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成长的道路
我开始写这部分章节时,碰上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聪明。这一点我一向知道。我记得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遇到我跟我的玩偶娃娃待在一块儿,我总对她说:“小宝贝,你很清楚我并不聪明,你对我一定要有耐心,这才是个好孩子!”所以遇到我一面忙着做活计,一面把我内心的所有秘密全诉说给她听时,她总靠坐在一把大扶手椅上,抬起那张漂亮的脸儿,翘起鲜红的嘴唇,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现在想来,也许并不是注视着我,而只是茫茫然地注视着。
亲爱的好宝贝!我生来非常胆小,不大敢跟人说话,也从不敢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白天下学回家,我奔上楼梯,跑进自己的房间,总说道:“哟,你这亲爱、忠实的小宝贝,我早就知道你在等着我回来!”然后我就坐到地板上,靠着她那把大椅子的扶手,把我们分别后我所看到的一切全都告诉她。这种时候,我心里总感到多么宽慰啊!现在,回想起这些情景,我几乎要哭出来了。那时候,我总是很喜欢观察注意——并不是目光敏锐地,噢,不是!——只是默默地观察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心想我倒想更深入地了解它们。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机敏。遇到我当真热爱一个人时,我就似乎心明眼亮。不过就连这一点,可能也是我自我夸张罢了。
从我有记忆的日子起,我就由教母抚养着——就像神话里的一位公主,只是我生得并不漂亮。关于教母,我也只知道她是我的教母。她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女人!每逢星期日总上教堂去三次,星期三和星期五还去做早祷;每逢有讲道,她总去听,一次也不错过。她生得很美,要是她肯笑一笑,那一定跟仙女一样(我以前总这么想),但是她始终就没有笑过。她总是庄重、严格。我想,她是自己太善良了,所以看到其他人的丑恶,使她一辈子都蹙起了眉头。即使把孩子和大人之间的种种不同之处全都撇开,我仍然觉得自己跟她大不相同;我感到自己这么卑微,这么低下,又和她相去这么一大截,所以我在她面前始终不能感到无拘无束——不,甚至始终不能像我所希望的那样爱她。想到她那么善良,而我又这么不配,我心里就感到十分难受。我总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一副较好的心肠,所以我常常跟亲爱的旧玩偶娃娃谈起这件事,不过尽管我本该爱我的教母,而且也觉得,倘若自己是一个较为善良的姑娘,我就必须爱她,但是我始终就没有爱过她。
很可能,这一点使我比生来更为腼腆、更为胆小,还使我把玩偶小宝贝当成唯一可以自由自在相处的朋友了。可是,当你还是一个小小孩儿的时候,出了一件事,使我这种腼腆孤僻的性情更为突出。
我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我的妈妈,也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我的爸爸,不过我对我的妈妈比较关心。我记得很清楚自己从来没有穿过一件黑色的丧服,也从来没有人领我去看我妈妈的坟墓。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妈妈的坟墓在哪儿。然而,除了为我的教母祷告外,也从来没有人教我去为任何亲属祷告过。我们唯一的女仆雷恰尔嫂(另一位非常善良的女人,不过对我却很严厉)等我睡上床,来把我的蜡烛拿走时,我不止一次拿我的这件心事和她谈,可是她只是说:“埃丝特,晚安!”说罢就撇下我走开了。
我在附近的那所学校走读,尽管学校里另外有七个女孩儿,尽管她们全管我叫小埃丝特·萨默森,可我却从来没有上她们家去玩过。她们确实全都比我大(我在那儿最小,年龄比她们全小很多),不过除了年龄,除了她们比我聪明上许多和十分懂事外,我们之间似乎还有一种其他的隔阂。在我上学的第一个星期里(这件事我记得清清楚楚),使我非常高兴的是,有一个女孩儿邀请我到她家去参加一个小晚会。可是我的教母却写了一封很不客气的信代我回绝了,我于是没有去成,从此根本就没有出去过。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别人过生日就不用去上学,可是我过生日,还是得去。我从那些女孩子互相的讲述中知道,她们过生日时,家里总欢欢喜喜地庆祝;我过生日从来没有那样。我的生日在家里是一年中最令人伤感的一天。
除非是我的虚荣心欺骗了我(我知道这是可能的,因为我可能很爱虚荣,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尽管,说真的,我并没有自知之明),要不然我的感情一受到激发,我的理解力也会活跃起来。这一点我在上文已经说过了。我的性情很温柔;倘使我再不止一次遇到上次生日那样的创伤,我也许还会像上次那样痛苦。
晚饭以后,教母和我坐在炉火前面、桌子旁边。大钟嘀嗒嘀嗒,炉火噼噼啪啪;房间里,甚至整幢屋子里,都听不见什么其他的声音。我也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我偶然从针线活儿上抬起头来,怯生生地望到桌子对面的教母身上。我看见她脸上闷闷不乐地望着我:“小埃丝特,你要是没有生日,你要是根本没有诞生到世上来,那就好多啦!”
我禁不住哭出声来,抽抽噎噎地说道:“啊,亲爱的教母,告诉我,求求您告诉我,妈妈是不是在我生日的这天死掉的?”
“不是,”她回答,“别再问我了,孩子!”
“噢,求求您告诉我点儿她的事情。亲爱的教母,请您现在一下全告诉我吧!我做了什么伤害到她的事?我是怎么失去了妈妈的?我为什么和其他的孩子都不一样,为什么这是我的过错呢,亲爱的教母?不要,不要,不要,不要走开。噢,跟我说说!”
