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雅文丛·从意识形态到道德法:齐泽克社会批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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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幻象的附属品(by-produces)状态

在目睹了幻象对公法的支撑和绞缠后,笔者必须强调,幻象本身也是一种秩序。幻象介于想象—符号界和实在界之间,是快感的想象—符号化形式。它是欲望的法则,是能指组织欲望的规范方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公式,这是最具说服力的欲望法则。每对和谐的情侣都必须相互符合对方的性指数,即使他们自身并不知道哪点正对伙伴的胃口。类似地,即使在最阴暗不齿的快感享乐中,比如大屠杀、强奸乱伦,我们也绝不能说人类回归了混沌,回归了原始的生命脉搏。相反,那是深陷幻象迷途的不可救药。

既然幻象是秩序和法律的化身,总表现为物质现实和符号结构,那为什么人们总是将其视为法律的内在逾越和反讽距离,而不能将其视为公法?即幻象为何不光明正大,普天同乐,反倒屈身公法的增补?

笔者认为,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符号阉割的双重性:当小孩遭遇父法阉割时,阉割并不剥夺什么,它只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姿态,其本身制造出其禁止的过量快感和幻象。既然幻象是通过秩序禁忌实现的,秩序和快感就分处两个不融合的层面。这也就是拉康欲望图表(graph of desire)欲望图表,即拉康用来说明主体欲望结构的地势学图表。在《主体的颠覆和弗洛伊德无意识中的欲望辩证法》中,拉康建立了该图表的四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才是完整的欲望图表(可参见本书第78页的“图1”)。其上下两层矢量线具有复制结构,分别是快感→阉割的无意识能指链、能指→声音的意识能指链。上层矢量线因为关系到冲动固着“$·D”以及为幻象、快感所支撑的大他者欠缺能指S(A/),下层失量线因为关系到大他者意义效果s(A)在大他者(A)中的回溯性生成,笔者分别称之为“冲动—快感层”和“能指—意义层”。要注意的是,这两层矢量是交织互动的:主体必须经过能指网络或大他者,产生要求和需要的裂口,才能生成欲望(要求-需要=欲望),并使快感、冲动回溯性地捆绑于S(A/);同时,主体的快感必须穿透S(A/),形成遮蔽大他者不一致的幻象,才能进入大他者能指效果s(A)中并诞生自我理想I(A)。齐泽克曾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中对这个图表的四个阶段做过较为详细分析(参见《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139-179页)。另可参考布鲁斯·芬克(Bruce Fink)在《逐字逐句的拉康》中的专门分析(参见Bruce Fink. Lacan to the Letter: Reading Ecrits Closely [M].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4:106-128)。中上下两层矢量:“冲动—快感层”和“意义—能指层”相互区别的含义。齐泽克亦说:“能指秩序(大他者)和快感秩序(体现为元物:the Thing),是截然不同的,它们之间的任何一致,从结构上讲,都是不可能的。”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M].季广茂,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71.幻象一般不属于公开的大他者法则层,而靠近“冲动—快感层”[大他者欠缺能指“S(A/)”下方]。它终究是符号阉割的附属性功能。幻象是伴随着父名阉割而诞生的副产品。

进一步说,在父法的符号化过程中,我们仿佛失落了某个从未有过的天堂:母性菲勒斯或母性快感。幻象正是对这种失落的虚拟叙事,它使符号界的结构性空白转化为某种客体的缺失,从而构建出欲望。客体小a遂承担了失落之物的职责,以不可能的“剩余快感”弥补着元物的缺失,召唤主体永无休止的追逐欲望之旅。而这一主体不再是阉割前假想的完满主体“S”,而是承受了符号界不可弥补之匮乏的被划杠主体“$”。因此,幻象(“$◇a”)总是伴随父名阉割和父法划杠而出现的产物,处于法律潜在的增补位置。对此,齐泽克说了一段精彩的话:


究竟什么才是符号阉割?它是让主体丧失某个根本不曾拥有之物的乱伦禁令。……阉割并不剥夺任何快感体验,而是在一系列体验中增加一个纯潜在性的、不存在的X。由于它的缘故,那个实实在在的体验突然变得若有所失,不太令人满意。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白菲勒斯作为阉割能指是如何运作的,它是标志欠缺的能指,这一能指在禁止主体接触X时,制造了它的幻象。Slavoj Žižek. The Plague of Fantasies [M].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7:19.


