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联邦在政府开支上的优势
原载于《独立报》,1787年11月30日,星期五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既然谈到了财政问题,我们不妨顺势考虑一下节约问题。一件事上节省下来的金钱,可以在另外一件事上派上大用场,也就可以从老百姓腰包里少掏这么多钱。如果各成员国团结在一个联邦政府旗下,老百姓只需要供养一套政府班子,而如果他们分裂为几个联盟的话,老百姓就得供养好几套政府班子。而这几套班子的主要部门,都不会比联邦政府的相应部门规模小多少。把十三个成员国彻底分为十三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太过于疯狂,也充满了种种风险,因此赞同的人并不多。那些想要把合众国肢解成几个联盟的人们,多数是想将其分成三个联盟——北方四个成员国为一个联盟,中部四个成员国为一个联盟,南方的五个成员国组成第三个联盟。分裂成更多联盟或者独立国家的可能性不大。根据这种方式,每一个联盟的领土面积都比英国还要大。制宪会议提出的联邦政府规模已经足够小,没有任何一个有识之士会认为,可以通过一个规模更小的政府来处理好这样大一个联盟的事务。当一个国家的大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他对政府能力和管理方式的需求,与一个比他大得多的国家是差不多的。这种观念无法精确描述。因为我们并没有一把尺子,可以拿来衡量管理一定人口的政府,究竟需要多大的政府机构。但是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英国的情况,大不列颠岛的领土面积和设想的这三个联盟差不多,其人口大约有八百万。当我们考虑,将这么多人的热情引导到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向上来,需要多少政府机构的时候,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同样是这些政府机构,已经足够在一个拥有更多人口的社会里完成同样的功能。政府机构,如果能够得到合理地组织运用的话,就可以在非常广阔的范围内发挥他的功能;而且还能通过合理安排下属机构,把自己的功能复制到一个大国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我们假设各个联盟所需要的政府机构丝毫不比一个整体联邦的规模小,那么这一假设还可以被另外一个假设所强化。如果仔细考虑地理和商业的情况,再结合各成员国的习惯和偏见,我们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联邦一旦解体,比三个联盟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各个成员国会非常自然地倒向两个联盟政府旗下。东部的四个成员国,由于民族感情和其他种种联系,几乎肯定会联合起来。纽约,鉴于自己的地理位置,绝不会愚蠢地用自己力量薄弱而又孤立无援的侧翼,去反对这个实力雄厚的联盟。还有其他一些明显的理由,会促使纽约加入这个联盟。新泽西太小了,他们不会愿意沦为边界,为其他成员国充当马前卒,去反对强大的北部联盟,而且他们加入这个联盟也没有什么障碍。甚至宾夕法尼亚也有加入北部联盟的动机。在良好的航海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贸易,是他们的真实政策,再考虑到所属人民的性情和民意,他们也会倾向于加入北部联盟。南方的几个成员国情况各不相同,但是对鼓励航海兴趣都不大。他们或许会更喜欢这样的制度:给所有国家自由贸易的机会,让对方成为自己商品的运输者和购买者。宾夕法尼亚应该不会选择加入这样一个与自己政策如此对立的联盟,因为这很显然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且由于不论如何,宾夕法尼亚都将是南北边界,出于自身的安全考虑,他们也许会更倾向于把自己的边界暴露在实力较弱的南方一侧,而不是暴露给实力强大的北方联盟。这将给他们最好的机会,避免沦为美利坚的佛兰德(欧洲历史地名,中世纪欧洲最发达的毛纺织中心之一,地处欧洲北海要冲,是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长期争夺的目标,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是欧洲的主要战场之一。——译者注)。不论宾夕法尼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如果北方联盟包括了新泽西,新泽西以南都不大可能会出现两个联盟并存。
没有什么比这更为明显了,十三个成员国共同维持一个政府,比一半、三分之一或者任意其他数量的成员国分别维持一个政府要好。上述看法,将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极大地消除了反对新宪法草案的意见,因为新宪法草案提出的计划,是建立在节约开支的原则基础之上的。而我们只要深入研究那些反对意见,就会发现它们在各方面都是站不住脚的。
除了政府开支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其他开支:我们需要雇人保卫各联盟之间的陆地交通,防止各成员国之间的走私行为,因为政府必须要征税,所以这些人迟早都会出现的;而且由于各国之间的嫉妒与冲突,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些军事机构的组建。最终,我们将会清楚地发现,分裂对于经济的危害,丝毫不亚于它对各成员国社会安宁、商业、税收和自由的危害。
普布利乌斯