我当时的那份惊恐超过了我的悲伤;我拉住了她的衣服,朝她跪下。她一直在说:“让我走吧!”可是这时她却站住了脚。
她那张阴沉沉的脸对我具有莫大的威慑力,使我在心情十分激动中一下止住了。我把一只不住哆嗦的小手伸出去想握住她的手,也就是说以我最大的诚挚心情想恳求她宽恕,但是她朝我一望,我又把手缩了回来,放到自己怦怦乱跳的心坎上。她把我扶起来,自己又在椅子上坐下,让我站在她面前——我到今天还能看到她那紧锁着的眉头和那只尖尖的手指——用冷冰冰的、低沉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道:
“埃丝特,你母亲是你的耻辱,你也是她的耻辱。将来有一天,而且时间也不会太长,你对这一点会明白的;你一定也会感到这样,因为对于这种事,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感觉。我已经宽恕了她带给我的这份痛苦,”但是她脸色并没有温和下来,“我不愿意再去多提这件事,尽管这份痛苦只有我这个深受其害的人才能体会,你是永远无法体会的,任何别人也永远无法体会。至于你,这个不幸的姑娘,从你第一个倒霉的生日起,你就成了孤儿,受到耻辱。你要听从《圣经》上的话,每天祈祷,恳求别人的罪恶不至于降临到你的头上。忘掉你的母亲,让所有其他的人为了她那不幸的孩子,也忘掉她。他们这样做就是对她的那个孩子大发慈悲。你现在走吧!”
可是我正预备从她面前走开时——我当时完全吓呆了!——她又叫住了我,说道:
“生到世上来就给这样一片阴影笼罩着的人,一生就得准备好谦虚、忘我、勤奋地工作。埃丝特,你和其他的孩子不同,因为你不像他们那样,是由于普通的罪恶与上帝的惩罚而出生的。你可大不一样。”
我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里,悄悄上了床,把玩偶娃娃的面颊贴在我泪水濡湿了的脸上;我把这个唯一的朋友搂在胸前,大哭了一场后才睡着了。尽管我并不大了解自己的悲伤苦恼,我却知道,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的心里带来欢乐,而且世上也没有一个人爱我,像我爱我这个玩偶娃娃这样。
哎呀,哎呀,想想看,我们俩后来在一块儿单独待了多少时候啊,我对玩偶娃娃讲了多少遍我生日的事情。我还向她吐露说,我要尽一切可尽的力量来弥补这种与生俱来的过失(关于这一过失,我自认为既有罪又无罪),而且等我长大成人后,一定要勤劳知足,心地善良,要替人家做些好事,办得到的话,还要博得人家的爱护。我一想到这件事,就禁不住流下泪来——希望这并不算是自我放肆。我生性十分愉快。这一点我感到十分快慰,但是泪水还是禁不住要流下来。
好啦!我现在已经把泪水擦干,又可以适当地说下去了。
在那次生日以后,我感到教母和我之间更为疏远,并且深深地意识到我在她家里占的地位本来应该是空着的,因此尽管我内心里十分感激她,我却觉得她比以前更难接近。我对同学们也有同样的感觉,对寡妇雷恰尔嫂也有同样的感觉。咳,就连对她感到骄傲的那个女儿也是如此。她那个女儿每隔两星期总来看她一次。我变得十分孤僻、默不作声,尽力用功学习。
一个晴朗的下午,我带着书本和讲义夹,望着自己身旁长长的身影,从学校回到了家里。在我像平日那样悄悄走上楼,到自己房间去的时候,教母从客厅门里看到了我,把我叫了回去。我看到有一个陌生人和她坐在一块儿——说真的,这可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那是一位身材魁梧、自命不凡的绅士,穿着一身黑衣服,打着一条白领带,挂着几只很大的金印章表坠,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小手指上还戴有一枚很大的印章戒指。
“就是这孩子,”教母压低声音说,接着她又用她生来的那种严厉口吻说道,“先生,这就是埃丝特。”
那位绅士戴上眼镜,望着我说道:“过来,亲爱的!”他和我握握手,让我把帽子摘下。这时,他一直盯着我看。等我把帽子摘下来后,他喊了一声“啊”!接着又说了一声“不错”!后来,他又摘下眼镜,折起来收进一只红盒子去,接着朝后靠在扶手椅里,两手摆弄着那只眼镜盒,又朝教母点了点头。教母见到他点头后,说道:“埃丝特,你可以上楼去了!”我向那位绅士行了个屈膝礼,就离开了。
大概又过了两年,我快十四岁的时候,一个可怕的夜晚,教母和我坐在壁炉旁边。我在大声朗诵《圣经》,她在静听。我像一贯的那样九点钟总下楼来读《圣经》给她听。那天晚上,我正念着《约翰福音》里那一段:当他们把那个行淫的妇人带到救世主面前,救世主如何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1]
我正念到这儿,教母一下站起身来,我只好停下了。教母一手摸着头,用一种可怕的嗓音,大声念着《圣经》上的另一些章节:
“‘所以你们要儆醒,……恐怕他忽然来到,看见你们睡着了。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儆醒’!”[2]
她站在我面前,背诵着这些词句时,兀地一下倒在地板上。当时,我倒是用不着高声喊叫,因为她当时的声音响彻了整幢房子,就连大街上也听得见。
人们把她放到了床上。有一个多星期,她一直躺在那儿,外表上没有多大变化,脸上像雕刻出来的那样,还是我如此熟悉的那副端庄坚决、愁眉不展的愠怒神情。白天夜晚,我多次伏在她的枕边低声对她说话,好让她听得更清楚点儿;我吻她,感谢她,为她祈祷,求她宽恕我,并为我祝福,恳求她向我怎样稍微表示一下她还认识我,或听得见我说的话。不,不,不,她脸上一点儿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最终,甚至在她去世以后,她还是那样铁板着脸。
我那可怜、善良的教母下葬后的那天,那个穿黑衣服、打白领带的绅士又出现了。雷恰尔嫂来叫我。我发现他仍旧坐在上次那个位置上,仿佛始终没有离开过似的。
“我姓肯奇,”他说,“孩子,你大概还记得,林肯律师学院的肯奇-卡博伊事务所的。”
我回答说,我记得先前见过他一次。
“请坐——坐得挨我近点儿。别难受了,难受也没用。雷恰尔嫂,故世的巴巴丽小姐的事情你很清楚,我用不着再来告诉你。现在,她去世了,财产也跟着她去了。至于这位年轻的小姐,现在她的姨母去世了——”
“我的姨母,先生!”
