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志(199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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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蓝田县房地产管理所(简称“房管所”)成立于1980年5月,代表政府行使房地产管理职能。1991年4月成立蓝田县产权产籍管理办公室,与房管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3年12月,房管所编制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5年3月成立蓝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是年4月成立蓝田县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房管所。房管所隶属蓝田县建设局,行使产权产籍管理、交易、安鉴、房管、物管、租赁等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办理房屋转让、抵押、变更、置换、继承、赠予等手续,核发产权证;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物业企业备案登记,对物业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公房维修管理等。1990~2010年共核发房屋产权证17328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4361份,办理房产过户7853份。1996~2010年对房屋安全鉴定36.98万平方米,公房维修14455平方米。2002~2010年,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1个。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陕西省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厅审批。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主要反映在对县域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初审,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审批程序是在县发改委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审批、核准、备案);在县国土局办理项目土地预审手续;在县环保局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的主要资料:申请表、土地预审意见、环评意见、项目批文,征地协议、用地位置地形图等;在省、市、县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已办妥的土地使用证,项目批准文件,人防、气象、消防等部门审核意见和相关技术资料等);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在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理、质量监督手续;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开工放(验)线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必须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方可销售。

一、公房(私改房)管理

蓝田县房管所管理的公房是1960年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城镇私人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归公而来的,曾先后由城关镇政府、商贸委代管。从1983年起,按照房屋归口管理有关精神,交由房管所直接管理。私改房主要分布在东街南段、玉泉路南段、白云寺巷、西街等地段。1960年共改造176户,其中大房164间,面积3452.8平方米;厦房96间,面积995.94平方米;非住宅大房489间,面积10610.7平方米;厦房236.5间,面积2361.71平方米。1988年按照有关精神,开展落实私改房政策工作,返还房屋71户,其中大房192间,厦房89间,面积4986平方米;保留收归国有的大房411间,面积10073.93平方米;厦房244.5间,面积2437.27平方米。这些私改房大部分在县城建设中拆除,截至2010年保留下来的公房共计大房75间,厦房11间,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全部向外出租,大部分用于房屋修缮,1996~2010年修缮房屋14455平方米,余资归房管所。

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1985年成立蓝田县房屋普查办公室,对全县城镇房屋进行普查和发证工作,产权产籍管理由此开始。1991年4月,成立蓝田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公室,凡单位建房均要求提供用地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计划立项报告、定点批复、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建筑图纸等相关资料手续;对自有房亦要求提供土地来源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资料;对转证或变更的房屋,均要求提交申请房主变更登记,按照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审核产权、绘制权证等登记程序,核发房屋产权证。1990年至2010年,共办房屋产权证17328户,其中为单位办理1973户,为个人办理15355户。1990年办理房产过户9户,2010年办理房产过户2400户,是1990年的266.67倍。1990~2010年共办理房产过户7853份。

三、物业管理

1990~2000年,单位建房越来越多,物业管理很不规范,物业管理主要由小区自行推荐或选举本小区人员组成管理小组进行管理,负责收缴水电费、清运垃圾、打扫公共卫生,遇到大的维护修理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但往往意见难统一,停电停水现象时有发生。1996年前只有蓝田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的蓝新小区和120户小区规模较大,小区建成后由开发公司自建自管,管理相对较好。2001~2010年,居民小区建设快速发展,大部分物业管理由开发公司管理。2008年蓝田县吉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为蓝田县第一家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3级,从业人员10人,存档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0份,驻地蓝田县工业园区蓝梦园小区。管理范围有长虹小区、蓝梦园、金山角、飞扬小区、中佳花园、东新小区三号楼、农副小区、怡景花园等项目。

表5—4—69 蓝田县1990~2010年房管业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