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专题史第16卷:国共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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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的主要诉求

(一)进行初步交涉

毛泽东在8月28日下午到达重庆后,即对记者发表谈话,表示:“目前最迫切者,为保证国内和平,实施民主政治,巩固国内团结。国内政治上军事上所存在的各项迫切问题,应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加以合理解决。”(75)毛泽东把政权和军权的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并以和平、民主和团结为诉求。

8月29日上午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在林园和张治中先就有关谈判的内容及程序等问题进行讨论;下午蒋介石与毛泽东进行直接会谈,蒋介石表示一切问题愿听取中共方面的意见;国共双方的其他谈判代表也从下午5时作初步商谈,商讨此次所欲解决的问题;晚上,双方的谈判代表继续就谈判的原则、方针及程序作长时间的讨论,双方同意先进行一般性的意见交换。是日蒋介石在几经考虑后,拟出对中共的谈判方针:“(一)不得于现在政府法统之外来谈改组政府问题。(二)不得分期或局部解决、必须现时整个解决一切问题。(三)归结于政令、军令之统一,一切问题,必须以此为中心也。”(76)

接下来三天国共双方的代表继续就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意见交换。其间,8月30日下午双方商谈政治及军事问题的解决方案,31日下午双方谈判代表则就政治会议设置及中共军队的问题继续商谈。王世杰与毛泽东于9月2日上午在桂园进行商谈,就政治会议等八项问题先行讨论。蒋介石考虑采取主动的做法,并订出若干方略:“准予整编共军为十二个师,如其真能接受政令、军令,则政治上当准备委派共党二人,并予以一省之主席,以观后效。”(77)是日晚上,蒋介石与毛泽东进行第二次商谈,双方就中共军队编组数目、军队驻地、中共控制区(解放区)、政治会议及国民大会代表等问题进行沟通。双方商讨时,蒋介石曾特别就军队编组提出“中共军队可改编为十二师”,惟毛泽东并未答复。(78)

(二)共产党的诉求

9月3日上午王世杰与毛泽东继续进行会谈,毛泽东提出“要求改编中共军队为四十八师”等诉求,王世杰则认为不可能。(79)蒋介石认为“余以极诚对彼,而彼竟利用余精诚之言,反要求华北五省主席与北平行营主任皆要委任其人,并要编组其共军四十八万人,此为余所提之十二师之三倍,最后将欲廿四师为其基准数乎?”是日下午周恩来与王若飞提出谈判要点,具体设定谈判的主要议题并陈述共产党方面的谈判诉求。其内容包括:

一、确定和平建国方针,以和平、团结、民主为统一的基础,实行三民主义(以民国十三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宣言为标准)。

二、拥护蒋主席之领导地位。

三、承认各党各派合法平等地位并长期合作和平建国。

四、承认解放区政权及抗日部队。

五、严惩汉奸,解放(应为散——编者注)伪军。

六、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

七、停止一切武装冲突,令各部队暂留原地待命。

八、结束党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

九、政治民主化之必要办法:

(一)政治会议即党派协商会议,以各党派代表及若干无党派人士组织之,由国民政府召集,其讨论事项如下:

1.和平建国大计。

2.民主实施纲领。

3.各党派参加政府问题。

4.重选国民大会。

5.复员善后问题。

(二)确定省县自治,实行普选,其程序应由下而上。

(三)解放区解决办法:

1.山西、山东、河北、热河、察哈尔五省主席及委员由中共推荐。

2.绥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广东六省由中共推荐副主席。

3.北平、天津、青岛、上海四个直辖市由中共推荐副市长。

4.参加东北行政组织。

(四)实施善后紧急救济。

十、军队国家化之必要办法:

(一)公平合理整编全国军队,分期实施,中共部队改编为十六军四十八个师。

(二)重划军区,实施征补制度,中共军队集中淮河流域(苏北皖北)及陇海路以北地区(即中共现驻地区)。

(三)保障整编后各级官佐。

(四)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工作。

(五)设北平行营及北平政治委员会,由中共推荐人员分任。

(六)安置编余官佐。

(七)解放区民兵由地方编作自卫队。

(八)实行公平合理之补给制度。

(九)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十一、党派平等合作之必要办法:

(一)释放政治犯。

(二)保障各项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禁令。

(三)取消特务机关(中统、调统等)。(80)

(三)国民政府的态度

针对共产党代表提出的谈判要点,国民政府方面在9月3日随即答复。蒋介石于4日上午9时在德安里官邸对国民政府方面的谈判代表做进一步的指示,认为在必要时可将双方的提案发表,并将双方的谈话记录通知美国与苏联大使。其要点如下:

一、军队问题,关于中共军队之编组,去年张(文白)王(雪艇)两氏与中共代表林伯渠在西安商谈时,已允予整编为八个师至十个师,嗣后余因顾念事实,后于去年冬国民参政会议席上,允予编组为十个至十二个师。现在抗战结束,全国军队,均须缩编,情势已不相同,但余之诺言,仍为有效,不过此十二师之数,乃中央所能允许之最高限度。

至于军队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具体方案,经双方商讨决定。

二、解放区问题,中共方面所提解放区,为事实所绝对行不通者。吾人应本革命者精诚坦白之精神与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要中共对于军令政令之统一,能真诚作到,则不仅各县行政人员中央经过考核可酌予留任,即省行政人员,如主席,中央亦必本“用人惟才”之旨,延引中共人士参加。

三、政治问题,日前谈话中毛泽东询余对此一问题,如何解决,余答以现在战事完结,拟改组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政治会议,由各党各派人士参加,共同参与政治。至于中央政府之组织与人事,刻因国民大会即将召开,拟暂不变动,一俟国民大会集议,新政府产生之时,各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均可依法参加中央政府。但中共方面如现在即欲参加中央政府,中央亦可予以考虑。

四、国民大会问题,毛泽东氏询及国民大会将如何召开?余答以已经当选之国民大会代表,仍应有效,中共方面如欲增加代表,则除已当选者外,可以酌量增加名额。(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