“现在,再隐瞒下去并没有好处,那就明说了吧,”肯奇先生圆滑地说,“事实上是姨母,尽管从法律上讲不是。别难受!别哭!别哆嗦!雷恰尔嫂,我们这位青年朋友一定听说过那桩——嗯——贾戴斯控贾戴斯案吧。”
“从来没有听说过。”雷恰尔嫂说。
“这可能吗!”肯奇先生举起他那副眼镜,接口说,“我们这位青年朋友——请你不要难受!——你从来没有听说过贾戴斯控贾戴斯案吗?”
我摇摇头,心里感到很惊讶,不知道这个案件究竟是什么。
“没听说过贾戴斯控贾戴斯案吗?”肯奇先生说,一面从眼镜上边望着我,还轻轻地摆弄着眼镜盒,仿佛抚摩着什么玩意儿似的,“没听说过大法官法庭的一件最大的案子吗?没听说过贾戴斯控贾戴斯案吗——咳——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大法官法庭业务上的一座纪念碑。在这件案子里,我得说,那个法庭所熟悉的每一项争端、每一种意外情况、每一件巧妙的推定、每一种诉讼程序,都一再重复地反映出来。除了在这个自由、伟大的国家里,这样的案件是不可能有的。我得说,雷恰尔大嫂,”我恐怕他是以为我没有留心在听,所以才转向雷恰尔嫂的,“贾戴斯控贾戴斯案花掉的费用,到这会儿为止,总共已经有六万到七万英镑!”肯奇先生说完便又向后靠在椅背上。
我觉得自己实在缺乏知识,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对于这个问题完全莫名其妙,就连这时,对它仍旧一无所知。
“她当真从没听说过这件案子吗?”肯奇先生说,“真令人惊讶!”
“先生,”雷恰尔嫂回答,“巴巴丽小姐现在已经和六翼天使们[3]待在一块儿啦——”
(“我肯定也希望是如此。”肯奇先生彬彬有礼地说。)
“——她生前只希望埃丝特知道那些对她有用的事情。除了从这儿学到的东西外,她什么别的全都不知道。”
“好!”肯奇先生说,“总的说来,这样很恰当。现在,说到正题上来,”他对我说,“巴巴丽小姐是你唯一的亲属(这指的是,事实上是你的亲属,因为我不得不说,根据法律,你是没有亲属的),既然她去世了,我们自然不能指望雷恰尔嫂——”
“哎呀,自然不能!”雷恰尔嫂连忙插嘴说。
“一点儿不错,”肯奇先生表示同意,“不能指望雷恰尔嫂来负责抚养你(请你不要难受)。大约两年前,我受人委托,向巴巴丽小姐提过一项建议,虽然当时遭到拒绝,可是据我理解,万一出现了眼下这种悲痛的事情,还是可以重提出来。现在,这件悲痛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可以接受我来重新提出这项建议。假如我现在公开声明,在贾戴斯控贾戴斯案及其他事务中,我是代表一位非常高尚同时又古怪特别的人,难道我会抛开自己职业上的审慎,做出什么损害自己信誉的事情来吗?”肯奇先生说完,又向后靠在椅背上,十分镇定地望着我们两个。
他似乎最喜欢听自己说话的声音。这一点我也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的声音温和、圆润,字字都铿锵有力。他自己显然也十分满意地听着,有时候还对自己的节奏轻轻地点点头,或是一摆手来着重一句话。那时候他确实已经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尽管我还不知道他是在模仿他的当事人,一位显赫的爵爷,也还不知道人们一般全管他叫能言善辩的肯奇。
“贾戴斯先生,”他接着说下去,“知道我们这位青年朋友的——我得说——凄凉处境后,提议把她安置在一所第一流的学校里,让她在那儿完成她的学业,生活舒适,得到种种合理的要求,获得第一流的培养,可以遵照她的身份——要不要我说,是上帝赐给她的那种身份——在生活中履行她的责任。”
我听了他说的话,又看到他说话时那种动人的态度,心里着实十分激动,尽管我极力想说,我却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贾戴斯先生,”他接着说下去,“并没有提出什么条件,只希望我们这位青年朋友,在他没有知道并没有表示同意以前,随便什么时候都不要自行离开学校,还希望她用功学习,在各方面都取得好的成绩,这样将来她可以靠它们自行谋生。同时希望她能踏上光明正大的生活道路,等等等等。”
当时,我比先前更说不出话来了。
“现在,我们这位青年朋友有什么话想说吗?”肯奇先生继续说下去,“别急,别急!我先停下听听她的回答。但是别急!”
