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儒学的鬼神观
鬼神问题不是新儒学的主要兴趣所在。明代中叶以后随着西方传教士陆续进入中国,儒家的宗教观开始受到关注,连带之下,新儒学的鬼神观也时被论及。就此而言,中国学术界的新儒学鬼神论研究,也是一个跨文化交流的产物。新儒学对鬼神的态度及其理据究竟为何,言人人殊,迄无定说。本章拟以朱熹为中心对新儒学鬼神观的特质作一探索。
之所以从朱熹切入,在笔者看来,是因为朱熹的鬼神观反映了新儒学处理鬼神问题的基本立场和主流认识。这不仅因为朱熹广泛继承了宋代新儒学鬼神论的遗产,还因为朱熹表现出一种有意识的努力,要对这种遗产做出一个贯通性的说明。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朱熹的鬼神论说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以朱熹的论述为中心进行研究,可以有效地把握新儒学鬼神话语的丰富意蕴,同时亦有助于正确认识新儒学的宗教观。前贤时杰关于朱熹鬼神观的讨论已不少,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尚待来者。(1)这或许是因为朱熹鬼神论牵扯甚广,某些表述含混晦涩,不经深入剖析,微言奥旨难以大白。本章拟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探讨,以期全面而深入地呈现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学鬼神论的面相,进而澄清以往学界对新儒学宗教观的一些误解。
关于叙述脉络,这里略作说明。朱熹高徒陈淳(字安卿,学者称“北溪先生”,1159—1223年)曾编《北溪字义》一书,该书从《四书》中选取了一些与新儒学关系密切的重要范畴,如性、命、诚、敬等,分二十六门,“荟萃周、程、张子之绪言成语,而折衷于所闻之师(引者按:朱熹)说与夫《章句》、《集注》之精意”(引自〔清〕施元勋序,《北溪字义》,北京:中华书局,1983,附录二,第91页),其中就设有“鬼神(魂魄附)”一门,从四个方面对新儒学(尤其是朱熹)的鬼神论述做了介绍,即:圣经说鬼神本意,古人祭祀,后世淫祀,后世妖怪。陈淳的归纳整理无疑值得参考,但总体观之,其所述各项之间并无紧密的逻辑关联,因此,我们在叙述脉络上不拟效法《字义》,而是围绕以下问题依次展开:鬼神问题在新儒学的关注中处何种地位?新儒学对鬼神之存在究竟承认与否?其理由又为何?新儒学对鬼神如何界说?新儒学对生死问题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