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本研究的方法论及研究方法
1.4.1 本研究的方法论
“认识论是处理认识者(研究者)与被认识(研究)的对象之间关系的本质的问题,方法论是解决认识者(研究者)应如何发现知识(解决问题)的问题。”
我们在决定采用何种方法进行学术研究的时候,会受到研究者方法论立场的影响。方法论是一种规范和厘清研究中探寻程序的思维方式,是对在实践中得到的检验手段的反思。这种思维方式与反思是基于研究者对所使用的具体研究方法进行哲学层次上的思考,包括理论以及对研究如何进行或必须怎样进行的分析。
在社会研究中,如何处理量化(定量)研究和质性(定性)研究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社会研究方法的重大问题。在对社会研究方法论的讨论中,学者们普遍认为,量化研究与实证主义方法论是联系在一起的,而质性研究是与非实证主义相联系的。在关于两种方法的早期讨论中,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往往被人们看作是互相对立、非此即彼的关系。“自韦伯以后,人们认识到由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任何社会现象或社会行为都存在主观性和客观性两个方面,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对于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现象都是不可缺少的。只有把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对社会现象本质的认识,发现其中的规律。”
20世纪80年代以后,混合方法研究得到飞速发展。混合研究方法背后的哲学基础是实用主义,以皮尔士、杜威、罗蒂为代表,他们关注实用以及问题的解决方法。实用主义认为:“第一,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可用于一个单个的研究;第二,在研究中,研究问题是最重要的事情,它比方法选择或哲学世界观更为重要;第三,应该放弃在后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之间进行选择的强迫二分法;第四,应该放弃使用‘真理’和‘现实’等形而上学的概念;第五,应该用一种实用的、应用的研究哲学来指导方法论选择。”实用主义主张在研究中依据问题选择方法,而不是依据范式选择方法,同时,实用主义认为,价值并非中立,承认研究者的价值观在分析和解读结果时所发挥的作用。
定性和定量两种类型的混合研究可以表现为几种方式:一种是按顺序使用不同的类型,先使用某一类,然后再用另一类;另一种方式是在研究中平行或同时采用两种类型。例如,德雷斯勒曾用过顺序方式,他试图研究生活在美国南部社区的非洲裔美国人抑郁情绪的发生是如何受到各种家庭因素、生活方式和家庭资源影响的。他先是用了定性研究,进行了开放式的民族志访谈;然后进行了定量的问卷调查,并由此获得了用于统计分析的数据。
在本研究中,笔者采用实用主义的主张,将依据研究问题选择研究方法,既运用定量研究,也运用定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