一个贫困的姑娘,对送到面前来的这样一份好处,尽力想说点儿什么呢,这一点用不着我来重复了。她当时所说的话如果值得重复一遍的话,我说出来倒是很便当。至于她当时的感觉,以及将来临终时所会有的感觉,那我就不能细说了。
这一次会面是在温莎[4],据我所知,也就是我有生以来一直没有离开过的那个地方。整整又过了一星期,我带着充足的生活必需品,坐上了驿站马车,离开温莎到里丁[5]去了。
雷恰尔嫂人太好,分别时居然能无动于衷,可是我却并不那么好,竟然痛哭了一场。我想,和她一块儿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对她本该比较了解,本该得到她的钟爱,使她在这次分别时感到难受的。但是当她临别时只在我前额上冷冰冰地吻上一下,像石头门廊上落下来的一滴雪水那样——那天倒确实是个严寒的日子——我感到如此痛苦和内疚,禁不住抱着她说,我知道,这全是我的不好,所以这次分别时她并不觉得太难受!
“倒不是这样,埃丝特,”她回答,“是因为你的不幸的身世[6]!”
马车停在草坪上那扇小门前——我们听见车轮的声音后,才走出来——这样,我怀着忧伤的心情离开了她。她没等我的箱子给放到车顶上,就回进屋子去,把门关上了。我噙着眼泪,回过头,从车窗里望着那所房子,直到看不见为止。教母把她仅有一点儿财产全留给了雷恰尔嫂;有些东西还准备拍卖;有一块上面织着玫瑰花的旧炉边地毯在我看来,是世上我所见到过的最好的东西,这时候就挂在屋外霜雪之中。一两天前,我就把那个亲爱的旧玩偶娃娃放在它自己的头巾里裹好,把它悄悄地——现在说起来我真有点儿不好意思——埋在花园里遮着我窗户的那棵大树下面。除了我的鸟儿外,我没有剩下什么其他的伙伴了;我把我的鸟儿连笼子随身带走。
等我看不见那所房子后,我便朝前在那低低的座位边上坐定——鸟笼就放在我脚边的麦秆堆中——从高高的车窗里朝外眺望;我只看见一棵棵凝霜的树木,活脱儿就像美丽的水晶柱;昨夜的一场大雪使田野全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平原;太阳红彤彤的,却并没有发出多少热来;溜冰和滑雪的人已经把冰上的雪冲开了,所以那儿的冰就像金属一样黑沉沉的。马车里我对面座位上坐着的是一位绅士,他身上裹着那么多衣服,显得非常臃肿;他坐在那儿,愣愣地注视着另一扇窗外,根本就没有注意我。
我想到去世的教母,想到那天晚上给她读《圣经》的情景,想到她躺在床上那副愠怒呆板的严厉神情,想到我正要去的那个陌生地方,想到我要在那儿遇见的人们——他们会是些什么样的人,会对我说些什么话。这时候,马车里一个人声使我吓了一大跳。
那个声音说道:“真见鬼,你哭点儿什么?”
我大吃一惊,竟然说不出话来,只好小声回答道:“先生,您是说我吗?”我当然知道,说话的一定是那位裹了许多衣服的绅士,尽管他依然望着车窗外边。
“不错,是说你。”他转过身来说。
“先生,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在哭。”我支支吾吾地说。
“不过你确实在哭,”那位绅士说,“瞧这儿!”他从车厢的另一边角落里抬起身,换坐到我正对面,用他那毛皮镶边的大袖口轻拂了一下我的眼睛(但是并没有碰痛我),让我看看袖口上湿的泪水。
“瞧!现在你知道你是在哭了吧,”他说,“是不是呢?”
“是的,先生。”我说。
“你干吗哭?”那位绅士问,“你是不愿意上那儿去吗?”
“上哪儿,先生?”
“上哪儿?嗐,当然是上你现在去的那地方啰。”那位绅士说。
“我很乐意上那儿去,先生。”我回答。
“这不结啦!那么就高高兴兴的!”那位绅士说。
我觉得他这人很怪——至少就我从他身上所能看到的情形来说,很怪,因为他身上裹着许多衣服,只露出他的下巴颏儿来,脸也几乎全给皮帽子遮着,两片宽大的皮护耳紧贴着他的面颊,在下巴颏儿下紧紧扎着。不过这时候我已经镇定下来,不怕他了。我于是告诉他,我想我刚才哭,一定是因为我教母去世了,雷恰尔嫂跟我分别的时候又一点儿不觉得难受。
“雷恰尔嫂真该——死!”那位绅士说,“让她骑着扫帚柄给一阵大风刮走吧[7]!”
我又当真害怕起他来,十分惊讶地望着他。尽管他不住愤慨地暗自咕哝着,咒骂雷恰尔嫂,我却觉得他生着一双和蔼可亲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把大衣敞开。我觉得那件大衣大得足足可以把整辆马车裹起来。这时候,他把一条胳膊伸进衣服旁边的一只深深的口袋里。
“唔,你瞧呀!”他说,“这个纸包里面,”那个纸包裹得整整齐齐,“有一块花钱才买得到的最好的葡萄干蛋糕,外面的糖就有一英寸厚,像羊排上的白油脂一样。还有一小块法国馅饼,无论从大小还是从质量上看,都是世界上最精美的东西。你猜猜,这是用什么做的?是用肥鹅肝做的。这块馅饼给你!来,你这就把这些东西全都吃了!”