这段论述清晰地表达了禁止的法则和关于禁止之物X的幻象的关系,揭示了幻象“本质上是附属品的状态”。这里的X亦即客体小a,它是“欲望的原因”,一个负量,它像不可填补的黑洞附身在各色欲望客体上,使欲望无限转喻,并为永恒的欠缺赋形。拉康曾在《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中将其类比于康德的“否定量”(negative quantities):“康德提出了一个如此新鲜的概念‘否定量’,唯有借助它的干预,主体的有限和欲望的无限之间的调和才可能发生。否定量,就是我们为支持阉割情结——即菲勒斯客体所产生的负效应——而寻找的术语。”Jacques Lacan. The Four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Psychoanalysis [M]. London and New York: W. W. Norton, 1981:252-253.

那么,有没有可能让幻象克服律法的附属品状态,成为公开的法律?有没有可能人类在规则中赤裸裸地上演快感和欲望呢?有没有可能秩序就是快感,律法就是罪孽呢?齐泽克认为,这正是变态狂,也包括极权主义者、原教旨主义者等人的暴虐行径。他们公开理性地展演法律,同时也充分享乐,因此有时比正常人更能透露幻象和欲望的真相。除了变态狂更多地使幻象进入公法,电影也有同样的作用。它直面幻象,暴露欲望和力比多的运作机制,展现常人不敢面对的暴力血腥、淫荡乱伦、贪婪权欲。因此,齐泽克有两部评说电影的著作,分别为《变态狂电影指南》和《变态狂意识形态指南》。流行电影总是变态者的艺术,透露人们的欲望真相。


变态狂是标准的“内在逾越者”:他揭露、演出、实践那支撑着主流公共论述的秘密幻象。斯拉维·纪杰克.神经质主体[M].万毓泽,译.台北:桂冠出版社,2004:342.有改译词。

性变态的根本悖论不正是变态狂成功回避了“本质上是附属品状态”这一死局?当施虐—受虐狂投入他的场景,他分秒不歇地“紧密操控”,高高在上,像舞台导演那样指挥施令,但他感受到比直接的激情沉浸更强烈的快感。Slavoj Žižek. The Plague of Fantasies [M].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7:20.另外,齐泽克分析道,曾有神学家(如阿奎纳)坚称天堂里也有性,亚当夏娃也交媾,而且他们感受的快感甚于凡人。他们和我们的关键区别在于他们的交媾保持了某种节制,没有失去自制。这无形中揭示了天堂是性变态的王国:那时,秩序和快感结合在一起,快感不再是法律的附属性状态。齐泽克在此没说的是,在拉康学说中,最崇高的道德法和超越性别的爱情也是如此,它并非超我指令的变态享乐,而是超越符号界的女性享乐(female jouissance)。


齐泽克认为,正常情况下,律法阻塞了通向享乐的道路,由此产生欲望,正如弗洛伊德笔下的“原始父亲”,他下达残酷禁令反倒激发了儿子们的欲望。炽情私法(幻象)也就有必要成为薄情公法的补充;而在性变态的情况下,父法仪式没有完成,欲望本身制定出律法,变态者将享受快感的大他者直接视为律法力量,比如受虐狂将性伙伴推上宝座要求所有人都服从他的号令。

同样,在社会历史场景中,变态狂自以为是大他者意志或欲望(西方政治经济霸权、神旨)的工具,公开地展演大他者欲望的法则,使本来潜匿的、禁忌的享乐规则肆无忌惮地占据了公法的位置,侵袭社会的公共秩序空间,比如斯大林集团的大清洗、宗教集团排斥异己的恐怖袭击。主体在残害和杀戮他者时宣泄快感、满足欲望。那并非主体在自主负责地行动,而是他在代大他者行动,在执行大他者的快感和意志,自身享乐和大他者享乐重合,秩序层面和快感层面合而为一。那是一个乾坤颠倒、天昏地浊的时刻。主体不再需要独自承担责任,大他者顺带担负了他不敢直面的罪恶。既然如此,还有什么罪行不能如节庆礼花般漫天爆发呢?对此,齐泽克引用了拉康对《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名句的反转形式,宣称:“如果上帝存在,那一切(罪行)都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