耕地较少的中国台湾省人均耕地面积为24亩,是中国内地的3倍;与美国相比,中国农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更多,美国农业从业者人均拥有的耕地面积为1098亩,是中国的137倍。
图2-9 中国农业从业人口比重
资料来源:Wind资讯。
(二)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收入分配结构存在“双低”现象,贫富差距扩大。一段时期以来,中国收入分配结构存在“双低”现象。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由于政府收入对企业和居民收入存在挤压效应,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导致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等一系列经济内部结构失衡问题,成为培育中等收入者的障碍。二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主要表现为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工资增长低于国民经济增长,严重影响了居民消费。
同时,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个人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也影响到中等收入者和低收入居民收入的增长。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9281元,同比增长9.7%。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221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4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0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8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4544元。全年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其中,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增长0.4%。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3072元,比上年增长7.2%。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尽管有所下降,但仍超出国际警戒线0.4,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表2-3 全国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
续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
图2-10 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Wind资讯。
(三)较低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能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投入下,中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目前基本公共服务所涵盖的内容有限、保障程度较低,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足、个人负担较重、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短缺、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这些因素制约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
目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是工薪阶层,城镇低收入者和农村中高收入者是中等收入者的“预备队”。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中等收入者面临“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困境,现有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能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的待遇水平。随着大批中高收入的农村居民加快向城镇地区迁移,进城务工人员面临户籍限制、劳动力就业市场分离、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诸多融入问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均等发展,使得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待遇,处于城市边缘。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有限,而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增加了其后顾之忧,并且随时都有可能因房、因病等问题而降低生活水平,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
(四)现行的税收制度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能力较弱
中国税制结构对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不理想。中国国民贫富差距较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政府在税收方面采取了很多政策举措对居民收入分配进行调节,但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对高收入调节不力,对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约束不力,对弱势群体保护不力。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当前的税制结构并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使税制整体呈现出累退性,个人所得税对工薪收入的过分关注以及对财产性收入调节的缺位,增强了个人所得税税制收入分配逆向调节的特征,财产税的缺失导致富裕家庭大量财产游离于政府税收制度调节之外。
(五)中国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部分收入难以掌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已经形成政府部门推动建设的行业征信体系、地方联合征信体系和社会征信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征信体系格局。但征信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信用信息共享难度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发展。由于中国征信体系不健全,缺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无法实现居民经济状况调查与个人征信管理的整合,尚未建立包括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等内容的个人征信管理体系,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与合作,推高了行政成本,浪费社会资源,降低了信息的使用效率,导致家庭收入尤其是高收入家庭的收入难以全面掌握,部分灰色收入、非法收入逃避纳税,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
(六)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制约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均GDP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2015年中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但与第一位的美国仍有较大差距。2015年中国GDP为10. 86万亿美元(67.67万亿元),美国经济总量为17.94万亿美元,相当于中国的1.7倍。尽管中国GDP连续两年突破10万亿美元,但人均GDP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IMF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人均GDP为7571美元,远低于美国54370美元、英国45729美元、德国47773美元、日本36222美元,世界排名第99位(5)。IMF预测,到2018年中国人均GDP将达到1万亿美元,世界排名为第85位,到2020年将超过1.2万亿美元,世界排名第82位(6)。虽然中国的人均GDP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有所缩小,但仍存在3~6倍的差距,世界排名也仅在中等水平。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总量虽然上去了,但人均GDP仍处于较低水平,这是中国中等收入者比重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图2-11 中美GDP总量差距
资料来源:根据Wind资讯数据计算。
图2-12 中美人均GDP差距
资料来源:根据Wind资讯数据计算。
表2-4 主要国家人均GDP趋势及展望 单位:美元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IMF数据整理。
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越高。根据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平均汇率数据折算,2013—2015年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41美元、4713美元和4803美元,期间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128美元、40453美元和41643美元,约为中国的9倍。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除受发展水平的影响外,还受到收入分配的影响。
图2-13 中国和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来源:根据Wind资讯数据计算。
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加快城市化进程,这是让更多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的关键。稳步推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让更多的农民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同时,大力发展教育,积极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提升城乡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
初次分配应兼顾效率和公平,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再分配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防范贫富差距两极化。
(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减轻中等收入者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制变迁的担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流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问题,稳步推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让更多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
(四)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减少税收流失。
(五)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居民、企业、机构的信用水平,增强其信用意识。健全征信法律体系,明确监管主体,依托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推动公共联合征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社会征信水平。
(六)提升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发展阶段拐点,应通过释放中国人力资本红利空间、城镇化红利空间、改革红利空间、服务业发展空间、科技创新空间和“一带一路”拓展的新空间,进一步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潜力,为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积蓄力量,以期提升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