“谢谢您,先生,”我回答,“真非常感谢您,不过我希望您不要见怪,这些东西太丰盛了,我吃不了。”
“又给你难住啦!”绅士说,我一点儿也不懂他的意思。接着,他就把蛋糕和馅饼全扔到车窗外面去了。
他不再跟我说话了。快到里丁时,他下了车;临走前,他劝我要做一个好姑娘,要好好用功,还和我握了握手。我得说,他离开以后,我才放下心来。我们是在一块里程碑那儿离开他的。后来,在一段很长的时期里,我常经过那儿,每次总要想起他,而且总有点儿指望再遇见他。但是我哪次也没有遇见,于是随着时间的消逝,他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
等马车停下,有一位衣着很整洁的女士抬头望进车窗,说道:
“唐尼小姐。”
“不,女士,我叫埃丝特·萨默森。”
“一点儿不错,”那位女士说,“我是唐尼小姐。”
我这才明白,原来她是在自我介绍,于是我请唐尼小姐原谅我犯的错误,并且听从她的吩咐,向她指出哪些箱子是我的。在一个衣着整洁的女仆的指点下,马车夫把我的箱子搬到一辆绿色小马车外边的行李架上,然后唐尼小姐、那个女仆和我都上了小马车,驶走了。
“一切都给你准备好了,埃丝特,”唐尼小姐说,“你的学习计划已经严格地按照你的监护人贾戴斯先生希望的那样安排好啦。”
“我的——您说什么,女士?”
“你的监护人贾戴斯先生。”唐尼小姐说。
我一时感到不知怎么是好,唐尼小姐还以为是天气太冷,我受不了,忙把嗅盐瓶借给我。
“您认识我的——监护人贾戴斯先生吗,小姐?”我踌躇了好一会儿后,这么问。
“我没有见过他本人,埃丝特,”唐尼小姐说,“只是通过他的律师——伦敦的肯奇先生和卡博伊先生。肯奇先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绅士。口才真是好极了。他有几段辩词真了不起!”
我觉得她这几句话说得很对,不过因为我当时心慌意乱,就没有十分留心听。我还没来得及定下心来,我们已经很快地到了目的地,这一来使我更为心慌意乱了。我决忘不了那天下午在绿叶学院(唐尼小姐的住所)里,一切所透出来的那种琢磨不定、虚幻不实的气氛!
但是我很快就习惯了。不久以后,我完全适应了绿叶学院那一套日常生活,就仿佛我在那儿待了很久似的。从前在教母家过的那种生活,现在几乎就像是做过的一场梦,而不是真实的。随便哪儿也比不上绿叶学院这么严谨确切、一丝不苟和井井有条。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时刻,而且都是按规定的时间进行。
我们一共有十二名寄宿生,加上两位孪生姐妹唐尼小姐。不久我就知道,我将来得凭在这儿获得的资格去当一名家庭教师,因此我不仅得学习绿叶学院教导的一切,很快还得担任起辅导工作去教导别人。虽然在其他方面,我所受的待遇和学校里其他的人完全一样:但是这项差别就我说来,从一开始就严格地执行。我知道的越多,教的课也就越多,因此过了一阵子,我就有了许多工作得做,这些工作我全都很喜欢做,因为这使那些可爱的姑娘全很喜欢我。到后来,每逢有一个心情沮丧、闷闷不乐的新生来到时,她一定总和我交上朋友——真格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此所有新来的人全都交给我照料。她们都说我十分和蔼而有耐心,不过我认为其实她们才和蔼可亲哩!我常常想到我那次生日所下的决心:我要尽力勤劳知足、待人诚实,要替人家做些好事,办得到的话,还要赢得人家的爱护;可是,真格的,我做的这么少,而得到的却这么多,所以真感到不胜惭愧。
我在绿叶学院度过了六个快乐而平静的年头。每年在那儿过生日的那天,谢天谢地,我从没有从任何人的脸上看到我教母当年的那种十分不快的神色,认为我要是没有诞生到世上来,那该多么好。现在,每年到我生日那天,我总收到许许多多表示深切致意的礼品,因此我的房间从元旦到圣诞,总是陈列得十分漂亮,美不胜收。
在那六年中,除了假期到近处去游览外,我从没有离开过学院。大约在六个月过去以后,我接受了唐尼小姐的意见,认为写一封信给肯奇先生,告诉他我生活得很快乐,很感激他,这样做较为得体。我于是在取得唐尼小姐的同意后,写了这样一封信。我收到了一封正式回信,表示收到了我的信,还说:“来函收悉,已转给当事人。”随后,我有时听见唐尼小姐和她妹妹提起,我的费用如何总是按时交来;我每隔半年总很冒昧地写一封类似的信去。我收到的回信也总是同样的答复,同样圆体的笔迹;“肯奇-卡博伊”这个签名总是另一种体式的笔迹。我猜想是肯奇先生签的。
说也奇怪,我为什么非得写下关于我自己的所有这些琐事呢!就仿佛这是描写我的一生的一篇叙述似的!我这瘦小的身子马上就要退到幕后去了。
我在绿叶学院度过了六年平静的岁月(我发现我已经是第二遍在说这句话了)。我从周围人们的身上看到自己在那儿每一时期的成长与改变,就好像从镜子里看到我自己那样。最后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早晨,我收到了这么一封信。我把日期省略去了:
老广场,林肯律师学院
贾戴斯控贾戴斯案
埃丝特·萨默森女士:
敝所当事人贾戴斯先生,根据大法官法庭指令,拟邀请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的被监护人到他宅子中一会,并希望为该监护人物色一名合适的女伴,为此特指示敝所转告:倘蒙女士同意担任上述职务,深感欣慰。
敝所已为女士安排好行程,车费已付,请于下星期一早晨从里丁乘八时那班驿车驶往伦敦皮卡迪利大街白马窖,敝所有一办事员将在该处恭候,以便陪同女士前来敝所。
肯奇-卡博伊谨启
噢,我永远,永远,永远也忘不了这封信在绿叶学院里引起了多么大的激动啊!她们那样关心我,对我真是十分亲切。上帝实在仁慈,他始终没有忘记我,使我这个孤儿走的道路十分平坦,并且还使这么许多年轻人全都喜欢我,我实实在在感到受之有愧。这倒不是说,我希望她们不要那么难受——我可不是这么想,只不过这一情况给我带来的欢乐、痛苦、得意与欣喜及惋惜惆怅全都混合到了一起,使我几乎既感到万分悲痛,又充满了喜悦。
这封通知我的信只给了我五天时间就要离开学院。在这五天里,大伙儿每时每刻都向我表示出了更多的爱护与关怀。等那天早晨终于到来时,她们领着我到所有的房间去和大伙儿最后一次道别。当有人喊道:“埃丝特,亲爱的,到我的床边来跟我道别,你头一次就是在我床边跟我那么亲切地说话的!”当有人请我写下她的名字,下面加上“爱你的埃丝特”;当她们全都拿着临别赠送的礼物围着我,搂着我哭泣,并喊着说:“最亲爱的埃丝特走了,我们怎么办呢!”当我尽力告诉她们,她们大伙儿全对我多么宽容,多么体贴,而我又怎样祝福并感谢她们每一个人——那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啊!
当两位唐尼小姐像年龄最小的学生那样,也十分伤感地和我道别时,当女仆们说“小姐,不论你上哪儿,愿上帝保佑你”时,当那位又丑又瘸的老园丁(我原以为这些年来他始终没有注意到我),气喘吁吁地从马车后边赶上前来,送我一小束天竺葵,并对我说,我是他心爱的小宝贝——那个老头儿真是这么说的!——那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啊!
我怀着这一切,心头怎么能一无感触呢?后来,马车经过那所小学校时,我又意外地看到那些可怜的孩子待在校外向我挥动帽子道别;还看到一位头发苍白的绅士和他太太(我曾经辅导过他们的女儿,并到他们家去过。据说,他们是这地方最显贵的人)不顾自己的身份,大声朝我喊道:“埃丝特,再会。祝你快乐!”——这时候,我独个儿坐在马车里,禁不住抑制不了自己的情感了。我一再反复地说:“啊,谢谢上帝,谢谢上帝!”
当然,我很快就想到,既然人家已经为我做了这一切后,我绝不能带着眼泪上我这就要去的地方去。因此,我当然尽力强忍住呜咽,使自己安静下来,时时对自己说:“埃丝特,你这会儿千万别这样!这样可不成!”尽管我担心我实在不该伤心得那么久,我终于还是强使自己高兴起来。等我用薰衣草香水冰凉地涂在眼睛上时,伦敦已经在望了。
离伦敦还有十英里路时,我就以为我们已经到了。等我们当真到了时,我又以为我们永远到不了。然而,当马车开始在石子路上颠颠簸簸地驶行着时,特别是当其他的车辆似乎全朝我们冲过来,而我们的车子又似乎朝其他的车辆冲过去时,我才相信,我们当真即将到达旅途的终点了。过了不多一会儿,我们的车子停下来。
有位年轻的绅士——他由于偶然不巧,身上弄得满是墨水迹印——从便道上向我招呼说:“小姐,我是从林肯律师学院的肯奇-卡博伊事务所来的。”
“先生,很谢谢您,很谢谢您。”我说。
他十分殷勤,叫人把我的箱子搬好后,就搀扶着我上了一辆出租马车。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失火了?因为大街上笼罩着褐色的浓烟,几乎什么东西也看不见。
“哎呀,不是的,小姐,”他说,“这是伦敦的特色。”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小姐,这是雾。”那位年轻的绅士说。
“哦,真格的?”我说。
我们慢腾腾地穿过世界上从未见过的最肮脏、最黑暗的街道向前驶去(我当时这么想)。我真不知道人们住在这些令人心烦意乱、杂乱不堪的街道上,如何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后来,我们穿过了一座古老的门楼,突然进入了一片非常清静的地方,朝前穿过一片寂静的广场,最后驶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那儿有一个入口,由一道又陡又宽的台阶走上去,就像教堂的大门口。在外面有部分回廊下面,的确有一片教堂墓地,因为我透过楼梯旁的窗口看见了那儿的一些墓碑。
肯奇-卡博伊律师事务所就设在这儿。那位年轻的绅士领我穿过外面的一间办公室,走进肯奇先生的办公室——室内并没有人——很殷勤地把一把扶手椅搬到壁炉旁边让我坐下,接着又让我注意壁炉旁边墙上挂着的一面小镜子。
“小姐,你走了这么长的路,也许想照照镜子,梳妆一下,因为你这就要上大法官法庭去见见大法官。当然,我并不是说你非要梳妆一下。”年轻的绅士彬彬有礼地说。
“上大法官法庭去见大法官?”我吃了一惊,这么问。
“小姐,这只是一种形式,”年轻的绅士回答,“肯奇先生这会儿正在法院里。他留下话叫我向你表示欢迎;你请用点儿点心吧,”在一张小桌子上放有饼干和一瓶酒,“看看报。”年轻的绅士边说边递给我一份报,然后捅了捅炉子,就走出房去了。
一切都那么奇怪,特别奇怪的是,屋子里白天就像深夜一样,蜡烛闪着白色火焰,显得阴森、寒冷,因此我读着报上的字句,却不知道报道的是些什么,后来我发现自己一遍遍在读着一句话。这样看报实在是没有意思的,我于是把报放下,照了照镜子,看看我的帽子是否整洁,又看了看那间半明半暗的办公室,那些破旧不堪、满是灰尘的桌子,那一堆堆文件及那放满了书的书架。那些书装订一点儿也不精致,内容也空空洞洞。后来,我陷入了深思,不停地想着、想着、想着;炉火继续燃烧下去,烧着、烧着、烧着;蜡烛也不停地闪烁并淌下烛泪;那儿没有烛花剪刀。后来,那位年轻的绅士才拿来了一把非常肮脏的剪刀。就这样,我等候了两小时。
最后,肯奇先生来了。他并没有改变,不过他看见我有了这么大的变化,感到很惊讶,同时也显得很高兴。“萨默森小姐,你这就要去做那位年轻女士的女伴;她这会儿就在大法官的办公室里,”他说,“所以我们认为,你最好也上那儿去陪伴着她。我想,你不会因为见到大法官而感到不安吧?”
“不会,先生,”我说,“我想大概不会。”接着,我考虑了一下,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感到不安。
接着,肯奇先生让我挽着他的胳膊;我们在一条走廊下转过那个拐角,由一道边门走了进去。随后,我们又沿一条走道来到了一间舒适的房间里。一位年轻的小姐和一位年轻的先生正站在一堆很大的噼啪作响的炉火旁边。炉火前放有一扇屏风,他们两人正靠着屏风在聊天。
我走进去,他们两人都抬起头来。我在炉火的映照下发现,那位年轻的小姐原来是一位非常美貌的姑娘!她生着一头浓密的金发,一双温柔的蓝眼睛,以及一张那么聪明伶俐、天真而诚挚的脸孔!
“艾达小姐,”肯奇先生说,“这位是萨默森小姐。”
她带着欢迎的微笑,伸出手走过来迎着我,可是一下子又似乎改变了主意,吻了我一下。总之,她的举止自然大方,极有魅力,讨人欢喜,因此没过几分钟,我们就坐在窗座上,在炉火火光的映照下,无拘无束、兴高采烈地一块儿谈了起来。
我这时真是如释重负!知道她信任我,喜欢我,我感到多么高兴啊!这就她说来,多么善良,而就我说来,又多么令人鼓舞!
她告诉我,那位年轻的绅士是她的远房表兄,名叫理查德·卡斯通。他是个很英俊的青年人,生着一张坦率的脸,笑起来十分动人。艾达把他叫到我们面前来后,他就站在我们身旁,在炉火火光的映照下,愉快地谈着,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那样。他年纪很轻,最多不过十九岁;如果真是十九岁的话,那就比艾达将近大两岁。他们两个都是孤儿,而且在那天以前从来没有会过面。这大大出乎我的意外,使我非常好奇。我们三人第一次聚到一块儿,又在这样一个不寻常的地方,这是一件很好的谈话资料,我们也就就它谈了一番;炉火这时已不再噼啪作响,只是朝我们眨着红眼了——如同理查德所说的那样,就像大法官法庭门前那头昏昏欲睡的老狮子[8]。
我们低声谈着,因为有一位身穿法庭正式服装、戴着丝囊假发的绅士时常进进出出;每当他进出时,我们总可以听见远处有一种慢腾腾的拖长的声音。据那位绅士说,这是一位办理我们案子的大律师在向大法官陈述。他告诉肯奇先生说,大法官再过五分钟就要退庭了。不久,我们听到了一阵忙乱声和脚步声。肯奇先生说,大法官退庭了,大法官阁下回到了他隔壁的办公室里。
那位戴着丝囊假发的绅士几乎立刻就把门打开,请肯奇先生到里边去。于是我们全体都到了隔壁的办公室里;肯奇先生走在前面,带着我那宝贝儿——我现在已经习惯于这样称呼艾达了,所以我禁不住也就这样写下来。那位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衣服、靠近炉火坐在办公桌旁一把扶手椅上的,就是大法官阁下。他那件镶着华美的金边的礼服扔在一把椅子上。我们进房的时候,他投向我们一道锐利的目光,不过他的态度却是和蔼而有教养的。
那位戴着丝囊假发的绅士把几个卷宗放在大法官阁下的桌子上;大法官阁下默默地从中挑出一个来,把文件翻开。
“哪位是克莱尔女士,”大法官阁下说,“艾达·克莱尔女士?”
肯奇先生把艾达小姐介绍给他;大法官阁下请她在他身旁坐下。就连我顿时也可以看出来,大法官阁下很喜欢她,对她很感兴趣。那间枯燥乏味的办公室竟然取代了这样一位美貌年轻姑娘的家,这一点使我很有感触。大法官阁下充其量而言,似乎也替代不了父母对子女的爱护,以及为子女所感到的得意。
“这儿讲到的贾戴斯,”大法官说,一边还在翻着文件,“就是荒凉山庄的那位贾戴斯。”
“正是荒凉山庄的那位贾戴斯,阁下。”肯奇先生说。
“这可是一个凄凉阴郁的名称。”大法官阁下说。
“不过这地方现在倒并不凄凉阴郁,阁下。”肯奇先生说。
“荒凉山庄是在——”大法官阁下说。
“在哈福德郡[9],阁下。”
“荒凉山庄的那位贾戴斯先生还没有结婚吗?”大法官阁下说。
“没有,阁下。”肯奇先生说。
停顿了片刻。
“年轻的理查德·卡斯通先生来了吗?”大法官阁下朝理查德瞥了一眼,这么问。
理查德鞠了一躬,向前走了一步。
“嗯!”大法官阁下又翻了好几页文件。
“请允许我提醒阁下,”肯奇先生低声说,“荒凉山庄的那位贾戴斯先生找了一位合适的女伴给——”
“给理查德·卡斯通先生吗?”我似乎听见大法官阁下也这么低声说(不过我也不能十分肯定),而且还微微一笑。
“给艾达·克莱尔小姐。也就是这位年轻的女士。萨默森小姐。”
大法官阁下很宽厚地看了我一眼,和蔼地接受了我行的屈膝礼。
“我想,萨默森小姐跟这个案子的任何一方都没有亲属关系吧?”
“没有亲属关系,阁下。”
肯奇先生话还没有说完,就探身向前,低声说了些什么。大法官阁下两眼对着卷宗,边听边点了两三次头,又翻了翻文件,不再朝我望了,直到后来我们要走时,他才又对我看看。
这时候,肯奇先生已经退到门口附近我站的地方(理查德也跟着他),撇下我的宝贝儿(我现在已经如此习惯于这样称呼她了,所以我一时也改不了口!)继续坐在大法官身旁。大法官单独跟她谈了一会儿。据她后来告诉我,大法官当时问她,对于他们提出来的安排,她有没有好好考虑过,她认为如果她住在荒凉山庄那位贾戴斯先生的家里是否会快活,以及她为什么会感到快活?不一会儿,大法官就很殷勤地站起身来,让她走开,然后大法官又和理查德·卡斯通谈了一两分钟。他并没有坐下,而是站着,总的说来,也比先前随便了一些,不那么讲究礼节,仿佛他虽然自身是大法官,却还是知道怎样用直截了当的态度跟一个坦率的年轻人打交道似的。
“很好!”大法官阁下大声说,“我这就下令。据我看,荒凉山庄的贾戴斯先生已经给这位年轻的女士挑选了一位非常好的女伴。”说这话时,他看了我一眼,“就眼下的情况看,这整个安排似乎是最为妥善的。”
他和蔼可亲地把我们打发走了。我们就全部退出来,对他那种和蔼可亲和彬彬有礼的态度十分感动。那种态度非但没有使他失去尊严,反而使我们觉得他更加令人可敬。
等我们走到走廊的时候,肯奇先生才想起来,他必须回去一下,请示一个问题,于是把我们留在浓雾里。大法官的马车和等候着他走出来的仆人们也全待在那儿。
“咳!”理查德·卡斯通说,“这件事总算结束了!萨默森小姐,咱们接下来要上哪儿去?”
“你难道不知道吗?”我说。
“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说。
“亲爱的,你也不知道吗?”我问艾达。
“不知道!”她说,“你呢?”
“压根儿不知道!”我说。
我们彼此面面相觑,看到自己就像是在树林里迷了路的小孩儿,全觉得有点儿好笑,这时候,一个模样古怪、身材瘦小的老婆子,戴着一顶被压扁了的帽子,提着一只网线袋,走上前来,非常讲究礼节地微笑着向我们行了个屈膝礼。
“啊!”她说,“贾戴斯案件的受监护人!见到你们实在非——常高兴,也很荣幸!青年人,满怀希望、容貌美丽的人,发觉自己到了这地方,又不知道往后会出现什么情况,这可是一个好兆头。”
“疯子!”理查德小声说,没有想到这个老婆子听觉很好。
“一点儿不错!疯子,年轻的先生,”她回答得这么快,以致理查德感到很不好意思,“我自己早先也是一个受监护人。那时候我还没疯,”她每说一句,总低低地行上一个屈膝礼,笑一笑,“我也有过青春和希望。大概也有过美丽的容貌。现在,这些已经全不相干了。这三样东西没有一样替我出过力,或是搭救过我。我很荣幸,经常上法庭来。带着我的文件。我指望有个判决。希望不久就有。在最后审判日那天[10]。我发现,《启示录》里提到的第六印[11]就是大法官的大印。这颗印早就给揭开了!请接受我的祝福吧。”
艾达有点儿给吓坏了。为了敷衍那个可怜的老婆子,我就说,我们很感谢她。
“是——吗!”她装腔作势地说,“我想是这样。瞧呀,能言善辩的肯奇来啦。还带着他的文件!阁下好吗?”
“很好,很好!好人儿,别胡闹啦!”肯奇先生说,一面领着大伙儿往回走。
“绝不是胡闹,”那个可怜的老婆子坚持对艾达和我说,“绝对不是胡闹。我要把我的财产赠送给你们两个人——这一点儿不是胡闹吧!我指望有个判决。希望它不久就有。在最后审判日那天。这对你们是一个好兆头,请接受我的祝福吧!”
她在那道又陡又宽的台阶下站住了脚,可是当我们走上台阶,回过头来一看时,她仍旧站在那儿,仍旧每说一句话就行一个屈膝礼,笑一笑,说道:“青春。希望。美貌。大法官法庭。能言善辩的肯奇!哈!请接受我的祝福吧!”
[1] 引文见《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七节。
[2] 引文见《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五至三十七节。
[3] 六翼天使是《圣经》中叙述的守卫上帝宝座的最高位天使。他们具有的品质,正是巴巴丽小姐所缺的热忱。
[4] 温莎:英国英格兰东南部城市。
[5] 里丁:英国英格兰南部城市,伯克郡的首府。
[6] 不幸的身世:原文为misfortune,该词在口语中又可解作“私生子女”。
[7] 这是骂雷恰尔嫂是女巫。西方传说,女巫骑着扫帚柄在天空飞来飞去。
[8] 指大法官法庭门前的石狮子,它是英国民族的象征。
[9] 哈福德郡:英国英格兰东南部的一郡。
[10] 据《圣经》,最后审判日是指上帝对人类作出最后审判的日子。
[11] 《圣经·新约·启示录》第六章第十二节:“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又看见大地震动,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成像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